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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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566号共3册,第1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目录声明1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二、评估目的10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4四、价值类型15五、评估基准日15七、评估方法21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44九、评估假设46十、评估结论48十一、特别事项说明51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56十三、评估报告日57附件59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2、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的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

3、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

4、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1第1566号摘要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电

5、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吟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反映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对象为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3月31日。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

6、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及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3页结论。基于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52,591.47万元,评估值78,568.12万元,评估增值25,976.65万元,增值率49.39%。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

7、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使用有效。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1第1566号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

8、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一)委托人之一概况名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9、(简称“哈电股份”)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5页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法定代表人:曹志安注册资金:170652.3万人民币元成立日期:1994年10月6日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575573H经营范围:承接国内外火力、水力、核能电站工程总承包、设备总成套、工程劳务、制造、销售动力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压力容器及机械电器设备、电站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从事中介服务、原材料、配套件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物资供销业;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从事进出口业务;按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港口经营业务。*(依法

10、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二)委托人之二概况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电股份”)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法定代表人:刘清勇注册资金:伍亿玖仟陆佰伍拾肆万零伍拾叁圆整成立日期:1996年12月31日社会信用代码:91230800127590757N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

11、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三)被评估单位概况1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简称“哈电动装”)类型:有限责任公

12、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3号楼法定代表人:刘清勇注册资本:壹拾亿柒仟万圆整成立日期:2007年4月3日营业期限: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799256583Y(I-I)经营范围:核主泵、核电机、核主泵及核电机材料、大中型同步电机、异步电机、直流电机、交交变频电机、特种电机、防爆电机、风力发电机、水轮发电机、汽轮发电机及其配套的电控设备的生产、销售;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接受委托从事企业员工内部培训1(不含需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外的职业技能或者职业资格培训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

13、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7页2 .历史沿革及股东结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动装)是由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气股份”)在其控股的子公司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机公司”)所属的两大事业部一一电机事业部和特种电机事业部的基础上重组而成。哈电动装于2007年4月在哈尔滨注册成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哈电气股份于2007年10月又以实物资产追加投资5,720.69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720.69万元。哈电气股份在20

14、13年4月以货币资金追加投资6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8,720.69万元。哈电气股份在2017年12月以固定资产追加投资30821.39万元,以往来款追加投资7457.9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7,00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哈电动装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1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持股比例(%)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7,000.00100%107,000.00100%合计107,000.00100%107,000.00100%3.组织架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4 .资产、财务及经营

15、状况(1)公司报表财务状况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哈电动装公司报表资产总额342,768.73万元,负债290,177.26万元,净资产52,591.47万元;2023年1-3月母公司报表营业收入20,900.99万元,净利润2,269.74万元。哈电动装近年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表2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333,037.89336,282.65342,768.73负债288,663.60285,995.49290,177.26净资产44,374.2950,287.1652,591

16、.47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3月营业收入74,921.2798,229.8120,900.99利润总额(32,353.24)1,754.673,129.80净利润(30,952.67)5,912.862,269.74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申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申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 .核心业务情况公司主导产品电动机类主要包括核电站用主泵电机、大中型交流电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懈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机、直流电机、特种电机等。公司产品主要分布在核

17、电、船舶、冶金、火电、矿山、水力、石化、科研等多个领域,并出口到美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占地面积14.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70万平方米,拥有生产和试验设备800余台。继引进第三代核主泵技术后,公司又取得了轴封泵组和屏蔽泵电机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及制造资质,自此公司成为国内同时具有轴封型核主泵及其主泵电机、三代核电屏蔽型主泵电机设计及生产制造能力的核电机生产企业。6 .公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贝U-基本准则(财政部令33号,2014年7月修订版)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1项具体准则。(四)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本次资产评估的

18、委托人之一为哈电股份,委托人之二为佳电股份,被评估单位为哈电动装,哈电股份持有哈电动装100%股权。委托人佳电股份拟现金收购哈电股份持有被评估单位哈电动装51%的股权。(五)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六)主要资产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哈电动装的母公司报表资产总额342,768.73万元,主要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主要资产无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一)流动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类款项、预付账款

