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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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硕),刘宇晖,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概述,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微观层面宏观层面二、概念基于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而依法享有的权利。,三、范围,TRIPS协议的规定: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信息专有权,第二编 著作权法第一章 保护的对象作品,一、积极要件(一)独创性(二)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复制,二、消极要件,(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三、类别,(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

2、、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判断,临摹作品教师讲课试卷新东方教材编写大纲创意女子十二乐坊电视节目表书名、电影名广告语等,第二章 权利的归属,一、作者一)作者的概念作者就是指设计并完成即创作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人。二)作者的认定1、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2、特定条件下,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特定条件指:1)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主持;2)该作品的创作代表了单位的意志;3)该作品的创作由

3、单位承担责任。,二、著作权的归属,一)个人独创作品 著作权属于作者,这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二)法人作品法人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三)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的作品是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四)委托作品 受人委托创作的作品是委托作品。著作权由双方约定,无约定的,属于受托人,即作品的事实作者。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

4、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五)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除此之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六)美术作品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七)汇编作品

5、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八)演绎作品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是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九)视听作品 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第三章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一、人身权一)发表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

6、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二)署名权即作者在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二、财产权利,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二)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三)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四)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五)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

7、,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六)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七)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八)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九)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一)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

8、言文字的权利。十二)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第三章著作权的限制,一、合理使用在法定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支付报酬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

9、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0、;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二、法定许可,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的使用已发表的作品。1、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凡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著作权法第39条第3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3、著作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4、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

11、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必须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三、案例,1、邮政总局使用白秀娥剪纸作品印制邮票2、自贡县花灯厂展览的花灯被拍摄做为旅游宣传资料3、高考试卷中使用他人作品,第四章 邻接权,一、表演者权第三十七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

12、、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第四十一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月日。,三、广播组织者权,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1.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2.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月日。,四、出版者权,第三十五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

13、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月日。,第三编,专利法,第一章 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一、类别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二、积极要件,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

14、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三、消极要件,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第二章 专利权的权利归属,一、一般规则归属于发明人二、特殊规则一)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15、第三章 专利权的权利内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四章 权利限制,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

16、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第五章 获得专利权的程序,一、专利申请的原则(一)书面申请原则(二)先申请原则(三)单一申请原则(四)优先权(五)国际专利申请(

17、PCT申请),二、申请发明专利的程序申请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早期公开延迟审查授权三、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程序申请、初步审查、授权,第六章 专利侵权的判定,一、构成要件1.侵害的对象应是有效的专利。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未经许可实施了他人的专利,并构成侵害行为。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4、主观过错不是构成侵权的要件,仅与责任有关。,二、实施他人专利的判断,一)专利权范围的界定以权利要求书为准,说明书可进行解释不予适用多余指定原则适用禁反言原则二)字面侵权1、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2、确定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3、比较,被控侵权物涵盖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等同

18、侵权等同的技术替代实现等同的功能和等同的效果。,第四编,商标法,第一章 商标的构成条件,一、积极条件一)可识别性二)显著性三)非冲突性,二、消极条件,一)绝对禁止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19、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

20、使用。,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二)相对禁止,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

21、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第二章 商标权的权利内容,一)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的注册商标的权利。二)禁止权商标所有人在享有专有使用其注册商标权利的同时,还享有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第三章 侵权的认定,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

22、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编,电力法,第一章 电力法概述,一、电力法的调整对象电力法律关系二、电力工业的特点1、电力工业是把一次能源转换为二次能源的能源工业。2、电力工业具有产供销同时完成的特点。3、电力可以远距离输送,并比一次能源输送方便。4、电力的生产和供应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可靠性。,第二章 电力法的内容,一、总则 立法目的: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

