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欠办工作总结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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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清欠办工作总结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78号)精神,切实保障建筑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整顿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20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省建设厅、省清欠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全市上下动员,单位、部门齐抓共管,我市开展了扎实细致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年,全市累计偿付拖欠工程款12.31亿元,偿付率为62.39%;累计偿付民工工资0.975亿元,偿付率为100%,确保了我市

2、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一、按照国务院、省、市的要求,全面开展清欠工作(一)认真进行全市拖欠数据的摸底工作根据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我们先后开展了三次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市工程项目展开了拉网式的摸底调查工作,针对我市项目多,范围广,情况复杂等具体现状,认真组织各区(市)县和建筑业企业进行网上填报的培训工作,保证了拖欠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据统计,我市拖欠工程款总额为19.73亿元,其中政府拖欠6.49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6.96亿元,其它投资拖欠6.28亿元;拖欠三年以上3亿元,拖欠三年以内的16.73亿元;拖欠民工工资0.975亿元,20年拖欠民工工资0.283亿元,拖

3、欠一年以上的民工工资0.692亿元。总共涉及被拖欠的企业496家,涉及拖欠工程1135个。(二)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加强对各区(市)县清欠工作的指导和交流为将我市清欠工作落实到各级清欠部门,市清欠办先后多次召开了全市清欠工作大会,对全市清欠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安排。同时清欠办先后对20个区(市)县清欠工作进行了调研,掌握了各区(市)县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拖欠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市清欠工作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如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除网上统计的拖欠之外,还存在较大的“隐性拖欠”问题,这为市清欠工作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考。另外我们在调研的同时,将全市清欠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和好办法与各

4、区(市)县进行交流,对他们在清欠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指导和探讨,使全市清欠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三)积极受理各类投诉为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市清欠办向社会公布了清欠投诉电话,并设专人负责接待各类投诉上访,积极受理民工投诉。自市清欠办成立以来,共接待各类投诉上访827件(其中民工工资投诉占投诉的70%左右),涉及拖欠金额6.86亿元。市清欠办对民工工资的投诉相当重视,通过协调处理827件,处理率100%,签订限期还款计划金额为2.58亿元。另外我办还接到建设部、省建设厅、市政府及其它部门转办、督办的投诉案件185起,由专人负责调查核实协调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反馈

5、意见回复给投诉来源部门,回复率100%,并主动跟踪案件全过程,督促各方在协商的基础上拟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四)针对不同情况,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市清欠办在统筹全市清欠工作的同时,根据网上和窗口接待投诉的实际情况,对投诉个案的当事双方开展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我市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通过 “五书”来有效地开展协调工作:首先向当事双方发送“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协调通知书”,通知双方到市清欠办参加协调会;对未办理工程竣工或民工工资结算的拖欠方发放“限期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或民工工资结算告知书及注意事项”,限期办理结算;对拖欠数额核实的被投诉方发放“限期办理工程款及民工工资还款计划告知书”

6、,限期制定还款计划;对有还款计划或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拖欠方发放“限期偿清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告知书”,要求其必须按照还款计划或合同约定执行;对不按清欠办要求配合清欠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媒体曝光或处罚告知书”,明确告之将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对其进行处罚或予以媒体曝光。20年,我市共召开各类清欠协调会1346次,涉及金额9.3亿元,其中签订限期办理决算246个,涉及金额8.12亿元,签订限期还款计划54个,涉及金额 4.38 亿元,通过协调偿付到位金额4.42亿元。(五)切实解决政府工程项目的拖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占全市拖欠的33%,其中按工程类型划分:政府用房、市政、交通三项占了政府拖欠款的7

