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税收征管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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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危害税收征管罪,是指违反税收征管法规,以各种方式不履行纳税义务,破坏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概念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是不缴或者少缴已收、已扣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偷税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

2、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税款,或者是不缴或者少缴已收、已扣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特征,(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谓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所谓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4、主观方面是故意。,偷税行为采取的手段包括下述4种:,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有两种情况:1、行为人由于过

3、失而造成漏缴税款的,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故意,不构成偷税罪,应当补缴税款。2、行为人虽然有偷税的行为,但是偷税的数额和比例没有达到的偷税罪的标准的,是一般偷税行为,也不构成偷税罪。,(三)认定,纳税人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乘法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水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依照上述规

4、定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偷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犯本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四)处罚,(一)概念抗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二、抗税罪,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制度,又包括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1

5、、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抗税罪的手段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如果行为人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是以谩骂、耍赖等方法以达到拖欠税款目的的,不构成抗税罪。2、区分抗税罪与因抗税而导致其他犯罪的界限。抗税的行为人使用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因暴力方法而故意造成税务人员伤害或者死亡的,其暴力方法已经超出了抗税罪的范围,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如果因暴力方法而过失造成税务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仍然应当以抗税罪定罪处罚。,(三)认定,犯抗税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犯

6、本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四)处罚,(一)概念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征管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三、逃避追缴欠税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征管法规,欠缴应缴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逃避追缴欠税罪,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

7、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犯本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三)处罚,(一)概念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四、骗取出口退税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国内企业出口创汇,增强国内企业产品在国

8、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当企业将已经征收了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特别消费税的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时,国家把已征税款再退还给企业的制度;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三)认定,犯骗取出口退税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9、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犯本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四)处罚,(一)概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和

10、发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具体包括下述4种表现形式:(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所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以商品或者劳动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具有直接抵扣税款功能的专门用于增值税的发票;所谓其他发票是指具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功能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11、税款的其他非增值税发票。行为人具有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本罪;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1、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2、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三)认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

12、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概念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

13、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和发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14、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三)处罚,(一)概念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和发票的管理制度;

15、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

16、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和发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如果行为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则不再定本罪,而应当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

17、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三)认定,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四)处罚,(一)概念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和发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

18、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

19、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和发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20、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十一、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和发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1、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十二、非法出售发票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和发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3、

22、犯罪主体是一般在胡同,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一)概念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

23、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假冒注册商标罪,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又包括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同种商品上使用同种商标是构成本罪的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要件;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假冒的商标必须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不享有商标专有权,即使被他人假冒使用,也不构成犯罪。,(三)

24、认定,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四)处罚,(一)概念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五、侵犯著作权罪,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还包括著作邻接权人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所谓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

25、录象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等;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包括下述4种情形:(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象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象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但是违法所得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

26、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当按照民事侵权行为处理。,(三)认定,犯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四)处罚,(一)概念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故意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人

27、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故意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所谓侵权复制品包括侵权复制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录音录象制品、美术作品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

28、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七、侵犯商业秘密罪,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包括下述3种情形:(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

29、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明知或者应知以上所列3种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三)认定,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四)处罚,扰乱

30、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一)概念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1、侵犯的客体是同业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或者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

31、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虚假广告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秩序;2、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

32、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虽然作的是虚假广告,但是范围很有限,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属于一般广告违法行为,不构成虚假广告罪。2、区分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界限。在广告中作虚假宣传也是一种诈骗行为,究竟构成虚假广告罪还是诈骗罪,应当了解行为人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虚假广告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如果虚假广告只是夸大商品效能,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构成虚假广告罪。,(三)认定,犯虚假广告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

33、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四)处罚,(一)概念串通投标罪,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行为。,三、串通投标罪,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秩序,又包括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人和投标人;4、主

34、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串通投标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四、合同诈骗罪,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下述5种情形:(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

35、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特征,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1)区分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经济合同纠纷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或者合同未履行的后果产生纠纷,即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产生分歧。在经济合同纠纷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故事人都没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也没有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应当

36、通过调解、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2)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界限。合同欺诈是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故意隐瞒某些真实情况,如产品的瑕疵、功效等,但并不是不履行合同,也不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不属于诈骗。2、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合同诈骗与诈骗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目的都是为了骗取公私财物,区别就在于合同诈骗罪采用的是特定的手段,即利用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进行诈骗,而诈骗罪则没有任何特别的限制。,(三)认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37、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四)处罚,(一)概念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五、非法经营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物资、金银、对外贸易及工商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下述4种情形:(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

38、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注意区分非法经营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界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虽然在行为上也有非法经营的特点,但其经营方式限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经营与自己所任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侵害的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罪是有原则区别的,(三)认定,犯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

39、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四)处罚,(一)概念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六、强迫交易罪,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又包括强迫交易对象的人身权、财产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

40、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强迫交易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七、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票证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证券罪

41、,数额较大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非法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八、倒卖车票、船票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车票、船票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倒卖车票、船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42、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九、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土地的使用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二)特征,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

43、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转让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十、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中介市场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的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法律等

44、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介组织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

45、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十一、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中介市场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过失。,(二)特征,犯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一)概念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

46、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十二、逃避商检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二)特征,犯逃避商检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

47、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三)处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其他与人身权利直接有关的权利,以及非法剥夺或者妨害公民自由行使依法享有的管理国家事务和参加社会政治活动等各项权利的行为。,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概念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一、故意杀人罪,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的动机不影响定罪。,(二)特征,犯故意杀人罪

48、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处罚,(一)概念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二、过失致人死亡罪,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二)特征,1、过失致人死亡,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谓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其他犯罪行为,虽然也由于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特征,但是因心理态度,是轻信这一结果可以避免,还是放任这一结果的刑法分则另有

49、规定,就不再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而依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的规定定罪处罚。如因失火致人死亡的定为失火罪,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定为交通肇事罪等等。2、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1)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相同之处在于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没能预见他人死亡的结果。区别在于查清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否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2)过于自信的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相同之处在于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区别在于查清行为人在行为当时的主观发生。,(三)认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

50、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处罚,(一)概念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三、故意伤害罪,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以伤害造成的后果为标准,伤害分为轻伤、重伤、伤害致死3种情况。轻伤、重伤的区分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为统一标准;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二)特征,1、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谓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为实施其他犯罪致使他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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