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第七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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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本章重点:支付结算原则、支付结算的种类、支 票业务规定及核算、银行汇票业务 规定及核算、商业汇票的规定、贴现 业务的规定及核算、汇兑业务的核算本章难点:银行汇票业务核算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处理 托收承付业务理解,第一节 概述,一、支付结算种类及作用(一)定义: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和各种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二)种类 1、按支付方式分: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2、按地域分: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三)作用 1、节约现金使用,稳定货币流通 2、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商品的流通 3、集中各单位闲散资金,稳定和扩大信贷资金的来源,二、支付

2、结算的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入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纪律与责任(一)结算纪律 1、客户的“四不准”2、银行的“十不准”(二)结算责任 四、支付结算的种类,支付结算的种类:三票、一卡、三方式 支票 三票 本票 汇票,定额本票,不定额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卡:信用卡,三方式:汇兑 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第二节 票据业务的核算,一、票据的概述(一)票据概念 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用于商业交往和流通的各种单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狭义的票据是指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签发的,承诺

3、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我们本节所讲票据是指狭义票据概念,也是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概念和范围。,(二)票据种类和特点 1、票据种类 三票即支票、本票、汇票 2、特点 流通性、独立性(三)票据结算的基本规定 1票据签发和转让的基础 票据的签发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金额与交易的金额必须一致(即对价)。,2票据的当事人及记名,票据的当事人分基本当事人和其他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其他当事人有:保证人、承兑人、背书人 被背书人、持票人。票据的记名:指必须记载收款人名称。3票据的背书转让背书一定在票据背面进行,背书三要素(名称、日期

4、、签章),背书可多次连续进行。,4票据的提示付款 不同的票据有不同的提示付款期5票据的拒绝付款 拒绝付款有一定的条件6票据的追索 追索权行使的步骤7票据的挂失止付:注意区分不同票据,二、支票业务的核算,(一)、定义及种类 1、定义: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 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的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2、种类:分为A现金支票B转账支票 C普通支票(划线支票),(二)、基本规定1、主要规定(1)、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在异地均可使用(2)、出票人的资格:在可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支票户的单位和个人(3)、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5、2、使用的会计科目:“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者辖内往来”、“清算资金往来”3、使用的凭证:A、支票 B、进账单,看下面支票中存在的问题,(三)转账支票业务核算处理,1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行处开户的核算,出 票 人,持 票 人,出票人、持票人开 户 银 行,2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核算,(1)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核算 票据交换 留存支票 留存进账单,持 票 人,出 票 人,持票人开户银行,出票人开户银行,(2)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核算,票据交换 留存支票 留存进账单,出 票 人,持 票 人,出 票人开户银行,持票人开户银行,三、银行汇

6、票业务的核算,(一)、定义及特点 1、定义: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2、特点:票随人走,人到款到,兑现性强,余款自动退回(二)、基本规定,1、范围:异地的单位和个人 2、银行资格:人行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各商业银行。3、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4、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并须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银行汇票的出票日期、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无效。5、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

7、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三)、业务核算 1、科目:“现金”、“吸收存款活期存款”、辖内往来等2、凭证 3、业务处理环节 出票、代理付款、结清,持 票 人,申 请 人,出 票 行,代理付款行,一申请,二受理,三 持往异地,四提示,五 联行处理,四、商业汇票,(一)含义: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汇票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各法人之间的商品交易款项的结算。,(二)商业汇票的主要规定,1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或具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8、可以使用商业汇票。2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承兑和贴现无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严禁利用商业汇票拆借资金、抵押贷款和套取银行贴现资金。3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4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5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1、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也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签发人必须使用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印制的商业汇票,2、承兑银行办理汇票承兑 出票人或持票人持商业汇票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银行申请或提示承兑时,承兑银行的信贷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后,即可与出票人签署银行承兑协议。,银行同意承兑

