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4948428 上传时间:2023-05-25 格式:DOC 页数:190 大小: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0页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0页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0页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0页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doc(19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4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54第五章 评标办法59第六章 合作合同71第一章 投标邀请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一、 项目名称: 二、 项目编号:三、 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主要包含了遂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河道整治、污泥无害化处置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项目建设概况如下:(1)新建项目:拟在遂宁市城乡规划范围内新建污水处理厂/站66座,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2

2、座,信息化监测平台1座,设计处理规模13.92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长度1002.85公里;河道整治77.8公里。(2)改扩建项目:拟对68座既有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提标升级,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以上标准,设计处理规模5.388万吨/日;改造老旧污水管网长度226公里。(3)存量项目:存量污水处理厂5座,包括船山区圣莲岛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居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和遂宁市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蓬溪县红江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总规模17.85万吨/日,排放标准均为一级A标准,无需进行提标升级。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3、和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85号)文件以及遂宁市政府七届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遂宁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要求,遂宁市政府授权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PPP实施方案(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遂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七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为已取得采购人发出的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个投标人或联合体。五、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请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上午9:0

4、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东楼9层)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单位介绍信(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查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或未参与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六、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2日上午9:30至10:00。投标文件

5、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七、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5号楼108室)。八、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九、 联系方式采购人: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 号建设大楼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23483采购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

6、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东楼9层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533628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建设大楼联系人: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东楼9层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3项目名称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4建设地点遂宁市行政区域内5项目概况主要包含了遂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河道整治、污泥无害化处置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项目

7、建设概况如下:(1)新建项目:拟在遂宁市城乡规划范围内新建污水处理厂/站66座,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2座,信息化监测平台1座,设计处理规模13.92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长度1002.85公里;河道整治77.8公里。(2)改扩建项目:拟对68座既有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提标升级,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以上标准,设计处理规模5.388万吨/日;改造老旧污水管网长度226公里。(3)存量项目:存量污水处理厂5座,包括船山区圣莲岛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居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和遂宁市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蓬溪县红江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总规模17.85万吨/日,排放标准均为

8、一级A标准,无需进行提标升级。6工程建设总投资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投资估算,新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33141.38 万元(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工程费用为302510.5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6399.5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006.9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50.00万元;建设期利息估算9874.34万元。7招标范围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项目投(融)资、建设(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移交,授予本项目经营权。8项目合作期限(1)新建/改扩建项目综合考虑遂宁市各级政府财政承受能力、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承担系数等因素,

9、本项目新建/改扩建项目合作期截止时间锁定于2046年12月31日,合作期限29年。其中,计划建设期2年,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单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单独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7年,若建设期在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的条件下提前结束,项目可提前进入运营期,具体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2)存量项目合作期限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 号)有关规定,存量污水项目委托运营周期为8年,期满后实施机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展下一委托运营期政府采购工作,项目公司须响应采购活动,采购文件核心条款不得突破上一阶段委托运营基本原则。存量项目起始运营时间为项目公司正式接受委

10、托运营当日,委托运营前需由政府方及项目公司共同对设施设备使用状况、周期寿命进行评估,明确其具备可持续运营基本条件后方可进入运营期,运营起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新建项目建设期终止时间。9项目风险分配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附件一:项目风险分配表10项目运作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附件二:项目运作方式11项目土地本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土地使用权由政府依法无偿划拨供应。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遂宁市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征拆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无权将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及抵押给第三方或用于本项目建设、运营以外的用途。12项目回报机制

11、本项目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政府补贴模式,具体机制如下:(1)对于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建设投资,在达到相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采取使用者付费的方式使其收回部分建设投资、运营维护成本,对于使用者付费无法覆盖的社会资本建设投资部分采取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模式。(2)为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工作效率和质量,项目合作期间,政府将对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质量进行绩效考核,当年运营补贴数额将与全生命周期绩效考核结果挂钩。(3)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获得了财政建设补助或其他补助等专项资金,则该专项资金的使用需按国家及当地最新政策规定执行,最终按审计部门审计认定的社会资本实际建

12、设成本及融资额计算其相应政府补贴额。13支付保障政府方将本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与政府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相衔接,确保资金拨付需要。14投标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概况,同时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合作期内的风险,对以下内容进行投标报价。1、资本金合理利润率:资本金合理利润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3%为上限,报价超过上浮上限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融资利率:项目投资总额融资部分融资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为上限,报价超过上浮上限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污水管

