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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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二 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多选),支付结算的方式有以下几种(多选):,(1)支票;(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5)汇兑;(6)委托收款;(7)托收承付:(8)信用卡;(9)信用证。,支付结

2、算的法律特征,(一)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即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按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即为无效。办理支付结算必须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三)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

3、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四)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支付结算是一项政策性强,与当事人利益息息相关的活动,因此,必须对其实行统一的管理。,(五)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城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支付结算的原则(简答),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3.银行不垫款原则。即银行在办

4、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钱进谁的帐原则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D.银行不垫款原则,【答案】ABCD,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

5、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多选),对票

6、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判断)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判断),【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用途 D.票据金额,【答案】C,【例题判断题】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答案】对,【例题判断题】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答案】对,【例题判断题】对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

7、称进行更改的票据,为无效票据。(),【答案】对,【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 D.使用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票据,【答案】ABC,注:支付结算办法,第九条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第十二条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

8、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第十三条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票据无效的是()。,A.原记载人更改金额,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B.原记载人更改出票日期,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C.原记载人更改票据用途,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D.原记载人更改收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答案】C,【例题单选题】根据有关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

9、同时记载,二者不一致的()。,A.以票据上较小的金额为准B.票据无效C.以中文大写为准D.以数码记载为准,【答案】B,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多选),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

10、“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例如:,145.00 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整。145.10 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壹角。145.16 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壹角陆分。,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

11、元伍角。,(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 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3)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例如,¥1 680.32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 叁角贰分;,例如,¥107000.53,写成:人民币壹拾万 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 伍角叁分。,(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

12、”字。,例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例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判断),例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见十加零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

13、出票人自行承担。(判断),【例题判断题】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票人承担。(),【答案】错,【例题单选题】在填写票据的出票日期,下列各项中,将“10月20日”填写正确的是()。,A.拾月贰拾日B.零拾月零贰拾日C.壹拾月贰拾日D.零壹拾月零贰拾日,【答案】D,【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B.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C.票据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小写填写D.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答案】ABD,【例题单选题】在填写票据的出票日

14、期时,下列各项中,将2月12日填写正确的是()。,A.贰月拾贰日B.贰月壹拾贰日C.零贰月拾贰日D.零贰月壹拾贰日,【答案】D,【例题单选题】某单位于2003年10月19开出一张支票。下列有关支票日期的写法中,符合要求的是()。,A.贰零零叁年拾月玖日B.贰零零叁年查拾月壹拾玖日C.贰零零叁年零壹拾月拾玖日D.贰零零叁年零壹拾月壹拾玖日,【答案】D,【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金额中文大写的填写中,符合规定的有()。,A.将“107 000.53元”填写为“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B.将“107 000.53元”填写为“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C.将“107

15、000.53元”填写为“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伍角叁分”D.将“107 000.53元”填写为“人民币壹零万柒零零零仟元伍角叁分”,【答案】AB,【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应予以退票情形的有()。,A.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B.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C.使用圆珠笔填写的支票D.使用支付密码地区的,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答案】ABCD,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又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办理存、贷款和资金收付活动

16、的基础。,(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1.银行结算账户按其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习题,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以自然人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因使用借记卡、信用卡在银行或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是活期存款帐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只能

17、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P104,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守法原则。,4.存款保密原则。即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申请2.核准与备案 3.预留签章 4.签发开户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1.申请:,存款人开立银行

18、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2.核准与备案:,(1)核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2)备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3.预留签章:,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4.签发开户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应在注册地、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二)银

19、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多选),变更:指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的变更。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注意: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账户。,习题,三、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的概

20、念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习题,(三)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根据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部队、居民社区委员会、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同时,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也允许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主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如具有营业执照的

21、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外国驻华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个体工商户),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等官方核发的证件;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P109,四、一般存款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的概念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习题,五、专用存款账户,(一)专

