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p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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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目 录,第一节 纳税人纳税义务的税收筹划,一、纳税人身份的所得税筹划,税法规定:,【例】乔治、布莱克和史密斯三位先生均系美国俄亥俄州人,而且都是美国科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高级雇员。因工作需要,乔治和布莱克两位先生于2010年12月8日被美国总公司派往中国的分公司工作,负责北京业务区。紧接着2011年2月10日,史密斯先生也被派往中国工作,负责上海业务区。其间,各自因工作需要,三人均回国述职一段时间。乔治先生于2011年7月至8月回国两个月,布莱克和史密斯两位先生于2011年9月回国20天。2012年1月20日,发放年终工资、薪金。乔治先生领得中国分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10万

2、元,美国总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1万美元。布莱克和史密斯先生均领得中国分公司的12万元和美国总公司的1万美元。,二、个人直接投资经营方式的所得税筹划,1.个体工商户的税负【例】某个体工商户年营业收入54万元,营业成本42万元,其他可扣除费用、流转税金2万元,其年应纳税额为(35%,速算扣除数14 750):(540 000-420 000-20 000)35%-14 750=2.025(万元)税后收入为:540 000-420 000-20 000-20 250=7.975(万元)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税负为:20 250(540 000-420 000-20 000)100%=20.25%,(二)个

3、人独资企业的税负及筹划,【例】王某开设了一个经营水暖器材的公司,由其妻负责经营管理。王某也经常承接一些安装维修工程。每年销售水暖器材的收入为5万元,安装维修收入为2万元。全年应纳所得税为:70 00030%-9 750=11 250(元)1125070000=16.25%如果王某和妻子成立两个个人独资企业,王某的企业专门承接安装维修工程,王妻的公司只销售水暖器材。在这种情况下,假定收入同上,王某和妻子每年应纳的所得税分别为:王某:20 00010%-750=1 250(元)王妻:50 00020%-3 750=6 250(元)两人合计纳税:1 250+6 250=7 500(元)每年节税:11

4、 250-7 500=3 750(元),(三)合伙企业的税负,【例】某合伙企业有5个合伙人,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均为20%。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为35 万元,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均分。这样,每个合伙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速算扣除数9 750):350 00020%30%-9 750=11 250(元)税后收入为:70 000-11 250=58 750(元)合伙企业每个合伙人的实际税负为:11 25070 000100%=16.07%,(四)私营企业的税负,【例】个人投资者占私营企业出资额的50%,企业税前所得为12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应纳企业所得税:120 00025%=30 0

5、00(元)税后所得为:120 000 30 000=90 000(元)个人投资者从企业分得股利为:90 00050%=45 000(元)股息、红利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5 00020%=9 000(元)税后收入为:45 000 9 000=36 000(元)实际税负为:(30 00050%+9 000)(120 000 50%)100%=40%,三、承包承租经营改办个体执照可节税,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共同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所不同的是,对实际经营期不满1 年的经营所得,在计算确定应纳税所

6、得额时,两者的计算方法存在着原则区别。,【例】某企业由于对市场需求把握不准,造成产品大量积压、资金难以回笼,企业处于倒闭边缘。为了避免企业破产,经该企业主管人员研究,决定将企业对外租赁经营。通过竞标,某公司退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张先生出资经营该企业。该企业将全部资产租赁给张先生经营,张先生每年上交租赁费6万元,租期两年,从2010 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1日。租赁后,该企业主管部门不再为该企业提供管理方面的服务,其经营成果全部归张先生个人所有。,方案一:张先生将原企业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若张先生2010年实

7、现会计利润为103 000 元(已扣除应上交的2010年3月至2010年12 月租赁费50 000元=10个月5000),张先生本人未拿工资,该省规定的业主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3500元。,则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3 000 3 50010=68 000(元)换算成全年的所得额:68 0001012=81 600(元)按全年所得计算的应纳税额:81 60030%-9 750=14 730(元)实际应纳税额:14 7301210=12 275(元)张先生实际取得税后利润:68 000-12 275=55 725(元),方案二:张先生仍使用原企业营业执照,若本年折旧额为15 000 元,不考虑其