23、力安全运行。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基本原则:适当超前发展、鼓励多家办电、谁投资谁收益、对电力设施、电能的特别保护、电力企业自主经营、防治公害、科学化原则。,二、电力建设,一)电力建设规划二)电力建设基本原则1.国家通过政策支持和促进电力建设发展原则。2.发挥地方人民积极作用原则。3.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原则。4.电源电网配套发展原则5.环境保护原则。6.投资收益原则。7.保护耕地和节约用水原则。,三)电力建设程序和工程验收输变电工程、调度通信自动化工程等电网配套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应当与发电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四)电力

24、建设用地和用水制度征地依法补偿和节约用水,三、电力生产和电网管理,一)基本原则安全、优质、经济原则电网运行的连续、稳定,保证供电可靠性。二)电力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管理制度2.运行管理制度3.经济运行制度4.检修和维护制度5.核电厂和核安全管理制度,三)发电燃料的供应、运输与接卸四)电网管理制度1.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2.并网运行制度3.电网调度管理制度,四、电力供应与使用,一)供电营业区和供电营业许可证二)供电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三)供电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供用电合同,五、电价与电费,一)电价与电价法律关系二)电价制定与电价管理的原则电价制定的一般原则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

25、公平负担原则电价管理原则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分级管理三)电价制定程序和电价管理权限四)销售电价与电价管理的限制原则五)电费管理制度,六、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一)农村电力建设和农村用电法律关系二)农村电力建设法律制度三)农业用电法律制度四)农村电气化管理,七、电力设施保护,一)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电力设施保护区二)电力设施的保护三)关于电力设施与其他工程相互妨碍的处理,八、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的作用和原则二)监督检查人员资格三)权利义务,九、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三)刑事责任十、附则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三章 电力纠纷的处理,一、电力设施致人损害纠纷的处理(一)产权归属者承担责任

26、、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二)归责原则,1、高压电力设施致人损害1)“高压”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

27、;1千伏(KV)以下电压等级为非高压电。2)无过错责任原则3)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2、非高压电力设施致人损害,1)过错责任原则,二、电费纠纷的处理三、电力质量纠纷的处理四、电力设施妨碍纠纷的处理如:高压线路架设在居民区的影响、高压线路下有林木,第四章 电力监管,一、电力体制改革1997-1998年,电力行业政企分开电力部撤消,国家电力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2002年3月,国务院批准电力体

28、制改革方案,决定由国家计委牵头,成立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工作;2002年12月,国家电力公司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即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国电、华电、华能、大唐和中电投;,2003年,“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2003年3月,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2003年6月,电价改革方案下发2004年开始,启动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推行竞价上网改革试点。2005年进入试运行阶段。2006年开始正式实施竞价试点,对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竞价机组试行两部制上网电价,2005年2月,电力监管条例颁布;2006年2月,十一五电力

29、体制改革任务确定。200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并转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09年3月,发改委下发通知首次明确放开20%售电市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业用户,允许其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鼓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2009年6月,发改委与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地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第二章 电力监管条例,一、总则一)目的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监管行为,完善电力监管制度 二)任务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保护电力投资

30、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发展 三)原则公开、公正和效率 四)监管机构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二、监管机构,一)机构设置二)监管制度三)监管权利四)监管义务,三、监管职责,一)在授权范围内颁布电力监管规制二)颁发和管理电力发电许可证三)对发电企业在各电力市场中所占份额的比例实施监管 四)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以及发电厂与电网协调运行中执行有关规章、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五)对电力市场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的情况以及输电企业公平开放电网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管。,六)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执行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情况,以及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执行电力调度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七)对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八)电力监管机构具体负责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九)对电价实施监管。,四、监管措施,一)要求报送资料二)建立电力监管信息系统三)信息披露四)现场检查五)纠正、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六)裁决并网纠纷七)安全事故查处,五、法律责任,一)电力监管人员违规监管之责二)擅自经营电力业务之责三)电力企业违规之责四)供电企业供电不合格之责五)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违规之责,六、附则,一)电力企业缴纳电力监管费 二)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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