22、用存款账户的概念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如基本建设基金。,六、临时存款账户,(一)临时存款账户的概念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而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人银行

23、结算账户的概念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判断),(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八、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

24、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或个人只要符合下列相关条件,均可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存款人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可以在经营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存款人在异地取得借款和有其他结算需要的可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3.存款人有回笼异地货款、支付异地营销开支需要的,如企业驻外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可以异地开立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专用存款账户;4.在异地有短期的临时经营活动,如有文艺团体在异地的演出活动,生产厂家在异地的展销活动等,可以异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应按照开设的不同账户的使用规定

25、进行使用。,【例题多选题】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存款人可以向其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的情形有()。,A.存款人被撤并的 B.存款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C.存款人注销的 D.存款人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的,存款人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B.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C.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撤消D.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答案

26、】ABD,【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办理。,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临时存款账户D.专用存款账户,【答案】A,【例题判断题】为了便于结算,一个单位可以同时在几家金融机构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答案】错,【例题判断题】存款人可以通过一般存款账户理现金支取。(),【答案】错,【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银行账户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一个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B.一个单位可以在多家银行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C.现金缴存可以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办理D.现金支付不能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答案】ACD,【例题多选题】下

27、列关于支付结算的各项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A.单位银行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B.存款人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C.存款人可以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D.存款人可以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答案】ABC,第三节票据结算,术语词汇定义本主题中要使用的词汇,(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狭义),P118,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

28、票和支票。(多选),票据的法律特征,1.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支付“票据金额”是票据签发和转让的最终目的,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有在票据金额得到全部支付后才归于消灭。,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法律依据不同的票据种类,规定了不同的形式,出票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签发相关票据,否则,不受法律保护。,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

29、离,根据权利的发生必须作成票据,票据权利的转让必须交付票据,票据权利的行使必须提示票据,权利与票据融为一体。,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均为记名票据,必须通过背书转让或交付转让的方式予以流通转让。,(二)票据的功能,1.支付功能2.汇兑功能3.结算功能4.信用功能5.融资功能,1.支付功能,即票据可以充当支付工具,代替现金使用。对于当事人来讲,用票据支付可以消除现金携带的不便,克服点钞的麻烦,节省计算现金的时间。,2.汇兑功能,即票据可以代替货币在不同地方之间运送,方便异地之间的支付。如果异地之间使用货币,需要运送或携带,不仅费力费事,而且也不安全;大额货币的运送更是如此。如果只

30、拿一张票据到异地支付,相对而言,既安全又方便。,3.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简单的结算是互有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各签发一张本票,待两张本票都到到期日时可以抵消债务,如有差额,由一方以现金支付。,4.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拿来使用。,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贴现,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转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

31、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再贴现,再贴现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三)票据的当事人,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1.分类:(简答),票据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多选),非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多选)除基本当事人

32、外,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判断),2.有关定义:(判断),(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2)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3)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4)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5)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6)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7)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四)票据权利与责任P120,1.票据权利

33、。(1)票据权利的概念-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票据追索权,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2)票据权利的时效,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灭失: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

34、、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3)票据权利的行使P121,是持票人请求票据的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包括票据的承兑、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权等。,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提示付款,是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行为。如: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

35、款人提示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两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权,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4)票据权利行使的时间和地点,一般是银行营业点及营业时间内,(5)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采取的措施。如为防止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因时效而丧失,采取中断时效的行为;为防止追索权丧失而请求作成拒绝证明的行为等。,票据权利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丧失,在人民法院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票据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根据有关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对具有下列情

36、形之一的票据,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1)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2)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6)票据权利的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债务人可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一)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三)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四)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五)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2.票据责任。,是指

37、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实务中的票据债务人承担的票据义务:,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得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五)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则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

38、承兑和保证四种。,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包括两个行为:一是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作成票据,即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二是交付票据,即将作成的票据交付给他人占有。两者缺一不可。,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背书按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非转让背书是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委托收款背书是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的背书,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

