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制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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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劳动监察制度,Logo,主 要 内 容,Logo,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一、劳动监察的概念及属性 劳动监察,是指依法享有劳动监察权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活动的总称。劳动监察具有以下几点属性(P248)1、法定性:劳动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活动,被监察的主体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监察执法活动。,Logo,2、行政性: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3、专门性:劳动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

2、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Logo,4、综合性:即监察的行业广泛,范围广,内容多。5、强制性。劳动监察权代表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能拒绝。劳动法第101条规定,“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

3、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二、劳动监察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1)性质不同:劳动仲裁是一种行政裁判行为,仲裁机构处于中立地位;劳动监察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监察机构与被监察者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劳动法律规范按其规定事项不同,可划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按其法律的约束力不

4、同,可划分为强行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既不诉不理;劳动监察主体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则应当主动进行监察。劳动仲裁适用调解程序;劳动监察不适用调解程序;劳动仲裁的程序集中体现了自愿原则,如提请仲裁的自愿,处分权利的自愿等;劳动监察体现的是强制原则,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不允许通过劳动者放弃权利

5、,免于追究法律责任。,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5)处理不同。劳动仲裁追究法律责任一般限于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劳动监察除追究民事责任外,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6)证据收集方式不同。劳动仲裁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法定情形外不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劳动监察不仅要求当事人举证,而且可以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7)后果不同: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劳动监察处理决定则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8)受理案件时限不同。劳动仲裁受理案件时限是60天,劳动监察受理案件的时限是两年。(9)权限范围不同。劳动监察主体对违反劳动法的监察

6、相对人则有一定的处罚权,但对被监察事项无调解权;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有调解权,但无处罚权。,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10)目的不同。劳动仲裁直接以处理劳动争议为目的;劳动监察直接以查处、纠正被监察主体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督促被监察主体遵守劳动法为目的。2、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的区别(P248)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检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二者在实现监督检查过程中,相互配合,起着互为补充的作用。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检查主要区别:,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1)主体不同。劳动监察是依法成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劳动监察是它的专门职责,其主体具有专门性;一般劳动监督并非是专门

7、机构,它的主体具有广泛性。(2)职权范围不同。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范围是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当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现象时,有处罚权;,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而一般劳动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过程中,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现象,要进行处罚,必须通过劳动监察机构行使处罚权,工会等群众团体只有监督权,无处罚权。(3)范围不同。劳动监察是全面的劳动监督,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主要包括了各项劳动制度和劳动法规。不论是哪一种劳动关系,也不论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都可以纳入劳动监察的范围。而一般劳动监督检查,仅限于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监督。,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

8、go,(4)法律效力不同。劳动监察是具有高度权威性的劳动监督,劳动监察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其行为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其监察决定具有国家指令性文件的法律效力。而一般劳动监督检查的权限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劳动行政部门中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权限,是分工形成的,至于工会等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与劳动监察的监督不是一个层次上的监督。,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3、劳动监察和行政监察的区别 行政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代表国家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其行政职责的情况依法进行的监督,与劳动监察相比,都具有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二者不同点为:(1)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行政监

9、察的主体是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行政监察职能部门。,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2)监察对象不同。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执法活动;劳动监察的对象是用人单位及其他行政相对人的遵守劳动法的活动。(3)权限有差异。行政监察机关对行政监察相对人有行政处分权和行政处罚建议权;劳动监察机关对监察相对人有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4)救济途径不同。行政监察相对人不服监察决定可申诉、复审、复核,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劳动监察相对人不服监察决定的,可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三、劳动监察的意义 1、劳

10、动监察是加强和完善劳动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2、劳动监察是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有力保证;3、劳动监察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制观念,预防违法行为;4、劳动监察能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Logo,一、劳动监察主体 劳动监察的主体是指劳动监察的机构及其人员。1、劳动监察机构:在国外亦称“劳工检查机构”,是经法律授权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实行监督的专门机构。在我国,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都设置综合性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处理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以外各项劳动监察工作。,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劳动部和省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还设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矿山安

11、全监察机构。行业或矿山集中的地区、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也分别设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2、劳动监察员:国外称“劳工检查员”或“劳工检查官”,是执行劳动监察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在我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应当配备专职劳动监察员和兼职劳动监察员)劳动监察员的任职条件: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七条“劳动监察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

