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038069 上传时间:2023-05-3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黔南州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黔南州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黔南州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黔南州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黔南州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黔南州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黔南州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一、基本原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二、操作流程(一)发布实施规定。州、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

2、电话等信息。(二)受理补贴申请。实行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推广使用手机APP申请补贴,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县域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05%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受理申请超过110%,停止受理补贴申请。鼓励各县(市)在乡、村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将APP申请补贴数量,纳入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所在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并提供申请资料。购机者是个人的,需出示购机发票、本人身

3、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涉农补贴“一折通”或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购机者是组织的,需出示购机发票、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法人代表身份证、本组织营业执照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严禁购机者以外人员通过手机APP办理补贴申请,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产销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其法人代表不能自销自购申请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能以组织和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同时申请补贴。不得以

4、其他政策限制补贴对象申请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再受理补贴申请。安装类、设施类和县域内首次申请补贴的机具,实行先核验、后受理的办理方式,要先逐台核验,待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再受理补贴申请。(四)审验公示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核验机具核验完成后,待其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再作出受理决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

5、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五)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本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因资金不足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及时告知购机者,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级报告资金供需情况。农机购置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

6、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三、有关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以县级为主。各级要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一)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县级必须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为生产企业和指定型号的补贴产品预

7、留或分配补贴资金指标,不得虚设申请名额占用补贴资金指标,不得以其他政策为条件限制补贴对象。受理补贴申请、确认补贴对象后,应及时公示拟补贴对象。(二)严格核验机具。各县(市)要根据黔南州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等相关规定,建立县级机具核验制度,严格核验补贴机具。补贴机具核验以批次为单位,按比例抽查核验,具体核验比例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同一补贴对象申请总补贴额高于1万元或机具数3台以上(含)和不常见机具在县域内出现大批量申请补贴的,必须现场核验。(三)规范整理补贴档案。各县(市)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管理,要通过补贴系统导出补贴实施信息和统计数据,分类整理归档。(四)开展补贴延伸绩效管理。根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规定,推进绩效管理向县(市)延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分配等挂钩。(五)明确产销企业责任义务。生产企业申报机具投档、完善补贴系统信息时,提供的企业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有效,产品信息必须与产品资质报告(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或强制认证报告)一致,产销企业提供给购机者的农机产品配置、参数必须与补贴系统一致。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对补贴产品违规经营承担主要责任。产销企业为经销行为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