39、。但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质押背书,是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债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保证,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六)票据签章,票据签章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上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是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不可缺少的应载事项。如果缺少此项内容,则该项票据行为无效。,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

40、证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七)票据记载事项,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为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不记载,则票据无效。,相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票据失效的事项。如汇票上没有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等即属于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

41、据效力的事项,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八)票据丧失,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普通诉讼,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2、要求法院判令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例题多选题】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的有()。,A.汇票B.本票C.支票 D.信用卡,【答案】ABC,【例题单选题】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称为(),A.背书人B.出票人C.收款人D.付款人,【答案】B,【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的基本当事人的是(),A.出票人B.付款人C.保证人D.收款人,【答案】C,【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基本当事人的是(),A.出票人B.

43、背书人C.承兑人D.保证人,【答案】A,【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当事人的有()。,A.出票人B.付款人C.收款人D.保证人,【答案】ABCD,【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是(),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背书人,【答案】D,【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A.承兑人 B.出票人 C.付款人 D.收款人,【答案】BCD,【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A.票载收款人 B.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 C.最后被背书人 D.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背书人,【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汇票

44、上记载收款人乙、保证人丙等事项。乙在法定时间内向甲提示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张三。张三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未获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承担该汇票责任的有()A.甲 B.乙 C.丙 D.丁,【答案】ABCD,【例题判断题】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答案】对,【例题多选题】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45、A.票据丧失后向银行挂失止付的行为B.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C.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 D.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答案】BCD,【例题多选题】以下叙述中,正确的包括(),A.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B.票据金额应由出票人自己支付或委托付款人支付 C.票据行为只包括出票、背书和承兑 D.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答案】ABD,【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下列签章有效的有()。,A.单位在票据上使用该单位的公

46、章加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B.个人在票据上使用与其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签名C.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使用其预留银行的签章D.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只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注: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答案】AC,【例题多选题】汇票中未记载付款地的,可以付款人的以下法定地点为付款地(),A.营业场所B.住所C.经常居住地D.主要财产所在地,【答案】ABC,【例题单选题】票据记载事项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下列关于票据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票据记载事项

47、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B.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C.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D.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答案】D,【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票据失效的是()。,A.未记载付款日期 B.未记载付款地 C.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D.未记载出票人签章,【答案】ABC,【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事项。下列各项中,属于非法定记载事项的是()。,A.出票人签章B.出票地C.付款地D.签发票据的用途,【答案】D,【例题判断题】票据丧失后只能通过普通诉讼一种形式进行补

48、救。(),【答案】错,【例题多选题】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A.普通诉讼B.公示催告C.挂失止付D.登报声明,【答案】ABC,二、银行汇票,(一)银行汇票的概念-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P130票样,银行汇票是银行应汇款人的请求,在汇款人按规定履行手续并交足保证金后,签发给汇款人由其交付收款人的一种汇票。,(一)银行汇票的使用范围,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提取现金。(判断)2.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

49、款人,银行汇票的付款地 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判断)3.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三)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欠缺记载,票据便为无效。根据票据法规定,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七项,未标记任何一项,该汇票无效(多选),(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这是指在汇票上必须记载足以表明该票据是银行汇票的字样,如果没有该文字,“银行汇票”则无效。,(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这是汇票的支付文句,即表示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换言之,如果汇票附有

50、条件,则汇票无效。,(3)出票金额,这是指汇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的金额,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汇票将无效。,(4)付款人名称,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的委托支付汇票金额的人。,(5)收款人名称,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6)出票日期,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签发汇票的日期。在法律上具有重要作用P127,(7)出票人签章,是出票人在票据上亲自书写自己的姓名或盖章。,2 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这也是汇票上必须记载的内容,但相对记载事项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汇票仍然有效。包括: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3 银行汇票的非法定记载项,银行汇票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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