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法规与标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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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业设计 赵和,Creativity design&patent,设计法规与标准,设计法规在设计行业中发挥着保护、促进和发展设计行业的重要作用。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定义的宏观设计过程包括从设想到形成产品,再到工程生产使用,涉及的内容方方面面。因此,设计法规范围也很广,如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技术合同法、工程建设法、建筑法等。其中,设计知识产权法规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指基于人的智力创造性的劳动成果,依照法律所产生的权利或者法律赋予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特定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

2、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Intellectual Property,1967年7月14日成立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对知识产权规定包括如下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内的发明有关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品及其他商品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它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版权、工业产权)

3、,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概念: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用权。工业产权属于无形财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工业产权与版权,统称为知识产权。是调整确认保护转让和使用工业产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条规定,工业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上述各项工业产权中,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各国普遍保护的两项最主要的工业产权。我国的工业产权也主要是指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

4、商标(包括服务标记)两类的所有权。,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 有形资产无论是转卖、出售、标底就是它本身,无形资产当它的所有人转卖时,标底可能是制造权或销售权,而不是专利产品本身。智力成果必须以发明创造、作品、显著标志等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才能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a.权利人依法可以独占并行使知识产权,他人无权干涉 b.权利人依法有权排斥任何他其未经许可,而行使其知识产权,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地域性:受到地域,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除签有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时间性: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

5、内受到保护,一但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自行消灭,相关产品既成为全社会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著作权:作者只能在一定时间内享有对作品的专有使用和校对;专利权:社会利益与权利人利益的协调,发明技术寿命的价值;商标权:我国采用注册在先原则,商标权的有效期从注册时起算,有效期满后可以继续延续,通过续展可以延长商标实际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前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民族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她创造的灿烂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进程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数千年来中国众多杰出的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曾以其辉煌的智力劳动成果为人类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伴随着人类文

6、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阿帕德鲍格胥博士在回顾该组织与中国合作20年的历史时指出,“在知识产权史上,中国完成所有这一切的速度是独一无二的。,Intellectual Property,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

7、书。从1980年6月3日起,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1982年8月23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并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于1985年4月1日起施行。1984年12月19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的加入书。从1985年3月19日起,中国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法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知识产权作为一

8、个整体首次在中国的民事基本法中被明确,并被确认为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该法也首次明确公民、法人等享有著作权(版权)。中国政府积极促进建立集成电路国际保护的环境。1989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盛顿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中国是该条约首批签字国之一。1989年7月4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的加入书。从1989年10月4日起,中国成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该法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7月10日和7月30日,中国政府分

9、别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递交了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加入书。分别从1992年10月15日和10月30日起,中国成为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1993年1月4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称录音制品公约)的加入书。从1993年4月30日起,中国成为录音制品公约的成员国。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1993年9月15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专利合作条约的加

10、入书。从1994年1月1日起,中国成为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中国专利局成为专利合作条约的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完成于八十年代。进入九十年代后,国际经济关系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0年11月,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草案,它标志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标准的形成。,知识产权法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节 专利法概述

11、 一专利三种涵义:1.专利就是专利权的简称;2.专利指取得专利,并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3.专利是指专利文献。,概念:“专利”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专利权,即由国家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某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享有制造、使用、许可销售、进口的专利权或对外观设计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的专有权。取得专利的三种:发明(Patent for Invention)实用新型(Utility Modle)外观设计(Registation of Design),专利文献:记录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其载有权利要求书,表现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内容的公开文件。,二专利权1.专利

12、权是专利法的核心,专利法的全部内容是围绕着如何保护专利权而生,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在法定期限的专有权。2.特征:专有性 时间性 地域性,3.专利权的内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着个人未经专利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三专利法1.概念和特点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

13、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2.内容:专利的种类 专利权的归属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专利的申请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专利权的保护3.特点:专利法是国内法(只能在本国有效,无域外效力)专利法是特别法(只适用于特定人、地区,对一般人无效)专利法既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第二节 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一.专利权的主体 是指有权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义务的个人或单体。(发明人、设计人及合法授让人有权获得非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有权获得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一)自然人:指

14、能够享受专利并承担义务的个人,包括公民以及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指具备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事物的。全民所有制的发明创造成果归国家所有,只有持有权;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成果属单位所有。,(二)发明人、设计人:指真正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是对发明创造实质性的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是某个单位、团体或组织)(三)共同发明人、共同设计人:指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人都对同一项发明设计有同一种构思,并都作出了发明创造贡献的人。(四)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有条件或无条件的转让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合法继承人,专利申请专利局申报。,(五)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工作单位

15、:职务发明创造:指雇员在履行其职务过程中或公司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从属发明创造:雇员完成的发明创造得到公司的帮助或主要利用公司的材料设备非职务发明创造:雇员在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独立完成与公司无关的发明创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一项发明专利的获金最低不少于200元,一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少于50元,实用新型单位获得的利益的0.5%2%(每年)或从外观设计可以提0.05%0.2%(纳税后),如果单位同意提供给其它的个人或单位应从提取费中给予发明人2%(纳税后)。长期居住生活的外国人,与我国公民完全一致;不是长期居住在我国的三种情况:一.依照外国人所属国;二.依照外国人所属国及国际公约;三.依

