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最优纳税方案的选择及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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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最优纳税方案的选择及案例分析,主讲人: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研究员 肖太寿博士博客地址:,第一讲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二种新理念,一、纳税筹划的新理念一,纳税筹划的新理念一:三证统一三证统一的内涵: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法律凭证是:企业经常交易过程中的合同、协议 和企业内部的各种文件制度规定。会计凭证是:企业正常账务处理中涉及的会计报表、会计记账凭证和外来和自制原始凭证。税务凭证是发票、各类合法凭证。,案例分析1:通过合同分立节税,某工厂将其闲置厂房及设备整体出租,租金分别为每年120万元和10万元。适用税种(为简化计算,假设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所得税)是房产税和营业税

2、,税率分别为12%和5%。请问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案例分析1:通过合同分立节税,(1)筹划前的纳税分析:因为采用整体出租形式,订立一份租赁合同,则设备与厂房建筑物不分,被视为房屋整体的一部分,因此设备租金也并入房产税计税基数。房产税=(120+10)12%=15.6(万元)营业税=(120+10)5%=6.5(万元)合计纳税=15.6+6.5=22.1(万元),案例分析1:通过合同分立节税,(2)筹划方案:采取合同分立方式,即分别签订厂房和设备出租两项合同,则设备不作为房屋建筑的组成部分,也就不需计入房产税计算基数,从而可节约房产税支出,总体税负也因此得以降低。,案例分析1:通过合同分立节税

3、,(3)筹划后的纳税分析:房产税=12012%=14.万元)营业税=(120+10)5%=6.5(万元)合计纳税=14.4+6.5=20.9(万元)通过合同分立,节税22.1-20.9=1.2(万元),二、纳税筹划的新理念二,纳税筹划的新理念二:纳税筹划必须考虑到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纳税筹划是公司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公司在做筹划时必须于公司的发展战略不相悖!公司财务管理目标不是实现“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二、纳税筹划的新理念三,纳税筹划的新理念三:用好用足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好的纳税筹划。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的一种税收照顾,如果能够充分用好国家的税收优惠

4、政策,不身就是最好的纳税筹划。为此,企业为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持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第二讲、企业所得税的新节税筹划技巧及经典案例分析,一、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筹划,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作为期间费用筹划的基本原则是:在遵循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大据实扣除费用的额度,对于有扣除限额的费用应该用够标准,直到规定的上限。,一、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筹划,(一)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可提高扣除费用额度按规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作为扣除计算标准的,如果将集团公司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集团公司

5、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实现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案例分析2,【案例】维思集团2010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50万元,“营业费用”中列支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1250万元,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试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并拟进行纳税筹划。分析 业务招待费若按发生额150万的60扣除,则超过了税法规定的销售收入的5,根据孰低原则,只能扣除40万元(8000万元5)。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共1250万元,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两者取其低故只能

6、扣除1200万元。该企业总计应纳税所得额为260万元(100万元+110万元+50万元)。企业应纳所得税65万元(260万元25)。,案例分析2,【筹划方案】把维思集团将其下设的销售部门注册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先将产品以75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80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维思集团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90万元和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900万元、350万元。假设维思集团的税前利润为40万元,销售公司的税前利润为60万元。两企业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2,【筹划后分析】维思集团当年业务招待费可扣除37.5万元(7500万元5);广告费和业务宣

7、传费合计发生900万元,未超过销售收入的15。则维思集团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92.5万元(40万元+90万元37.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3.125万元(92.5万元25)。销售公司当年业务招待费可扣除36万元,未超过销售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发生350万元,未超过销售收入的15。则销售公司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84万元(60万元+2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1万元(84万元25)。,案例分析2,因此,则整个利益集团总共应纳企业所得税为44.125万元(23.125万元+21万元),相较与纳税筹划前节省所得税20.875万元(65万元一44.125万元)。【风险提示】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