9、后,按照规定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会计分录为: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中间业务收入(或:手续费收入),(四)商业汇票业务核算,1、商业承兑汇票的核算(1)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汇票的核算(2)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汇票的核算 第一,付款人账户有足够票款支付 第二,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 第三,付款期内银行接到付款人拒绝付款证明,(3)持票人开户行收到划回票款或退回凭证的处理,第一,持票人开户行接到付款人开户行寄来的联行报单及委托收款凭证 第二,持票人开户行接到付款人开户行发来的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或付款人的拒绝付款证明和汇票以及委托收款凭证,2、银行承兑汇票的核算,(1)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汇票的核算

10、(2)承兑银行对汇票到期收取票款的核算 承兑银行应每天查看汇票的到期情况,对到期的汇票,分别不同情况处理。第一、出票人账户有足够款项支付 第二、出票人账户无款支付 第三、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五)商业汇票挂失的处理,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失票人到承兑银行挂失时,应当提交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承兑银行比照银行汇票挂失手续处理。商业承兑汇票丧失,由失票人向承兑人挂失。,贴现业务核算(参见第四章第六节),一、贴现业务的规定 已承兑、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贴现二、贴现利息的计算 贴现利息、实付贴现金额 贴现天数指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之间的天数,算头不算尾。承兑人在异地的,计算贴现利息时另加三天在途时

11、间。贴现业务中,只使用“利息收入”科目,三、贴现业务的核算手续,(一)商业银行受理汇票贴现的核算手续(二)贴现到期的核算 1、收回票款的核算 2、未收回票款的核算四、贴现与贷款的不同,再贴现业务核算(参见第六章第三节),一、再贴现的含义二、再贴现的规定三、再贴现的业务处理(一)中央银行受理再贴现业务(二)再贴现到期收回的处理,五、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一、定义及种类(一)定义(二)种类 1、按面额分:A定额银行本票B不定额银行本票 2、按能否支取现金分:A 现金银行本票 B 转账银行本票 3、按期限分:A 即期银行本票 B 远期银行本票,二、基本规定 1、范围: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单位和个人2、提

12、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3、现金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转账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三、业务核算,(一)科目:“现金”、“活期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本票”(二)凭证1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三联A回单B借方凭证C贷方凭证2、定额银行本票:一式二联A卡片B本票3、不定额银行本票,(三)业务处理 1、出票阶段 2、代理付款阶段 3、结清阶段 4、特殊情况处理,第三节 银行卡业务的核算,一、银行卡的含义及种类划分二、银行卡的主要规定三、银行卡业务核算(一)发卡的核算(二)存取现金的核算(三)购物或消费的核算(四)授权的核算(五)注销的核算,第四节 结算方式的核算,一、汇兑业务的核算(一)、汇兑的

13、定义(二)、汇兑的基本规定 1、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异地结算各种款项,均可使用。2、必须记载的事项 3、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收款人,银行应以收款人的名义开立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利息,4、汇款人对款项可以撤消、退汇,汇入行对收款人拒收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三)、汇兑的业务处理 1、信汇的处理(1)、定义:指汇款人委托银行以邮寄凭证的方式将款项汇给异地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2、信汇凭证:一式四联A回单B借方凭证C转账贷方凭证D收账通知或代取款收据 3、汇出行的处理4、汇入行的处理(四)电汇的处理 1、定义:指汇款人委托银行用发电报的方式将款项汇给异地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14、。,2、凭证:一式三联A回单B借方凭证C发电依据3、汇出行的处理(分录同信汇)4、汇入行的处理(分录同信汇)(五)退汇的处理,二、委托收款业务核算,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一)委托收款的基本规定1凡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都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2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划两种,不受金额起点限制,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核算分为受理委托、划付款项和收款入账三个阶段。,1、收款人开户行受理委托的核算2、付款人开户行划付款项的核算3、收款人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划回的核算,三、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四、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的异同,1、使用范围不同2、收款依据不同3、承付方式不同4、金额起点不同5、银行承担的付款责任不同6、凭证和登记簿名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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