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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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关于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消费,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经济活力,特制定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为保障我区夜间经济发展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特成立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组长:专职副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动全区夜间经济发展,统筹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夜间经济建设工作,开展街区认定评审程序,对符合标准的夜间特色街区

2、授予“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称号,并组织申报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等相关工作。二、工作目标以提高城区生活品质、满足居民和游客夜间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培育城区经济新增长点、提高城区品味为宗旨,以增强特色、扩大影响、提高夜间经济在第三产业的贡献率为目标,按照全区统筹、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实施,通过科学规划引领,合理整合资源,创新发展环境,培养消费新风,着力建设一批“商旅、商文、商娱、商体”相融合的经营规范、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交通便捷、清洁卫生、特色鲜明的夜间街区,打造繁荣发达的夜间经济。到2025年,培育打造至少3条以上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三、主要内容(一)打造

3、地标性夜生活打卡地。结合全区商圈布局规划,依托现有的商业氛围、文娱景观、建筑特色、人文底蕴资源,在中华路、人民大道、友谊路、未来方舟、大营坡、北京路、数博大道等商圈重点打造以时尚休闲、高端商务、现代都市、智能商业为主题的夜生活打卡地。(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二)建设独特性夜生活地带。利用数博万达、万达、印象城、益田假日和未来方舟外滩七公里等现有综合体和广场平台以及经营业态打造品牌多样、业态丰富的夜间经济带长廊和步行街区;加快完成市西商业街、文昌阁历史文化街区、未来方舟“酒世界”等改造建设;启动谋划友谊路“酒吧街”、民生路老贵阳小吃街、黔灵公

4、园文旅大道等特色街区建设;以黔灵公园、阳明祠、文昌阁、省工委和特色老巷文化为主,打造一批承载贵阳记忆、最具贵阳特质的夜间旅游观光景点。(牵头部门: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城规委办公室、区文广旅游局、区投促局、属地街道办事处镇、区国控集团)(三)培育高品质夜生活服务圈。以15分钟交通生活圈为范围,在全区人口密集区域,打造具有餐饮、酒吧、休闲娱乐、文化旅游等功能的夜市街区,打造“夜游”、“夜购”、“夜品”三大品牌,实现夜游、夜购、夜玩、夜读、夜跑等夜间生活服务圈。加大服务圈内24小时便利店、深夜食堂、夜间书店、午夜影院、夜间健身房等布局,完善夜间经济配套,丰富夜间生活服务圈经济业态。(牵头部门:区委

5、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四)主推“夜食”、“夜购”活动。提升传统黔菜文化,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餐饮嘉年华活动,开展品牌餐饮评选,引导品牌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引导商业综合体做好夜间消费场景和消费促销活动的设计策划,鼓励开展夜间商品推广、秒杀、打折让利活动,吸引消费者从白天到夜晚,形成游玩、美食、购物一条龙沉浸式消费。重点以未来方舟“酒世界项目、友谊路酒吧街、民生路老贵阳小吃街为依托,引入美食嘉年华、市民庆祝活动、夜购夜娱等各种形式的夜间消费。(牵头部门: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五

6、)嵌入“夜游”、“夜宿”活动。发挥主城区旅游集散地的区位优势,依托区内文昌阁、黔灵山等人文、自然旅游资源,结合美食文化、街巷文化,推出夜间特色休闲娱乐项目和夜游精品线路。着眼于消费者的文化层次和消费喜好,联动街区商户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夜间消费活动,打造文化演艺项目、特色创意“灯光秀”、亲子乐园等消费IP,形成一批常态化、亲民化、特色化的品牌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结合职工、青年、妇女生活消费和文化需求,大力开展夜间公益性系列活动,增加夜间消费活力。引进全球知名品牌酒店,大力发展特色精品民宿和主题文化酒店,提升酒店文化内涵和服务质量,吸引消费者吃起来、逛起来、住下来。(牵头部门:区文广旅

7、游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属街道办事处镇)(六)加快推进夜间经济产业聚集。依托区域自然资源和“一核、三轴、四圈、多点”的商业规划布局,重点在文昌阁、阳明祠、六广门、黔灵山、未来方舟、小关、三马园区、中烟智谷园区引入文、商、旅融合发展的文化产业,引入生态文化、体育文化、非遗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资源,加快文化产业落地聚集。(牵头部门:区投促局;责任单位:属街道办事处镇)四、职能配套(一)鼓励延长营业时间。鼓励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在店庆、法定假日、周末期间延长营业时间,开设夜卖一条街、节假日商品专区专柜,引导品牌商超建设24小时便利店。鼓励景区夜间开放,创新夜间旅游产品;延长博