8、他纳税调整因素,该企业2010 年实现的会计利润应为:103 000-15 000=88 000(元);应纳税所得:88 000+50 000=138 00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38 00025%=34 500(元)张先生实际取得承包、承租收入:88000 34 500=53 5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53 500-3500 10)10%-750=1 100(元)张先生实际取得税后利润:53 500 1 100=52 400(元),第二节 计征原则的税收筹划,计征原则,【例】电影导演刘某2011 年4月和某电影制片厂签订协议,由导演刘某负责编排导演一部历史电影,合同上写明:影片制作完毕

9、后交片时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20万元,税款由刘某自行负责缴纳。2011 年6月,刘某交片后,一次性从电影制片厂获得劳务报酬20万元。为了改善家乡的教育条件,刘某将其获得的20万元劳务费全部直接捐赠给了家乡(农村)的两所中学。,捐赠支出的纳税筹划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认清捐赠对象。个人在进行捐赠时,应注意捐赠对象,除上述对象外,捐赠支出是不允许列支的。(2)经过法定的社会团体或机关。(3)取得合法的凭证。取得合法凭证是纳税筹划最起码的条件;否则,即使有捐赠的事实,也不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4)预先调整超限金额。如果捐赠金额已经超过了可扣除限额,则在纳税申报时,应自行调整减除或分次捐赠,以免税

10、务机关要求补税的同时另计少缴税款的滞纳金甚至罚款。,第三节 各类所得的税收筹划,一、个人所得税的一般节税方法,利用企业单位进行收入转换的具体做法主要有:(1)由企业单位提供低租金的住房,而不是支付含有购房费用或房租补贴的高工资;如有可能,还可以把一些家具、住宅设备等连同房屋一起提供给个人。(2)由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组织公费旅游,而不是直接向个人提供用于个人休假、旅游等方面的收入。这些费用支出,对企业来讲是激励职工勤奋劳动的一种手段;对个人来讲,是职工应享受的正当权益和福利。因此采用由企业提供旅游费用的做法并不违反有关规定。但从客观上讲,这种做法却能使个人在没有降低消费水平的前提下规避一定的

11、个人所得税。(3)由企业向个人提供种种福利设施及服务,如提供就餐服务,提供免费的医疗保障及文化、教育等服务设施,这样可以在职工收入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使生活和消费水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4)由企业向职工提供交通工具,减少工资中的交通补贴。(5)向职工子女提供医疗、教育等费用。(6)企业向职工转售股票认购权。(7)企业向职工提供公用设施,如浴室、理发室等。,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的税收筹划,(一)收入时间均衡法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内容: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

12、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提示】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的项目还包括:(1)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2)单位低于购建成本价对职工售房(3)对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一次收入较多的 纳税人取得一次性奖金(包括年薪、绩效工资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例】长兴纸业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种纸张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该公司共有员工50 人。2011年年终,公司经理贺某鉴于该年生产经营效益不错,决定给每位职工发放年终奖金24 000元,并拟定以下二个方案:方案一:12 月份一次性发放。方

13、案二:分散在12个月发放。该单位员工工资均已超过费用扣除标准。应采用上述哪个方案?,分 析,方案一:2400012=2000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 295(元)方案二:24000元分散在12个月发放,每个月2000元,由于工资已扣除了费用,故奖金不再扣除费用。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 00010%-105 12=1 140(元)分散发放可以节税=2 295-1 140=1 155(元),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攀升。因此,某个时期的收入越多,其相应的个人所得

14、税税收比重就越大。如果某个纳税义务人的工资、薪金收入极不平均,相对于工资、薪金收入非常平均的纳税义务人而言,其缴纳税收的比重就大得多。这个时候,对工资、薪金的筹划就可以采用平均分摊的方法。一般来说,这种分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奖金的分摊筹划。见上例(2)工资的分摊筹划。有些单位的工资发放是根据其经营绩效进行的,因而在某些经营变化较大的企业里,职工的工资发放会不均匀。这时如果职工和单位进行一定的协调,将工资的发放相对平均化,则问题就可以解决了。,【案例】某职工全年收入为57 000元,筹划前,每月应发工资数额不等;通过在年度12个月内平均发放工资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全年可实现节税1 6

