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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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绪论一、人民防空和防空措施,人民防空 人民防空是动员和组织城市居民采取防护措施,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的防空。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城市居民的防空措施 疏散按计划有组织的疏散 个人防护使用个人防护器材 集体防护工程防护(人防工程)空袭时:为人员、物资提供安全的空间;空袭后:提供必要的生存条件或工作条件。,二、人防工程的分类,按施工方法划分按施工方法划分的人防工程 施工方法 称 谓 特 征 坑道式 口部地平面低于室内地平

2、面 暗挖式 地道式 口部地平面高于室内地平面 单建式 主体的上部无永久性地面建筑 掘开式 附建式 主体的上部有永久性地面建筑(防空地下室),按照防御的武器划分(1.0.4.),按照战时的功能划分:(说明1.0.2.),按防御的武器划分的人防工程,三、武器效应与工程防护,武器效应常规武器:弹头装有化学炸药的航空炸弹、导弹和火箭弹的总称。直接命中(局部破坏、整体破坏)作用 非直接命中(空气冲击波;土中压缩波)作用化学武器:依靠化学毒剂杀伤人员和牲畜、毁坏植物的武器。生物武器:依靠致病性微生物以及用细菌所产生的毒素,来杀伤人员和牲畜的武器。,核武器:指原子弹和氢弹的总称。核爆炸产生的五种杀伤、破坏因

3、素:热辐射:核爆炸形成的火球辐射出来的光和热;早期核辐射:核反应过程中辐射出来的射线和中子流等辐射线;核电磁脉冲:在核爆炸瞬间形成的大范围的瞬间强电磁场;冲击波:核爆炸形成的在空气中具有强间断面的纵波;放射性沾染:核爆炸产物以及感生放射性灰尘等对地面和水源等的污染。,次生灾害:房屋倒塌(倒塌荷载、堵塞)城市大火(指全城性的火灾)工程防护措施对爆炸冲击波的防护对化学武器的防护对早期核辐射的防护对常规武器破坏的防护,四、人防工程分级,按照防常规武器爆炸抗力划分按照防核武器爆炸抗力划分核武器爆炸地面冲击波的形式按照防核爆炸冲击波的地面超压划分按照防化要求划分,掩蔽状态与防化要求,五、本次全面修订的主

4、要内容,与现行(2003年发布)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相一致;突出了对常规武器的防护(如设常5级、常6级);将防空地下室划分为甲、乙两类;增加了新的低抗力等级(如核6B级);修改了部分标准和要求(如防护单元、抗爆单元面积)。采用了一些人防工程的科技新成果;与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相协调。,六、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的特点规范的规定是按满足战时的防护要求和使用要求确定的;“平战结合”要求工程要适应两种功能需要;与消防要求的关系。,本规范的适用范围(1.0.2.)按建造方式按战时功能按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按防核武器抗力级别,表达形式与内容(1.0.2.、说明1.0.2.)本规范适用于战时的各类工程

5、,但回避了指挥工程以及甲级防化工程(如核生化监测中心)的具体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战时的各类工程,但对医疗救护工程等未做具体规定。,表达方式:规范中对“防空地下室”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均适用于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掘开式人防工程;规定中未注明甲类或乙类的,系指甲、乙两类防空地下室均应遵守的规定;规定中未注明抗力级别的,系指本规范适用范围内的各抗力级别的甲类(或乙类)防空地下室均应遵守的规定。,一般规定一、防空地下室的设计特点,地下建筑的特点封闭、恒温的空间需要机械通风和工人照明,人防工程的设计特点满足战时的防护要求满足战时的功能要求平战兼顾设计(分别满足平时、战时两个时段的不同功能要求)

