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专题课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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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专题课程-电子商务法(一),主讲人:郭懿美 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教研室2010年02月26日于厦门大学法学院A#302,报告:2013年全球上网人口达22亿 亚洲占43%,市场研究机构Forrester预估,全球网络人口在未来五年内将成长45%,在2013年达到22亿,成长幅度最大的将是开发中国家,而美国、西欧、澳洲、日本及南韩等工业化国家的成长率则仅介于13%。Forrester指出,2008年拥有全球最多网络人口的前五大国家依序是美国、中国、日本、巴西及德国,但随着开发中国家网络用户的成长,到了2013年的前五大国家排名将更动成中国、美国、印度、日本及巴西。到时将有17%的网络

2、人口位于中国,并有43%的网络人口位于亚洲,而北美市场(美国及加拿大)所占的全球网络人口比重将自2008年的17%下滑到13%。,事实上,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2月3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民数净增超过8000万,达到3.84亿,继续位居全球首位。统计数据还显示,中国宽带网民数占网民总数已超过9成,农村网民数量超过1亿,有2.33亿人通过手机上网。Forrester资深分析师Zia Daniell Wigder表示,虽然未来五年每个网络用户在网络上的平均支出仍将以北美、西欧及亚洲的已开发国家为高,但网络人口的转移以及日渐成长的亚洲消费能力代表到了2013年亚洲市场将占更高

3、比重;跨国企业应该要了解此一全球网络人口的变更以确保他们可运用此一新兴的国际机会。,Forrester分析了每一市场的网络人口成长状况,指出到2013年美国网络人口渗透率将至82%,达到与荷兰、英国、日本及南韩一致的水平;欧洲市场部分,俄国及土耳其网络人口将以每年8%的比例成长,西班牙则以每年5%的比例成长;亚洲除了中国将以每年11%的比例成长外,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及菲律宾的网络人口也将快速成长;拉丁美洲的巴西仍将保持每年7%的成长;目前仅占全球8%网络人口的非洲与中东地区每年成长比例将高达13%。,CNNIC发布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9年7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

4、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3.38亿)、宽带网民数(3.2亿)、国家顶级域名注册量(1296万)三项指标仍然稳居世界第一,互联网普及率稳步提升。受3G业务开展的影响,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也已达到1.55亿,占网民的46%,半年内增长了32.1%,增速十分迅猛。,网络规模稳居世界首位 普及率持续稳步增长CNNIC报告显示,我国的网民规模和宽带网民规模增长迅猛,互联网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位。截至2009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38亿,较2008年底增长13.4%,半年增长了4000万;而宽带网民规模则

5、达到了3.2亿,占总网民数的94.3%,较2008年底上升了3.7个百分点。与网民规模持续增长相对应的,是我国互联网普及率的稳步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5.5%,保持平稳上升的态势。,手机网民半年增三成 3G市场容量存较大弹性数据显示,截止2009年6月,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1.55亿,半年内增长了32.1%,手机网民规模呈现迅速增长的势头。乡村地区手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升,也推动了这一群体手机上网使用比例的上升。依据调查,在已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中,有28%的人表示未来会使用3G手机上网,39.6%的人对未来是否使用手机上网态度不明确。而在未使用手机上网的用

6、户中,14.8%的人表示未来半年可能使用手机上网,而在这部分人中,又有49%表示会使用3G手机上网。这也表明,3G未来市场容量存在较大弹性,需要各运营商着力开发。,娱乐应用平稳发展 商务应用逆势上扬CNNIC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网民在娱乐、信息和社交类使用上比例较高,除了论坛/BBS外,这三类网络应用在网民中的普及率均在50%以上。其中,娱乐类网络应用在长期高速增长后趋于稳定。网络音乐应用排名仍保持第一,使用率半年增长1.8%;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增长迅猛,半年内增长了10%,使用率下降1.9个百分点。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在经济危机中逆势上扬,达到8788万,半年增加了近1400万用户,而网上支付用户

7、半年使用率增加4.8个百分点。不过交易类网络应用水平仍然较低,相对滞后。,网络信息安全重要性日增 可信网络成未来趋势CNNIC报告指出,半年内有1.95亿网民上网时遇到过病毒和木马的攻击,1.1亿网民遇到过账号或密码被盗的问题。网络安全隐患使网民对互联网的信任度下降,仅有29.2%的网民认为网上交易是安全的,这进而制约了电子商务、网络支付等交易类应用的发展。随着我国互联网基础建设的日趋完善,用户网龄的逐渐增长,网络技术的创新发展,网络应用已经从生活娱乐逐步向社会经济领域渗透,网民对网络信任和安全的要求也日渐提高。如何提高网民对互联网的信任程度,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在“可用”的基础

