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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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八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教学目标:了解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概况,了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特点、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权利和义务、掌握我国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及期限、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保护;设立的条件和法律程序、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期限、终止和清算。教学重点和难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及期限,外商投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保护。,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一、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特征外商投资企业有以下三个特征:1、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商直接投资举办的企业。

2、2、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3、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私人直接投资方式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二、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终止以及组织管理和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依照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以三种法律形式存在,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外资企业。,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涵义及特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国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

3、,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国境内同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组织。特征:1、合营企业至少有一方为外国投资者,同样也至少有一方是中国投资者。2、合营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并受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保护。3、合营企业是中外双方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4、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力最高权力机关。,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一)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条件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注重经济效益,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要求: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能增加

4、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数量,节约能源和材料。有利于技术改造,能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能培训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有损中国主权的。违反中国法律的。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造成环境污染的。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登记(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申请和审批,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一)组织形式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二)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

5、投资总额的710;投资总额在 300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投资总额在1000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25;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这样规定可以防止投资风险过多地由贷款方承担,并促使外方合营者对合营项目作更多的投资。,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一)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包括:用货币出资,即用现金出资。用实物出资,即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作价出资。用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用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二)出

6、资期限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课堂讨论与案例:某外国企业与某中国企业协议签订了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外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清出资额,对其应如何处理?()A应向中方支付迟延缴资的利息 B企业登记机关可对其处以罚款C合营企业自动解散 D双方应协商修改合同,另行约定缴资期限答案:C,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一)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二)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

7、理若干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人。其人员由董事会聘请或者任命。,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终止、清算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或解散:合营期限届满。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在上述种情况发生时,应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在上述种情况下,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一方,应对合营企业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三节 中

8、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涵义和特征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相比较,有下列特征: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不折算成股份,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权式的合营企业。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各方可以提供各种合作条件,而中外合资经营的合营各方则必须是投资。3、在收益分配方面,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分配比例和风险及亏损的分担比例,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则是

9、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4、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合营企业只有在依法终止时,外国合营者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而合作企业中的外国合营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设立董事会、联合管理机构、委托一方管理、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管理,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6、组织形式不同。合营企业必须为中国法人,即有限责任公司。而合作企业除法人型企业外,也有合伙型企业。,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出资方式和收益分配(一)合作企业的设立合作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天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二)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中外合作者

10、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三)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和风险及亏损承担 合作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是灵活多样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产品分成,即合作企业将企业生产的产品依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或者数额,分配给合作各方。产品由合作各方自行销售。保证合作一方的收益达到某一固定的值。利润分成,即将企业利润按一定百分比分配给合作各方。,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三、合作企业的资本回收(一)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国合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2、经财政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

11、批准,外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辨析: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仍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答:对。这是为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二)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三)中外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1、组织形式2、经营管理董事会制联合管理制委托管理制,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一、外资企业的涵义及其特征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

12、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主要特征是:1、它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并且是由外国投资者经营的2、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3、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4、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法律责任。,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二、外资企业的设立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并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可以替代进口的。2、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全

13、部产品产值的50以上,实现外汇收支平衡或者有余的。,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三、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出资方式(一)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二)外资企业的出资方式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能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四、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与清算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由外国投资者申报,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以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期限届满。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

14、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破产。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在上述、项情况下,外资企业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在上述、项情况下,外资企业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5天内对外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并在终止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本 章 习 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比例是()。A15B20C25D 302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合同

15、规定:外方合作者以现金和机器设备出资,占总出资额的60,中方合作者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占总出资额的40;合作企业合作期内所得收益首先全部用于偿付外方出资,在外方出资偿付完毕后的合作期限内,合作双方各按50 比例分配收益;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 8年,合作期满后,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合作者所有。下列各项中,你认为正确的是()。A合作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为无效合同B合作合同显失公平。应变更为在合作期限内按双方出资比例分配收益C合作合同合法有效,合作企业可以登记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D合作合同合法有效,合作企业必须登记为具有合伙性质的企业,答案:1.A 2.C,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

16、外资企业的设立,表述正确的是:()A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B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C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D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外资企业 D.股份有限公司,答案:,答案:1.BC 2.ABC,三、法律实务1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500万美元,其中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为300万美元,中国投资者认缴200万美元。如果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分4期缴付出资,则外国投资者第一期缴付的出资额应为多少?,答案:应不低于45万美元。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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