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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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文件四航行保字(2010)24号关于印发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子公司、分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确保公司和谐、稳定、安全发展,现将经修订的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四航公字2007185号文)同时废止。主题词: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公司本部各部门。公司办公室2010年1月7日印发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

2、,树立积极、主动开展综治工作的意识,把综治纳入企业管理的正常轨道,为企业提供和谐、稳定、安全的发展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防范、建设、管理和教育等环节上下功夫,切实落实内部治安管理措施和安全防范,化解内部纠纷,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为公司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第三条公司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各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3、位的治安综治工作负责,加强指导和监督,突出保护单位内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和配备专职保卫人员;(二)组织、指导、检查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实施考核评价;(三)负责指导、协助和督促各单位落实防火、防盗抢、防爆破、防破坏、防诈骗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措施;(四)及时向上级单位及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察破案查明原因;(五)接受上级单位及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和

4、检查,积极参加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第五条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公司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二)负责单位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排查不稳定因素,调处矛盾纠纷,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协助公安机关处置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等案件;(三)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四)组织、指导、检查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实施考核评价;(五)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六条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治安保卫机构(保卫部)和配备专职或

5、兼职治安保卫人员;(二)把综治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全过程,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齐抓共管;(三)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定期组织演练;(四)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五)组织、指导、检查所属单位及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六)及时向上级单位及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察破案查明原因;(七)接受上级单位及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积极参加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八)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七条全体

6、员工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单位内部维稳、综治工作,不发生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停工停产等重大事件;(二)不发生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绑架勒索、卖淫嫖娼、赌博、贩毒吸毒,不参加邪教组织等违法犯罪行为;(三)重视所在施工生产(工作)、生活场所及公私财产的防盗等安全;(四)发现可疑、不良分子进入单位内部,及时采取报告或扭送等措施。第三章综合治理管理第八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和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保证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定期及不定期的治安综合治理检查制度;检查

7、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开展、责任履行、措施落实和工作档案建立情况;第十条及时发现隐患,并明确整改人、具体措施、完成期限等事项,并跟踪落实整改;第十一条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要加强综治防范教育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治安隐患;第十二条公司综治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实施检查,抓典型,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第十三条各单位要按照本办法,制定和落实自检自查制度,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坚持报告请示制度。认真落实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第四章履约金保证第十五条为了落实各级综治责任制,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有效发挥内部治安综合治

8、理作用。公司将按各单位上一年度平均职工人数收取各单位履约金,具体标准如下。(一)200人以下缴纳履约金5000元;(二)201人至500人缴纳履约金8000元;(三)501人至1000人缴纳履约金12000元;(四)IOoO人以上缴纳履约金20000元。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将治安综合治理履约金汇交公司财务会计部。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实行年度考核,每年初对上年度综治管理进行考核。(一)各单位应于每年元月15日前,对照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表项目考核自评后,将上年度考核表报送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行政保卫处);(二)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

9、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结合对各单位上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查情况,在每年元月底前完成对各单位的复核评分报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审,总结公司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评定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第十八条考评评分细则。(一)扣分不受标准分限制;(二)分值量化:由于各单位员工人数相差悬殊,工作的复杂性不一,为使考评更合理,按各单位员工人数设置难度系数,最高人数单位难度系数为1,在此基础上每减少300人划线降低难度系数0.01;(三)计算方法:在各单位自评得分的基础上,经公司综治办复核报公司综治委员会审定后的分值,乘以本单位应得的难度系数,所得

10、数据即为本单位上年度年终综治工作考评结果。第十九条公司综治委根据各单位实际考核得分情况返还各单位履约金,返还标准如下:(一)90分(含)以上为优秀,返还80%;(二)75T9分为良好,返还60%;(三)6074分为及格,返还40%;(四)60分以下为不及格,不返还履约金。第二十条核留公司的履约金为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金,实行严格管理,专项用于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每年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等支出;退回各单位的履约金列入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金。第二十一条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每年根据考核评比,评选出综治先进单位三名,先进个人若干名。经各单位推荐(推荐名额按各单位所在