15、78元,详见表,(3)利用其他政策的筹划,特殊行业的纳税政策。为了照顾某些受季节或产量等方面因素影响的特定行业,如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行业,对于其职工工资收入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给予特殊的政策。对于这些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征收。属于该行业的职工就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收入平均化,相应减少应缴税额。实行年薪制的纳税政策。对于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进行这种筹划应考虑实际生活中的很多因素,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即进行筹划到底有没有实际意义。

16、,【案例】某职工甲每月工资薪金应税收入为3 000元,即全年工资薪金为36 000元,年终奖24 000元,全年应税收入为60 000元,费用扣除标准为3 500元。计算分别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和采掘业政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工资薪金每月3 000元,低于费用扣除标准,应纳所得税0元 年终奖应纳所得税:2 295元(24 000-500)10%-105=2 245元全年个人所得税:0+2 245=2 245元)(2)采掘业政策 60 000/12=5 000(元)(5 000-3 500)3%12=540(元),(二)收入人员均衡法,【例】王教授应出版社的邀请,就

17、其某项发明的原理、价值及发明经过等写了一本书,取得了6 000 元的稿酬收入。在写作过程中,其夫人提供了许多建议,并收集了资料,还承担了其中一章的写作和全部文字的润色工作。这部作品既可以算他单独完成,只署他的名字,也可以算他和夫人的共同作品。,如果只算王教授一人的作品,该笔稿酬将缴纳个人所得税:6 000(1-20%)20%(1-30%)=672(元)如果算两个人的作品,该笔稿酬将缴纳个人所得税(分两个人计算):(3 000-800)20%(1-30%)2=616(元)节税额为:672-616=56 元,(三)收入次数均衡法,纳税人取得的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 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这

18、样,纳人连续好几个月作业于同一项目,项目完成后才能取得一笔收入。基于这种情况,纳税人可以将这笔劳务收入分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因为按次纳税,每次要扣除费用800 元或收入的20%的费用。经过多次分摊、多次扣除,纳税人就可凭此种方法降低税负。,【例】某公司要完成一项工程,预计工期9个月,请张工程师在业余时间为其设计图纸,预计花费时间为1个月,谈妥劳务报酬2.5万元。公司还要请张工程师在施工期间担任顾问,但张工程师要出国交流因而未答应,但表示随时可以为公司解答图纸中的疑问。公司支付张工程师设计费时考虑到以后可能还要请他修改、解释图纸而实际支付了3万元。请问:张工程师该如何取得此项收入并使纳税

19、最低呢?,分析:,一次取得:30 000(1-20%)30%-2000=5 200(元)如果张工程师答应为该工程担任顾问,即使在国外期间,也可以为其进行指导,而不要求该公司一次性支付报酬,而是以该项工程持续建设为名,将该项劳务报酬分做10 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 000元。按照税法规定,4 000 元以下的劳务报酬收入一次可扣除800 元计税,则该笔报酬总应纳税额为:(3 000-800)20%10=4 400(元)节税额为:5 200-4 400=800(元),(四)工资支付方式的选择,根据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性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算征税问题,可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

20、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例】有一家外商投资企业,2011年聘请了一位外籍总经理进行企业管理,合同约定,其完成相关指标后年薪为人民币38 万元(非实行年薪制企业),公司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该总经理每月领取人民币10 000 元。余额年终完成相关指标后以奖金的形式一次性付清,其个人所得税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按月份取得的所得计税的税款;二是按年终取得的所得计税的税款。,该总经理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步骤如下:1.全年按月所得计算应纳税

