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S日本标准】JIS Z 87222000 中文版 颜色的测定方法—反射及透射物体的颜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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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 8722:2000前言本标准是在工业标准化法的基础上,经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的审议,由通商产业大臣修 订的日本工业标准。因此,JIS Z 8722:1994 废除,替换为本标准。84日本工业标准颜色的测定方法反射及透射物体的颜色JIS Z 8722:2000Methods of colour measurementReflecting and transmittingobjects序文本标准以 1997 年发行的 ISO/DIS 7724 Paints and varnishesPart 1:Principles,Part 2: Colour measurement 为基础,对应部分的技术内

2、容未作更改而制定的日本工业标准,并增加 了对应的国际标准中没有的规定项目(6.4 及 6.3.2b),作为日本工业标准。另外,本标准中 带竖线或虚线的地方,表示对应的国际标准中没有的内容。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根据以 2 度视野为基础的XYZ表色系统(1)(以下称XYZ表色 系统)以及以 10 度视野为基础的X10Y10Z10表色系统(2)(以下称X10Y10Z10表色系统)测定 物体颜色(以下称颜色)的方法。测量荧光性反射物体的颜色时,依据 JIS Z 8717。XYZ表色系统与X10Y10Z10表色系统是相对于观测者眼睛的张角,分别适用于相对于 14视野及 4以上视野的视觉等同颜色,具

3、有较好的关联性时。注(1) 国际照明委员会(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IEclairage,简称CIE)于 1931年推荐的表色系统。(2)CIE于 1964 年推荐的表色系统。备注 1. 本标准中规定的物体颜色的测定方法符合 CIE 于 1986 年推荐的 Publication CIE No.15.2(1986)COLORIMETRY,SECOND EDITION 的 1、2、3(以下称 CIE,No.15.2)中 规定的物体颜色的测定方法。2. 本标准对应的国际标准如下所示:ISO/DIS 7724:1997 Paints and varnishesCol

4、orimetryPart 1:Principles.Part 2:Colour measurement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通过被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一部分。这些引用标准适用于 其最新版(含补充内容)。JIS Z 8103测量用语JIS Z 8105颜色类用语JIS Z 8120光学用语JIS Z 8701颜色的表示方法XYZ表色系统及X10Y10Z10表色系统JIS Z 8717荧光物体颜色的测定方法JIS Z 8719条件等色指数照明光条件等色度的评价方法 JIS Z 8720测色用的标准发光体(标准光)及标准光源 JIS Z 8741镜面光泽度测定方法3. 定义本标准中使用的主要用

5、语的定义,除了依据 JIS Z 8103、JIS Z 8105 及 JIS Z 8120外,还如下所示:a)重心波长相对于波长具有频宽感度的测光系统中,代表其频宽的波长。 备注重心波长通过下式求出:(计算式)在此,g:重心波长(nm):波长(nm)s、l:频宽下限及上线波长R():波长 下,测光仪对于一定放射束的单色光的应答:计算使用的波长间隔b)分光立体角反射率在相同条件下照射,相同方向的相同立体角内,从物体反射回来 的分光放射束与从完全扩散反射面反射回来的分光放射束的比。如果受光的立体角接近 0, 则分光立体角反射率接近分光放射灰度率,如果立体角接近 2sr,则分光立体角反射率接 近分光反

6、射率。c)分光立体角透射率在相同条件下照射,相同方向的相同立体角内,透射物体的分光放射束与透过完全扩散透射面的分光放射束的比。如果受光的立体角接近 0,则分光立体角 透射率接近分光反射灰度率,如果立体角接近 2sr,则分光立体角透射率接近分光透射率。 d)分光放射灰度率(分光因数)相同条件下照射与观测到的物体分光放射灰度与完全扩散反射(透射)面的分光放射灰度的比。e)常用标准白色面在测定分光立体角反射率时,比较标准中常用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 已知并有持久性的白色面。f)参考白色面使用二光路的分光测光仪,通过置换方法测定分光立体角反射率时,与 常用标准白色面或样本进行比较时使用的白色面。g)样本面