8、之上,构建“可信”的网络环境则是未来的必然趋势。,阮京文: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分析,2009年7月11日下午艾瑞市场咨询集团首席运营官阮京文在中国互联网协会2009网络营销大会的互联网营销创新发展论坛中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分析”的报告,通过市场规模、发展态势、付费比例以及用户发展现状四个部分详细分析了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现状,并预测了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趋势及互联网企业的发展走向。阮京文首先分析了国内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环境。他指出,网民的快速普及成就了市场增长新亮点,随着网民渗透率快速提高,增长潜力依然很大。同时,新技术的不断应用也为国内互联网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契机。融资规模、ARP

9、U值爆发式的增长显示出资本产业对互联网经济的再度热衷,凸显互联网的发展价值。,随着行业企业与传统媒体对互联网的大力应用,政府机关也开始出台相应政策来规范督导互联网的良性发展,中国网民的草根民意备受关注等等。这些亮点无不展现出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随后,在对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状况的分析中,阮京文表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已经打破国人传统消费理念,从2007年互联网经济所创造的373亿元到2008年的557亿元,呈现出倍速增长的态势,这无疑是对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首肯。在行业细化方面,经济承载主体也在逐渐发生变化,2004年到2008年以搜索引擎、B2B电子商务引领的传统网络经济将被网上购物、网

10、络游戏为首个性消费所替代,,这一方面说明了互联网作为扎根民间的信息渠道与沟通平台,在网络经济上的“还之于民”,另一方面也宣告了全民上网的消费时代的即将到来。在用户需求方面,阮京文介绍,随着用户需求日益多元化,以淘宝、京东商城为代表的B2C、C2C服务商也从单纯购物平台向网民网络生活主流区域迈进,再次印证了个性互联网时代网络经济的涟漪效果。对于未来的中国互联网经济,阮京文表示,随着网购渠道的加速搭建以及尚未统一的市场格局,B2C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新亮点,会逐步抛弃早期B2C的种种羸弱,进一步提升服务,加深改进,从网购用户需求分流以及功能友好性的角度,充分体现用户关怀,走向深耕细作,从而推进多维一体

11、的电子商务时代快速到来。,电子商务示意图,全球电子商务发展动态,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全球电子商务市场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易将以网络贸易的形式来完成。美国是全球电子商务的引领者,其电子商务起步较早,市场规模、应用领域和发展水平均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欧洲电子商务起步稍晚但发展很快,其电子商务贸易总额约占欧洲贸易总额的 6,其中德国和英国是欧盟内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最高的国家。亚太地区是全球电子商务潜力最大的市场,在亚洲内部,日本和韩国领先,新加坡紧随其后,其他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也很迅猛。,据统计,1994年全球电子交易额为12亿美元,1997年为26亿美元,1998年为500亿美元,200

12、0年猛增到3000亿美元,2005年已高达4.9万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将达到27.4万亿美元,三分之一的国际贸易额将以网络贸易的形式完成。,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概况,而中国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占国内整个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的95%左右,2005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已经达到了6790亿元人民币。估计到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将会达到14.8万亿元人民币,中国的企业在电子商务的领域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此外,艾瑞咨询集团(iResearhc)2007年5月25日发布的2007中国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研究报告指出,2006年中国B2B电子商务总体市场规模为1.28

13、万亿元,占当年总体B2B贸易总额的6.2%。预计2012年中国B2B电子商务总体规模将达到15万亿人民币,占当年B2B贸易额的28%。,为何电子商务需要一个比传统商务更加完善的法制环境?,电子商务作为新型的商业模式,首先,其最根本的革命就是缩短供给者与需求者的距离,从“迂回经济”走向“直接经济“,传统经济条件下过多的代理链条被取消,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其次,冲破了交易的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在全球范围内完成交易。第三、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速度和强度增加,资源以更高的效率配置。,与此同时,交易双方的身份、场所、权限等要素的虚拟化等特点,使它具有前所未有的潜在风险,从传统的基于纸张的贸