8、司除了可以获得节税收益外,对于扩大整个利益集团产品销售市场,规范销售管理均有重要意义,但也会因此增加一些管理成本。纳税人应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以及产品的具体特点,兼顾成本与效益原则,从长远利益考虑,决定是否设立独立纳税单位。,一、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筹划,(二)业务招待费应与会务费、差旅费分别核算 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企业应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等严格区分,不能将会务费、差旅费等挤入业务招待费,否则对企业将产生不利影响。因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务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税前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例如发

9、生会务费时,按照规定应该有详细的会议签到簿、召开会议的文件,否则不能证实会议费的真实性,仍然不得税前扣除。同时,不能故意将业务招待费混入会务费、差旅费中核算,否则属于逃避缴纳税款。,案例分析3,【案例】A企业2010年度发生会务费、差旅费共计18万元,业务招待费6万元,其中,部分会务费的会议邀请函以及相关凭证等保存不全,导致5万元的会务费无法扣除。该企业2010年度的销售收入为400万元。试计算企业所得税额并拟进行纳税筹划。,案例分析3,【筹划前分析】根据税法的规定,如凭证票据齐全则18万元的会务费、差旅费可以全部扣除,但其中凭证不全的5万元会务费和会议费只能算作业务招待费,而该企业2008年

10、度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2万元(400万元5)。超过的9万元(6万元+5万元一2万元)不得扣除,也不能转到以后年度扣除。仅此项超支费用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25万元(9万元25)。,案例分析3,【筹划后分析】如果在2011年度,企业加强了财务管理,准确把握相关政策的同时进行事先纳税筹划。严格将业务招待费尽量控制在2万元以内,各种会务费、差旅费都按税法规定保留了完整合法的凭证,同时,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将部分类似会务费性质的业务招待费并入会务费项目核算,使得当年可扣除费用达8万元。由此可节约企业所得税2万元(8万元25)。,一、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筹划,(三)业务招待费与广告费、

11、业务宣传费合理转换 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企业除了应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等严格区分外,还应当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并通过二者间的合理转换进行纳税筹划。,案例分析4,【案例】A企业计划2008年度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15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为120万元,广告费支出为480万元。该企业2011年度的预计销售额8000万元。试对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筹划前分析 根据税法的规定,该企业2011年度的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40万元(8000万元5)。该企业2011年度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90万元,故该企业无法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10万元(150万元一40万元)。该企

12、业2011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1200万元(8000万元15),该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实际发生额为600万元(120万元+48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案例分析4,【分析】如果该企业事前进行纳税筹划,可以考虑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为业务宣传费,比如,可以将若干次餐饮招待费改为宣传产品用的赠送礼品。这样可以将业务招待费的总额降低为65万元,而将业务宣传费的支出提高到205万元。此时,该企业2008年度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的60为39万元,可以全额扣除。该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总发生额为685万元,亦可全额扣除。通过纳税筹划,企业不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25万元,由此可以少缴企

13、业所得税21万元(110万元一25万元)25。,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稽便函【2011】31号)规定:对企业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须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检查。对此类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虚构业务项目、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25号)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纳税单位和个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

14、。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遗失发票方不能税前扣除。,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

15、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国税发200840号文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国税发200931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二、成本

16、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法规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企业索取发票时应根据以上规定,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注意其合法性,不得索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有权拒收,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

17、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二)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三)会议召开地

18、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0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

19、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九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这应注意:原来的规定是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办法修改后按照规定只能使用发票专用章了。,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2、纳税筹划技巧(1)发生商品购销行为要取得符合要求的发票企业发生购入商品行为,却没有取得发票,只是以白条或其它无效的凭证入账。

20、在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下所发生的此项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费用支出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2、纳税筹划技巧(3)白条和手据税前扣除应同时满足的条件:一是符合不需要开发票的条件;二是要有交易或提供劳务的合同;三是收款人收取款项时立的收据;四是收款人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2、纳税筹划技巧(4)办公用品发票和劳保用品发票报账应注意的关键点办公用品发票和劳保用品发票报账时必须有购买清单,否则不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必须是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2、纳税筹划技巧(5)不能用虚开的发票进行入账。新发票管理办法