21、额:(10 000-4 800)20%-555 12=5 820元)2.再按年终一次性所得计算出应纳税额:(380 000-1000012)12=21 666.67 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380 000-15 00012)25%-1005=63 995(元)3.全年应纳税额合计:5 820+63 995=69 815(元),税收筹划,第二年年初,该公司向业内人士咨询后修改了合同,由该总经理按月份支取年薪的平均数,如年终完不成相关指标再按规定返还。则全年应纳税额:(380 00012-4 800)25%-1005 12=68 540(元)节税额为:69 815 68 540=1 27

22、5(元)企业负担的金额是一致的(不考虑迟延支付的影响),但该总经理的税后所得却有1275元的区别。,(五)减少名义劳务费用,纳税人为了减少名义劳务费用、降低税负,往往向雇主提出许多条件,以减少自己的支出,从另一方面弥补自己的收入。比如要求雇主为其提供住宿、膳食、交通等方面的开支来抵顶一部分劳务报酬。对业主来说,开支并没有增多,利益无损;而对纳税人来说,这些伙食、交通等开支是纳税人的日常开支,若由纳税人用收入购买往往不能在缴纳所得税时扣除,这种纳税人通过减少发放劳务费用的方式降低税负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文艺界、高级技术人员运用较多。另外,外籍来华人员运用此法节税的也较多。,【例】钱教授是北京某

23、名牌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教授,对企业管理颇有研究,经常应全国各地企业的邀请,到各地讲课。2011年5 月,钱教授与海南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签约,双方约定由钱教授给该合资企业的经理层人员讲课,讲课时间是10 天。关于讲课的劳务报酬,双方在合同书上这样写道:甲方(企业)给乙方(钱教授)支付讲课费5万元人民币,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一概由乙方自负。5月20日,钱教授按期到海南授课。5月30 日,该企业财务人员支付钱教授讲课费,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50 000(1-20%)30%-2 000=10 000(元)钱教授10天以来的开销为:往返飞机票3 000 元,住宿费5 000元,伙食费1 0

24、00 元,其他费用开支1 000 元。钱教授10天净收入为30 000 元。,税收筹划,如果对合同进行修改,便可以获得更大收益。建议将合同中的报酬条款改为“甲方向乙方支付讲课费35 000 元,往返飞机票、住宿费、伙食费和应纳税款等全部由甲方负责”。这样,他自己不用支付税款,还省去了不少麻烦,企业负担税额为:35 000(1-20%)30%-2 000=6 400(元)企业为此事项可能共支付:35000+6400+3000+5000+1000+1000=51 400(元),本例涉及到劳务报酬合同的设计技巧。关键是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约定领取报酬的数额和次数,明确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根据个人所得

25、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却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一定要获得收入的个人缴纳,因而设计劳务报酬合同时,既可规定由支付报酬者缴纳,也可以由获得报酬者缴纳。,订立合同时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考虑:(1)合同上最好将费用开支的责任归于企业一方。因为这样可以减少个人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又不会增加企业额外负担。(2)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将一次劳务活动分为几次去做,这样就可以使每次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对较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实际适用的是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在这种情况下,相对少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相对较低,这样税款加总以后,比合并缴纳时的税款数额要少。(

26、3)一定要注意在合同条款中说明税款由谁支付,税款支付方不同,最终得到的实际收益也会不一样。,(六)提供完备的证明文件,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义务人在境内和境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原则,判定其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是否为来源于一国的所得。纳税义务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可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和境外所得,应按税法和条例的规定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纳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应视为来源于一国的所得。如其

27、任职或者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内,应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其任职或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外,应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例】北京某名牌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刘教授,是具有中国国籍、户籍的纳税居民,他同时在美国一所大学任客座教授。2011年6 月,刘教授从国内大学取得工资收入6 000 元,同时又从美国大学获得一定的收入,折合成人民币10 000 元。几天后,刘教授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自己计算如下:境内所得应纳税款:(10 000 3 500)20%-555=745(元)境外所得应纳税款:(10 000-4 800)20%-555=485(元)境内、境外所得共应纳税额为:745+485=1 230(元)

