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的设计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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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消防的设计要求1.1 建筑物的分类1.1.1. 建筑物的分类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4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1的规定。表2”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_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火等级-二级三级四级防火墙非燃烧体4.00非燃烧体4.00非燃烧体4.00非燃烧体4.00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非燃烧体3.00作燃烧体2.50非燃烧体2.50非燃烧体0.50非承1:外墙、娥散走道两侧的隔墙非燃烧体l.*燃烧体1.00等燃烧体0.50等燃烧体0.25房间隔墙非燃烧体0.75非燃烧体0.50非燃烧体0.50非燃烧体0.25柱支承多层的柱祚燃烧体3.00非燃烧体2.50非燃烧

2、体2.50非燃烧体0.50支承单层的柱非燃烧体2.50*燃烧体2.葬燃烧体2.00燃烧体梁非燃烧体2.00非燃烧体1.50非燃烧体1.00窿燃烧体0.50楼板非燃烧体1.50作燃烧体1.00非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度族承”构件非燃烧体1.50非燃烧体0.50燃烧体燃烧体续表一色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小_二级三锻四级航散楼梯年燃烧体1.50年燃烧体1.伸燃烧体1.燃烧体吊顶非燃烧体0.25雄燃烧体0.25雄燃烧体0.15燃烧体注:1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4级确定。2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1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4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现定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5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现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非燃烧体。6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J161987)2001年修订版确定。2)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建筑面积应符合表2-1的要求。表22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建筑面积应耐火等级最多允诈层数防火分区(可备注最大允许长度/m每层最大允许建

4、筑面积/m一、二t1 .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It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健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球层公共建筑2 .单层、多层和商房工业建筑3 .地卜民用建筑ISO25001 .体育馆.剧院展览建筑等的观众厅、展览厅的长度和面积可以根据需要确定2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三级5层100I21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兼用房及儿敢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2 .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Ifl过2层四级2层

5、60600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等不应超过I层、菜市场不应超过2层注:1重要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困难,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2建筑物的长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有各种不同量法时,应采用较大值。3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一倍计算。4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5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人口。3

6、)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可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分为五类(甲、乙、丙、丁、戊类)见表23。表2-3生产得火灾危险性分类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甲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 .闪点28。C的液体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3 .常温下能自行分制或在空气中枢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 .遇酸、受热、捺击、摩擦、催化以及遇到有机物或虢磷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辄化剂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7、1 .闪点28oC或6OeC的液体2 .爆炸下限M10%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气化剂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 .助燃气体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奸维、闪点60C的液体雾滴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 .闪点覆&FC的液体2 .可燃固体T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 .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烧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戊常温F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阪的生产注:1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生产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

8、别。2一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时,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且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时,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应超过20%o4)各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表2-4的要求。5)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按表2-5分为五类(甲、乙、丙、丁、戊类)库房的耐火等级、

9、层数和建筑面积应符合表26的要求。2.防火规范中消防的相应规定1)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场、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场、储罐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表2-5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生产类别耐火等级设多允许层数防火分区JR大允许占地面积rn?单房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厂小的地卜室和半地下室甲一级除生产必须采用多40003000二级层外,宜采用单层3O2000乙-不限5040002000二级6400030001500不限不限60003000500丙二级不限8000402000500三级230002(MX)一一、JZtt不限不限不限400010T二级340002000

10、一四级I100O一-一、二级不限不限不限60001(X)0戊三级350003000四级11500注;1防火分区间应用防火墙分隔。一、二级耐火等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2 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及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麻纺厂除外)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0%,但上述的厂房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设防火墙分隔。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4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丁戊类厂房装设自动灭火

11、设备时,其占地面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5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且每层人数不超过2个时,最多允许层数可不受本表限制。6邮政楼的邮件处理中心可按丙类厂房确定。表2-6储存物品得火灾危险性分类储存物岛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甲1 .闪点V28。C的液体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固体物质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气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 .遇酸、受热、搏击、岸擦、催化以及遇到有机物或破横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

12、爆炸的强氧化剂6 .受博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乙1 .闪点28。C或6OoC的液体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火化剂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 .助燃气体6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粒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储存物制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内1 .内点600C的液体2 .可燃固体T蟾燃烧物品戊IF燃烧物品注:1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四。2难燃物品、非燃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表27库房得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储存物品类别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最大允许建筑面枳/in,单层库房多屋厂房高层

13、座房库房地下室半地下室每座用房防火墙间每座库房防火墙间每序库房防火墙向防火墙间甲3、4项1、2、5、6项一级118060一一一一二级1750250乙1、3、4项一级32000500900300一三级15002502、5、6项一二级52870015500三级1900300一一一内I项一二级54000100O2800700一150三级1120042项一二级不限60154800124000100O300三级3210070012400一T一二级不限不限不限不限15004800I2500三级33000I(XX)1500500一四级I21007戊一二级不限不限不限不限20601500100O三级33010