21、第2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2、纳税筹划技巧(6)税务局代开发票应符合以下情形才可以税前扣除。有真实交易的行为;有交易或劳务合同的行为;在在纳税地点所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2、纳税筹划技巧(7)税前扣除的成本发票应符合的条件。资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统一:银行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必须一致;必须有真实交易的行为;发生的成本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

22、;,二、成本入账的纳税筹划,2、纳税筹划技巧(8)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争取充分列支限额列支的费用有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相关条件,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等,应准确掌握这类科目的列支标准,避免把不属于此类费用的项目列入此类科目少纳所得税,也不要为了减少纳税将属于此类费用的项目列入其他项目,以防造成偷逃税款而被罚款等严重后果。,三、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筹划,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

2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又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筹划,按照这些规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内资企业的税收筹划 内资企业是设立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公司制企业还

24、是设立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其税收负担明显不同。对于个人投资设立营业机构。若设立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就会面临双重纳税的责任。即:企业在获利时要缴纳一次企业所得税,在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时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造成双重征税。而个人投资设立营业机构时,若设立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就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发生,这显然会产生税收筹划利益;,三、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筹划,(二)外资在中国境内设立营业机构的筹划 外资若在中国境内设立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就会成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

25、业的境内、境外所得全部在中国纳税;若设立为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就是中国的非居民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就会不同,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外资在中国设立营业机构也有税收筹划的空间。,三、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筹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或亏损,均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居民企业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子公司微利的情况下,子公司可以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使集团公司整体税负降低,在给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可以免税,则设立子公司对于整个集团公司来说,其税负为子公司缴纳的所得

26、税和母公司自身负担的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形成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其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应当并入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纳税。如果是微利,总公司就其实现的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时,不能减少公司的整体税负,如果是亏损,可抵减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巨额亏损的情况下,从而达到降低总公司的整体税负。,案例分析8,案例 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1年1月拟投资设立一公司,预测其当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为3万元,假定A公司当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100万元。现有两种方案可供参考:一是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向甲公司分配利润2万元;二是设立分公司(假设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筹划分析 1、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下集团公司的所

27、得税税负:子公司缴纳的所得税=320%=0.6万元;A公司缴纳的所得税=10025%=25.13万元;集团公司整体税负=0.6+25.13=25.万元。,案例分析8,筹划分析 2.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总公司的所得税税负:A公司缴纳的所得税=(100+3)25%=25.75万元。3.比较A公司的整体税负,设立分公司的所得税税负比设立子公司的所得税税负多0.75(25.75-25)万元。结论 从上述实例看出,企业投资设立下属公司,当下属公司微利的情况下,企业应选择设立子公司的组织形式。,案例分析9,案例 B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1年1月拟投资设立回收期长的公司,预测该投资公司当年亏损600万

28、元,假定B公司当年实现利润1000万元,现有两方案可供选择:一是设立全资子公司;二是设立分公司(假设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筹划分析 1、设立子公司情况下的所得税税负:子公司当年亏损,不缴纳所得税,其亏损可结转以后年度,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B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税=100025%=250万元;集团公司整体税负=250万元。,案例分析9,筹划分析 2、设立分公司情况下的所得税税负:B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税=(1000-600)25%=100万元。3、比较B公司的整体税负,设立子公司情况下缴纳的所得税比设立分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多缴纳150(250-100)万元。结论 从上述实例可看出,企业投资设立下属

29、公司,当下属公司亏损的情况下,企业应选择设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综上所述,在设立企业时,要考虑好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做好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再决定是设立公司还是合伙企业,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三、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筹划,(3)利用不同组织形式的税率进行筹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适用下列新税率表:,三、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筹划,三、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筹划,(3)利用不同组织形式的税率进行筹划 一人公司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收入总额减去准扣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的

30、余额来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再适用比例税率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通常税率为25%,但当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少于30万元、从业人数少于100人、资产总额少于3 000万元,以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少于30万元、从业人数少于80人、资产总额少于1 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在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时,以小型微利企业对待,可适用20%的税率;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15%的税率。,案例分析10,甲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甲企业)和乙一人公司(简称乙公司)都是普通行业的小规模生产企业,二者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同,分别为5 000元、10 000元、30 000元、60 000元、100 000元、200 000