14、易方式向电子化的贸易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如何保持电子化的贸易方式与传统方式一样安全可靠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电子商务全面应用的关键问题之一,因而就更加需要一个比传统商务更加完善的法制环境。,网络四大法律问题引热议,美国林登实验室开发并运营的一款模拟人生游戏“SecondLife”(第二人生)据悉,“SecondLife”已通过代理机构在北京设立办事处,为此游戏进入中国进行铺垫,作为一个基于因特网的虚拟世界,林登实验室于2003年推出的此款游戏,虚拟化身(avatar,通常简写为av)可以做许多现实生活中的事情,比如吃饭,跳舞,购物,卡拉OK,开车,旅游等,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全世界各地的玩家

15、可以相互交流。虚拟物品是物权还是债权“SecondLife”的一大特色是绝大部分东西都是虚拟化身而不是林登实验室创造的。,SecondLife里有一套3D建模工具,任何居民都可以利用它配以适当的技艺建造虚拟建筑,风景,交通工具,家具,机器等,这些东西可以使用,可以交换,可以出售,这也是各种经济活动的主要来源,虚拟化身还可以在货币交易所把美元等现实世界中的货币兑换成林登币,“SecondLife”里创造某个物品的虚拟化身和拥有某个物品的虚拟化身有一些权利,就像现实世界中的版权一样,在一些方面还有所增强。2007年,在“SecondLife”创建的Eros公司的一个主打产品是名叫“SexGen”的

16、性爱床,奥德曼通过程序开发研发了它,供虚拟世界中的男女“享受温馨时光”,,但不久之后,奥德曼发现游戏中的“沃尔科夫卡顿尼奥”正在销售一模一样的性爱床,价格比他的产品低46美元,奥德曼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要求“SecondLife”的运营商林登实验室披露卡顿尼奥的真实身份,并要求卡顿尼奥赔偿损失。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教授表示,“虚拟财产”的提法不太准确,目前的学术界和实务上基本上有两种叫法,一种是叫虚拟财产,另一种就是虚拟物品,他认为称之为“虚拟物品”更为妥当,因为从法律上所讲的财产(权益)都是有价值的,真实的。虚拟在理解有很多不同,虚拟在英文上“virtual

17、”是指视觉上真实,实际上不真实的。,而且用财产一词就会导致逻辑上的障碍,法律上的财产真实的,各种权利和利益都是真实的,之前加上虚拟,好像不真实。所以不应该叫虚拟财产,应该叫虚拟物品,虚拟物品是指在网络环境中看起来真实的,但在现实环境中找不到一一对应的形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郭禾教授认为,虚拟财产构不成物权法(“Real rights Law”)调整的对象,不能当成一种对世权而存在。然而虚拟物品的产生源于玩家在游戏过程中的行为,这个行为来源于与游戏玩家之间的约定,换言之就是通过约定产生了一种对世权(in rem right)。,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欢庆认为,如果引入经济学的

18、概念,当“它”有一定的稀缺性,大家又共同追求“它”的时候,“它”当然应当作为一个财产来对待,“它”当然应当成为法律保护的法益,至于在什么层次上给予保护又是另外一个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晓力则直言:“为什么一定要弄清楚它是物权还是债权呢?这一点有什么法律上或者现实上的意义?商业贿赂里面是不要求这些的,就要求是一种名义就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里面,我们知道是财产权(property right)就可以,并没有讲到必须是物权还是必须是债权。”,虚拟货币要不要管制林登实验室从2005年底推出一种虚拟货币“林登币”,供居民们交易使用。该货币可以直接和美元兑换,居民可以用信用卡等购买,兑换比例随

19、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2006年11月,林登实验室开始在“第二人生”的网站上公布该货币兑换比率,从而引发了人们对于虚拟货币以及虚拟经济体的争论和探索。据报道,澳大利亚税务署曾警告那些玩家们如果其虚拟财产可以转化成真实货币的话,他们必须公开其税收状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费安玲教授认为利用网络获得经济利益的手段,与过去传统获得利益不同的只是载体不同而已,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交易,在软件设计中可以不断进行交流,又可以回归成为现实的财产,只是获得财产的新方法而已,这类行为法律如何对待,网络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它涉及金融管制的问题,当一个财产可以成为物权管理对象的时候,公权力可以进入财权行政管