7、1.62%,是我市清欠工作的重点。因此,我们以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为突破,抓住重点,带动其他类型项目的清欠工作。市为了保证清理政府拖欠工作的完成,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政府拖欠中的由于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成的拖欠,市级配套资金由市财政局在20年12月30日前解决;区(市)县级配套资金由各区(市)县财政局在20年12月30日前解决。各级政府通过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今年政府拖欠工程款的清偿目标完成,如青白江区将XX厂的经营权出让50年,获得的资金来偿还政府工程项目的拖欠。二是对政府拖欠中的因超概算造成的拖欠由各级政府从本级财政中,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如崇州市财政20年拿出1500万元专项资金解

8、决公路建设中因超概算造成的拖欠。三是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政府拖欠由政府出面积极与被拖欠方协商,根据自身财力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六)积极协助解决经司法程序裁决的工程拖欠款问题对于清欠工作中出现的已由司法程序裁决的工程项目无法顺利执行的现状,清欠办积极与法院协调,加强联动机制,同时加大同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互动性,通过行政与司法的有机结合,多方位加大对不执行司法程序裁决的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如对不执行裁决的单位实行市场禁入、禁止参加招投标、降低或吊销其企业资质、降低银行的授信额度等处罚。XX电器集团由于不执行法院的裁决,被我办纳入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第一批重点监控名单。(七)建立清欠

9、网络体系,解决跨地区、跨行业拖欠问题由市清欠办牵头,对于跨地区的拖欠项目,加强各区(市)县清欠办之间的横向联系,如仁寿县民工孙福明投诉崇州市XX建筑公司拖欠其民工工资9.3万元,多次讨要无果,投诉到我办时已身无分文,且无中午餐费和回家路费,我办员工主动捐钱为其解决困难,并立即责成崇州市清欠办进行解决。后经调查,崇州市XX建筑公司承建的XX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住楼工程拖欠其巨额工程款,导致其拖欠民工工资,大邑、崇州两市县清欠办之前曾多次协调,但由于涉及两市、县的企业,导致协调未果,于是由我办牵头,两市县清欠办和当事各方参加,在大邑县召开协调会,圆满解决了这起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于一些跨行业的拖欠项

10、目,加强同司法部门、教育、医药卫生、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工作,按项目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逐一排查,完成清欠偿付;对于跨省拖欠,通过省、市两级清欠部门的联动,与拖欠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进行横向联系,请其协助解决拖欠问题。如都江堰市清欠办和法院的工作人员不远万里专程到广州市为企业清理被当地法院拍卖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八)加大清欠工作督查力度在市清欠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清欠办每三个月对各区(市)县清欠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20年11月,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各清欠办成员单位对各区(市)县清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要求各区(市)县必须完成年度清

11、欠目标任务,对重点难点项目,要求政府领导按项目分解目标责任,落实解决方案和措施,同时开展按项目排查“隐性拖欠”的工作,提出解决方案,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的监督作用市清欠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先后开展了“向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工提供免费电影专场、到工地现场流动订票、免费送民工回家过年等“心系民工情满蓉城”一系列关心民工,关爱民工,关注民工的送温暖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民工兄弟,深受各界好评。其中,日报曾连续两天对市清欠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新闻专题报导,向社会大力宣传清欠工作的政策及清欠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全社会了解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清理建

12、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了解市政府清理拖欠问题的信心和决心,报道清欠工作的好典型,曝光拖欠企业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共同营造一种关心清欠工作、积极偿付拖欠款以及民工通过正常途径讨要工资的良好氛围。对不积极配合清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我办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报纸已对400多家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进行了曝光,对XX建司等10家不积极偿还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10位疏忽民工管理,纵容民工闹事的项目经理、9位通过不正常途径讨薪的民工组长分别做出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禁入建筑市场的处罚,并公布了市建筑领域第一批重点监控企业(单位)名单。(十)建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市建设委员会充

13、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和行业协会的监督力量,建立了建设领域信息管理体系,对建设领域中参与各方的市场行为包括质量安全、不良行为、是否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记录,把是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条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与建设项目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对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及时通报有关银行,依法对该企业减少授信额度或不提供授信;积极探索建立了企业市场行为检查考核和公示制度,对工程款支付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制度,并将企业工程款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资质年检、考核企业诚信的重要内容。二、市开展清欠工作的几点体会(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清欠工作,为清