28、,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经过计算确认无误,但问及刘教授能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证明其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及其工资标准时,刘教授不能提供,因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纳税申报进行了调整,合并应纳税:(10 000+10 000 3 500)25%-1005=3 120(元)几天以后,刘教授带着美国大学的证明文件(经特快专递邮寄)和国内大学的证明文件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经审查给予了1 890元的退税。,(七)年终奖政策避开“税收无效区间”,由于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因此,该税率的特点是存在临界点的现象,也就是说,应税所得超过某一临界点,税率呈跳跃式上升,造成了收入增长速度小于应纳税额增长速度的结果。

29、当年终奖达到某一临界金额时,会产生企业多发奖金个人却少得收入的不合理现象。这些奖金区间起着增税减收的作用,会造成税后收入的减少,也被成为“税收无效区间”。,【例】某职工甲年终奖为18000元,职工乙年终奖为18600元,分别计算职工甲和职工乙的税后收入:(1)职工甲:因18000/12=1500(元),则适用税率为3%,应纳税额:180003%=540(元)税后实际收入为:18000-540=17460(元)(2)职工乙:因18600/12=1550(元),适用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1860010%-105=1755(元)税后实际收入为:18600-1755=16845(元)通过比对职工甲和

30、职工乙的税后收入,可以看出,虽然职工乙的奖金比职工甲高出:18600-18000=600(元),但税后实际收入却比职工乙少了615元.,个人所得税无效区间 金额单位:元,(八)销售提成奖的税收筹划,万利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成衣制品的企业,其生产的服饰主要面对国内市场。随着国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面临市场占有份额萎缩、应收账款增加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2011年初开始,公司对销售人员改变考核办法,将销售人员的报酬与销售业务捆绑起来,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提成5%;销售额在100200万元之间的提成8%;销售在200万元以上的,提成10%。经过本厂10个供销人员的共同努力,2

31、011年该企业在服装市场开拓上打了一个翻身仗,生产形势比较好,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上去了。,问题的提出,到了年底,万利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的李老板要与大家兑现。以前没有拿过多少奖金的供销人员一下子遇到了新问题,他们没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跑出来的奖金还要缴纳一大笔税金。于是就跟企业的财务主管张某发生了争执。张某对此说的很清楚,在具体的会计核算时,他也是按照公司年初规定的销售制度执行的。平时不发工资,供销人员平时需要资金,先通过“备用金”科目作过度性处理,供销人员实现销售收入,按比例提成,则按照应发奖金的数额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年底结算时,再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以供销社小王为例:小王平时每月从企业提取备用金1000元(用于销售业务的支出),年终按销售业绩提取奖金12万元,企业按规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工资部分:无工资,不纳税 奖金部分:120 00012=10 000 25%1005应纳个人所得税:120 00025%-1005=28 995(元)公司的其他销售人员与小王差不多,如果比照小王的奖金水平计算,则公司共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28 99510=289 950(元)对此小王认为:自己实际得到的奖金并没有那么多,企业发放的奖金总额中有相当一部分时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按奖金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失公允。,筹划分析,对此,公司相关人员认

33、真分析之后发现,小王实际取得的收入的确没有那么多,在个人提取的“提成奖”中,差旅费及通讯费等费用占30%,招待费占10%,并取得合法的凭证。如果公司的财务人员将会计核算方法按照如下方法改变一下,就可以节税。1.合理分离有关费用 虽然企业对供销人员的收入与销售业绩挂钩,采用“提成制”办法,但是,在具体处理有关差旅费和招待费时做适当变通,即平时将差旅费和招待费分离出来实报实销。因为,这些项目是可以在企业的有关费用项目中列支的,到年底结算时再统一计算有关费用。这样做的结果:一是降低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个人的名义收入数量,减少个人所得税;二是增加企业的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费用,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在账务

34、处理过程中对供销人员的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处理如下:借:营业费用差旅费 36 000 营业费用奖金 72 000 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2 000 贷:现金 48 000 应付职工薪酬 72 000 如果我们假设其他供销人员的销售业绩与小王相同,企业打入供销人员的业务招待费用后,也没有超过有关法定的可列支的范围,并且其他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企业增加可以税前列支的营业费用:36 00010=360 000(元)企业可在税前列支的管理费用12 000元,与小王的备用金总额相等,不用单独处理。企业因增加营业费用而减少所得税额:360 00025%=90 000(元),2.平时适当预发工资 通