20、理的方法来管理。,姚欢庆从民法方面探讨中国的Q币(是由腾讯推出的一种虚拟货币,通常它的兑价是1Q币=1人民币)和林登币,他认为Q币确实存在对金融秩序造成一定冲击的问题。从法律方面定性是比较容易的,国家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一般等价物就是人民币,人民币兑换美元,这是一个买卖合同,并不是货币交换的关系,而是作为一个物来对待。那么同样道理,Q币与林登币,如果把它们作为一个财产来对待的话,实际上,可以看成是一个债权性质的东西来对待,它们之间的交换,只不过容易在现实环境中给虚幻掉,由于它有非常强的可流通性,导致了冲击现有金融秩序的问题,法律上解决此类问题是很容易的,但在实际中的管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21、,根据2010年1月份游戏新闻论坛网的報道指出,韩国最高法院將颁布新法規,未來虚拟货币將可实体化兌換真实货币,进入市场经济的金流之中。这是继前阵子韩国大法院判定游戏货币以现金交易无罪之后,进一步大刀阔斧改革的动作之一。此项大胆決策的法令為各国游戏市场首开先例,引发了许多业者专家和市場的关注,因为将有可能改写过去以往至今的游戏生態和商业经营模式,可见政府不该对这个未來会強大发展的线上游戏产业所可能产生的問题坐视不管。,央行将出台电子货币业务管理办法,据2010年2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央行日前部署2010年支付结算工作任务。央行副行长苏宁表示,要尽快发布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出台电子货币业务管

22、理办法,促进和规范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日前,苏宁在央行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加强银行账户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银行实名制;同时,要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加大预防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力度。2010年,央行将进一步落实银行实名制。苏宁称,要尽快完成单位账户相关公民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的收尾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存量个人账户公民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的试点,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切实解决联网核查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银行账户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此外,央行还将继续加大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苏宁表示,要认真研究银行

23、卡EMV迁移,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加大预防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力度,密切跟踪国际银行卡技术创新进程,坚决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银行卡品牌的发展。,网络强奸是不是犯罪数月前,“SecondLife”虚拟世界内发生了一起奇怪的风化案,一个虚拟化身(女)被一个虚拟化身(男)强奸了,世界上大多数媒体把该事件作为花边新闻,因为受害者只是虚拟角色,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一切都是假的,然而比利时警方却郑重其事展开了一系列调查,以了解当中是否确有犯罪行为。美国一贯关注IT行业发展的连线杂志一资深编辑撰文指,虚拟世界中的犯罪危害远低于真实的违法行为,为了一起游戏中的虚拟强奸案而出动警力进行调查,实在不合理

24、,虚拟强奸可能是不道德的(immoral),但终究不是犯罪。,相对此前不久,德国电视台揭发一个儿童色情集团利用“SecondLife”发布儿童色情影像,会员只要付费,便可与虚拟小孩进行性行为,虽然事件不涉及真人,但仍触犯德国的保护儿童条例,警方介入调查。众多专家虽有不同意见,但他们发出警告,虚拟世界内每一个角色,背后都有一个真人操纵,这个人在虚拟世界内所犯罪行,或多或少反映出他在现实世界中想做什么。换言之,他在网上所犯的罪行,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其他人构成威胁。,姚欢庆认为此类问题值得探讨,在“Sec-ondLife”中,强奸不会产生刑事责任,但有没有实际的人格受侵害,会不会影响实体中间的人格尊严

25、,会不会反射到现实生活中人的人格尊严等问题值得关注。“SecondLife”是一个大型的游戏环境,群体之间除了每一个人与运营商之间是合同关系,在虚拟世界中虚拟人群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也许和人格权有一定的联系,他们之间是否有一个受章程约束的关系,这是一个规则的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在会上强调,未成年人保护,他人人格权侵害问题,另外还有色情网络游戏所涉及公序良俗和网络游戏制作人和网站侵权时的责任等问题,都还需要商榷。2009年10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其中第三十六条涉及网络侵权问题。“第三十六条网

26、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网络游戏的侵权问题,虚拟环境是其特殊性所在,也是和一般侵权的区别,相应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赔偿标准都会提出新的问题,我们国家立法在这个方面明显滞后,更多的是规章甚至效力更低的文件,一旦发生纠纷很难适用。网络环境下的问题,没有对真实生活产生影响,不需要援引民法规制。现行的法律能够解决,就没有必要创设新

