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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及联动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贵阳市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部署,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工作机制:一、实施范围和保障目标(一)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编教师。同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和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统筹考虑高中教师和学前教育阶段教师以及执行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的教育事业单位人员
2、工资待遇。(二)保障目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二、比较对象和统计口径(一)比较对象。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二)统计口径。根据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文件精神,计算比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计算比较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地区附加津贴(规范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提高的部分不纳入统计。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建立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监测制度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年报统计和对比工作,准确掌
3、握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水平。(二)健全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随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坚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待遇调整同步动态调整,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务员发放目标奖时同步发放教育教学质量奖;公务员增加发放地方性补贴时,同步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对获评文明学校、平安综治奖等综合奖项的学校,其奖励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S)建立保障义务及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工作会商机制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要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定期开展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
4、检查与反馈,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查摆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保障目标实现并长期坚持,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共同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确保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四)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制度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要坚持绩效考核管理的导向,指导各学校制定好本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结合,突出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工作量多、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克服平均主义
5、和“大锅饭”,有力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五)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表彰奖励和表扬通报制度大力宣传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开展各级各类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成果奖表彰奖励和表扬通报,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四、成立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财政副市长常务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成员: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市财政局局长市人力资源和社
6、会保障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领导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人作为办公室成员。五、职责分工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市委组织部:负责统计本市公务员工资收入情况,按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提出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建议,确保国家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市教育局:负责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入预算,并做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状况统计工作,按要求向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及时反馈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财政局:负责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研判分析,把好政策关,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情况,会同教育局核算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