19、、存货,流动性较好。存货主要为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部分原材料已无法使用;部分产成品、在产品已报废;其余保存状况良好。(二)固定资产1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房屋建筑物从2010年至2017年12月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共15栋,主要为生产、办公用房及辅助用房,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建筑结构主要包括框架结构及钢结构。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有2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偏厦”是在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上建造的,“偏厦”占用土地为哈电动装无偿使用;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为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泵房及高配室”在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自有土地上建造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

20、有限公司已出具了相关说明,这二项房产的产权属于其所有,产权无纠纷。2 .设备类资产机器设备类资产共计966项,主要分布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房区。哈尔滨市香坊区主要以大中型交流电机、直流电机、特种电机、防爆电机为主,这些设备使用至今,基本能够满足实际生产需要。哈尔滨市平房区主要以核电站用主泵电机、核电站用轴封、屏蔽型主泵,小型堆核主泵,核电用循环水泵为主,拥有国内首座轴封式核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1页泵全流量试验台、小流量试验台、核主泵动压机械密封试验台。至评估基准日,有5台设备报废,其余设备维护保养正常、运行良好;电子设备共计1068项,主要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一体机及仪器等

21、,分布于公司各部门及车间,这些电子设备主要购置于2007年-2023年间,均正常使用。车辆共计6项,主要为轿车、商务车及大型客车等,存放于公司办公区,车辆正常使用、维护保养状况良好,年检合格。(三)在建工程类资产在建工程包括在建工程一土建工程和在建工程一设备安装工程。(1)在建工程一土建工程企业申报的在建工程一土建工程位于哈尔滨市动力区三大动力路99号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院内,工程为在建的废物料暂存间。(2)在建工程一设备安装工程在建工程一设备安装工程共计4项,为车间数字化管理系统(一期)、氢氧焊机、老区10米卧车大修及核电新区试验站DCS测控系统改造等工程。(三)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

22、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为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所使用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41,530.00平方米(212.30亩),为国有出让性质,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产权证编号证载权利人座落用途使用权类型使用权面积(m,)终止日期黑(2019)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185696号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6-1号工业用地出让141,530.002058/1/1二)外购办公软件及非专利技术外购办公软件及非专利技术共计17项,明细如下:序号内容或名称取得日期类型/类别原始入账价值账面值1CAP1400数据库软件2014/6/

23、1软件1,300,000.00151,666.702电机振动采集系统2014/4/1软件572.649.6057,264.963军品延保项目设计分析软件2015/12/1软件384,723.15102,592.794微软产品正版化软件2018/11/1软件172,413.8096.264.37545700项目2018/12/1软件9,045,620.755,125,851.766项目名称:网络版杀毒软件2021/4/12软件123,769.9299,015.947项目名称:OA与ERP软件集成开发及年度维护2021/8/20软件435,660.38363,050.318项目名称:SAP软件(4

24、5700)2021/8/27软件4,500,000.003,750,000.009项目名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PLM)(45700)2021/8/27软件2,763,375.852,302,813.2010项目名称:协同办公平台(OA)(45700)2021/8/27软件394,862.68329,052.2311项目名称:安克诺斯数据保护软件(45700)2021/8/27软件489,970.86408,309.0512PLM系统(二期)2021/11/24软件232,552.17199,607.2813哈电集团服务器、杀毒软件2021/11/24软件63,770.5754,736.4

25、114ANSYS软件结构仿真分析模块2022/3/11软件421,238.94375,604.7215项目名称:加密软件2022/5/28软件104,867.2595,254.4216项目名称:SAP软件二期(45700)2022/10/27软件1,226,415.101,165,094.3417APlOOO技转费2011/3/1非专利技术166,872,888.010.00三)专利专利权共计355项,其中发明专利165项、实用新型专利190项,均为表外资产,详见评估明细表。四)商标商标权共计2项,均为表外资产,详见评估明细表。二、评估目的根据2023年第15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哈尔滨电气