14、0O2100700四级12100700-一注:1高层库房、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2.独立建造的硝酸铝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3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2的规定增加LOo倍。4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5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6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中规定的“占地面积”均指建筑面

15、积。2)城市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建筑物、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建筑物、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3)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A.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B.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C.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D.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n?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注:本条及本规范规定的每层面积均指每层建筑面积。3)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

16、厂房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指标表的规定计算。4)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厂房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5)乙、丙、丁、戊类物品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乙、丙、丁、戊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6)甲类物品库房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甲类物品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7)甲、乙、丙类液体的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的桶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储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8)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9)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其泵房、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液体储罐与泵房、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10

17、)甲、乙、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液体装卸鹤管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11)湿式可燃气体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储气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12)湿式氧气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门)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14)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15)库房、储罐、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18、于库房、储罐、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16)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17)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A.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但应设一个净宽不应小于1.4m的向外开启的门。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应不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时,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B.二层或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合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表的要求时,可设一

19、个疏散楼梯。C.单层公共建筑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11)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D.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没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18)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A.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疏散距离表的要求。B,房间门至最近的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如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安全疏散距离表减少5.00m;如房间位于

20、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安全疏散距离表减少2.OOmo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小超过4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C.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楼梯间,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安全疏散距离表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从房门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19)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各自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疏散宽度指标表的规定计算。20)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楼梯和走道各自宽度,均应按不小于疏散宽度指标表的规定计算。21)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

21、中的楼梯、走道及首层疏散外门的各自总宽度,均应根据疏散人数.按不小于楼梯门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表规定的净宽度指标计算。2.2水消防系统的组成和使用水消防系统有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等。2.2.1.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是把室外给水系统提供的水量,经过加压(外网压力不满足需要时)、输送到用于扑灭建筑物内的火灾而设置的固定灭火设备,是建筑物中最基本的灭火设备。其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可扑火A类火灾,以及其他火灾的暴露防护和冷却。建筑消火栓绐水系统一般由水枪、水带、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嚣及增压水泵等组成。消

22、火栓设备是由水枪、水带和消火栓组成,均安装于消火栓箱内。2.2.2.自动喷水火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戈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称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也伴有预湿润等灭火功能,可扑灭A类火灾,以及其他火灾的暴露防护和隔断。自动喷淋一泡沫联用系统的灭火机理是冷却和隔离、窒息3种灭火机理同时存在,水幕系统阻隔辐射热,雨淋系统具有冷却和预湿润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水源、加压贮水设备、喷头、报警装置等组成。2.2.1.水喷雾灭火系统水喷雾具有冷却、窒息、乳化某些液体和稀释作用,可扑灭A、B类和电气

23、火灾,以及其他火灾的暴露防护和冷却。2.2.4.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是以冷却为主,同时伴有窒息作用。可扑灭A、B类和电气火灾,以及其他火灾的暴露防护和冷却。细水雾因其水滴粒径极小,遇到热量后迅速蒸发,该系统与自动喷水系统和喷雾系统相比,因水滴更小,水的蒸发速度快且彻底,因此用水量少。2.2.5.消防水炮灭火消防水炮灭火主要是冷却,可扑灭A类火灾和暴露防护及冷却。根据喷头的常开、闭形式和管网充水与否分下列几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闭式系统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它可分为3种。1)湿式系统: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2)干式系统: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

24、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3)预作用系统: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4)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闭、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的预作用系统。(2)雨淋系统喷头常开,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和启动供水泵后,向开式洒水喷头供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称为开式系统。(3)水幕系统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或温感雨淋阀,以及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成,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的喷水系统。2.3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布置原则2.1.1.消火栓布置原则(1)室

25、外消火栓的布置原则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室外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o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罐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小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o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o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OnI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5)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

26、应按1015L/s计算。6)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7)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8)建筑物室外消火栓应沿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均匀布置,并不宜布置在建筑物一侧。9)人防工程室外消火栓距人防工程入口不宜小于5mo10)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小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小宜小于15mo1D消防水泵接合器15-40m范围内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12)室外消火栓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2)室内消火栓布置原则1)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

27、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i113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甲、乙类厂房、超过6层的民用建筑、超过4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内,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3)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4)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5)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

28、。栓口离地面高度为Llnb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6)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7)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超过50mo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o8)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如为平屋顶时,宜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9)高层工业建筑和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注: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办公楼,以及超过15

29、00个座位的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的马道处,宜增设消防水喉设备。2.L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布置原则(1)喷头布置的一般规定1)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表2-8和表2-9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距离表2-8梁、通风管道底面与其上方喷头溅水盘的最大垂直距离b(mm)喷头与梁、通风管道侧面的水平距离a(m)标准喷头其他喷头O0a0.360400.3a0.61401400.6a0.92402500.9a1.23503801.2a1.54505501.5a450550a=1.82)直立型、