11、人数划分200人以下1名、201人-500人2名、501人TOOo人2-3名、100O人以上4-5名),报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核评选,由公司对综治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四航公字2007185号文)同时废止。附件一: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了维护好我公司内部治安秩序,确保公司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广大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公司主管领导(甲方)特与司属各单位治安保卫责任人(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12、,明确乙方必须履行责任如下:一、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二、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及治安、消防档案。组织协调所属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建立、完善项目部(部门、班组)的治安责任制和群防群治网络。三、根据企业法第四十条:企业必须加强保卫工作,维护生产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重视和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配好治安保卫人员;履行对治安保卫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有效支持他们的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四、

13、坚持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组织落实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本单位禁黄、禁赌、禁毒等措施,加强对民工队、分包队的教育和管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五、强化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爆破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防火、防爆工作规定,有效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为我公司生产经营和效益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有效保障。六、认真组织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做好防盗、防骗、防破坏事故和防范其它违法犯罪的工作,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协调,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和相关案件,创造良好治安环境以适应本公司经济发展的

14、需要。七、组织本单位防盗、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对治安保卫等部门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及时布置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有效消除不安全隐患。八、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时,及时保护现场和组织力量抢救,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九、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并抓好落实。将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和问题控制在内部,解决在基层。十、按要求落实下列事项:上半年缴交当年治安综合治理履约金至公司财务部,次年一月上旬前将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报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十一、在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交四航局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标准复核并

15、提交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审核评定后,对被评为优秀的单位,由公司对治安保卫责任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及格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扣罚单位的全部履约金;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特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追究其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给予相应经济处罚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并按照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规定,治安保卫责任人所在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和治安保卫部门的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甲方乙方公司治安保卫责任人:单位治安保卫责任人:附件二: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表序号考核内容标准分考核标准自评分复核分审定分1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健全并开展活动;按时上报月度报表及相关报表

16、;对综合治理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10未建立综治机构扣5分,未开展相关活动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上报月报及其他临时报表迟报一次扣1分;漏报一次扣2分;对综治工作未有研究部署、检查、总结各扣1分。2逐级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建立日常防范和应急的组织机制,发生事故、案件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按规定缴交履约金。10未逐级签订综治责任书扣5分;未建立应急机构扣2分,发生治安案件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扣3分,未按时缴交履约金扣2分。3根据工作需要配好治安保卫人员,所配人员能保证本单位有效开展工作的需要;没有因缺乏相应人员或未能开展相关工作而引发治安方面事件或造成对单位人员、财产的损10

17、每发生一宗扣3分害。对职工、民工(分包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4落实,无发生辖内人员违法犯罪。严格执行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法律、5法规及本公司有关防火、防爆工作规定,有效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治安保卫、消防安6全工作制度及治安、消防档案等相关工作资料。认真组织做发生职工违法犯罪的,受治安处罚1人扣1分,受刑事处罚1人扣3分;因疏于管10理而发生民工(分包队)违法犯罪的,受治安处罚1人扣0.5分,受刑事处罚1人扣L5分。建筑装修、临时建筑不报建或先建后报,每项扣2分;不报建或先建后报存在突出隐患的,每项扣3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每起扣分:12一般10分,重

18、大20分,特大30分;无专人管理消防器材或未能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每处扣1分;没有建立义务消防队或开展活动,每处扣1分。无相关工作制度、档案等相12关资料扣3分;因责任不落实而发生的案件每起扣分:好防盗、防骗、防破坏、防范其它违法犯罪的工作,没有因责任不落实而引发案件、事故。一般3分,重大5分,特大10分7组织开展防盗、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所发现的隐患,对治安保卫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及时办理。12隐患不在限期内整改的,一般隐患每项扣2分,重大隐患每项扣5分。8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发生刑事案件及时保护现场,发生治安事故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及时向地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2不采取积极措施视情扣分;隐瞒不报的,一般案件、事故每起扣2分,重大案件、事故每起扣5分,特大案件、事故每起扣8分。9及时收集掌握不安定因素的情况信息,发现不安定苗头和事件及时处置;积极维护内部稳定,努力将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在本单位内部。12无制定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扣2分;不掌握或不上报情况信息至影响工作开展,每件扣1分;因措施不力而发生内部不安定事件,每件扣3分;不安定事件波及上级单位或社会,每件扣5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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