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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部关于教学事故及教学差错认定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标准。一、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教学事故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使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或损失的事件。发生下列情况定为教学事故:1、授课教师有课不到(漏课)或不按时上课超过10分钟。2、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3、授课教师没有教案、经常出现错误、学生反映强烈,致使该学科的授课无法正常进行。4、试卷有原则性错误,对考试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需要重新考试。5、考试前有意或无意泄露试题。6、对学生考试试卷、考试成绩擅自进行技术处理,弄虚作假。考试期间丢失考卷。7、擅自变动或故意不执行教学计
2、划。8、实验准备未完成或准备错误(药品、试剂、器皿)致使实验课无法进行或不能按时上课超过10分钟。9、其他一切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对教学造成较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即可认定为教学事故。二、教学差错认定标准教学差错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使教学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事件。发生下列情况认定为教学差错:1、授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10分钟。2、未经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调课;未经教研室同意委托他人代课。3、不经请示,任意改变课程内容。4、不按规定时间上交考试试题,影响制题或考试。5、不按时上交考试成绩单,影响学生成绩通知单发放。成绩单上报后又申请改动。6、监考教师不能履行职责,迟到、中途擅离职守,不认真监考,考
3、试纪律混乱,导致考试无效。7、批阅试卷不认真,有明显疏漏。8、未及时完成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材料,拖延超过10天。9、其他一切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注:以上和其余对教学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类别与等级认定见学院文件(2006)108号遵义医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三、教学相关处罚:1、五附院教师必须承担教学工作,无故推诿教学任务,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者,给予待岗处理。2、出现教学事故的科室,根据事故性质扣发事故当事人200-500元奖金,每次事故科室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各扣发100元奖金,扣科室当月教学管理分。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两年不能晋升上一级职称,年终考核不能评优。3、出现教学差错的教师,扣发当月奖金100300元,一年内不能晋升职称,科室主任及教研室主任各扣发奖金80元,并扣当月教学管理分40%以上。4、教学专家督导组评估的“差”者,推迟一年评聘上一级职称,并扣发个人奖金500元。5、每年由医院组织的考试不及格者,须当年补考并罚交100元以上补考费,补考仍不及格者推迟一年评聘上一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