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外协)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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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泽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外协)项目项目代码2302-370685-04-01-16540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山上李家村工业园区正南188米地理坐标(120度分28.199秒,31度21分19.78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性质团新建门改建r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门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

2、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门是:用地(用海)面积(m2)7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审批机关:招远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招政发201514号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招远市矿山机械产业集聚区名称及产业定位进行变更的批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烟环审201535号本项目位于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内,根据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

3、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文号:烟环审201535号),建设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详见下表。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产业定位机械、电子材料、有色金属冶炼、医药制造和专用化学品制造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外协)项目,未使用国家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及设备。符合环保准入条件入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用水符合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要求;符合“循环经济”理念,有助于形成项目区内部循环经济产业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金岭镇污水处理厂处

4、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各项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能够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循环经济”理念,有助于形成项目区内部循环经济产业链。符合其他相关要求集聚区建成后区内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生产、生活污水、地面冲刷水和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并对生产区的地面、管网、污水管线沟渠、废水池等场地的地面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从而尽最大限度的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区内企业还应通过绿化措施从而增加地下水涵养量。在做好处理构筑物和污水管道防渗工作,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集聚区建成后区域噪声以工业声源为主,各个企业应对企业内的声源进行针对性的治理,确保厂

5、界噪声达标。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金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对生产区地面、污水管线等场地的地面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加强绿化。项目对主要声源拟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能够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符合表1-1项目与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建设符合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文号:烟环审2O1535号)的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产品及所使用设备等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V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6、的决定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与环发201277号文和环发201298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

7、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外协)项目,设备维保所使用的润滑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危险物质(油类物质),Ql,因此本项目进行简单分析。3、“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为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须

8、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共划定了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总面积为20847.9km2,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地、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根据规划要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

9、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2016-2020年),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6o(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通

10、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原辅材料选用管理、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1、空间布局约束及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活动、现有源、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

11、性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行业、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从事海水养殖的单位、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燃煤发电项目、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铸造行业、垃圾焚烧厂项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项目、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经营者、制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不涉及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含酚废水、灌溉、船舶、污染物入海、生活污水直排口、海上作业、海水养殖;项目属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本报告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垃圾分类。3、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性

12、本项目无生产用水,仅少量生活用水,不开采地下水,不涉及燃料使用及海洋资源利用。综上,项目符合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另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金岭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68520002,具体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8本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一览表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 .烟台雾云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执行森林 公园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2 .一般生态空间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 域管理3 .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禁止发展黑色 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型冶炼

13、企业;禁止 发展重污染机械生产加工类企业,铸造类企 业;禁止发展稀土类电子材料和电子胶生产企 业;禁止发展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炸药及火工 产品制造、动物胶制造生产企业;禁止发展中 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等生 产企业。4 .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在满足产业准 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 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项目情况本项目不在烟台雾云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范围内,不 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工业、大型冶炼企业、重污 染机械生产加工类企业、铸 造类企业、稀土类电子材料 和电子胶生产企业、林产化 学产品制造、炸药及火工产 品制造、动物胶制造生产企 业、

14、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 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等生产 企业,本项目建设满足产业 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 等管理制度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所有进区单位禁止新建各类燃煤锅炉。2 .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无特殊废水产生,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后各污染物能够达标符合性符合符合全部达到金岭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3 .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根据其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4

15、.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防控:1 .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2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1)用地污染风险高关注度地块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中联防联控相关要求。(2)新、改、扩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项目应与耕地,以及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一定距离。(3)加强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金矿采选等行业的有效风险防范

16、。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3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4 .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采取多种能源形式和各种资源条件,有限度地发展分户采暖和连片供热。2 .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减少贮存量和排放量:

17、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途径。排放。项目建设运营后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 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 环保制度。项目不属于高耗 水、高污染行业,符合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用地污染风险高 关注度地块、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行业项目,不属于涉化 学试剂和助剂制造、金矿采 选等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 减排清单中企业,项目危险 物质QVl,环境风险较小, 符合要求。符合本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鼓励企业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符a节能、节水、节材、节地、 口项目产生工业固废全部综合 利用,符合要求。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

18、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关于“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种、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己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外协)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

19、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本项目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保部令第11号)中所列行业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

20、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

21、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内。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本项目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符合产

22、使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响度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5、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

23、分析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山东省大气醐防治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五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采取封闭、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与防尘、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绿化等防尘抑尘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容器或者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施工垃圾,禁止高空抛撒施工垃圾。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本项目租赁改造

24、现有厂房,不涉及土建,无施工工地扬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符合第五十二条生产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砂石、土方、肝石、尾矿、废渣等,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不能进行资源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的,应当运至专门存放地,并不得向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地方倾倒。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符合综上,本项目满足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6、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引37号文符合性分析见表1-4;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

25、01517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5;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国发201631号符合性分析见表l-6o表1.4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一览表名称名称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怏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337号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

26、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区位、严于国家要求的行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符合严谨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本项目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项目符合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

27、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较为成熟先进符合表L5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一览表名称名称项目情况符合性水污染防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十大重点行业。符合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号集中治理工艺聚集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聚集区污染治理

28、。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符合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内,项目土地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符合表16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一览表名称名称项目情况符合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国发(201631号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29、,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符合7、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

