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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20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建设平安、法治和过硬队伍建设目标,着力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优秀部门”、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建设“法治”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表彰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司法部表彰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示范窗口”,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日前,我市又被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推荐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一、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法律服务供给更加有力1. 法律服务助推发展工作深入推进。围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南湖先锋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行动”并高规格举行启动仪式,出台了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三改一拆”行动的实施意见、服务全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工程的指导意见等,与市台办、工商联等联合组建台资企业、禾商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百场法律宣讲、百家企业“法律体检”等,积极为“三改一拆”、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城市有机更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企业法律体检3600次,提出法律意见或风险提示5800条,帮助企业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4亿元
3、。特别是认真做好“三改一拆”和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的法律服务工作,全市共发放“三改一拆”和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法制宣传资料192351册,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91场次,办理涉及“三改一拆”和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的公证服务事项39324余件,调解矛盾纠纷731件。法律服务工作先后得到了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等领导的批示肯定。2.法律服务行业稳步发展。认真履行法律服务监管职责,确保法律服务市场依法、有序运行。健全和完善公证质量监管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机构内部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规范机构、人员、财务、薪酬和业务等五个方面的内部管理事项,前移质量监管关口。强化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在全省率
4、先出台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深化律师事务所的百分制考核和星级所的复评工作,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建成全市首个司法鉴定实验室,司法鉴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律师诉讼及非诉讼代理20200件,公证51095件,司法鉴定案件5209件。认真组织实施2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全市参考人数790名,通过144名,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二、着眼于拓展惠民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务实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成型。认真贯彻省厅文件精神,出台了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专门组织赴江苏学习考察,并在海宁召开推进会,强化面
5、上指导。在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镇(街道)星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考评办法,积极推进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有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9个,占全市镇(街道)总数的52.7%;在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并全部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建设,基本形成了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同时,积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得到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等领导的批示肯定。2.法律援助保障民生工作有力推进。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司法局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
6、讼法情况汇报为契机,认真贯彻新刑诉法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作出的具体规定。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2087件,同比增长41.68%。启动“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相继围绕“春节”和“三.八节”等重要节点, 开展了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巾帼维权工程和情暖军营等活动,不断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听接待数和受理案件数分别达到24170人次和4256件,同比分别增长2.58%和8.04%,共挽回经济损失12
7、2.34万元。三、着眼于服务“平安”建设,人民调解与特殊人群管教帮扶工作更加扎实1.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02个。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全市共有575个村(社区)调委会创建成为规范化调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全市有4家调委会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1家调委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召开司
8、法行政服务“三改一拆”暨“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动员会,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种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今年以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7477件,同比增长8%,调处成功率99%,防止民转刑20件50人次,制止群众性械斗3件140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86件2284人次。2. 特殊人群管教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市劳教所紧紧抓住场所安全、队伍稳定、转型发展等重点,积极开展民警队伍素质提升专项活动,确保了场所165个月持续安全稳定。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废止劳教制度决定,市劳教所顺利转型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并挂牌成立。全面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强化排查
9、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开展矫正方案评比活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市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410名,目前在册2795名,依法对100名违规社区矫正人员实施警告处分,提请作出治安管理处罚25人次,提请对27名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收监执行,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为0.08%,低于省控目标。加强监地衔接,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完善安置帮扶政策,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在册刑释解教人员9250名,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为99.5%和98.6%,重新犯罪率为0.9%,低于省控标准。四、着眼于服务“法治”建设,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制
10、定出台市“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以“深化法律八进、推进依法治市”、服务“三改一拆和生猪养殖转型升级”等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475场次,开展了法制宣传展板评选和巡展活动,制作展板110块,发放宣传资料19.8万份。领导干部、青少年、新居民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学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对全市2012年以来的0名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同时,大力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查工作,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5月份以来,市人大开展“六五”法制宣传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并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专题审
11、议;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前往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进行“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市党代表工作室召开了“六五”普法民主恳谈会;市政协先后组织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视察调研和民主监督工作。8月15日,省政协副主席陈艳华率省检查督导组到我市进行中期督查,对我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市新建法治长廊159个、法治公园3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3个,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示范基地10个。2.依法治理工作走向深入。依托市、县、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体系,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管理当好法律参谋,提升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村(社区)法律
12、顾问专业优势,积极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法律监督,开展“村务法律体检”,不断提高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目前,全市共有政府、企业和村(社区)法律顾问3050家,市、县两级政府和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率达100%,镇级法律顾问聘用率达85.5%。今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金融决策或活动79次,提供意见建议150条,协助政府融资5个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2221余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594万元,协助解决群体性事件41件。政府购买农村法律服务的经验做法被全国律协总结推广。不断深化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全市新增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3
13、个,市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家。五、着眼于系统长远发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更加稳固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认真贯彻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省司法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规范,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回头看”活动,规范司法所工作标识的悬挂和使用。全市“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达到58%,新增三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12家,晋级7家。强化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队伍建设,用好司法所专项编制,配齐配强司法所力量,齐头推进司法所软硬件建设。目前,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达到所均 6.2人,业务用房面积达到所均308.9 平方米,同比增长5.1%和4.3%。2.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强化社区矫
14、正的组织机构建设,5个县(市、区)建立了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大队,占全省总数的31%,并配备行政专职人员,全面承担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处突等职责与任务。3个县(市、区)建成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和完善工作站设置、职能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642个村(居)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实现了有3名(含)以上社区矫正人员村(社区)的全覆盖,3个县(市、区)实现了1名以上社区矫正人员村(社区)的全覆盖,社区矫正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3.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加快推进市局虚拟专网平台建设,积极与电信、市政府信息中心会商,并向财政争取120余
15、万专项资金,完成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法律援助“12348”专线系统、公证协会(行政)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接入工作,实现市、县、镇三级与省厅的数据互通。同时,积极指导县(市、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嘉善、海宁两地的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六、着眼于打造“过硬队伍”,队伍整体形象更加优良1.队伍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制定并认真落实市司法局党委创建“三型五强”领导班子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制度,全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25次124学时,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个,开展各类集中培训18次,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顺利完成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进一步激
16、发了队伍活力。出台关于推进嘉善县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支持指导嘉善司法行政科学发展。市政府发文表彰2012-20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系统“良性竞争、争创一流”的氛围进一步浓厚。2.作风建设贯穿始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同步学习、同步整改、同步督查”工作方案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扎实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蹲点服务,充分发挥“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形势政策宣讲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助推发展指导员”的作用。3.党风廉政建设紧抓不懈。开展内部审计、
17、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市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12012”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市律协党委被市委组织部推荐为省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候选表彰对象,律协党建工作受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连小敏的批示肯定。4.综合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不断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建立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机制,县(市、区)局全部设立法制科,市局被市政府推荐为“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