7、开口在分光测光仪中,放置常用标准白色面或样本的开口。h)参考面开口在二光路的分光测光仪中,放置参考白色面的开口。i)补偿开口在测定透射物体的一光路积分球中,通过样本的反射光补偿积分误差的开 口。4. 颜色测定方法的分类颜色的测定方法分为以下几类:a)分光测色方法1)使用第一种分光测光仪(3)进行分光测色的方法2)使用第二种分光测光仪(4)进行分光测色的方法注(3)在所测定的任意波长中,可以测定波长精度(准确性)、有效波宽、测光刻度 的直线性等的分光测光仪。(4)能够在所测定的波长中综合性获得测光值的分光测光仪。b)直接读取刺激值的方法5. 分光测色方法5.1 一般分光测色方法是使用分光测光仪测

8、定分光立体角反射率或分光立体角透射率, 求出三刺激值(5)X、Y、Z或X10、Y10、Z10以及色度坐标x、y或x10、y10。注(5)请参照JIS Z 8701 之 5.2(物体颜色的三刺激值)5.2 分光测光仪5.2.1 第一种分光测光仪测定所使用的第一种分光测光仪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波长范围波长范围一般为 380780nm。b)有效波宽从分光测光仪的射出缝中射出的放射束的有效波宽如下所示:当三刺激 值的计算以 5nm 为间隔时,有效波宽一般为 51nm,当三刺激值的计算以 10nm 为间隔时,有效波宽一般为 102nm。c)波长刻度如果分光测光仪的波长标准设置为任意呼称波长,则分光测光

9、仪的透射 波长带的重心波长为呼称波长 1nm 以内。d)测光刻度分光测光仪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或分光立体角透射率的测光刻度的准确率分别为测定值的0.5%。但是,当测定值在 40%以下时,准确率为绝对值0.2%。该准 确率是与分光测光仪相同的照明及受光几何学条件下分光立体角反射率或分光立体角透射 率的值已知、问题波长域内该值重复大致平坦的标准样本而测定的平均值。e)重复性与反复性(6) 测定值的重复性为该测定值0.2%。但是,当测定值在 50%以下时,重复性为绝对值0.1%。 另外,经过长时间后,在相同条件下测定同一稳定的物体颜色时,其反复性不得超过上述重复性的 3 倍。注(6)请参照JIS Z

10、8103。5.2.2 第二种分光测光仪测定用的第二种分光测光仪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且其测定值 必须确保使用符合 5.2.1 条件的分光测光仪测定的物体颜色的测光值与实际没有差异。a)波长范围波长范围一般在 400700nm 范围内。b)有效波宽有效波宽必须在 20nm 以内。c)波长及测光刻度分光测光仪的波长及测光刻度的准确率必须根据标准样本的分光 立体角反射率或分光立体角透射率的测定值进行确定,为测定值的1.0%。但是,当测定 值为 40%以下时,准确率为绝对值0.4%。此时的标准样本最好使用与所使用的分光测光仪在相同的照明及受光几何学条件下,大 致相同的波宽下分光立体角反射率或分光立体角透射

11、率的值已知、且具有多种分光特性的五种以上样本。d)重复性及反复性测定值的重复性与反复性与 5.2.1e)中规定的条件相同。5.3 反射物体的测定方法5.3.1 照明及受光的几何学条件照明及受光几何学条件一般来说依据下列条件 a、条 件 b、条件 c 或条件 d 中的任意一个:a)条件 a(符号:45-n)光轴相对于样本面的法线,以至少一条 452角的光线束照射样本,接收与样本法线呈 10以下角度方向的反射光。此时,照明及受光光线束不得包 含相对于各自的中心线具有 8以上倾斜的光线。b)条件 b(符号:n-45)光轴相对于样本面的法线,以一条 10以下的光线束照射样本,接收与样本面法线呈 452

12、方向的反射光。此时,照明及受光光线束中不得包含相对 于各自的中心线具有 8以上倾斜的光线。c)条件 c(符号 d-n 或 D-n)从各个方向均匀地照射样本,接受与样本面的法线呈 10角以下的反射光。此时,受光光束中不得包含相对于其中心线呈 5以上角度的光线。 另外,使用积分球时,如果有入射开口、受光开口、样本面开口及参考面开口、陷光器时,陷光器开口的面积之和不得超过积分球内面所有面积的 10%。d)条件 d(符号 n-d 或 n-D)光轴相对于样本面的法线,以一条 10以下的光线束照 射样本,收集反射到所有方向的光,并受光。此时,照明光线束中不得包含相对于其中心线 具有 5以上倾斜角的光线。另