30、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本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发202030号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三、管控要求(一)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

31、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同收接口。本项目废旧塑料、废旧电线、电缆等原料采用车辆方式运输至厂区:厂区道路硬化,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抑尘。符合(二)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

32、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料棚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料棚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含挥发性

33、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项目生产过程中各产尘设备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除尘设施进行处理。符合(三)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34、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VOCS化(试)验室实验平台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本项目在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符合(四)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

35、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企业拟建立管理台账,加强企业日常自我监督符合四、行业指导意见(二)建材行业。矿石料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或封闭。石子、页岩、煤砰石、煤、粘土、矿渣、石膏、炉渣等封闭储存。熟料、粉煤灰、矿粉和除尘灰等密闭储存。石子、页岩、煤等物料破碎、筛分、搅拌、粉磨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袋装水泥包装下料口、装车点位和散装水泥装车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项目生产过程原料通过汽车输送方式;厂区道路硬化,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抑尘。符合施。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

36、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要求。8、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山上李家村工业园区正南188米,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周围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完善。根据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本项目不在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规划图范围内。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范围内(详见附图),项目所占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选址合理。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附图2o(2)与饮用水水源

37、保护区的位置关系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和调整烟台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246号规定,招远市水源地主要为大沽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勾山水库、城子水库、曹孟水厂周边,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对水源地保护区产生影响。项目所在地与饮水水水源地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300)与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

38、置关系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招远市东北部的罗山山系,涉及国有罗山林场、玲珑镇、张星镇和阜山镇,总面积10094公顷。本项目不在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与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4)与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招远市沿海防护林位于沿海的辛庄镇海滨,主要栽植黑松、刺槐、棉槐、白蜡等抗风、固沙类树种,本项目不在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位于招远市沿海防护林南侧,距离较远。本项目与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5o综上,项目选址合理。9、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距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39、较远,项目对各种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环节,采取了预防措施,减少了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的条件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招远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详见附件),项目总量指标已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目标要求。10、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位于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内,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未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已取得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证明,不属于耗能高、污染大

40、、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要求。IK与“三区三线”要求符合性分析目前招远市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尚在编制过程中,招远市“三区三线”已经划定,尚未发布。经与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确定,项目在招远市“三区三线”中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对生态空间、生态红线产生影响,符合要求。12、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41、)、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所在地“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

42、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工程组成内容项目位于招远市金岭镇山上李家村工业园区正南188米,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租赁改造物料大棚6000平方米(不含矿山废弃资源、危废、危化品)。购置主要设备16台套,设备主要有地磅、输送机、打包机、裁切机、运输车辆、装载机等,对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塑料制品、废有色金属、废木材、废纸等进行分拣、切割、打包、收集、转运(外协)等,建成后年可收集、转运(外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40万吨/年(不含矿山废弃资源、建筑垃圾及危险废物)。项目具体工程组成见下表。表2-1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组成部分主要内容主体工程租赁改造物

43、料大棚6000平方米,内设卸料区、分拣区、切割区、打包区。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大棚内,用于办公、会议、接待等。储运工程暂存区位于物料大棚内部东西两侧,主要用于物料暂存。公用工程给水系统: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项目生产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供电系统:电源由当地供电电网提供,电力供应充足,可满足项目建设生产所需。暖通系统:车间冬季不供暖;办公楼冬季采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环保工程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简(1#)排放。卸料、暂存、分拣、打包产生的粉尘及厂区运输产生的扬尘

44、经洒水抑尘处理、仓库密闭、加强绿化后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生产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在厂区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2、主要产品及产能该项目一般固废收集范围为烟台市及周边地区范围内产生一般固废的中小型企业和其他产生一般固废的社会源单位。项目产品分为两类,一种为进入厂区仓库储存后转运的一般固废,另一种为不

45、需在厂区内仓库储存,直接转运外售处置的一般固废。(1)本项目需进入厂区仓库储存后转运的一般固废类别为Ol废旧纺织品、02废皮革制品、03废木制品、04废纸、05废橡胶制品、06废塑料制品、07废复合包装、09废钢铁、10废有色金属、13废电池、14废电器电子产品、66工业粉尘、99其他废物。详细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2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一)序:号来源一般固废类别代码一般固体废物储存方式储存面积最大储存量(I)收集来源处置去向备注1废弃01废旧纺织品170-001-01指从纺织品原材料生产、加工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编织袋12m*12m30纺织行业委托利用或处理收集、暂存、分拣、转运202废皮革制

46、品190-001-02指从皮革糅制、皮革加工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编织袋12m*12m20皮革行业委托利用或处理收集、暂存、分拣、转运303废木制品020-001-03指森林或园林采伐废弃物、木材加工废弃物及育散装林减枝废弃物,包括废木质家具7m*17m40木制品加工企业委托利用或处理收集、暂存、分拣、转运404废纸220-001-04指从造纸、纸制品加工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编织袋7m*15m40造纸企业委托利用或处理收集、暂存、分拣、转运505废橡胶制品265-001-05指从橡胶生产、加工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废橡胶轮胎及其碎片编织袋7m*18m40橡胶制品行业托用处里委利或理收集、暂存、分拣、转运606废塑料制品29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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