35、过有关费用的分离后,供销人员实际获得的工资及奖金合计为72 000元。如果公司平时每月都按2000元预发供销人员的工资,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下:72 000-200011=50 000(元)50 000-(3500-2000)12=4 041.67 10%105(50 000-1500)10%-105=4 745(元)4 74510=47 450(元),筹划结论:筹划点评:注意事项:(1)注意税种策划的效果(2)两个税种在本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的比较,三、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筹划,1.建账与税收筹划 目前,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强调要求个体经营者实行建账经营,但目前个体工商户普遍不建账是客观事实

36、。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害怕多缴税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那么,是不是不建账就能少缴税?建账缴税就多吗?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如果不建账,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由各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当地的利润水平测算确定。,【例】某地确定的个体饮食行业所得税征收率为4%。该地张某夫妻二人从事个体饮食业,聘用服务人员两名,2011年取得营业收入30万元,其中经营成本12万元,支付房租3万元,银行利息0.6万元,两名服务人员实际工资支出为2.4万元,全年共上缴营业

37、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62万元,上缴工商管理费0.6万元。张某未建账,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其经营情况及营业收入按4%的征收率,核定其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304%=1.2(万元),如果张某按上述经营情况如实建账,其夫妻二人的工资按每月2000元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全年应为4.8 万元,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额为30 万元收入减除以上费用后的余额:30-12-3-0.6-2.4-1.62-0.6-4.8=4.98(万元)张某应缴个人所得税为:49 80020%-3 750=7 090(元)比按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数12 000 元少缴4 910元。自有资金少、从业人员多、经营场所靠租赁以及经营水平较低

38、的第三产业个体工商户,实行建账经营在缴税上往往划算些。,(二)毛利率与税收筹划,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税,并不是直接以纳税人的毛利来征税的,流转税的核定就更是如此。税款是以纳税人实现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再以法定的税率和征收率计算出来的。按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对纳税人营业额的核定有五种方法:(1)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测)算核定;(2)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3)按照清产核资盘点库存核定;(4)核实收入凭证测算实际收入;(5)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规定的其他方法核定。,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营业额的方法是基层税务机关进行

39、核定征税使用得最普遍的做法。在这里,成本和费用一般都是比较明确的,而利润额的确定难度比较大。尽管有关税法规定毛利率大体在10%左右,但在实际核定征税过程中采用不多,而根据当地同行业的盈利水平测算出一个恰当的毛利率,反算出应纳税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毛利率越高,计算出来的营业额越小,毛利率越低,计算出来的应纳税营业额就越大。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三)费用转移的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公司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

40、为公司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公司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公司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案例】A为某公司业务经理,因工作需要自购汽车一辆。A自购的汽车主要为公司跑业务,相关开支为每月3000元;A每月手机费为l000元。公司考虑到A因工作需要而产生了大量开支,决定给其高薪予以补偿,扣除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41、等后A实际年收人为24万元。公司均衡发放月工资(已扣除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15万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6万元。A每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5 000-3500)25-100512+(60 00020-555)=22 440+11 445=33 885元税后年收入为:240 000-33 885=206 115(元)A每年实际收入=206 115-(3000+1000)12=158 115(元),筹划思路,如果A在购买汽车之前就与单位协商:由公司购买汽车提供给A使用。汽车相关费用3000元月由公司报销。公司每月替A报销手机费500元(假设为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通讯费扣除标准),超出部分由A自

42、行负担。A的实际月工资降至15 000-3000-500=11 500元 相应的税前年收入为:11 50012+60 000=l98 000元A每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1 500-3 500)20-555 12+(60 00020-555)=12540+11 445=23 985元税后年收入为l74 015元(198 000-23985)A每年实际收入:174 015+(3000+500)12)-500l2=210 015(元)筹划后A的实际年收入增加了51 900元,【例】沈欣伟创办的个人独资公司欣伟科技开发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欣伟公司),经过几年的经营已经初具规模2011年底实现销售收入近3