13、外,当积分球有入射开口、受光开口、样本面开口及参考面开口、陷光器时,陷光器 开口的面积之和不得超过积分球内面所有面积的 10%。备注 1. 条件 c 和条件 d 中,当样本中有正反射成分时,使用陷光器可以测定扩散反射 成分。此时,要标明有无陷光器,最好同时标记其大小、形状与位置。条件 c 和条件 d 下,如果使用了陷光器,用符号 d-n 或 n-d 表示,没有使用陷光器时,用符号 D-n 或 n-D 表示。2. 条件c和条件d的陷光器最好能消除 95%以上的来自光滑镜面的正反射光。测试 它的方法是对于JIS Z 8741 之 6.1(一次标准面)中规定的黑色玻璃产生的镜面光泽度反射 标准面,测

14、定条件c中有陷光器和无陷光器时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Rd-n()及RD-n(),或 者测定条件d中有陷光器和无陷光器时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Rn-d()及Rn-D(),并满足下 列条件:(计算式)3. 条件 a 及条件 c 时的受光方向、条件 b 及条件 d 时的照明光方向,最好与样本 的法线不同。4. 用条件a、条件b或条件c测定的分光立体角的反射率分别相当于分光放射灰度率(分光因数)、45-n()、n-45()、或d-n()。条件d下不使用陷光器时,相当于分光 反射率p()5. 用条件 a、条件 b、条件 c 或条件 d 以外的条件进行测定时,必须标记所使用的条件。参考在 CIE,No.15.2

15、中,照明及受光几何学条件如下所示: 条件 a:45/normal(符号:45/0)条件 b:Normal/45(符号:0/45) 条件 c:Diffuse/normal(符号:d/0) 条件 d:Normal/diffuse(符号:0/d)另外,条件 c 和条件 d 时,无法在符号上区别有无陷光器。5.3.2 求分光立体角反射率的方法样本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使用相同形状的装置,用 具有刻度的常用标准白色面与样本的比较求出。5.3.3 分光立体反射率的测定分光立体角反射率的测定使用下列方法 a 或方法 b 中的 任何一个:a)方法 a(使用二光路分光测光仪进行置换时)1)在样本面开口上放置常用标准

16、白色面,在参考面开口上放置参考白色面,求出常用 标准白色面相对于参考白色面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rW()。2)在样本面开口放置样本,在参考面开口放置参考白色面,求出样本相对于参考白色 面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 r()。3)样本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 R()通过下式(1)求出:(计算式) 在此,R():样本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r():样本相对于参考白色面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 TW():常用标准白色面相对于参考白色面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 RW():根据与测量所使用的分光测光仪形状相同的装置,规定了刻度后的常用标准白色面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b)方法 b(使用一光路分光测光仪时)1)测定常用标准白色面,读取输出刻度RW(

17、 )。2)样本与常用标准白色面置换后测定,读取输出刻度 R( )。3)样本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 R( )通过下式(2)求出:(计算式) 在此,R():样本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R():样本在各波长下的输出刻度 RW():常用标准白色面在各波长下的输出刻度 RW():通过与测定所使用的分光测光仪形状相同的装置,规定了刻度后测定的常用标准白色面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备注在 5.3.1 的条件 c 和条件 d 下,使用方法 b 时,样本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与常用 标准白色面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如果相差太大,会产生积分误差。参考测量时,无法方法 a 还是方法 b,都要在样本开口放置陷光器,关闭光路后进行调零。5.3

18、.4 常用标准白色面常用标准白色面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不容易受冲击、摩擦、光照、温度、湿度等的影响,表面沾污时通过擦拭、清洗、 重新打磨等方法,能够轻松去除,能够重现原始价值。b)具有与均匀扩散反射面接近的扩散反射特性,其特性在整个面是一样的。c)分光立体角反射率大致在 0.9 以上,波长 380780nm 内大致都是一样的。d)分光立体角反射率的刻度确定使用分光立体角反射率已知的标准白色面,通过与测 定时使用的分光测光仪形状相同的装置进行。5.3.5 参考白色面参考白色面必须满足下面条件:a)具有与均等扩散反射面接近的扩散反射特性。 备注最好没有镜面反射。b)波长 380780nm 范围内