16、照互惠关系。(六)先申请人:指先提出专利申请人的人,特别是同一专利的发明创造。,二专利法的客体(一)发明:人们通过创造性劳动所制造或设计出的前所未有的东西,属技术范畴;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三)外观设计: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四)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1违反国家社会公众利益的发明创造a 违反国家法律b 违反社会公德(公众普遍接受的伦理道德)c 阻碍公共利益2不属

17、于专利法保护的a 科学发现b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d 动物和植物品种e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三专利权的内容制造权/销售权/使用权/进口劝/转让权/实施的许可权/放弃权/标记权,第三节 专利权的获得和限制一专利权的获得1.登记制2.文献报告制3.审查制,(一)授予专利的实质性条件1.发明、实用新型获得专利的实质性条件a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b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

18、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c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2.外观设计获得专利的实质性条件 是一种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应当同在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二)专利的申请1.专利申请的提出2.申请专利的原则专利申请应遵循两个主要原则。一是书面原则。二是一发明一专利原则。3.申请专利应提交的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

19、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4.申请日的确定因为申请日是判别发明创造新颖性、创造性的时间标准,同时我国又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因此,正确选择申请日是十分重要的。5.优先权日的确定,(三)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的申请采取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审批程序是:(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在有的国家被称为“形式审查”。了解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2)早期公开。所谓早期公开,是指发明专利案自提出申请之日起,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之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

20、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4)复审。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二专利权的限制(一)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申请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对专利权极为重要的限制。(二)国家计划许可(三)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工业产品的外观专利 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水平不但反

21、映一个国家的工业和科学技术水平,还直接影响产品的整体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因此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不断深入人心,其申请量急剧增加。,一.我国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观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此规定说明了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应用在产品上的,该产品必须有一定的形状。外观设计既包括产品本身的造型设计,也包括产品上的图案和色彩的设计。专利法第59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该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

22、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只有把某种设计图案用于如纺织品、陶瓷、茶具等工业产品上才能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如果单纯是一种创新图案、画稿,未被使用于某载体之上便不能得到外观设计的保护。,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两方面内容。形式条件主要是指申请文件的格式及申请的手续等方面的条件,实质性条件是指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及专利法第23条规定的条件,其主要是指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外观设计定义及工业性、新颖性、创造性方面的要求。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3、从该定义来分析,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 与产品有关的外观设计;2 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进行的设计:3 能够作用于视觉的设计;4 能够引起美感的设计;5 工业上能够利用的设计;6 新的设计。,新的设计我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所谓“不相近似”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相比较应有了较大的改变,已超出了相同设计范围。在判断相不相近似时,应注意如下几个原则:,1是应按外观设计产品分类表在同一小类产品中进行

24、比较判断。如床单应在床单类产品中进行比较判断。2是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可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六面视图中逐面比较分析,找出相同点与不同点。3是找出“主要判断部分”进行比较判断。所谓“主要判断部分”是指外观设计的关键部分,是外观设计上的难点。,4是对立体造型产品,判断时应以外形为主,图案、色彩为辅。例如,若两种玩具汽车的图案、色彩相同或相似,而其造型不同,则被视为不相同或不相近似;若两种玩具飞机外形相同,只是图案、色彩不同,则这两种玩具飞机的外观设计被为相近似。5是对平面产品,判断时应以图案为主,形状为辅。色彩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性的条件,主要观察色彩与形状的结合、色彩与图案的协调在产品整体上产生的

25、美感效果。例如,对床单、花布、地毯等平面产品,若同类产品的图案相同,仅仅是产品的色彩不同,则认为该同类产品的外观设计相近似。6是对产品的尺寸、材料的差异、功能有多少,只能作为判断外观设计近似性的辅助参考。,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特点1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是设计;2 外观设计专利权持有者有权支配客体;3 排他权;4 专利权的有效期为10年,不再有续展程序;5 专利权为国家赋予的权利,是经过申请、审查等审批程序,登记而产生权利;6 专利权存续期间内伴有缴费义务。,四.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效力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效力即是对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等实施的权利,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利用其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生产、

26、制造、销售产品。具体权力包括如下内容:1 实施的权利所谓实施,是指将与外观设计有关的物品进行制造、销售、转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他人不得实施。未经许可的制造、销售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另外,将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进行修整、改造等是否为侵权行为,要看其修改的程度。修改程度高的,实质上是重新设计制造。如果光是零件的更换,物品的外观没有明显的改变,这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更换零件的同时,外观设计的主体有了改变,即不属于侵害行为。2 与专利产品相似的情况凡是实施、制造、销售与专利产品相似的外观设计产品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五.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义务1 缴纳证书费、出版费、年费、印花税;2 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需缴纳滞纳金;3 专利标记作为专利权人的一种权利,实质上也是一种义务,在产品上标明专利号,一方面可以防止模仿、抄袭、维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从另一方面讲可以使专利产品的专利性接受公众的评判。,六.专利权的消失1 失效(1)专利权存续期届满(2)末缴纳年费(3)放弃专利权(4)无继承人2、专利权被撤销3、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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