14、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市委、市政府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清欠工作,把解决和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当成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市建设行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特别是李春城书记、葛红林市长分别对我市清欠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并亲自在节前到工地检查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过问民工的实际困难。原分管城建的孙平副市长更是亲自过问,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全市清欠工作会,对清欠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分别与各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签订清欠工作目标责任书。(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清欠办的工作,使清欠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市清欠办的工

15、作得到了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法院、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市建委翁大伟主任亲自过问清欠工作,原分管艾毓辉副主任认真抓好日常事务工作,在经费和人员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配合市清欠办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在处理突发事件中还得到了市法院的大力支持,同时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的工作中也落实专人配合清欠办完成本行业内的拖欠清理工作。(三)清欠办同志不辞辛劳,忘我工作,使清欠工作扎实、高效运行清欠办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文件,领会精神,掌握政策,努力提高自身清欠工作水平。工作中不畏艰难,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全身心

16、投入到清欠工作中,以忘我工作的实际行动来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了顺利完成全年清欠工作目标任务,清欠办工作人员数月来没有休息过一个完整的周末,有的同志推迟了婚期,有的同志在妻子临盆时还战斗在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地为清欠工作做出了贡献。如XX集团拖欠市建XX公司等施工企业巨额工程款,导致部分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形成了比较严重的社会隐患,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经过调查研究发现,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于是我们提出“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思路,最后通过由政府临时收购该公司一宗土地妥善解决了4600万元的工程款,让被拖欠企业在春节前解决了拖欠的民工工资。

17、又如XX公司分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拖欠民工工资,在20年底就引发了民工集体上访事件,产生了比较严重的社会影响,20年,我们主动出击,通过协调XX总公司借支150万,妥善化解了该公司的因拖欠民工工资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四)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清欠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市清欠办积极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清欠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1、点面结合,纵横联系,层层分解清欠工作目标责任市清欠办在统筹全市清欠工作的同时,根据网上和窗口接待投诉的实际情况,对投诉个案的当事双方开展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我市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市清欠办对协调处理的有一定代表意义的案例进

18、行整理,形成案例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典型案例进行研讨学习,以此提高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在总结协调会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将其推荐给各区(市)县清欠办,实现由点及面,全面推动清欠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清欠办加强与清欠成员单位的横向联系,如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同市财政局协同清理政府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对不属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拖欠行为,要求该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专人,配合清欠办完成本行业内的拖欠清理工作,如与药监局协同清理药厂项目的拖欠,同时对各区(市)县清欠工作进行纵向指导,协助处理跨区域的拖欠项目的清欠工作。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签订了清欠目

19、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下达目标任务,要求各区(市)县清欠办人员到位、制度落实,认真开展清欠工作,每周向市清欠办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2、建立由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区(市)县建设局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市建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市清欠办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建设局不定期召开清欠工作联席会,传达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布置清欠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解决清欠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针对民工上诉难的问题,建立由市清欠办、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中院协作组成的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如在处理市XX建筑工程公司民工采取非正常途径讨薪突发事件时,我们启用该“绿色通道”,由

20、市总工会免费为其提供司法援助,法院为其特事特办,依照程序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诉讼费用给予减免,使陶少科等民工代表愿意采取正常手段讨薪,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及时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另外,市建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组成清欠工作检查小组,不定期到各工程项目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到XX公司、XX建筑公司现场办公,及时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3、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企业参与清欠清欠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模式可搬,没有经验可循,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建委为清欠办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通讯设备,并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

21、工企业、担保公司等单位抽调了一批精干人员参与清欠工作,将企业分散的清欠力量集中起来,进行资源整合,产生合力。另外在清欠政策措施制定之前和执行过程中,我办广泛听取企业意见,使政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让企业既是清欠工作的参与者又是清欠工作的受益者,这样既解决了人手不够的燃眉之急,又发挥了建筑业企业在清欠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4、建立民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企业和应急预案制度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市将建筑业企业划分为民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企业和非重点监控企业,并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制定了关于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付引发群

