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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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1、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2、民法通则3、招投标法4、建筑法,5、担保法6、保险法7、仲裁法8、民事诉讼法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4、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3、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4、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5、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一)概念(二)主

2、体1、自然人2、法人(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其他组织,(三)客体1、物2、行为3、智力成果(四)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1、权利2、义务,二、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1、概念2、行为3、事件三、代理关系(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在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的表现自己的意志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三)无权代理(四)代理关系的终止1、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2、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案例分析,案

3、例1: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问题 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案例2.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

4、装旅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问题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案例3.甲某为采购员,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乙某是其邻居,平时以采撷山药为生。乙某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正好甲某要到上海出差,于是乙某就委托甲某将草药带去卖掉。甲某却将草药带到邻村朋友家。朋友父亲丁某是老中医,他看了之后请甲某将草药卖于他,并表示愿给甲某200元的好处费。结果甲某以低于上海市场将近500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丁某。双方约定,如果事后乙某来此处打听这种草药价格,丁某就说此草药现在已经大跌价,在上海也不值钱了。不

5、想此事被正要到丁某家来看病的乙某的一个远房亲戚听见,不久就告诉了乙某。乙某遂要求甲某和丁某赔偿自己的损失。问题 1甲某的代理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2乙某是否有权要求甲某和丁某两人赔偿?为什么,第二章 合同法总则,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一、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1、合同的概念2、合同的法律特征(1)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2)主体的广泛性(3)缔约的自愿性(4)意思表示的一致性(5)法律约束性,二、合同的种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4)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5)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三、合同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1、合同法的概念2、

6、合同法的立法目的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和成立一、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一般条款四、合同的订立(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2)要约邀请(3)要约的生效(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5)要约失效,(二)承诺(1)承诺的概念(2)承诺的方式(3)承诺期限(4)承诺的撤回(5)承诺生效的时间,案例分析,某公司派业务员李某于2000年7月20日到某市服装厂订货。双方签订了一份风雨衣合同,由服装厂供给贸易公司风雨衣1500件,总金额为4.5万元。合同对标的的质量

7、、规格、验收、包装和结算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由于李某忘带合同专用章,所以合同上只有双方代理人和服装厂的印章。李某答应把合同带回加盖公章后寄给服装厂。服装厂去函催办,贸易公司只电告“发货”。服装厂即按合同规定发运800件,但刚刚办完托运手续,又接到对方电报:“请勿发货”。风雨衣运到某地车站后,贸易公司拒收,并向服装厂发了第三封电报:“退货,速来人处理”。贸易公司担心逾期不提货被铁路部门罚款,便把风雨衣暂放在车站附近。由于贸易公司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服装厂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对方则以未盖公章否认合同成立。问:1、合同是否成立?2、法院如何判?,1、关于签章问题:按照合同法第三

8、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在贸易公司未盖章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双方订立的书面合同尚未成立。2、关于“发货”问题:贸易公司电告“发货”及服装厂发货并办理托运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成立呢?可以认定合同成立。如果说书面合同未成立,那么贸易公司“发货”应视为是一个新的要约,而服装厂发货手续应视为是承诺。按照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服装厂办理托运手续应视为履行合同,由于贸易公司在服装厂办理托运手续时才发出“请勿发货”的撤销表示,因此,该撤消是无效的。因此,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9、,答案,1.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试分析:(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为什么无效?请说明原因。,一、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卖给乙4头牛,款项为8000元。先支付3000元货款,其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在付清剩余款项之前,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乙将牛牵走。,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讨论下列问题:1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水淹死,损失

10、由谁负责?为什么?2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下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3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一人,该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4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牛4卖给了丙,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牛款在未付清之前,牛的所有权并不转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五、合同的成立(1)合同成立的时间(2)合同成立的地点六、格式条款的特别规定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七、缔约过失责任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由于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而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效力的含义指依法成立的合

11、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合同生效的时间三、有效合同(1)表见代理(2)超越代表权订立的合同,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的生效时间1、合同生效的时间的一般规定2、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的生效时间,(三)合同效力与仲裁条款(四)效力待定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5、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二、无效合同(一)概念: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

12、力,不给予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二)合同无效的情形1、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2、无效合同的免责条款,(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返回财产2、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一)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种类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二)合同撤销权的

13、消灭(三)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四、当事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五、当事人合并或分立后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履行(一)概念:合同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二)原则1、全面履行2、诚实信用,(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3、先履行抗辩权(四)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1、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困难的处理2、提前或者部分履行的处理3、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二、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

14、议。三、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一)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二)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四、合同的转让(一)债权转让(二)债务转让(三)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第五节 合同的终止一、合同终止概述二、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三、合同解除(一)概念: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因当事人以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债权债务关系提前归于消灭的行为。(二)约定解除(三)法定解除(四)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四、债务相互抵销(一)法定债务抵销(二)约定债务抵销,第六节 违约责任一、概念: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加强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心

