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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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种类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第三节 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特点:,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种类,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2、,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种类,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种类,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以劳

3、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注意:不适用这种合同的工作有:一、日常工作岗位。即普通的劳动合同,没有季节性、单项性、项目性的这种独立性的岗位,都应当避免这种合同。二、管理工作。这种岗位需要有连续性,不适宜这种合同形式。三、关键技术岗位等工作。这种岗位也需要有连续性,不宜签订这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将对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利或影响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种类,1.1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 建立第七条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

4、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实际提供劳动 不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都将受到同等的保护,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三种情况,第一种:书面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第二种:实际用工在前,书面合同签订在后;第三种:实际用工开始,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案例1 王老吉是增城人,春节后随其哥哥王振龙到佛山打工,2009年2月,王老吉找到一家电脑公司做清洁工。刚来公司,公司主管只是口头告诉他,每月工资800元。为了保住这份工,王老吉一直努力工作。3个月过后,王老吉母亲病重,于是他和公司主管请了假回了家。但是,王老吉从家里回到公司发现,公司已经用了个新人顶替他。于是他找公司主管理论。公司主管却翻脸不认人,

5、不认可他是公司的员工。小王说自己有工资条,为什么说自己不是本公司的员工呢?于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问:王老吉与该公司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如何证明?,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案例2 2008年11月15日,某广州跨国公司开始到广东各高校进行校园招聘。3天后,增城某高校的大四学生孙某与该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该三方就业协议明确约定,该学生毕业后将到该广州跨国公司或其在佛山的子公司工作,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2009年6月20日,孙某毕业离校,该公司告知其到广州总公司报到,进行专业技术学习,1个月后派往佛山子公司正式上班。2009年6月25日,孙某到广州总公司报到,在

6、结束1个月的专业技术学习后,于同年7月25日前往佛山子公司上班。2009年8月15日,佛山子公司与孙某签订3年的书面合同。问:1.孙某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何时建立?2.孙某与哪一间企业(总公司、子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案例3:某公司招聘一名2009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公司与该生于2009年12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劳动合同生效,公司于2009年7月前已经给这个学生办理了落户手续,但是2009年9月3日该生才来上班。问:1用工之日应该从何日开始计算?2如果该生不来上班双方于2009年12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 的效力如何?,第二节 劳动关系

7、的建立,案例3:问题一本案例属于劳动合同的签定之日在用工之日之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接受管理提供劳动之日所以案例的问题一该大学生的用工之日应该为2008年9月3日。问题二一般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从约定。本案例中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生效时间为2008年7月1日即该劳动合同在2008年7月1日已将生效。因为该合同在双方的劳动关系建立之前生效如果在此其间该大学生毁约不来上班的话。用人单位只能将该劳动合同作为普通的民事合同来追究因该生违约所造成损失的责任。,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1.2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8、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唯一合法形式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的除外)用工之日 一个月 一年 合法双倍工资 视为无固定问:针对劳动合同法这个规定,你作为人事部门主管,该如何把握好合同的签订日期?,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案例4:2009年10月,华商学院招用了一批专职老师。在入职后一周内,学校人事处安排这些老师与公司签订3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大部门老师按照学校的要求签订了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但是部分老师不愿意与学校签3年书面合同,他们的理由是,签3年书面合同限制了他们以后找工作的自由,所以他们不希望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9、以后想离职可以随时离职。问:1这部分不签合同的老师的行为合法吗?2如果你是人事处处长,该如何处理这件事?,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案例5:某甲于2009年2月1日入职某外贸公司,月薪3000元,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12月31日,某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公司另行支付工资30000元(从2009年2月1日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问:某甲的主张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案例5: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的宽限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期限。“应当向

10、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指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宽限期用人单位可不支付二倍工资,所以本案中用人单位应当自2009年3月1日开始向某甲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用人单位还需支付某甲30000元。,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卧底打工仔获赔万余元,08年4月至8月,来自广西的打工仔黄伟木自编自导自演了一部现实版农民工“无间道”,在广州番禺汇晟服装有限公司“卧底”5个月取证,随后以“企业不与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安排严重超时加班”等为由,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索赔5万余元。,08年10月14日,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服装厂支付黄伟木4月至8月期间正常工作时间的报酬及加班费等

11、12500余元。,黄伟木买了一个有摄像头的MP4用来拍照留证。抓住四方面的证据: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上班时间的证据、发放工资的证据、认真工作的证据。如工资凭证、计件标、考勤卡等等,每个月底,都把这些拍下来带出去扫描打印。,卧薪尝胆,黄伟木被称为劳动维权的“新王海”。,2.1 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第三节 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权利:有权了解劳动者和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等义务: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工作内容、条件、时间、地点、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权利:有权了解劳动工作内容、条件、时间、地点、劳动报酬等情况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和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

12、情况,劳动者应如实告知。,劳动者,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案例6:2009年5月,广州某公司通过招聘网站招聘软件开发人员,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刚从湖南到广州的小张是一名大专生。为了尽快解决工作问题,虽然看到该公司要求大学本科学历,但还是报名参加了该公司的招聘。经过笔试和面试,嚣张顺利通过公司的考核。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小张谎称自己是计算机本科学历。公司见小张能力较强便信以为真。入职后,小张向公司提供了伪造的本科学

13、位证书。一段时间过后,公司发现原来小张的证件都是伪造的,因此,公司以小张欺骗公司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小张不服,提起仲裁。问:假如你作为仲裁会员会仲裁员,你会支持哪一方?为什么?,第三节 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案例7:深圳一家日资企业为扩大生产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由于该企业对员工十分苛刻,经常要求员工加班,甚至出现辱骂、殴打工人的行为。很多工人工作一段时间后,都辞职,致使该企业的员工队伍很不稳定。后来该公司要求,所有新录用的员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律上缴身份证并向公司缴纳1000元的押金,身份证只有在年底放假或合同到期的时候才交还职工,1000元押金在合同到期后才返还职工。小张是该公司

14、的员工,中途离开公司,要求该公司退还身份证和押金,但是公司拒绝其要求,理由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身份证只有在年底放假或合同到期时才交还职工、押金只有在合同到期时才返还职工。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第三节 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第三节 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谢谢大家!,NEXT:,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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