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999901 上传时间:2023-05-2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1.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基本原则(-)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

2、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羟户籍所在地镇(街)批准后,报区教委备案。(二)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三)统筹安排原则。对不符合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适龄子女,统筹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根据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和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保证公办学校兜底。(四)规范公平

3、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招生办法(-)义务教育公办学校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按招生范围在对口学校登记报名;农村区域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校直接登记报名。2 .城区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购房入住、产权份额等情况由区

4、教委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本类别中,住房如系共有产权的(含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入学对象父(母)应至少共占50%以上(不含50%)的份额,且已实际交房入住,入学对象仅限业主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3 .区内公租房承租人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政府处置类项目业主子女,在配套学校和指定学校登记入学。4 .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在区经商、务工以及从事其它合法、相对稳定工作的区内外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可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定时、定点、分片开展入学登记,统筹安排学校接收。5 .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5、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特殊儿童少年可进入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特殊儿童少年,由对口学校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特殊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6 .其他特殊人群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部门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7 .中学初中部以划片+统筹+剩余学位摇号的方式招生。(二)义

6、务教育民办学校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2 .区教委根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均为招生计划内学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3 .实施分类招生、分类录取。(1)民办学校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招生计划内学生,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2)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3)民办学校除去以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的学生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

7、剩余招生计划时,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时,通过电脑摇号随机录取。四.招生程序(-)发布招生信息区教委于5月20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包含招生入学政策、报名程序等),适时发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登记通告。(二)采集学生信息6月15日-6月19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家长,按照区教委发布的招生入学登记通告,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三)入学登记和招生录取1.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于6月200-21日将相关

8、报名材料提交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直接录取。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对应学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7月30日前,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如下:(1)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银行按揭合同等);入住证明(天然气证或天然气缴费发票)。(2)农村区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3)公租房承租人

9、子女:承租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如承租人与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籍,还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公租房租赁协议。(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与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个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购买社保的有效凭证(该项不作为必备条件,具备者优先安排);部门出具的居(暂)住证明。小学新生入学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入学时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2.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民办学校除去以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的学生后,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6月20日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由区全程监督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10、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根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6月30日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五.相关说明(一)城区学校三对口入学条件中,房屋产权应系法定监护人(或学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完全产权,同一住房(含二手房或产权变更)对应户籍实行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原则,即招生范围内同一套住房小学阶段每6年、初中阶段每3年提供一个学位(合法

11、养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对口入学,不符合此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二)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材料),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三)转学插班生与新生就读条件一致,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直接接收,但不得出现大班额;若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学生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区域学校或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四)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时,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五)学位紧张区域学校,按满足三对口入学条件的时间先后排序,首先招收满

12、足三对口1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招收满足三对口1年以下的适龄儿童;若无空余学位,满足三对口1年以下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六、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区教委成立以教委主任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督学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时间节点,明确任务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按全区统一部署开展招生宣传、入学登记和审核录取,做到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对接所在镇

13、(街)、村(社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要完善方案、制定预案,注重舆情搜集和预研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妥善处置。(二)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相关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招生基本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夯实控辍保学各校要密切关注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到入学情况,建立入学登记台账,重点关注家庭困难、身体特殊、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情况,对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特殊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和完善缓学、免学手续,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并向所属镇(街)报告,联动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校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宣传单、咨询站、公开电话等方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公开学校信息、招生流程、招生方案,做到家喻户晓,让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中小学招生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广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成绩,正确疏导家长的择校愿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