15、(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预防和减少违反合同现象的发生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和原则(一)条件(二)原则,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支付违约金(五)定金罚则四、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的责任承担,案例分析,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

16、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现问:(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2)

17、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答案:(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2)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3)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4)不能生效。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5)不能。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

18、价格为条件。(6)归赵某所有。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第七节 合同争议的解决一、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和解(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二、仲裁(一)仲裁的原则1、自愿原则2、公平合理原则3、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二)仲裁委员会(三)仲裁协议1、内容2、作用(四)仲裁庭的组成(五)开庭和裁决1、开庭2、证据3、辩论4、裁决,(六)申请撤销裁决(七)执行三、诉讼(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二)诉讼中的证据,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的监督(一)

19、依法核查必须采用招标方式的选择承包单位的建设项目1、必须招标的范围2、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范围,(二)招标备案1、前期准备应满足的要求2、对招标人的招标能力要求3、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三)对招标有关文件的核查备案1、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核查2、对招标文件的核查(四)对投标活动的监督(五)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三、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四、招标程序(一)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1、选择招标方式2、办理招标备案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二)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1、发布招标公告2、资格预审3、招标文件4、现场考察5、解答投标人的质疑(三)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1、开标2、评标

20、3、定标,第二节 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一、勘查招标概述(一)委托工作内容(二)勘查招标的特点二、设计招标概述(一)招标发包的工作范围(二)设计招标方式主要区别:1、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同2、对投标书的编制要求不同3、开标形式不同4、评标原则不同,三、设计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二)设计要求文件的主要内容四、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1、证书的种类2、证书级别3、允许承接的任务范围(二)能力审查(三)经验审查,五、评标(一)设计投标书的评审1、设计方案的优劣2、投入、产出经济效益比较3、设计进度快慢4、设计资历和社会信誉5、报价的合理性(二)勘查投标书的评审,第三节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21、投标管理一、建设监理招标概述(一)监理招标的特点1、招标宗旨是对监理能力的选择2、报价在选择中居于次要地位3、邀请投标人较少(二)委托监理工作的范围1、工程规模2、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3、被监理合同的难易程度,二、招标文件(一)投标须知(二)合同条件(三)业主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四)对监理单位的要求(五)有关技术规定(六)必要的设计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七)其他事项三、评标(一)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对投标文件的比较,第四节 施工招标投标管理一、施工招标的特点二、招标准备工作(一)合同数量的划分1、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2、施工现场条件3、对工程总投资影响4、其他因素影响(二)编制招标文件,三、资格

22、预审1、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2、资格预审的方法四、评标(一)综合评分法1、以标底衡量报价得分的综合评分法2、以复合标底值作为报价评分衡量标准的综合评分法3、无标底的综合评分法(二)评标价法,第五节 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一、建设物资招标投标概述二、划分合同的基本原则(一)有利于投标竞争(二)工程进度与供货时间的关系(三)市场供应情况(四)资金计划三、设备采购的资格预审,四、评标(一)评标价法1、最低投标价法2、综合评标价法3、以设备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价法(二)综合评分法1、评审计分内容2、评审要素的分值分配,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一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概述一、委托监理合同

23、的概念和特征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一)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第二节 监理合同的订立一、委托的监理业务1、委托工作的范围2、对监理工作的要求二、监理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三、双方的权利(一)委托人权利1、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2、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3、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4、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二)监理人权利1、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2、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利四、订立监理合同需注意的问题1、坚持按法定程序签署合同2、其他应注意的问题,【案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开发建

24、设某住宅小区,与某工程咨询监理公司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职责条款中,合同约定:“乙方(监理公司)负责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小区工程设计 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监理业务。房产开发企业应于监理业务结束之日起5日内支付最后20的监理费用。”小区工程竣工一周后,监理公司要求房产开发企业支付剩余 20的监理费,房产开发企业以双方有口头约定,监理公司监理职责应履行至工程保修期满为由,拒绝支付,监理公司索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双方口头商定的监理职责延至保修期满的内容不构成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房产开发企业到期未支付最后一笔监理费,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监理公司剩余 20监理费及延期付款利息。,第三节

25、监理合同的履行一、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1、附加工作2、额外工作二、合同有效期三、双方的义务(一)委托人义务(二)监理人义务四、违约责任(一)违约赔偿(二)监理人的责任限度,五、监理合同的酬金(一)正常监理工作的酬金1、直接成本2、间接成本(二)附加监理工作的酬金1、增加监理工作时间的补偿酬金2、增加监理工作内容的补偿酬金(三)额外监理工作的酬金(四)奖金(五)支付,六、协调双方关系条款(一)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生效2、开始和完成3、变更4、延误5、情况的改变6、合同的暂停或终止(二)争议的解决,案例,建设单位将某给水建设工程项目委托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委托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

