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及热点问题操作解析(流转税、地方税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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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7/8,1,税收政策及热点问题操作解析(流转税、地方税等),2023/7/8,2,主要内容:,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二、税收疑难热点问题实际操作解析;,2023/7/8,3,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一)研究应用税收政策的基本要求:1、准确掌握各税种的基本规定,并结合所在行业特点应用;2、税收政策应注重全面、系统,将大的政策规定与企业具体事项相结合;3、会计核算规则与税收政策举一反三,融会贯通;4、企业生产经营、日常管理、行业规则、企业文化、流程管理等方面,与税收政策规定有机衔接;,2023/7/8,4,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

2、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5、兼顾不同税种的政策界限与规定口径,当税收政策目标冲突时,注意有所取舍;6、应用一项税收政策时,综合考虑涉及的方方面面,以及长远影响,对所带来的潜在风险有所评估和认识;7、除历史原因外,不过于强调行业规则和企业便利,准确应用税收政策,而不是挑战税收政策;8、注意纳税评估的理念,掌握和控制涉税风险;,2023/7/8,5,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9、妥善处理财务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问题;10、注意不同税种对同一涉税事项的差异,妥善处理相关问题;11、研究了解税务文化;12、敢于承担适度的涉税风险;13、与税务机关发生征纳纠纷时,及时进行有效处理,控

3、制事态发展;,2023/7/8,6,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二)增值税主要政策问题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简述。(1)主要文件: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2023/7/8,7,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

4、要税收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第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7号);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74号);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2023/7/8,8,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2)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重点)1)税率

5、。在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4)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2023/7/8,9,一、2012上

6、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3)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政策安排。1)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2)税收优惠政策过渡。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3)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7、4)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2023/7/8,10,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4)上海市试点的增值税税率: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5)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3/7/8,11,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5)缓和试点矛盾的主要方式:1)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

8、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上海市对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可以采取3%征收率征税方法。2)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原营业税也是一致的。3)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32条)4)同时享受营业税、增值税两方面低税政策,原营业税减免政策继续保留。,2023/7/8,12,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2、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文件

9、出台背景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2023/7/8,13,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3、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

10、,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链接:关于消费税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消费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2号):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2023/7/8,14,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4、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0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

11、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2023/7/8,15,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5、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2011年12月1日以后,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

12、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2023/7/8,16,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2023/7/8,17,一、

13、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23/7/8,18,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经批准

14、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2023/7/8,19,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

15、政策解读,7、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7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迁出地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迁达地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

16、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2023/7/8,20,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8、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直播卫星

17、有限公司转让全部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0号)废止。,2023/7/8,21,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对13号公告执行问题的理解:整体转让或部分转让的理解;整体资产互换的政策执行;负债、人员的分割;企业市场控制权的转让;,2023/7/8,22,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9、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1)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18、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2)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2023/7/8,23,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3)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1)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以下方法核定: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19、。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简称“扣除率”)的计算公式为:,2023/7/8,24,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2023/7/8,25,一、201

20、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2023/7/8,26,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农产品耗用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

21、/(1扣除率);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2023/7/8,27,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

22、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2023/7/8,28,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次年,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对上一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调整。核定的进项税额超过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核定的进项税额低于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应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

23、理。,2023/7/8,29,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2)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2023/7/8,30,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3)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农产品

24、单耗数量、农产品耗用率和损耗率统称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以下称扣除标准)。,2023/7/8,31,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4)管理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应合并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本办法规定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试点纳税人应自执行本办法之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2023/7/8,

25、32,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扣除标准产品类型 原乳单耗数量(吨)超高温灭菌牛乳(每吨)1.068超高温灭菌牛乳(蛋白质含量3.3%)(每吨)1.124巴氏杀菌牛乳(每吨)1.055巴氏杀菌牛乳(蛋白质含量3.3%)(每吨)1.196超高温灭菌羊乳(每吨)1.023巴氏杀菌羊乳(每吨)1.062,2023/7/8,33,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10、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0号):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管理措施由先评估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评估。主管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即征即退企业增值

26、税退税的事后管理,根据以下指标定期开展纳税评估。销售额变动率的计算公式:本期销售额环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2023/7/8,34,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本期累计销售额环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100。本期销售额同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本期累计销售额同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

27、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100。,2023/7/8,35,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增值税税负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各地可根据不同的即征即退项目设计、完善评估指标。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纳税评估发现企业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核实原因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023/7/8,36,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11、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卷帘机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9号):卷帘机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28、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卷帘机是指用于农业温室、大棚,以电机驱动,对保温被或草帘进行自动卷放的机械设备,一般由电机、变速箱、联轴器、卷轴、悬臂、控制装置等部分组成。,2023/7/8,37,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31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中“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增加3%征收率,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填报。13

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33号);,2023/7/8,38,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14、重新归纳明确出口退税政策及管理程序:有关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1号);,2023/7/8,39,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基于当前经济