43、000万元,利润600万元。2011年底他盘点近年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现职工生活问题是影响职工生产积极性的一个因素。他觉得,企业要做大做强,没有员工的积极支持是不行的。为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他决定在2012年1月购置一栋价值500万元的房产,以解决本企业职工的生活居住问题。于是派人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联系购房事宜。但是,在涉及房产的所有权问题时,承办人员无法明确:该房产是以公司的名义购买还是以个人的名义购买?,筹划分析,1.以公司的名义购买 如果以公司的名义购买这栋房产,欣伟公司全部出租给本企业的职工,每月向职工收取6万元的租金(租金不低于当地同类房产租金)。该房产预计使用30年(报废后不考虑残值

44、)。欣伟公司除支付购房款外,每年均应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其收入项目为出租给职工的租金收入。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可依法扣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欣伟公司每年应纳营业税为:65%12=3.6(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6(7%+3%)=0.36应纳房产税为:612%12=8.64(万元)公司购买,应考虑折旧问题,假如使用年限为20年(税法),折旧率5%,则公司每年出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12-3.6-0.36-8.64-5005%)35%-1.4750=10.565(万元)每年各种税金合计为

45、:3.6+0.36+8.64+10.565=23.165(万元),2.以个人的名义购买,如果沈欣伟向公司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以自己的名义购入房产并每月向使用房屋的职工收取租金。税法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欣伟公司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其借款不必纳税。沈欣伟除支付购房款外,每年就租金收入应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还应就借款利息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

46、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按生产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减按4%征收,营业税减按3%征收,个人所得税减按10%征收。,公司每年从沈欣伟处获得利息(其向公司借款购房),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6%35%-1.4750=9.025(万元)沈欣伟每年应纳营业税为:63%12=2.16(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16(7%+3%)=0.216(万元)应纳房产税为:64%12=2.88(万元)每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2-2.16-0.216-2.88)(1-20%)10%=5.3395(万元)个人出租房产每年各种税金合计=2.16+0.216+2.88+5.3359=10.5919(

47、万元)投资人实际缴纳税费总额=10.5919+9.025=19.6169(万元),四、激励方法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实行年薪制的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3500 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经营者取得股票时其认购价低于当期发行价或市场价的数额,属于经营者的

48、工资、薪金所得,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者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经营者取得工资、福利、奖金时,对工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的月奖金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对年终加薪或数月一次性奖金(不包括按月支付的奖金,该奖金不能平均分摊于各月),经营者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例】A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激励经营者,对表现突出的经营者,提出以下三种激励方式:(1)实行年薪制,年薪50 万元(不包括其他福利);(2)每月支付工资5 500 元,年终以0.48元/股的价格获得股票5 万股,当时股票市价为10元/股,5年后,预计

49、股票市价为40元/股,且以后年度股票市价将逐年减少,经营者将在股票市价40元/股时转让股票。当时的平均利润率为8%(不负担其他福利,经营者持股期间不能分利润)。(3)月工资3万元,1年工资36万元(社会平均工资为每年2万元),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合计为5.376万元,年终奖8.624 万元。试从税收角度分析该公司应该采用哪一种激励方式呢?,筹划分析,根据实行年薪制的有关税收规定,经营者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 00012-3500)30%-2 75512=104 340(元)根据股票的有关税收规定,经营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 5003 500)10%-1051

50、1+(5 500+476 000 3 500)45%-13 505=201 690(元)476 000=(10-0.48)50 000,根据工资、福利有关税收规定:可扣住房公积金:30 0008%=2 400(元)可扣医疗保险:30 0002%=600(元)+10可扣养老保险:20 000(年)1238%=400(元)可扣失业保险:20 000(年)1231%=50(元)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 0002 400-610-400-503 500)25%-1 00512+86 24045%-13 505=82 363(元),三种激励方式财务指标表,取得股票期权的税前利润为:40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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