31、元和300 000元时,应纳所得税分别如下:,案例分析10,案例分析10,当甲、乙应纳税所得额在60 00010 0000元之间时,存在一个纳税额等值点,此时甲企业适用30%的税率,假设该应纳税所得额为x,则可以得出x30%9 750 x20%,x97 500。因此,当应纳税所得额低于97 500元时,个人独资企业比一人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少,高于97 500元时则反之。依照同样方法,可以计算出当一人公司属于适用25%税率的普通企业和15%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时,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以1475 000元和65 000元为界。,案例分析10,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纳税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无需为自己

32、从企业中分到的收益另外缴纳所得税;而一人公司的投资人除了为公司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还要为自己从公司中分到的税后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为自然人,适用股息、利息、红利一项)或企业所得税(投资人为法人,适用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一项)。,三、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筹划,(4)利用税收补亏政策。如果预计分支机构在开始运营的一段时期内会发生亏损,并在短期内无法扭转这一局面,应设立分公司,用亏损冲减总机构利润,从而减少纳税额。相反,如果预计分支机构运营后亏损少并且时期短,则应设立子公司,适用独立纳税的五年补亏政策以减少纳税额。,案例分析11,某一人公司(适用25%的税率)要设立分支机构,总公司及

33、分支机构的盈亏状况如下:,案例分析11,若设立分公司,合并后该公司各年度应纳所得税依次为:17.5万元、25万元、37.5万元、50万元、57.5万元、75万元。若设立子公司,总公司需纳所得税为25万元、30万元、37.5万元、45万元、50万元、60万元;子公司需纳所得税为0、0、0、0、0、15万元;该公司在各年度共需纳税25万元、30万元、37.5万元、45万元、50万元、75万元。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分支机构亏损时,设立分公司比设立子公司缴税少;盈利时则恰好相反。,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甲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是仓储、贸易、酒店等,乙公司则是甲公司下属的

34、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物流业务。甲、乙两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盈利状态。为了使乙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甲公司计划将其所有厂房(账面价值420万元,重置价值500万元)划拨给乙公司,并由乙公司承受权属。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的划拨会导致大额的纳税支出,甲公司采取何种资产划拨方式可以节约双方的税收成本呢?,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一:无偿划拨一、甲公司(母公司)纳税分析1、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第(一)项规定:“单位和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因此,甲公司将其厂房无偿划拨给乙公司,应按视同销售缴纳5的营业税,并按照规

35、定比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5005(1+7+3)=27.5(万元)。,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一:无偿划拨一、甲公司(母公司)纳税分析2、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有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应缴纳印花税为:5000.5=0.25(万元)。,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一:无偿划拨一、甲公司(母公司)纳税分析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

36、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一:无偿划拨一、甲公司(母公司)纳税分析3、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指出,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

37、入股更节税,方案一:无偿划拨一、甲公司(母公司)纳税分析3、土地增值税。因此,甲公司将其厂房无偿划拨给乙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故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假设该厂房的成新度为80,则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为:500-50080-27.5-0.25=72.25(万元),增值率为72.25427.75=16.89,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为72.2530=21.675(万元)。,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一:无偿划拨一、甲公司(母公司)纳税分析4、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甲公司无偿捐赠固定资产要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一方面母公司

38、要确认不动产的转让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母公司对子公司无偿划拨行为在税法上视同直接捐赠,而且由于捐赠行为所发生的支出不属于公益性的捐赠,所以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112.6438(万元)。,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一:无偿划拨二、乙公司(子公司)纳税分析1、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房屋赠与,契税的税率为35。”应缴纳契税为:5003=15(万元)。,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一:无偿划拨二、乙公

39、司(子公司)纳税分析2、印花税。应缴纳印花税为:5000.5=0.25(万元)。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接受捐赠收入。”对子公司来讲,要按照取得的捐赠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500-15-0.25)25=121.1875(万元)。,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一:无偿划拨二、乙公司(子公司)纳税分析可见,方案一中母子公司合计应缴纳税(费)为:27.5+0.25+21.675+112.6438+15+0.25+121.1875=298.5063(万元)。,四、把资产(厂