12、政策;,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二)熟悉劳动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四)在劳动行政部门从事劳动行政业务工作三年以上,并经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或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专业培训合格。”,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监制。劳动监察员每3年进行一次考核验证,对经考核合格者换发新证,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统计表,逐级上报备案。劳动监察员的培训工作按照有关公务员培训规定办理。,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二、劳动监察的内容 是指劳动监察主体依法行

13、使职权,监督监察被监察主体实施劳动法所规范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

14、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劳动合同法第7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

15、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三、劳动监察客体 即劳动监察的对象,一般是指被监察主体实施的为劳动法所规范的行为。包括:被监察主体的范围界定和被监察主体所应遵守并且被监察的法律规范的范围界定。1、被监察的主体:在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只有用人单位才是被监察主体;另劳动服务主体也是被监察主体(如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和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等);,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8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

16、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2、应遵守且被监察的法律规范:应是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强行性法律规范。四、劳动监察的形式(P252)五、劳动监察的管辖(P252)六、劳动监察主体的职责、职权和义务 1、劳动监察主体的职责

17、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0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2、劳动监察主体的职权 劳动法第86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

18、5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1)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2)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4)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5)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6)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

19、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劳动合同法第75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劳动监察的权限,是国家根据劳动监察机关的职能,通过立法程序赋予劳动监察机构的权力及其行使职权的范围。(1)劳动监察的检查权 劳动监察的检查权,是指劳动监察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劳动监察的检查权是劳动监察机构职能的体现,是由劳动监察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同

20、时,劳动监察的检查权又是劳动监察机构履行职责的重要保护,检查权是劳动监察最基本的权限之一。(2)劳动监察的调查权 劳动监察的调查权,是指劳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权利。劳动监察的基本任务就是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劳动监察机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在全面掌握事实的前提下,公正处理。,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依据法律、法规,劳动监察的调查权表现在进入现场,查阅、复制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及见证人等。(3)劳动监察的建议权 劳动监察的建议权,是指劳动监察机构对监察对象的行为进行检查、调查之后,就监察事项涉及

21、的有关问题,向被监察机关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的权利。,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劳动监察机构根据检查、调查的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对被监察对象行使建议权。建议权是在行使检查权和调查权的基础上实现的,目的是改善和促进工作或对出现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提出必要的补救措施。劳动监察的建议权,是建立在建议合法合理,并与用人单位协商基础上的带有强制性的权力。劳动监察机构行使建议权,在通常情况下,重点在事先监督,立足于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4)劳动监察的处分权 劳动监察的处分权,是劳动监察机构对通过检查、调查,证实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

22、规以及政策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权限的规定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的权力。根据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劳动监察机构有权对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依法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法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劳动监察主体的义务(1)执行监察公务时,必须出示证件,并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加;(2)遵守有关法规、秉公执法,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3)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及用人单位的保密资料;不得将商业和技术秘密外传;(4)为举报

23、者保密;(5)进入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时,应当遵守相关的纪律和规章制度。,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劳动合同法第95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1条:“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

24、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七、劳动监察的程序 劳动监察的程序,是指劳动监察主体在依法行使监察行为的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过程和步骤,劳动监察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这是劳动监察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一个必要条件。在我国,分为劳动监察执法检查程序、案件受理程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一)劳动监察执法检查的程序 1、实施检查 一般检查与立案调查之分。一般检查适用于例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某些专业检查,其程序比较简单。2、作出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 凡在权限内能自行处理的事项,依法

25、作出处理决定,它包括纠正和处罚决定两种。,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劳动监察机构在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7日内,应当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并在10日内报送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处理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二)案件受理的程序(P255)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劳动监察规定,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立案调查适用于需要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的事项,其程序包括登记立案和调查取证。,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1、立案受理: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2、回避:劳动监察实行回避制度。承办查处违法

26、案件的劳动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1)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承办查处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3)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当事人认为承办人员应当回避的,有权向承办查处工作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要求其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应采用书面形式。承办人员的回避,由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决定;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决定。回避决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作出回避决定前,承办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

27、ogo,3、调查取证:登记立案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和收取证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个工作日。4、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

28、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5、处罚:劳动监察处罚决定,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并制作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Logo,6、送达:劳动监察机构在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7日内,应当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处理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对劳动监察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起诉。但是,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影响原决定的执行。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理决定的,劳动监察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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