6、,附建式人防工程的设计特点 设计工作顺序:一般是先地上、后地下;先平时、后战时;在平面布局基本确定的条件下,完善战时的防护。,二、一般规定,避开危险目标(3.1.3.)与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的距离与有害液体、重毒气体储罐的距离,人员掩蔽工程的服务半径(3.1.2.)工程之间的连通(3.1.4.)人防工程之间的连通与非人防地下建筑之间的连通,与周围环境的协调(3.1.5.)防早期核辐射的基本条件(3.1.10.)针对的对象和包含的内容防早期核辐射的计算条件早期核辐射的室内剂量限值,主体设计一、防空地下室的埋深(3.2.15.),乙类防空地下室甲类防空地下室核5级防空地下室核6级、核6B级防空地下室,

7、二、穿管限制,人防围护结构(2.1.20.)外墙(2.1.21.)临空墙(2.1.22.),限制的对象(3.1.6.)上部建筑的设备房限制穿过的管道管径限制穿管处的防护密闭(、6.1.2.、7.4.3.)。,三、规模、面积标准和室内净高(3.2.1.),医疗救护工程的规模防空专业队工程和人员掩蔽工程的面积标准室内净高一般防空地下室战时车库,四、顶板、外墙的防护厚度,顶板最小防护厚度(3.2.2.)乙类防空地下室 甲类防空地下室 有上部建筑的顶板 没有上部建筑的顶板,管道层的影响(3.2.3.)全埋式管道层 非全埋式管道层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的防护距离(3.2.4.)非全埋式防空地下室的外墙

8、厚度(3.2.5.),五、防护分区,防护单元和防爆单元的划分(3.2.6.)防护单元、抗爆单元大小 可不划分防护单元、抗爆单元的条件 高层建筑下的防空地下室 位于多层防空地下室中人防层以下的各层 乙类防空地下室 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防护单元和防护单元隔墙防护单元()设备自成系统(3.2.8.)出入口满足要求(3.2.8.)变形缝符合规定。(4.11.4.)对防护单元隔墙的要求(3.2.9.),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及其防护密闭门 一道防护单元隔墙的相邻防护单元连通口(3.2.10.)设有两道防护单元隔墙的相邻防护单元(和邻近但不相邻的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3.2.11.

9、)上下楼层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3.2.12.)队员掩蔽部与装备掩蔽部之间的连通口(3.2.14.),抗爆单元和抗爆隔墙抗爆单元(2.1.18.)抗爆隔墙和抗爆挡墙(3.2.7.),六、防毒分区,防空地下室的清洁区和染毒区(2.1.15.、2.1.16.)主体要求防毒的防空地下室(3.1.7.)主体允许染毒的防空地下室(3.1.8.)密闭隔墙和密闭门(3.2.13.),七、人防物资库设计(3.2.16.),出入口一、出入口的分类,按位置划分 室内出入口(2.1.25.)室外出入口(2.1.24.)独立式室外出入口 附壁式室外出入口,按使用功能划分主要出入口()次要出入口()备用出入口()平

10、时出入口,按通道的形式划分(指室外出入口)直通式室外出入口()单向式室外出入口()穿廊式室外出入口()竖井式室外出入口()楼梯式室外出入口(),二、出入口的数量,室外出入口和室内出入口()一般防空地下室 需设两个室外出入口的防空地下室 可合用一个室外出入口的相邻防护单元 室外出入口的防地表水倒灌,可不设室外出入口的条件(3.3.2.)乙类防空地下室 具有连通条件的防空地下室 没有连通条件的防空地下室,甲类防空地下室 前提条件:核6级、核6B级;地下室已占满红线;允许的做法 具有连通条件的防空地下室 没有连通条件的防空地下室,三、甲类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的防堵塞,地面建筑的倒塌范围()防倒塌棚架

11、的设置(3.3.4.)出地面段设在倒塌范围以外时()出地面段设在倒塌范围以内时()核4级、核4B级做法 核5级、核6级、核6B级,四、出入口的尺寸,门洞、通道和楼梯()人员出入口车辆出入口物资进出口,独立式室外出入口通道形式()通道长度()临空墙厚度()附壁式室外出入口外通道长度()内通道长度()临空墙厚度(),室内出入口通道形式()内通道长度()临空墙厚度()厚度不满足要求的临空墙辅助做法(3.3.16.)人员掩蔽所的掩蔽入口掩蔽入口的宽度(3.3.8.)掩蔽入口梯段的做法(3.3.9.),五、人防门的设置,门的种类和数量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的数量(3.3.6.)门的开启方向(3.3.