27、的规则。法律应该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即使立法也应该纳入现有的立法规制中。,网络犯罪要怎样规制为让“SecondLife”像“窗外的世界”一样逼真,是林登实验室首席执行官罗森戴尔最大的愿望。据报道,2007年,英国防欺诈咨询小组(FAP)向政府提交报告,称“SecondLife”用户可以在没有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在国际间转移资金,并且不会有被查出的风险。这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空间,此外该小组列出“SecondLife”中的其他风险,包括信用卡诈骗、身份窃取、洗黑钱(money laundry)和逃税等。FAP网络犯罪工作组主席菲利普森曾将该游戏称作是“没有任何外部法律管理的世界”,他说:“商业、公关

28、和犯罪行为都被隐藏,但欺诈、逃税或偷窃所涉及到的金钱却是实际存在的。”,据英国星期日电讯报报道“SecondLife”目前每天的兑换金额高达75万英镑。一些不法分子已经在利用诸如此类的虚拟空间进行大量洗钱、逃税、诈骗等犯罪活动。“在这种情况之下,执法部门必须在真实世界中挖掘出证据来确认从虚拟世界得到的证据。”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处副处长刘来平曾建议国家立法禁止网络无形财产非法交易,以保障虚拟世界中的物主权益。在此之前,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也曾公开提议国家立法禁止虚拟财产交易。,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时延安强调刑法对网络犯罪的规制问题。他认为作为刑侦

29、法制新的打击的对象,从刑法来说,第285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86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一是刑法第287条中提到,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规定如果是利用网络,利用计算机系统来实施的一些相关的犯罪的话,可以按其他的犯罪来处理,利用网络来实施一些我们所说的传统的犯罪的话,也可以涉及相

30、关的罪名来处理。,08年网络犯罪使企业损失1万亿美元,据杀毒软件公司McAfee最新的研究报告称,2008年网络犯罪分子窃取数据和安全突破使全球企业付出了1万亿美元的代价。这个代价包括知识产权的损失和修复损害的开销。McAfee是根据对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中国、印度、巴西和迪拜等地800多名首席信息官进行的调查做出的上述推测。McAfee称,受访者表示他们的数据损失价值46亿美元并且需要在安全突破之后投入6亿美元修复漏洞。这篇题为不安全的经济:保护重要的信息的研究报告要在2009年1月29日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全球经济论坛年会上发表。这篇研究报告发现,发展中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开支要高于西方国

31、家的企业。,受访者表示,目前的经济危机增加了企业的安全风险。42%的受访这表示,被解雇的员工是网络上敏感信息的最大威胁。还有一些有趣的与地理位置有关的调查结果。四分之一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他们要避免把数据存储在中国。47%的中国受访者认为美国是他们的数据的最大威胁。,严惩黑客 解读刑法修正案 对信息安全影响,2009年2月28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以161票赞成.4票弃权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令人关注的是,对于惩治网络“黑客”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增加了相关条款。这意味着,今后惩处网络“黑客”有法可依。分析此前,刑法第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

32、,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问题近年来,计算机犯罪的特点已经超越了刑法285和286标注的范围。主要是通过,技术手段非法侵入法律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他人账号.密码.虚拟财产等信息,或者对大范围的他人计算机实施非法控制。这些犯罪行为,都超出了285和286条管辖的范围,刑法原有的规定使司法机关在打击“黑客”犯罪时面临法律困扰。,2.解决鉴于上述情况,刑法修正案在刑法第条中增加两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

33、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非凡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总结此次修订带来的变化如下:1.范畴变化。对于军事.金融.政府以外的计算机系统,发生的计算机犯罪进行了界定,尤其是明确刑罚的内容。对于保护商业企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尤为重要。,2.刑罚变化。对于计算机犯罪的惩处量刑出现变化,比以前实施更大的惩罚力度。3.内容变化。A.在内容上与时俱进,兼顾了对新型计算机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内容描述。关注点从以前的关注入侵,转到新型犯罪行为的描述。B.对提供黑客工具,编写黑客工具行为,界定为违法行为。总体看这次刑法的变更,解决了长期以来“计算机犯罪成本”的问题,为行政司法处罚提供了依据。当然这不仅仅对黑客产业造成影响,这种犯罪成本的变化,必然会带来挂马.盗号等产业链的规模性变化。相信对于安全公司.互联网企业的工作内容和范畴,都会带来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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