22、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有效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社会稳定。5、建立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保函制度自20年6月25日起,为切实保证民工工资的不拖欠,我市对所有新建项目实行了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即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应按工程合同价的5%预交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或提供相关保函,同时与银行、劳动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未办理保证金的,不发放施工许可证。20年,我市共收取246个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保证金计2.17亿元,收到保函110份,涉及金额约1.23亿元。6、建立工程备料预付款制度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

23、须将年度建安工程量用款的25%作为工程备料预付款,划入建筑业企业的银行账户。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交工程备料预付款证明,以及建筑业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入账书面证明。同时签订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严禁垫资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20年,我市共有203个工程项目交纳工程备料预付款4.99亿元。三、20年清欠工作思路清欠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为了切实保障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确保我市清欠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和社会稳定,市清欠办提出了“面对困难、真抓实干,力争清欠、再创佳绩”的口号。在20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突出重点、着力难点、关注热点,进一步强化措施,加

24、大清欠工作力度,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一)清理偿付政府投资项目和跨地区、跨行业项目的拖欠是我市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工作重点政府工程项目的拖欠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很大一部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旧帐,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一些现届政府领导对清欠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甚至消极应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下一步要加大对政府项目拖欠的清理力度,探索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来保证我市在20年内全面解决政府工程的拖欠问题。另外,跨地区、跨行业项目的拖欠,由于行政体制的制约,困难是客观存在的,单靠清欠办的力量是有限的,建立联动机制是关键,只有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才能解

25、决跨地区、跨行业项目的拖欠问题。(二)“隐性拖欠”的清理偿付工作是今后清欠工作的难点我办在对市的清欠工作进行调研和督查的过程中,发现“隐性拖欠”问题较为严重,有的地方甚至比网上公布拖欠的金额还大许多,可见网上申报的拖欠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客观存在的“隐性拖欠”更是清欠工作和社会稳定的较大隐患。造成工程款“隐性拖欠”的原因,一是有的建筑施工企业碍于政府的影响隐而不报,二是有的建筑施工企业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不便上报;造成民工工资“隐性拖欠”的原因,一是建筑施工企业不愿上报,担心一旦上报陷入被动,二是民工不清楚相关政策。“隐性拖欠”问题的客观存在以及能否妥善解决,已关系到我市清欠工作的成败,成为能否圆

26、满完成三年目标任务的关键。面对这一现状,市清欠办将在各区(市)县按项目排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针对目标任务以外存在的“隐性拖欠”,按项目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同时市清欠办将对纳入重点监控的“隐性拖欠”项目进行专项督查,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三) 预防民工工资的拖欠是我们清欠工作的热点解决民工工资的拖欠是关系民心向背的大事,是我们清欠工作的热点。建立完善的民工工资的发放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民工工资拖欠的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为了从源头上预防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发生,我办正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工资卡发放民工工资的制度,将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民工手中,从根本上预防民工工资被拖欠,逐步把清欠民工工资由

27、政府管理转向依法管理的轨道。(四)逐步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立预防工程款拖欠的长效机制为了切实解决工程款的拖欠,我们正在推行将企业信用与工程担保制度和履约制度相结合,逐步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立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为了切实保障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积极配合清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我们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有关行政措施,加大督查和处罚力度:1、对于政府工程拖欠项目,加强与市监察局的配合协作;2、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拖欠项目,暂缓办理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并力争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3、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拖欠项目,我们将加强同市中院的协作联系,加大执行力度;4、另外,我们下一步将加强与银行的密切联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于不积极配合清欠工作的企业,以黑名单的形式通报给银行,对相关单位进行降低授信额度或不提供授信的处罚。 用三年时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我市将在省建设厅和省清欠办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宣传和舆论工作,确保各项清欠措施的落实,扎扎实实地做好清理和预防“两拖”工作,妥善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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