19、,分光立体角反射率高于常用标准白色面的分光立体角反 射率,且整个波长范围内大致都是一样的。5.3.6 标准白色面标准白色面是由硫酸钡粉末成形的,刻有分光立体角反射率。备注标准白色面使用常用标准白色面的刻度。参考DIN 5033 Teil9 中规定的白色面,可以作为标准白色面使用。5.3.7 三刺激值的计算方法XYZ 表色系统的三刺激值 X、Y、Z 的计算如下所示:(计算式) 在此,S():测色用发光体的分光分布中波长的值(7)X ():Y ():XYZ 表色系统中等色函数的值Z ():R():样本的分光立体角反射率:计算三刺激值的波长间隔 但是,在标准发光体、辅助发光体及代表性荧光灯下计算三刺

20、激值时,重价系数 S()X ()、S() Y ()、S() Z ()的值,根据观测者的视野及波长间隔,使用 表 1 所示的值。注(7) JIS Z 8720 中规定的标准发光体、辅助发光体的分光分别值或JIS Z 8719 中规定的代表性荧光灯的相对分光分布值。备注三刺激值中的 Y 相当于灰度率(分光因数)或视觉反射率。表 1测色用的发光体、观测视野及波长间隔的重价系数表测色用的发光体标准发光体辅助发光体代表性荧光灯XYZ 表色系统波长间隔5nm附表 1.1.12附表 1.1.36附表 1.1.71210nm附表 2.1.12附表 2.1.36附表 2.1.71220nm附表 3.1.12附表

21、 3.1.36附表 3.1.712X10Y10Z10 表色 系统波长间隔5nm附表 1.2.12附表 1.2.36附表 1.271210nm附表 2.2.12附表 2.2.36附表 2.2.71220nm附表 3.2.12附表 3.2.36附表 3.2.712备注附表中的这些重价系数的值也包含 K。其值使用 CIE,No.15.2 的标准光的相对分光分布(每隔 5nm)及标准观测者或辅助标准观测者的等色函数(每隔 5nm)的值, 根据推荐的方法计算出,然后根据各波长保留其值。因此,各波长间隔或中途没有对数值进 行保留时的重价系数的综合稍有不同。X10Y10Z10表色系统的三刺激值X10Y10Z

22、10的计算使用X10Y10Z10表色系统中的等色函数值X 10()、 Y 10()、 Z 10(),代替式(3)中的 X ()、 Y ()、 Z ()。但是,在标准发光体、辅助发光体及代表性荧光灯下计算三刺激值时,重价系数S() X10()、S() Y 10()、S() Z 10()的值,根据测色用的发光体、观测者的视野及波长间隔,使用表 1 所示的值。5.3.8 色度坐标的计算方法XYZ 表色系统的色度坐标 x、y、z 的计算如下所示:(计算式)在此,x、y、z:XYZ 表色系统的色度坐标X、Y、Z:XYZ 表色系统的三刺激值X10Y10Z10表色系统的色度坐标X10、Y10、Z10 使用X

23、10、Y10、Z10 来计算,代替式(4) 中的X、Y、Z。5.4 透射物体的测定方法5.4.1 照明及受光几何学的条件照明及受光几何学的条件一般来说依据下列条件 e、 条件 f、条件 g 或条件 h 中的任何一个:(1)条件 e(符号:n-n) 从样本面的法线方向开始照射,在透射光的方向进行受光。 此时,照明及受光光线中不得包含相对于其中心线呈 5以上倾斜角的光线。另外,照明光线束的中心线的倾斜相对于样本面的法线呈 02。(2)条件 f(符号:n-D 或 n-d)从样本面的法线方向照射,在所有方向上收集透过 的光,进行受光。此时,照明光线束中不得包含相对于其中心线呈 5以上倾斜角的光线。另外

24、,照明光线束的中心线的倾斜相对于样本面的法线呈 02。 使用积分球时,所有的开口面积之和不得超过积分球内面所有面积的 10%。(3)条件 g(符号:D-n 或 d-n)从所有的方向照射样本,在样本面的发现方向接收 透过的光。此时,受光光束中不得包含相对于其中心线呈 5以上倾斜角的光线。 另外,照明光线束的中心线的倾斜相对于样本面的法线呈 02。 使用积分球时,所有的开口面积之和不得超过积分球内面所有面积的 10%。(4)条件 h(符号 D-D)从所有方向均匀地照射样本,从所有方向收集透过的光, 进行受光。使用积分球时,所有的开口面积之和不得超过积分球内面所有面积的 10%。备注 1. 当样本为