30、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主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应不大于表2-9的规定值,且不宜小于2.4m。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表29喷水强正方形矩形或平一只喷头与度布等四边形喷头端(L(min置布置的长的最墙m2)的边长1m)边边长(m)大保护面(m2)的最大距离(m)44.44.520.02.261.64.012.51.881.41.611.51.7121.01.69.01.5注:1.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喷头间距应按走道地面不留漏喷空白点确定。2.货架内置喷头的间距均不应小于2m,并不应大

31、于3m。3)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2-10的规定。溅水盘与被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表2-10喷头类型最小垂直距离(m)喷头类型最小垂直距离(m)标准喷头0.45其他喷头0.904)货架内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不应小于75,且不应大于15OnIn1”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5)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成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

32、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6)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7)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开口的外侧,应设置喷头。8)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9)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8m;屋顶坡度1/3时,应不大于0.6m。10)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表的规定。11)边墙型扩展覆盖喷

33、头的最大保护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喷头间距、喷头与两侧端墙的距离,应按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且保护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应符合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的规定。12)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且不宜大于15Omnb与背墙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大于100mmo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Omnb且不应大于30Ommo13)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2.4消防用

34、水量及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2.4.L消防用水量(1)消火栓系统1)系统设计用水量。城镇、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应国家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建筑物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时、其室内消防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设备用水量之和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根据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和充实水柱长度,由计算决定,但不应小于表2T1规定多层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物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表建筑名称高度、层数、体积或座位数消火栓用水量(Ls)同时使用水枪三(支)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s)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厂房高度W24m、体积W100o

35、Om3522.55高度24m体积100OOnP102510高度24m至50m255515f度50m306515科研楼、试验楼图度W24m、体积WIoOoom3102510图度W24m、体积100OOn?153510库房高度24m体5155积W5000m3高度24m体积5OOOm3102510高度24m至50m306515高度50m408515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展览馆等500125000m310251025001-50000m315351050000m3204515商店、病房楼、教学楼等5001-100OOm310251010001-25000m315351025000m3204515病房

36、楼、门诊楼等5001-100OOm3522.55100Ol-25000m310251025000m3153510剧院、电影院、俱乐部、礼8011200座10251012015000座1535105001IoOOO座204515堂、体育馆等10000座306515住宅层数28522.55办公楼、教学楼等其它民用建筑26层或体积210000m3153510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木结构的古建筑体积WloooOm3204510体积100OOnP255515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高层建筑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水幕、泡沫等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

37、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高层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不应小于表2-12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的用水量表2-12高层民用建筑类别建筑茴度(m)消火栓用水量(Ls)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每根水枪最小流量(L/s)室外室内普通住宅501510105501520105L高级住宅2.医院1.二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5020201055020301554 .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火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5 .建筑图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1 .高级宾馆2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

38、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O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1.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4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5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6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7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503040155503030155馆、书库8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9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当生产、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水量时(淋浴用水量可按15%计算,浇洒及洗刷用水量可

39、不计算在内),仍应保证消防用水量(包括室内消防用水量)。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如不引起生产事故,生产用水可作为消防用水。但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阀门应不超过两个,开启阀门的时间应不超过5min。(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根据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和喷水保护面积及持续喷水时间(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Ih确定)经计算确定。(舞台上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与雨淋喷水灭火设备用水量可不按同时开启计算,但应按其中用水量较大者确定。)喷头的流量q=K(10P)05(2-1)式中喷头的流量(L min);P喷头工作压力(MPa);K喷头流量系数。水力计算选定的最不利点

40、处作用面积宜为矩形其长边应平行于配水支管,其长度不宜小于作用面积平方根的L2倍。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2s=760(2-2)=i式中Qs系统的设计流量(L/s);Qi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各喷头节点的流量(Lmin);n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的的喷头数。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应保证任意作用面积内的平均喷水强度不低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和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的规定值。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任意4只喷头围合范围内的平均喷水强度,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不应低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规定值的85%;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不应低于民用建筑和

41、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和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的规定值。设置货架内喷头的仓库,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计算设计流量,并应按其设计流量之和确定系统的设计流量。建筑内设有不同类型的系统或有不同危险等级的场所时,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其设计流量的最大值确定。当建筑物内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时,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同时启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并取二者之和中的最大值。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雨淋阀控制的喷头的流量之和确定。多个雨淋阀并联的雨淋系统,其系统设计流量,应按同时启用雨淋阀的流量之和的最大值确定。当原有系统延伸管道、扩展保护范围时,应对增设喷

42、头后的系统重新进行水力计算。2.消防给水系统水力计算(1)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符合的要求1)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注:1.七至九层的单元住宅和不超过8户的通廊式住宅,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可为枝状,进水管可采用一条。2.进水管上设置的计量设备不应降低进水管的过水能力。2)超过6层的塔式(采用双出口消火栓者除外)和通廊式住宅、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OOm3的其他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如室内消防竖管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应至少每两根竖管相连组成环状管道。每条竖管直径应按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8.5.2规定的流量确定。3)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o4)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设有消防管网的住宅及超过5层的其他民用建筑,其室内消防管网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距接合器1540m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接合器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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