13、网、河道整治、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运营合理利润率:运营合理利润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3%为上限,报价超过上浮上限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污水处理运营单价(含利润):市本级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价(含利润)报价上限0.95元/吨;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价(含利润)报价上限1.10元/吨;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营单价(含利润)报价上限2.80元/吨;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价(含利润)报价上限1.80元/吨;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价(含利润)3.20元/吨。污水处理运营单价仅包括人工费、药剂费、电费、污水处理厂/站内污泥处置、日常维护费、日常管理

14、费和利润,不包括大修费、检测费、设备更新等。报价超过上限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5、工程建设费用下浮率: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等现行相关配套文件,投标人对工程建设费用下浮率进行报价。工程建设费用财政评审价格为计算基数,按中标的下浮比例(1%-4%)(含1%、4%)进行下浮后为准。工程费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建安税金及由地方垄断行业实施的水、电、气、通讯费以及认质认价的设备、材料等不参与下浮。6、年度折现率:年度折现率报价上限为5.5%,报价超过上限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5现场考察及答疑自行考察,不组织答疑

15、。16报价唯一(实质性要求)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投标人每项报价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人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为准。(3)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9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10日16:00前一次性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银行(金融机构)开具的

16、投标保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回单原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投标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机构承诺:本保函的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机构(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代为交纳投标保证金80万元到指定账户XXXXXX(开户行:xxxxxxx、银行账号:xxxxxxxx):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修改或撤回投标;2)投标人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3)无故放弃中标人资格的;4)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在政

17、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提交银行(金融机构)开具的投标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人保管,在公示期结束后或PPP项目合同签订后退还给投标人)。金 额:捌拾万元整 交付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形式(不接收现金存款)户 名: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账 号:51001406137050390206 用 途

18、:遂宁全市污水处理PPP项目投标保证金(3)退还保证金需要投标人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认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因资料提供不齐导致保证金延迟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0履约担保(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建设期履约担保的金额为¥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运营维护履约担保的金额为¥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移交维修履约担保的金额为¥400万元(大写:人民肆佰万元整);(1)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供建设期履约担保、运营维护履约担保和移交维修履约担保。(2)履约担保可现金

19、缴纳,也可按下述第(3)项的要求提供保函。(3)提供保函须符合下列要求: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保函应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以上层级机构出具,银行保函的内容及格式需经甲方提供或批准;保函在相应的建设期、运营期应持续足额并有效。(4)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项目公司于项目公司成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供建设期履约担保;项目公司在进入运营期前3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供运营维护期履约担保;项目公司在启动移交程序前3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移交维修履约担保。2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120天22投标截止时间(实质性要求)2018年12月 12 日10时00分

20、(北京时间)23开标地点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5号楼108室)。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5人,项目实施机构代表2人,评审专家中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25产出说明A.产出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配套管网、河道整治、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平台等五类项目B.产出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规范和标准:(1)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1989);(2)污水处理厂验收规范(GB50334-2002);(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

21、002);(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0);(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7)地下工程防水设计规范(GB50108-2008);(8)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14)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

22、规范(GB50069-2002);(15)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2002);(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1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1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20)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2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2000);(2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2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4)污水综

23、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6)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27)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28)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29)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2008)。26投标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电子文档应为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正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7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包装、密封、标注

24、按照招标文件执行28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5分,扣完为止。(注: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得再对其以价格加成或扣分的方式进行惩戒。)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2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

2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

26、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要求,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27、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0评标情况公告在预中标社会资本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预中标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31投标人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32其他如招标文件内容与合作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合作合同为准。如招标文件

28、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较前的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附表附件一:项目风险分配表项目风险分配表风险类型风险描述释义风险承担主体政府社会资本方责任方承担政治风险政府干预政府官员直接干预项目建设运营,影响社会资本方的自主决策权力政府信用政府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给项目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危害政策法规实施期间因未出台各县(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等导致收费不足审批和延误项目需经过复杂的审批程序,花费时间长且成本高,批准之后,对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进行必要调整非常困难政治/公众反对由于各种原因引起政治事件甚至公众反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风险金融财务

29、风险利率变动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给项目造成的损失共担税收调整包括中央或地方政府的税收造成变更通货膨胀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超过经济实际需要而引起的货币贬值和物价水平全面而持续的上涨,从而导致成本增加而对项目产生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国家出台经济方面的调控政策对项目产生不利的影响共担不可抗力风险自然不可抗力事件主要指地质灾害产生的不利影响,包括地震、海啸、山体滑坡、火山爆发、洪灾、暴雨等恶劣环境因素共担社会不可抗力事件主要因人文环境灾难产生的不利影响,包括局势动乱、暴乱、战争、恐怖活动、瘟疫等因素共担设计建设风险土地获取土地使用权获得困难、土地取得成本和时间超过预期,使得项目成本增加或延期设计变更政府