25、透明物体时,如果用条件 c 进行测定,可以求出分光正透射率。2. 条件 f 中没有使用陷光器时,用符号 n-D 表示,可以求出全部分光透射率。使 用陷光器时,用符号 n-d 表示,可以求出分光扩散透射率。3. 扩散性较强的样本的透射率受照明光线束相对于积分球样本面开口大小的比、 样本的厚度、大小等的影响,因此,最好同时标记这些条件。参考CIE,No.15.2 中,照明及受光几何学的条件如下所示: 条件 e:Normal/nornal(符号:0/0)条件 f:Normal/diffuse(符号:0/d) 条件 g:Diffuse.normal(符号:d/0) 符号 h:Diffuse/diffu

26、se(符号:d/d)另外,条件 f 和条件 g 时,在符号上无法区别陷光器的有无。5.4.2 分光立体角透射率的测定透射物体的分光立体角透射率的测定一般以光路中未 插样本时的空气层为基准物体。备注1. 根据 5.4.1 的条件 f,使用一光路的分光测光仪时,以及根据条件 g 时,如果 以空气层为基准进行测定,则在样本表面反射光的影响下,会产生积分误差,因此最好使用 具有与样本开口尺寸相同的补偿开口的积分球,标有基准值刻度时,在补偿开口放置样本, 测定样本时,在补偿开口放置陷光器后进行。2. 使用二光路的分光测光仪,也可以使用有价值的参考样本设置装置刻度。5.4.3 三刺激值的计算方法三刺激值X

27、、Y、Z或X10、Y10、Z10的计算使用透射物体的 分光立体角透过率T()代替 5.3.7 中式(3)中的R()。5.4.4 色度坐标的计算方法色度坐标x、y、z或X10、Y10、Z10的计算依据 5.3.8 中的式(4)。6. 直接读取刺激值的方法6.1 一般直接读取刺激值时使用光电色彩计,从仪器的指示中求出XYZ表色系统的三刺 激值X、Y、Z及色度坐标x、y,或者X10Y10Z10表色系统的三刺激值X10、Y10、Z10及色度坐 标x10、y10。6.2 光电色彩计测定用的光电色彩计必须充分满足XYZ表色系统或X10Y10Z10表色系统 的等色函数相关的路由条件。测定值的重复性及反复性必

28、须与 5.2.1e)中规定的条件相同。6.3 测定方法6.3.1 照明及受光几何学的条件反射物体时,对于样本面的照明及受光几何学的条件 遵照 5.3.1,透射物体时,遵照 5.4.1。6.3.2 刻度调整刻度调整如下所示:a)测定反射物体时的刻度调整测定反射物体时,一般来说要让 5.3.4 中规定的常用 标准白色面的测定值与根据标准光计算的值一致。要缩小测定误差,最好使用分光立体角反 射率曲线与样本接近的参考样本,然后调整色彩计的刻度。此时,参考样本的测定值根据分 光测色方法,在与色彩计所使用的照明及受光几何学条件相同的条件下测定。b)测定透射物体时的刻度调整测定透射物体时,一般来说要让未插入

29、透射物体时测 量器的指示与根据标准光计算的值一致。要缩小测定误差,最好使用分光透射率曲线与样本 接近的参考样本,调整调整色彩计的刻度。此时,参考样本的测定值根据分光测色方法,在 与色彩计所使用的照明及受光几何学条件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测定。7. 测定结果的表示7.1 测定值的表示表示测定值时,一般根据三刺激值的Y或Y10,以及色度坐标x、y或x10、y10。7.2 测定值的标记内容7.2.1 根据 7.2.27.2.6,测定值,标记下列内容:a)测定方法的种类b)等色函数的种类 c)测色用的发光体的种类 d)照明及受光几何学的条件 e)三刺激值的计算方法备注e)仅限于根据分光测色方法进行测定时。7