8、物馆、图书馆、健身房、电影院等现有日间设施开放时间,丰富剧场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和场次;完善各项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加强夜间公共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广旅游局)(二)打造各具特色的夜间消费场景。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的原则,充分依托辖区内符合夜间经济发展的街区形象和业态资源,结合背街小巷综合治理、道路提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的实施,一街一策打造各具特色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明确街区的空间规模、业态特点、服务特色、配套设施等建设标准,充分考虑交通组织、水电供

9、应、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消费需求、人文景观等因素,在垃圾收运、卫生保洁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将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沿线的公厕、人行道、停车位、建筑立面等进行设计改造,合理布局排污管网、线缆入地综合管网,科学设置标志标识,布局人车分流系统,完善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通过道路改造、照明工程、立面亮化、楼内美化、场景设计,利用部分城区公共空间增设商业小品、休憩区等休闲设施,规范商业综合体、美食街(区)、商业特色街区的景观管理,统筹时段交通以及夜间街区内时段公共活动空间的使用,增加商业氛围和街区特色。(牵头部门: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管局分局、属街道办事处镇)(三)强化夜间经济诚信经营与

10、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做好常态化和规范化管理,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强化食品安全督导,保障商品质量监管,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监督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抓好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坚决防止不法经营者兜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或缺斤短两、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对涉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和现

11、场快速处置机制,营造和谐共赢、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为夜间经济可持续性推进保驾护航。(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属街道办事处镇)(四)推动区域环境整治与夜间经济融合发展。将重点建设的夜间经济街区纳入城市环境整治和亮化绿化工程的年度重点,提高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强化夜间经济街区环境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在夜生活集聚区的部分地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布置街区场景,营造烘托温馨的夜间集市氛围。(牵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属街道办事处镇

12、)(五)优化夜间交通设置与治安巡逻。加大夜间经济发展交通组织和保障,适当增加出租车候客点、临时停车位。根据客流需求,组织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的管理机构梳理辖区内及周边停车场情况,提出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等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的自用停车场在夜间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强对重点商圈、街区和场所的夜间巡逻警力,增设治安岗亭,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社会安保联防联控体系,建立夜间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牵头部门:市交管局分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五、认定流程(一)认定标准1

13、.主商业街长度应不小于300米或商业经营总面积不低于IOOOO平方米,商铺数量达到45家以上;2 .年客流量一般不低于30万人次;3 .年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集聚中餐、西餐、酒吧、小吃、老字号、非遗、购物、娱乐、休闲、24小时便利店等至少5种业态,其中餐饮类业态比重达到50%以上;4.有日常运营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街区经营秩序,优化街区服务质量;5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齐全,配备夜间景观、指示标识等设施。(二)认定程序1.申请。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街区日常运营管理机构向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具体包括:(1)书面申请报告,按照认定标准要求分别表述;(2)夜

14、间经济示范街区申报表(详见附件);(3)街区夜晚经营的标志性景观、街区牌匾、街区主要建筑、街区全貌、商户等实景彩色照片10张以上(有相关影相资料的,也可提供)。2.审查。区商务局组织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拟推荐名单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后进行公示。3.推荐。由区商务局将符合条件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名单向市商务局申报贵阳市“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并报送相关材料,最终由市商务局审核、认定。4.认定。“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行文认定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通过区商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授予牌匾。六、组织保障(一)强化资金支持

15、。符合条件的夜间经济实施主体,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支持“百场千店万铺”建设促进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给予奖补,对纳入全市“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的项目,由市级给予IOO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由区级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落实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对照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按照“一街一策”,细化目标任务,建档立卡,抓好责任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争取市级对口部门关于发展夜间经济的政策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夜间经济发展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统筹组织、明确责任、细化目标、扣紧标准、跟进进度,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督办督查局)(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培育消费者夜间消费习惯,推动夜间经济体量不断做大。积极报道发展夜间经济富民、便民、惠民的工作成效,为加快夜间经济繁荣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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