26、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23)55号)、关于实施哈电股份向佳电股份转让动装公司51%股权项目的通知(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3日)、关于同意收购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函(佳电党建(2023)36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反映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是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资产及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母

27、公司报表账面资产总额为342,768.73万元,负债总额为290,177.26万元,净资产为52,591.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746.33万元,非流动资产102,022.40万元;流动负债209,116.38万元,非流动负债81,060.88万元。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3月31日的哈电动装资产负债表,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一)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的表外资产包括355项专利权及二项商标权

28、。(二)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14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400090号)审计结果。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四、价值类型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2023年3月31日。此基准日是

29、委托人在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六、评估依据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一)经济行为依据1 .2023年第15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哈尔滨电气集团有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5页限公司会议纪要(2023)55号);2 .关于实施哈电股份向佳电股份转让动装公司51%股权项目的通知(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3日);3 .关于同意收购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函(佳电党建(2023)36号)。(二)法

30、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6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1、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32、例(国务院令第691号,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1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17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18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令第91号发布,根据2020年11月

33、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19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20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2019年修订);21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22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23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24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25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

34、委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26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次委务会议修订);27 .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2011年1月8日修订)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30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三)评估准则依据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31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32 资产评估执

35、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3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34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3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3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3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3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3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40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41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号);42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

36、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4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44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45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46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47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4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49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准则等。(四)资产权属依据1 .不动产权证;2 .机动车行驶证;3 .专利证;4 .商标注册证;5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6 .其他参考资料。(五)取价依据1 .国家

37、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日人民币基准汇价;2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3 .被评估单位依法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4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5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6 .2023机电产品报价信息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7 .黑龙江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9年);8 .黑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9年);9 .黑龙江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9年);10 .土地交易市场资料;11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价格信息

38、资料库相关资料;12 .重要业务合同、资料;13 .其他参考资料。(六)其它参考资料1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400090号);2 .wind资讯金融终端;3 .投资估价(美Damodaran著,加林谦译,清华大学出版社);4 .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美Copeland,T.等著,郝绍伦,谢关平译,电子工业出版社);5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版);6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7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计办价格2

39、0021153号);8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9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1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11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12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13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185082014);14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185072014);15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33号,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2014年7月修订版)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1项具体准则)

40、;16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567号);17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18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一一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20 .其他参考资料。七、评估方法(一)评估方法简介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方法应用所

41、依据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

42、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二)评估方法选择本次评估目的是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前后,由于涉及同等规模企业的近期交易案例无法获取,市场上相同规模及业务结构的可比上市公司较少,本次评估未选择市场法进行评估。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

43、、收益法进行评估。(三)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或经营体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1.流动资产(1)货币资金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2)应收票据对应收票据评估,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及票面利率等与账务记录的一致性,以证实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应收票据记

44、载真实,金额准确,无未计利息。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以下方法计算应收票据的评估风险损失。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照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政策进行预计评估风险损失。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及财务公司、信用社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账龄1年以内的以5%计提评估风险损失;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按1%。计提评估风险损失。按以上标准,确定应收票据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票据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3)应收账款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23页对应收账款类的评估,评估人员在了解应收类账款的存在性、完整性。并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依据历史资料

45、和现场尽调获得的信息,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相关事项,判断应收类账款的可收回性。分析应收类账款可回收性时,参考企业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估计应收类账款的评估风险损失。即:对关联方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o对外部单位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根据评估人员对债务单位的分析了解、账龄分析、并结合专业判断等综合确定,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为5%,12年(含2年)的为25%,2-3年(含3年)的为50%,3-4年(含4年)的为80%,4-5年(含5年)的为80%,5年以上的为100%。对于已全额计提减值的应收款,期后收到款项部分,冲减评估风险损失。按以上标准,确定应收账款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4)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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