12、6.),门前尺寸(3.3.7.)防护密闭门的抗力()防护密闭门的设置要求(),六、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设施设置的位置、数量(),密闭通道 工作原理()通道大小()两门开启方向一致 两门开启方向相反防毒通道 工作原理()换气次数()停留区(),洗消间工作原理()房间组成()淋浴器数量和房间大小()避免足迹交叉()简易洗消()合一布置的防毒通道单独布置的简易洗消间(),七、其他出入口,备用出入口()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厅()电梯(),通风口、水电口一、通风口位置和防堵塞,设置要求(3.4.1.)通风口之间的距离(3.4.2.)通风口的防堵塞(3.4.5.),一、通风口防护,通风口的防护设施 不间

13、断通风的通风口(3.4.3.、)可间断通风的通风口(3.4.4.)主体要求防毒的通风口 主体允许染毒的通风口,消波设施 防爆波活门(3.4.6.)工作原理 设置要求 扩散室()工作原理 设置要求 常用尺寸(附录A)扩散箱(3.4.8.)适用范围 选用技术(附录A),三、防护通风及其设备,防护通风设备 密闭阀门()过滤吸收器()电动人力两用风机 自动排气活门(),防护通风系统 主体要求防毒的战时通风(、5.2.8.)机械进风、超压排风 多种通风方式 主体允许染毒的战时通风,四、滤毒室(、3.4.9.),设置要求 房间关系,五、洗消污水集水坑(),设置位置 设置要求,六、防爆波电缆井(、),设置位

14、置,辅助房间和柴油电站一、辅助房间,通风机房 位置要求 隔声、吸声、减震(3.9.5.)厕所 设置要求(3.5.1.)设置标准(3.5.2.)设置位置,贮水间、开水间 贮水间(6.2.6.)开水间(3.5.3.)设置位置(3.5.4.)厨房(3.5.5.)防化通信值班室(3.5.6.)配电间(3.5.7.),二、柴油电站,电站的设置 设置要求()电站的位置(3.6.1.)机组出入口(3.6.4.)固定电站(、3.6.2.)分室布置 清洁区与染毒区 防毒通道和密闭观察窗 机组进出口,移动电站()房间组成(3.6.3.)机组进出口(3.6.4.)设在汽车库的移动电站(3.6.5.)储油间(3.6.

15、6.)与发电机房分室布置 设置防火门 限制穿管,防护功能平战转换一、平战转换的原则规定,允许采用转换措施的防空地下室(3.1.9.)依战时功能确定 依抗力级别确定 乙类防空地下室 甲类防空地下室 转换工作量与当地条件相适应,转换措施应符合的规定(3.7.1.)转换措施满足战时防护要求 符合结构设计第4.12.节的相关规定 转换设计与工程设计同步完成限制转换的内容(3.7.2.),二、转换措施的具体做法,平时通行口的封堵(3.7.3.)防护要求 转换时限 构件封堵洞口的限制平时出入口(和通风口)的封堵(3.7.5.)防护要求 转换时限 构件封堵洞口的限制,顶板(防护密闭楼板)的封堵(3.7.4.)防护要求 转换时限 构件封堵洞口的限制设备安装口(3.7.6.)通风采光窗 设置要求(3.7.8.)封堵方式(3.7.9.),防水和装修一、防水,室外地面排水(3.8.1.)防水等级要求(3.8.2.)顶板防水(3.8.3.),二、内部装修,装修设计原则(3.9.1.)选材要求(3.9.2.)对顶面、墙面、地面的要求 顶面装修要求(3.9.3.)染毒区墙面、地面要求(3.9.3.)设地漏房间地面(3.9.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50038 2005,主编部门:批准部门:施行日期:,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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