26、,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作的某些规定如下。1在施工期间,任何工程设计变更均须经过监理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方为有效,实施变更。2监理方应在建设单位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监理。3监理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4监理方仅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业主则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5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只对业主负责,维护业主的利益。6监理方有最终审核批准索赔权。7监理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有审核签认权;业主方有独立于监理方之外的自主支付权。,8在合同责任期内,监理方未按合同要求的职责履行约定的义务,或委

27、托人违背对监理方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均应向对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10当委托人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方承担违约责任。11在施工期间,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付给建设单位相当,于质量事故经济损失20的罚款。问题以上各条中有无不妥之处?怎样才是正确的?,1第1条不妥。正确的应是:设计

28、变更的审批权在业主,任何设计变更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业主审查、批准、同意后,再由监理单位发布变更指令,实施变更。2第2条正确。3第3条不妥。正确的应是: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4第4条不妥。正确的应是:监理单位有实施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三方面的监督控制权。5第5条不妥。正确的应是: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在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6第6条不妥。正确的应是:监理单位有审核索赔权,除非有专门约定外,索赔的批准、确认应通过建设单位。7第7条不妥。正确的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工程价格范围

29、内,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有审核签认权;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进度款。8第8条正确。9第9条正确。10第10条正确。11第11条不妥。正确的应是: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建设单位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建设单位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合同标的的特殊性(二)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三)合同内容的复杂性二、建设工作施工合同范本简介(一)合同范本的作用,(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施工合同范本的组成(1)协议书(2)通用条款(3)专用条款(4)附件三、合同管理涉

30、及的有关各方(一)合同当事人1、发包人2、承包人,(二)工程师1、发包人委托的监理2、发包人派驻代表3、工程师易人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一)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1、颁布规章2、批准工程项目的建设3、对建设活动实施监督,(二)质量监督机构对合同履行的监督1、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2)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3)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2、对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的监督(1)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的主要内容(2)主体结构工程抽查的主要内容(3)竣工工程抽查的主要内容,3、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三)金融机构对施工合同的管

31、理,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工期和合同价格(一)工期(二)合同价款1、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2、追加合同价款3、合同的计价方式(1)固定合同价格(2)可调价格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4、工程预付款的约定5、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约定二、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一)合同文件的组成1、订立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2、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二)对合同文件中矛盾或歧义的解释1、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次序2、合同文件出现矛盾或歧义的处理程序,三、标准和规范四、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一)发包人的义务(二)承包人的义务五、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六、担保和保险(一)履行合同的担保(二)保险责任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32、,第三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一、施工图纸(一)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二)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图纸二、施工进度计划三、双方做好施工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四、开工(一)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二)发包人原因的延期开工五、工程的分包六、支付工程预付款,第四节 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一、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一)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现场接收(2)材料设备接收后移交承包人保管(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约定不符时的处理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二)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前检验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二、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一)工程质量标准

33、 1、工程师对质量标准的控制2、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二)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返工(三)使用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施工,三、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一)检验程序1、承包人自检2、共同检验(二)重新检验四、施工进度管理(一)按计划施工(二)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三)暂停施工,1、工程师指示的暂停施工(1)暂停施工的原因(2)暂停施工的管理程序2、由于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的暂停施工(1)延误支付预付款(2)拖欠工程进度款(四)工期延误1、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2、工期顺延的确认程序,(五)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五、设计变更管理(一)工程师指示的设计变更(二)设计变更程序1、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2、承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

34、三)变更价款的确定1、确定变更价款的程序2、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六、工程量的确认(一)承包人提交工程量报告(二)工程量计算(三)工程量的计量原则七、支付管理(一)允许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1、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因2、调整合同价款的管理程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2、发包人的支付责任八、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范围(二)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合同管理(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合同责任1、合同约定工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2、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九、施工环境管理(一)遵守法规对环境的要求(二)保持现场的整洁(三)重视施工安全1、安全施工2、安全防护,第五节 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一、工程试

35、车(一)竣工前的试车1、试车的组织(1)单机无荷载试车(2)联动无荷载试车2、试车中双方的责任(二)竣工后的试车,二、竣工验收(一)竣工验收需满足的条件(二)竣工验收程序1、承包人申请验收2、发包人组织验收组3、验收步骤4、验收后的管理(三)竣工时间的确定三、工程保修,(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二)质量保修期(三)质量保修责任(四)保修费用四、竣工结算(一)竣工结算程序1、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2、发包人的核实和支付3、移交工程,(二)竣工结算的违约责任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第七章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第一节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概念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特点1、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当事人2、物资采购合同的标的3、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4、货物供应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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