30、形势的发展和退税政策存在文件调整多、规定零散、管理不便等问题,出于稳定外贸出口、减轻企业负担、简化退税申报程序、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了解和执行出口退税政策的考虑做出的。根据通知和公告,相关出口退税政策有以下调整:扩大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退税的范围,增加了视同自产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货物。规定集团内成员企业收购出口的成员企业及集团公司生产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2023/7/8,40,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自2004年以来,对一些未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按规定不予退税,须按内销征税,主要包括出口企业未在规定

31、期限内申报退税和虽已申报退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等。此次将不予退税并按内销征税的规定调整为免税。放宽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原规定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后90天内申报退税,否则不予退税,现修改为当年出口的货物须在出口的次月至次年4月的各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2023/7/8,41,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调整外贸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料的出口退税规定,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工费应包含原材料金额,统一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退税。重新明确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给免税店的进口免税货物,以及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和海关隔离区外免税店销售

32、给出境人员的免税货物免征增值税。明确航空供应公司销售给国内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实行出口退税政策。,2023/7/8,42,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调整现行凭出口合同和销售明细账提前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范围和生产企业的条件。通知做了如下修改:货物范围扩大为生产周期在1年以上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取消出口规模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的条件限制,将企业拥有一定资产改为上年度净资产大于同期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额之和的3倍,将从未发生过出口骗税改为从未发生逃税、骗税、虚开发票和接受虚开发票行为。,2023/7/8,43,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

33、解读,针对以出口银触点开关、黄金耳机等骗税严重的情况,通知和公告明确规定,出口货物,如果材料成本80%以上为黄金、铂金、银、钻石、宝石、翡翠和珍珠等高价值原料的,执行原料的出口税收政策,即免税,或征税,或按低退税率(5%)退税。增加了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的内容。规定免税出口货物,除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内的企业销售的货物外,其他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在免税业务发生的次月填报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免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要按内销规定征收增值税。,2023/7/8,44,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增加了对免税出

34、口货物,出口企业可以放弃免税、实行征税的规定;但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调整外贸企业申报退税资料。现行出口退税规定未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退税凭证,公告在现有申报资料基础上,增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贸企业进口的货物,若需要出口的,可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出口退税。,2023/7/8,45,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调整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口料件税收的管理规定。公告调整为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按内销征税,出口按一般贸易退税。取消了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审核期为12个月的规定。,2023/7/8,46,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

35、主要税收政策解读,15、关于扩大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18号);工商登记时间两年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除外)从事以下业务的,可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自主研发、设计由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进行收购或委托国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收回的货物出口;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后进口再使用本企业品牌的货物出口;自主研发、设计软件,加载到外购的硬件设备中的货物出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023/7/8,47,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16、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公

36、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1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凡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的,如未按国税函2008265号文件规定的期限申请开具证明,外贸企业可在各项单证收集齐全后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2023/7/8,48,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一、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无论内销还是出口,须将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

37、凡未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抵扣或退税。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包括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具日期、金额、税额等),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具体格式附后)。,2023/7/8,49,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17

3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2号):外贸企业可使用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为出口退税申报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2023/7/8,50,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提供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按以下对应要求申报并提供相应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允许抵扣的丢失抵扣联的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

39、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2023/7/8,51,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的允许抵扣的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取得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

40、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外贸企业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2023/7/8,52,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3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允许抵扣的稽核比对结果属于异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的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丢失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

41、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2023/7/8,53,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对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提供上述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地税务机关审核时要认真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核对税务机关内部允许抵扣资料,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信息、审核检查信息和协查信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的情况下,按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办理出口退税。,2023/7/8,54,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18、增值税优惠政策程序性规定:关于纳税人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又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42、务总局公告201169号):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2023/7/8,55,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2023/7/

43、8,56,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1号):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2023/7/8,57,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三)营业税主要政策: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

44、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2023/7/8,58,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45、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2023/7/8,59,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3、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注释中增加“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子目。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权利人转让勘探、开采、使用自然资源权利的行为。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

46、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境内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所转让的自然资源使用权涉及的自然资源在境内。,2023/7/8,60,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4、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251号):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是指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家政服务员: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

47、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2023/7/8,61,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023/7/8,62,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

48、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家政服务,是指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家政服务企业应将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收入与其他收入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家政服务企业依法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到当地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经过备案的企业方可申请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凡弄虚作假骗取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自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取消其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2023/7/8,63,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

49、政策解读,5、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提供劳务有关货物和劳务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6号):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2023/7/8,64,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七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5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纳税人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

50、学生夏季运动会提供服务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98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赞助企业及其关联机构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提供服务形式赞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劳务,属于无偿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2023/7/8,65,一、2012上半年流转税、地方税主要税收政策解读,(三)地方税收政策:第一,契税政策: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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