30、.2.2 测定方法的种类测定方法要标记依据的是 4 中规定的分光测色方法还是刺激值 读取方法。使用分光测色方法时,要标记是 5.3.3 中规定的方法 a、方法 b 还是 5.4.2 中规定的方法, 并标记测定所使用的有效波宽。7.2.3 等色函数的种类要标记测定或测定值的计算中所使用的XYZ 表色系统或X10Y10Z10表色系统的等色函数。7.2.4 测色用发光体的种类要标记测定或测定值计算时使用的测色用发光体的种类。7.2.5 照明及受光几何学的条件反射物体时,要标记依据的是 5.3.1 中规定的条件 a、 条件 b、条件 c 还是条件 d。7.2.6 三刺激值的计算方法使用分光测色方法时,

31、要标记计算所使用的波长间隔。7.3 测定结果的记录与格式7.3.1 测定值的记载方法测定值根据下列例子进行记录: 例YA=40.2x=0.303y=0.324YC=33.5x=0.411y=0.267Y10.D65=35.3x=0.404y10=0.278在此,下标 10 表示使用了X10Y10Z10表色系统,下标A、C及D65 表示标准光的种类。使 用XYZ表色系统时没有下标。7.3.2 标记内容的符号测定值的记载所使用的标记内容的符号如表 2 所示:表 2标记内容的符号标记内容符号测定方法的种类分光测色的方法反射物体时方法 aSa方法 bSb透射物体时St直接读取刺激值的方法反射物体时P透

32、射物体时Pt照明及受光几何学的条件反射物体时条件 a45-n条件 bn-45条件 c有陷光器d-n无陷光器D-n条件 d有陷光器n-d无陷光器n-D透射物体时条件 en-n条件 f无陷光器n-D有陷光器n-d条件 g无陷光器D-n有陷光器d-n条件 hD-D计算所使用的波5nm 间隔时W5长间隔10nm 间隔时W1020nm 间隔时W207.3.3 标记内容的记载顺序标记内容按照照明、受光几何学条件、测定方法的种类、有效波宽、计算方法及波长间隔的顺序记载。备注使用刺激值读取方法时,不记载有效波宽及计算方法。7.3.4 测定结果的记载记载测定结果时,依据下列列举的方法。 另外,最好标记测定所使用

33、的装置名称。例 1. 测定方法使用分光测色方法 a 记录反射物体时:Y10,D65=25.8x10=0.473y10=0.381 d-nSa10W10产分光测光仪例 2. 通过直接读取刺激值记录反射物体时:Yc=19.7x=0.302y=0.407n-45P产光电色彩计 例 3. 使用分光测色方法的透射物体时:YA=25.9x=0.501y=0.403n-nSt5W5产分光测光仪 例 4. 使用刺激值读取方法的透射物体时:YD65=30.4xD65=0.332YD65=0.343D-DPt产光电色彩计附表 1.1.1计算三刺激值 X、Y、Z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A】波长(nm

34、)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1.2计算三刺激值X、Y、Z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D65】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1.3计算三刺激值X、Y、Z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D50】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

35、1.4计算三刺激值X、Y、Z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D55】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1.5计算三刺激值X、Y、Z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D75】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1.6计算三刺激值 X、Y、Z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C】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

36、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1.7计算三刺激值 X、Y、Z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F2】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1.8计算三刺激值 X、Y、Z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F6】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1.9计算三刺激值 X、Y、Z 时的重价系数【380-(

37、5)-780,F7】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1.10计算三刺激值 X、Y、Z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F8】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1.11计算三刺激值 X、Y、Z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F10】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38、()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1.12计算三刺激值 X、Y、Z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F11】波长(nm)S() X ()、S() Y ()、S() Z ()波长(nm)S() X ()、S() Y ()、S() Z ()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2.1计算三刺激值 X10、Y10、Z10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A】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2.2计算三刺激值X10、Y10、Z10 时的重价系数【380

39、-(5)-780,D65】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2.3计算三刺激值X10、Y10、Z10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D50】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2.4计算三刺激值X10、Y10、Z10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D55】波长(nm)S() X 10()、S()

40、Y 10()、S() Z 10()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2.5计算三刺激值X10、Y10、Z10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D75】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2.6计算三刺激值 X10、Y10、Z10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C】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波长(nm)S() X 10()、S

41、() Y 10()、S() Z 10()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2.7计算三刺激值 X10、Y10、Z10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F2】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2.8计算三刺激值 X10、Y10、Z10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F6】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合计色度 坐 标附表 1.2.9计算三刺激值 X10、Y10、Z10 时的重价系数【380-(5)-780,F7】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波长(nm)S() X 10()、S() Y 10()、S() Z 10()合计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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