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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喊8苒住资源管理工行方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4号),进一步加强县再生资源的融合管理,构建全县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管考核,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以城区垃
2、圾分类回收点一再生资源回收站一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三级网络为线下服务网点载体,以互联网回收为线上平台入口,以标准统一规范的物流运输为特色,以数据化、可视化的信息化系统为大脑,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的网络体系。二、适用范围本方案所称再生资源,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储存、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对报废汽车、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物品回收,从其规定。三、实施步骤1 .排查建档阶段(2023年10月1日-10月31日)。开发区、城南新城、众兴街道、城
3、厢街道、来安街道对所辖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对无照经营、影响市容市貌、有安全隐患、非法违规操作的经营行为进行梳理汇总。2 .整治规范阶段(2023年11月1日-11月30日)。县城管局牵头,会同商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资规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属地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对无照经营、影响市容市貌、有安全隐患、非法违规操作的经营行为进行打击清理和整治,依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管重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3 .常态运作阶段(2023年12月1日以后)。城管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强化日常跟踪检查,掌握推进动态。城管委办根据工作推进情况
4、,定期组织一次联合检查。整治活动要边整治边回头看,逐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体系,形成有序、健康的经营环境。四、奖惩机制1 .机关单位。定期通报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对按要求完成宣传、指导、整顿、监督、考核等职责要求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不认真履职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2 .经营企业/个体。加强企业及个体运营监管考核,将考核与奖惩挂钩。每月集中考核,综合日常考核和其他监管考核打分,考核成绩纳入信用体系进行奖惩管理。五、保障措施1 .强化组织领导。为有效实施再生资源与可回收物融合管理,明确由县分管领导统筹调度,县城管局牵头落实,县商务局、资规局、市场监管局、属地等部门配合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
5、同推进的工作格局。2 .明确责任分工。为保证再生资源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有序运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城管局是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和管理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并推进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行为制定考核细则并牵头考核;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联合相关部门实施相应处罚。商务局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备案工作;督促指导商场超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逐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作
6、为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督。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定期组织多渠道宣传再生资源回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广泛宣传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的先进企业和个人,对回收工作开展不力的行为和个人进行曝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推动公共机构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再生资源回收的日常监督、指导等工作。教育局负责引导学校将再生资源交由指定的、有资质的企业处理,督促学校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卫健局负责督促医院做好垃圾分类投放,配合指定企业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监督并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发改局负
7、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负责归集非法收集、交易再生资源的单位及个人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体系进行管理。资规局负责再生资源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纳入城乡总体规划,预留和规划垃圾收集站、分拣中心等用地。公安局负责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查处收赃、窝赃、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财政局负责落实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运营相关补贴资金。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是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登记管理的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负责对新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设立把关,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新办的再生资源回收个体设立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注册登记。开发区、城南新城、众兴街道、城厢街道、来安
8、街道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支持配合再生资源整治行动;加强对承包土地用途的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擅自将承包土地提供给经营者作为非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的行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单位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城管委办负责对运营单位报送的再生资源回收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信息,并定期公布。运营单位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宣传,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利用电子商务等形式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规范经营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做好再生资源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及完善进出台账资料;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回收的再生资源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3 .严格执法保障。强化商务、城管、公安、属地等部门联动协作,充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畅通群众举报通道,及时发现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回收单位的违规行为,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日常巡查、月考核通报评比机制,坚持指导教育为主、整改为先、适时处罚,形成自觉遵法、守法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