40、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二:投资入股 一、甲公司(母公司)纳税分析1、营业税及附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甲公司的该项投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也不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印花税。应缴纳印花税为:5000.5=0.25(万元)。,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二:投资入股 一、甲公司(母公司)纳税分析3、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

41、:“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二:投资入股 一、甲公司(母公司)纳税分析3、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对这一条款作了补充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税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由于甲公司不是房地产企业,因此该项投资免

42、征土地增值税。,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二:投资入股 一、甲公司(母公司)纳税分析4、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确认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因此,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500-420-0.25)25=19.9375(万元)。,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二:投资入股 二、乙公司(子公司)纳税分析 1、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以土

43、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由产权受让方按投资房地产价值缴纳契税。应缴纳契税为:5003=15(万元)。2、印花税,应缴纳印花税为:5000.5=0.25(万元)。3、企业所得税。对子公司而言,由于未发生收益,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把资产(厂房)无偿划拨变为投资入股更节税,方案二:投资入股 二、乙公司(子公司)纳税分析 由上可知,方案二中母子公司合计应缴纳税(费)为:0.25+19.9375+15+0.25=35.4375(万元)。比较以上两种方案,从双方的纳税情况来看,显然方案二可以节约税收成本,可少缴税(费):298.5063-35.4

44、375=263.0688(万元)。可见,母子公司之间转移不动产,不宜采用无偿划拨的方式,以投资的方式处理相对较好。,五、适时利用对外捐赠进行纳税筹划,企业捐赠是一种支出,但有时候捐赠时机选择得好,相当于一种广告,并且这种广告效益比一般的广告要好得多,特别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大企业往往利用捐赠获得节税和做广告的双重利益,建筑安装企业同样可以利用捐赠进行纳税筹划。但新税法对捐赠在税前扣除有相应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在捐赠时应加以注意。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的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

45、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对于企业自行直接发生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此外,建筑安装企业在对外捐赠时还应注意时机。,案例分析12,某建筑安装企业2010年和2011年预计会计利润分别为100万元和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该企业为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及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现提出三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2010年底直接捐给某贫困地区 第二套方案是2010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第三套方案是2010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万元,2011年初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万元。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

46、析,其区别如下:方案1:该企业2010年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10025%)。,五、适时利用对外捐赠进行纳税筹划,方案2:该企业2010年通过省级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12万元(10012%),超过12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2万元(100-10012%)25%。方案3: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2010年和2011年的会计利润均为100万元,因此每年捐赠的10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12万元,均可在税前扣除。2010年和2011年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均为22.5万元(100-10)25%。通过比较,

47、该企业采取第三种方案最好,尽管都是对外捐赠20万元,但方案三与方案二相比可以节税2万元(825%),与方案一比较可节税5万元(2025%)。,六、利用产业优惠政策纳税筹划,(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旧企业所得税法仅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域限制,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严格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六、利用产业优惠政策纳税筹划,(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现有将高新技术仅作为部门核算的公司,可以将高新技术业务剥离出来,成立独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以适用15

48、的税率。当然,高新技术企业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并且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六、利用产业优惠政策纳税筹划,(二)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产业和项目的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产业优惠政策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把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产业和项目纳入了产业优惠体系,以图进一步提高我国企业的环保、节约和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企业加大这些方面的开发和投资力度。,六、利用产业优惠政策纳税筹划,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这里的专用设备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

49、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饶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且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六、利用产业优惠政策纳税筹划,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这里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因此,企业需要购置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时,想要享受税收优惠,少缴税,必须是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专用设备,且注意年限限制。,六、利用产业优惠政策纳税筹划,(三)运

50、用安置特殊人员就业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实行加计扣除。其中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办I计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原税法对安置人员比例的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一定的适合岗位上尽可能地安置下岗失业或残疾人员,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负。,六、利用产业优惠政策纳税筹划,(四)运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从以下2个方面对技术革新设定了优惠条款,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也给企业带来了纳税筹划空间。1、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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