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出租委托管理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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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出租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管理项目及事项甲方将本单位空置的全部物业(附清单)或将坐落于单一物业委托给乙方管理。委托管理事项选项(打/):(1)手续代办;(2)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3)招租;(4)租赁协议签订;(5)租金收缴;(6)水电及物业费催缴;(7)维修管理(指公共部位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8)协调沟通(包括纠纷处理);(9)期满后该物业的按期收回;(10)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第二条

2、服务方式乙方对甲方委托管理事项提供“管家式服务“,房屋出租须根据市财政局资产管理部门规定和甲方委托进行招租,乙方应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房产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1 .委托管理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届满,如甲方需继续将本单位的项目对外委托管理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2 .乙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招租协议期限,不得超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期限。第四条委托项目的交接双方商定项目交接日期为年月日,甲方应将该房产按原状移交给乙方(包括配套设施、设备、钥匙等)。该房产移交乙方后,甲方不得随意改变现状。承租方办理证照所需房产证、土地证、建筑设计图等相关证件甲方应给予

3、协助。第五条招租方式招租方式分为协议招租、公开招租两种方式。协议招租须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提出申请,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公开招租可分为公开拍租、电子竞价、公开招标三种形式。房产租赁主要采用公开拍租、电子竞价招租形式。租赁协议以乙方为主体与承租方签订,特殊情况的(如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免税政策的)以甲方为主体,乙方为第三方与承租方签订。第六条房租收缴及管理费用计提1 .乙方须按房屋租赁协议规定的时间及时收缴租金,并于收到房租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具房屋租赁税务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免税单位除外)给租赁协议中的承租方;于收到房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由甲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评估费、公告费、税费等

4、)后的房租净收入转入甲方财政非税专户,具体金额以房屋租赁协议为准。2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按照房屋租赁协议及时收缴房租及相关费用,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非乙方原因,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责任的确认以乙方是否采取主动催收措施为准,比如发律师函,采取法律诉讼等方式。3 .甲方收到乙方转来的房租净收入后,按房租收入的%计提委托管理服务费(如非单一物业项目,委托管理服务费比例可以分项目填列):(1) (2) (3) 委托管理服务费标准根据甲方委托管理房屋的面积、体量、新旧程度及管理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在房租收入3%至8%区间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委托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和乙方

5、每年结算一次。第七条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承租协议约定,定期收取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产证明及相关资料,对乙方的委托管理提供必要的协助。3 .承租方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主体结构,须由承租方提出申请,乙方审核,甲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4 .甲方向乙方交接本项目房屋时,双方共同验收,并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章,交接单双方各保留一份。5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使乙方对该房产和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受到不利影响。(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委托管理协议,以乙方名义(特殊情况除外)代为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2 .

6、乙方有权根据市财政局资产管理部门规定,决定采用何种形式进行招租。3 .乙方应对租赁协议文本以外的补充条款提前征求甲方意见。房屋招租后,应按规定及时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协议报甲方和市产权交易所备案。4 .乙方应在租赁协议中明确承租方在消防、燃气、治安等安全方面的责任,并承担日常监督管理的义务。乙方应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做好出租房的安全监督工作。5 .在甲方委托期内,该房屋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代为处理。6 .乙方对委托期内未租赁房产负有妥善防范的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赔偿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另一方可依法要求经济

7、赔偿;2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除协议约定的可以解除和终止情形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该房产租赁年收益的一计算。第九条协议解除1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2 .甲方干扰乙方或承租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导致乙方或承租方无法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不属乙方违约。3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好乙方义务的,并存在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不属甲方违约。4 .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下

8、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及政府部门的其他原因等)。第十条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手机号: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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