30、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社会资本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融资风险包括融资结构不合理、金融市场不健全、融资的可及性等因素引起的风险,其中最主要表现形式是资金筹措困难设计质量设计规模、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施工条件,影响施工质量工程建设变更由于前期设计的可建造性差、设计错误或含糊、规范标准变化等非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变更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经验收不合格管网建设厂网建设不匹配,建设滞后,影响污水收集率工期延误由于管理不善、进度安排不合理、未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等社会资本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地安全文明工地安全文明不符合规范规定建设成本超支建设成本超过财政部门的预算控制价项目移交风险存在债务性移交、设施设备、技

31、术资料等移交不全,未能及时组织移交成员,延误移交运营风险项目唯一性风险政府或其他投资人新建或改建其他相似项目,导致对该项目形成实质性竞争政府支付延误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状况或服务提供过程中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用户(或政府)费用不能按期按量的支付进水水量、水质超标进水水质、水量超出设计处理能力,导致出水水质达不到要求或增加污水处理成本进水量不足水量供给不足,设施设备闲置,影响项目收入进水浓度低实际进水浓度低于设计进水浓度指标,影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或增加污水处理成本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污水处理过程中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出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由于运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设

32、备并未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运营成本增加由于出水水质低于、过度高于设计标准或者因设施设备损坏、运营不善导致的运营成本增加设施设备维护质量设备维护不及时,质量不达标服务标准提升风险政府方提出提升污水排放标准,项目公司需要更新改造升级,导致成本增加水费标准包括由于PPP产品/服务收费价格过高、过低或者收费调整不弹性/不自由导致社会资本的运营收入不如预期共担法律及合约风险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完善由于现有PPP立法层次较低、效力较差、相互之间存在某些冲突、可操作性差等原因造成的危害法律变更由于法律法规及其他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而引起项目成本增加、收益降低等后果合同/文件冲突/不完备合同文件出

33、现错误、模糊不清、设计缺乏弹性、文件之间不一致,包括风险分担不合理、责任与义务范围不清等风险共担投标人须知附表附件二:项目运作方式项目运作方式1、本项目运作模式根据本项目特征,综合考虑项目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等因素,拟采用“BOT+OM”,即“建设运营移交+委托运营”方式实施。2、本项目运作流程(1)遂宁市人民政府授权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政府实际推进本项目,负责项目前期准备、主合同签订、综合协调、授予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维护的权利等相关工作。(2)遂宁市人民政府授权下属平台

34、公司作为政府指定的参股机构,履行出资人权利及义务并作为项目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监督职责。(3)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家有关PPP项目实施的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参与到PPP项目中,并授予项目公司(SPV)特许经营权。(4)政府指定的所属平台公司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SPV)。若项目公司(SPV)尚未成立,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签订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主合同协议书;项目公司(SPV)成立后,由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或其授权的辖区污水主管部门作为具体实施机构(

35、这些具体实施机构与市住建局一起并称为实施机构,下同)分别与项目公司(SPV)签订遂宁市县(或区、市直园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继承主合同协议书。(5)项目公司(SPV)按照合作协议及相关合同的要求,在合作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等工作。(6)项目公司(SPV)在实施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履行合作协议并接受行业与公众的监督。(7)实施机构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实施机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8)项目公司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运营维护。(9)合作期限届满,项目公司(SPV)按照合作协

36、议的约定及其它相关规定,将合作协议中约定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资产权属无偿移交给政府授权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其他机构。3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本项目采取PPP模式,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遂宁市人民政府授权其所属平台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遂宁市成立项目公司(SPV)。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20000万元。项目公司股权分配比例为:中标的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入股90%,政府方出资代表入股10%。二、总 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1.2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享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

37、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2.4 “投标人”系指已通过资格预审,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

38、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5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2)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其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投

39、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限价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联合体各方(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包中的政府采购活动。(2)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咨询、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40、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

41、价的合理性。供应商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 投标邀请;(二) 投标人须知;(三) 投标文件格式;(四)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

42、其他要求;(五) 评标办法;(六) 拟签订合作合同。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了招标文件并报名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43、至少15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了招标文件并报名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8.6参加投标活动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现场考察9.1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发生的一切

44、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 投标人应做好现场考察的计划,投标人自行收集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招标方对投标人收集的资料和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四、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0.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评标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11.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

45、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本项目中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包件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