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地方标准DB33T 376.42002 特种野猪 第4部分 鲜、冻猪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地方标准DB33T 376.42002 特种野猪 第4部分 鲜、冻猪肉.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DB33/XXX.42002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2-10-20实施2002-08-19发布特种野猪 第4部分: 鲜、冻猪肉Special boar Part 4: Fresh and frozen porkDB33/T 376.42002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ICS 65.020.30B 44备案号:12720-20021DB33/T 376.42002前 言本部分所涉及的特种野猪是由宁波南方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在获得野猪驯养、繁殖和与家猪杂交等方面的试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十多年的选育而成。具有野猪的特殊外形、易于饲养、瘦肉率高、肉中亚油酸含量高、肉质风味独特等优良性状。为加快
2、特种野猪的发展,促进其产业化进程,并确保特种野猪的品质,生产优质绿色食品,特制定本部分。 DB33/T 376特种野猪分为: 第1部分:种猪 第2部分:饲养管理 第3部分:疫病防制 第4部分:鲜、冻猪肉本部分为DB33/T 376的第4部分。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宁波南方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象山县农林局、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维虎、裴英旗、杨永明。I特种野猪 第4部分: 鲜、冻猪肉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特种野猪的鲜、冻猪肉的产品原料分类、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经宰杀加工而成的用于销售的各种
3、不同规格的特种野猪鲜肉与冻肉的监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27071994 冻猪肉卫生标准GB/T 4456199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 4789.2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 5009.
4、31985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5009.5198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151996 食品中隔的测定方法GB/T 5009.17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 5009.441996 食品中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65431986 瓦楞纸箱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968319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9695.71988 肉与肉制品 总脂肪含量测定GB 995
5、9.12001 鲜、冻片猪肉GB 126941990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T 149621994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GB 165491996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NY/T 4682001 盐酸克伦特罗检测方法NY 50282001 无公害食品 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NY 50292001 无公害食品 猪肉DB33/T 376.12002 特种野猪第1部分:种猪DB33/T 376.22002 特种野猪第2部分:饲养管理DB33/T 376.32002 特种野猪第3部分:疾病防制3 技术要求3.1 屠宰加工要求 屠宰加工和场地符合GB 12694-1990的规定。3.2 屠宰加工的肉猪为按DB33
6、/T 376.1-2002、 DB33/T 376.2-2002、 DB33/T 376.3-2002要求所饲养的180d200d的商品肉猪,并根据GB 16549-1996规定检疫合格。3.3 屠宰加工用水要求符合NY/T 5028-2001的规定。4 产品质量要求4.1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见表1。其他感观指标符合GB 2707-1994和GB 9959.1-2001的规定。表1 感 官 指 标 项 目感 官 指 标色 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气 味有特种野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冷冻良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和鲜味。4
7、.2 肉质要求 肉质要求见表2。表2 肉 质 要 求项 目指 标PH值6.0嫩度(剪切力N计)26肉色(比色)3级鲜红水分 %45.36粗蛋白(以肌肉计)%20肌内脂肪 %1.8肌内脂肪中亚油酸 %184.3 理化要求理化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表3 理 化 要 求项 目指 标解冻失水率,% 8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15汞(以Hg计),mg/kg 按GB2707-1994的规定铅(以Pb计),mg/kg 0.50砷(以As计),mg/kg 0.50表 3(续)镉(以Cd计),mg/kg 0.10铬(以Cr计),mg/kg 1.0盐酸克伦特罗不得检出4.4 卫生指标4.4.1 微生物指标 微
8、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表4 微 生 物 指 标项 目指 标菌落总数,cfu/g 1106大肠菌群,MPN/100g 1104沙门氏菌不得检出4.4.2 其他卫生指标符合GB 2707-1994、和GB 9959.1-2001规定。5 检测方法5.1 感官检测5.1.1外形和色泽:用目测方法检测。5.1.2 组织状态:用手触、目测方法检测。5.1.3 气味:用嗅觉方法检测。5.1.4 煮沸后肉汤:按GB 5009.44-1996中1.2条的规定测定。5.2 肉质检测5.2.1 嫩度测定:用CLM型肌肉嫩度计测定。5.2.2 肉色测定:肉色测定用标准比色板,按1、2、3、4、5级评分,1级浅色,
9、5级暗红,2、3、4级为正常肉色。5.2.3 水分:按GB 5009.3-1985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测定。5.2.4 粗蛋白:按GB 5009.5-1985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肌内脂肪:按GB/T 9695.7-1988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肌内亚油酸测定:采用甲醇氯仿浸提法。脂肪酸的甲脂化采用甘油三脂与0.4N氢氧化钾甲醇溶液,在室温下直接脂化,然后用气相色谱仪测定亚油酸含量。5.3 理化检测5.3.1 挥发性盐基氮:按GB 5009.44-1996规定方法测定。5.3.2 失水率:按NY/T 5029-2001规定方法测定。5.3.3 铅:按GB 5009.12-1996规
10、定方法测定。5.3.4 砷:按GB 5009.11-1996规定方法测定。5.3.5 镉:按GB 5009.15-1996规定方法测定。5.3.6 铬:按GB 14962-1994规定方法测定。5.3.7 盐酸克伦特罗:按NY/T 468-2001规定方法测定。5.4 微生物检验5.4.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1994检验。5.4.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1994检验。5.4.3 沙门氏菌:按GB 4789.4-1994检验。6 检验规则6.1 检验类型6.1.1 原料检验:原料用待宰商品猪及胴体经持证动检人员宰前宰后检疫检验合格。6.1.2 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本产品
11、的净重和感官指标,每批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发放检验合格证出厂。 6.1.3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全部技术要求,每年进行12次,由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抽检。6.2 检测、检验抽样6.2.1 抽样比例:以同一规格产品为1个批次,每批抽样100t以下为1%,100t以上为0.5%。6.2.2 抽样方法:在全批货物垛的不同部位,抽取所需检测、检验量。6.3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测、检验后,符合质量标准的,按合格品出厂销售;如抽样检测、检验不合格时,允许从原批量中按原抽样比例加倍重新抽样复检。如仍不合格,作不合格品处理。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7.1.1 箱外标志符合GB/T 6
12、388-1986的规定。7.1.2 标签符合GB 7718-1994的规定,箱外两侧和内包装标明产品名称、重量、企业名称、生产日期、贮存条件。 7.2 包装7.2.1 包装材料:包装用瓦楞纸箱按GB/T 6543-1986的规定执行;塑料薄膜按GB/T 4456-1996的规定执行。内包装袋卫生标准符合GB 9683-1988要求。7.2.2 外包装:按产品规格用瓦楞纸箱包装。纸箱规格:Lbh(cm2):62.541.512.0。7.2.3 内包装:按产品规格装袋、装盒封箱打包。7.2.3 箱内包装排列整齐,包装后坚固、完整。纸箱底部封牢。箱外用打包带三道式扎捆牢固。7.3 运输 长途运输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冷藏条件,并能防尘、防污染。7.4 贮存 鲜冻猪肉在温度18的冷藏条件下贮藏,不得和其它有毒有害物品一起存放,产品贮藏保质期为12个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