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督检查.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5304066 上传时间:2023-06-24 格式:PPT 页数:42 大小:318.9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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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要点与常见案由,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概念,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国领域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和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达到规范职业病防治活动,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目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 职业卫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监督对象,1、可能存在或产生职业病

2、危害的用人单位;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4、职业病诊断机构;5、医疗卫生机构;6、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有关人员,监督内容,就是对管理相对人是否履行有关法定义务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监督,1、建设项目的前期预防(1)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是否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作业场所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是否及时、如实

3、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3、劳动过程中了防护与管理,(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实施情况:A是否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B是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C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D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F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G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2)职业病危害告知,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有无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有无在其醒

4、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是否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书。有无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有无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有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有无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无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4、工作场所卫生要求,(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是否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2)是否将有

5、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物品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有效隔离;(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是否与生活场所分开或者在作业场所住人;,(4)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5)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是否按照规定设置警示线;(6)是否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设置淋浴间、更衣室,是否设置清洗、存放和处理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能否正常使用。,5、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管理,(1)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2)是否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有无将职业健康

6、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4)有无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5)有无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6)是否按照规定安排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7)是否按规定安排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治的;(8)发现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是否按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9)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是否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6、职业病防护设施、用品的提供和使用,(1)是否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或者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或者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卫

7、生标准和卫生要求;(2)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是否进行检修,是否进行检测,或者能否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3)是否存在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4)安排劳动者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的,是否按照规定采取措施。(5)是否按照规定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6)有无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1)是否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2)是否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8、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1)是否按规定实施由专

8、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能否正常运行;(2)是否按规定组织实施由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是否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否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是否向劳动者公布;(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是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9、化学材料备案、使用情况,(1)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是否按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有关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2)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破产时是否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留存或者残留高毒

9、物品的设备、包装物和容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是否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1、有无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报务;2、有无超出资质认证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报务的;3、有无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4、有无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情况,1、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2、所出具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1、是否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

10、的;2、有无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3、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工作的人员是取得相应资质 4急性职业病危害的首诊医疗机构或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工作,1、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2、所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报告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是否存在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的行为,检查前准备,1、熟悉现场检查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2、了解对不同对象的卫生要求和卫生标准;3、准备好取证工具及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

11、录、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卫生监督意见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等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文书。4、根据存在或产生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由疾控准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检验、测试、采样工具;,检查的实施,(一)现场检查程序1、卫生监督员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应不少于2人,穿戴制服,进行检查前应出示职业卫生监督员证和行政执法证,并说明检查来意及依据,告知被检查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2、现场检查应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被检查单位在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核对无误后,监督员和被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3、检查时,监督员可对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进行询问,并

12、当场制作询问笔录,由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监督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4、检查人或被询问人对笔录内容有异议时,可在笔录上说明理由并签名,监督员应在其后签名。,5、被检查人或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由2名以上监督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被检查人拒绝签名情况,并可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名作证,或作司法公证。6、监督员进行现场采样或检测的,应当制作非样品采样记录或现场监测原始记录,并在现场笔录上注明,同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7、现场检查所取证物应尽可能是原件、原物,调查取证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8、在证据可能失灭或以

13、后难以取得时,经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先行登记保存,并出具由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发的“证据保存通知书”。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七日内对所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处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场书面责令其改正,应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改正意见,明确改进期限,并到期及时进行复查;发现有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及时制作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发现应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或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处理的,监督检查方法,日常巡回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突击检查,检查方式,1、听 认真听取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有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已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

14、施的介绍。2、问 向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针对性的进一步深入询问了解用人单位有关生产工艺、原辅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情况;向劳动者了解用人单位危害告知、培训、健康监护、制度要求等核实用人单位的介绍,并了解具体劳动过程、卫生防护措施,以及身体状况等。3、查 查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与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设置及维护检修情况记录等。4、看 深入工作场所进行现场勘察,重点察看车间布局,生产工艺过程,卫生防护设施安装及使用,应急用品设施配备,卫生辅助设施,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警示标识设置,劳动者劳动过程、

15、作业方式及个人防护情况,必要时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注意事项,1、对经过前期预防相关程序的新建项目,应重点检查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而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老企业,应以督促改善卫生防护设施等硬件为重点;2、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重点检查卫生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个人防护、应急救援预案等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为重点,而对接触粉尘等危害,易导致慢性职业病危害的,应重点督促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加强职业健康监护。3、是对职业病防治网络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应着重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硬件设施的改善,而针对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是督促树立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和建立基本卫生防护设施。

16、,职业卫生监督员权利,(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自身卫生安全防范,在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对象中,用人单位或多或少存在化学性、物理性危害和粉尘危害,因而,在进入工作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要注意做好自身卫生安全防范,1、要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呼吸、皮肤、眼、耳、头部等防护用品;2、要遵守用人单位内部的卫生安全规章制度;3、在进入存在化学品等危险场所时,要有用人单位相关人员陪同,并时刻留意警示标识;4、要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清洗

17、暴露的皮肤,避免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进食、饮水,在任何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常见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案由,1、违反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

18、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十万元至五十万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2、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二万元至五万元;,3、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案,(1)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从事接触

19、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2)适用条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二万元至五万元;,4、违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上岗管理案,(1)适用范围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2)适用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处罚。(3)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治理;罚款五万元至三十万元;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追踪复查,在责令管理相对人限期整改或对管理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及时对管理相对人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对仍未改正的应当重新立案,并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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