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PPT课件.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5477142 上传时间:2023-07-11 格式:PPT 页数:25 大小:303.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反垄断法》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反垄断法》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反垄断法》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反垄断法》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反垄断法》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反垄断法》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垄断法》PPT课件.ppt(2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四章 反垄断法,本章主要内容:一、垄断与垄断法概述二、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规制四、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法规制五、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六、反垄断法的实施,引例美国微软垄断案,美国微软垄断案可谓一波三折,举世瞩目。在该案长达4年的审理过程中,从反垄断法的角度分析,有四个法律文件值得重视:(1)哥伦比亚地区法院杰克逊法官在一审中发出的事实认定书(finding of laws,11.5.1999);(2)法律结论书(conclusion of laws 4.3.2000);(3)一审最终判决(final judgment 6.8.2000)和(4)上诉法院2001年

2、6月28日做出的二审判决书。前三个法律文书是一个有机整体,代表了一审中杰克逊法官对“微软垄断案”事实认定、定罪、处罚三位一体的全部观点。,美国微软垄断案,而上诉法院的二审判决书则集中反映了该法院与地区法院在“定罪”和“处罚”两方面的不同意见,也是微软最终能逃脱制裁的关键所在。在事实认定上,上诉法院对杰克逊法官在一审事实认定书中所载事实全部予以接受,杰克逊法官在一审中认定的事实包括:(1)微软公司的产品windows操作系统是一种为其他应用软件提供平台的软件,该产品在同类的操作系统市场上占有高达90%的市场份额,而且这种市场份额受到极高的进入壁垒的保护,因此可以断定,在操作系统软件这一“相关市场

3、”上,微软具有垄断力。,美国微软垄断案,(2)微软公司从这种垄断地位中大获其利,同时,他们也对可能替代的其他技术心存警惕。当1995年微软发现网景公司的Navigator网络浏览器在未来有可能发展成操作平台,从而威胁其对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时,微软开始采用反竞争的手段遏制Navigator的发展。(3)微软认为消灭Navigator最好的办法是推出自己的网络浏览器,夺取浏览器市场的份额。但是,由于微软公司的IE浏览器功能上与Navigator相差无几,微软为了迅速打败对手,利用自己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将IE与windows捆绑销售。,美国微软垄断案,首先,微软要求IBM、DELL等PC制

4、造商(OEM)必须在计算机上预装IE浏览器,同时不得装Navigator,否则就不发给预装windows的许可证,这种“排他性协议”又称为“合同捆绑”;1998年微软推出新一代的操作系统windows98,干脆把IE浏览器从技术上“捆绑”进了windows,使二者成为一个整体:一旦有人试图卸载IE,就会导致整个windows系统崩溃。这样,微软从合同与技术两方面将IE与windows捆绑在一起,向消费者强行推销。该行为导致网景公司的Navigator在浏览器市场上的份额急剧下降,业绩一蹶不振,最终在1998年被美国在线收购。而微软公司则一箭双雕,既消除了对其在操作系统市场上垄断地位的潜在威胁,

5、又抢占了浏览器市场,达到其进军互联网的目的。,第一节 垄断与垄断法概述一、垄断概述各国对垄断并无统一定义。垄断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各国立法禁止非法垄断。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1、形成垄断的主要方式是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2、垄断形成的凭借力量是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3、垄断限制和排除了竞争。,二、反垄断法概述(一)含义反垄断法是调整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代反垄断法产生的标志是美国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二)我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反垄断法1、立法宗旨2、预

6、防和制止的垄断行为,第二节 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一、垄断协议的含义和危害 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危害:1、不利于市场的扩大和发展;2、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1、横向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2、纵向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

7、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3、行业协会组织的垄断协议,三、垄断协议的除外适用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情形之一,并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不适用该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达成的协议,以及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达成的协议,不适用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列举的各种垄断协议原则上持禁止态度,但满足以下条件的垄断协议可以得到豁免(第15条):(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

8、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法律责任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2、行业协会违反规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机关可以依法注销登记。3、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形。,第三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规制一、市场支配地位的含义及其认定

9、(一)含义 我国反垄断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二)认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具备的要素。1、市场份额与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2、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3、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度当经营者在特定市场的占有率达到一定标准时,也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1、垄断价格;2、低于成本价格销售;3、拒绝交易;4、限定交易;5、搭售与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6、差别待

10、遇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四、法律责任,第四节 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法规制一、经营者集中的具体表现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经营者集中对竞争和经济发展带来弊端。,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1、申报标准第21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2、申报豁免第22条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一)参与集中的

11、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实际是母公司、集团公司牵头进行的公司重组,经营者的相关市场份额等竞争状况没有变化。)(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实际是公司集团、母子公司进行的公司重组,但是母公司、集团公司不参与。宏观上没有改变竞争状况。),3、申报材料第23条 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申报书;(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三)集中协议;(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五)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

12、的其他文件、资料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24条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经营者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三、实体审查标准第27条 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市场集中度越高越大,加强或产生市场支配地位的可能性就越大,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13、;(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第五节 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一、行政垄断的概念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行为。,(二)行政垄断的形式1、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2、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3、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4、设置

14、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5、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6、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7、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8、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9、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第六节 反垄断法的实施 一、实施原则1、本身违法原则2、合理原则合理原则又称弊害禁止原则,是对本身违法原则的修正与补充。,二、反垄断法主管机关(一)各国规定1、准司法机关体制: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2、行政机关体制:欧洲国家(二)我国:二元执法体制1、反垄断委员会2、反垄断执法机构 三、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该法;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