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路第六小学供配电工程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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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路第六小学供配电工程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中原磋商-2023-3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期:二。二三年六月第一章采购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32 .竞争性磋商文件163 .嵯商响应文件编写174 .响应文件的递交185 .竞争性磋商196 .授予合同217 .纪律和监督218 .政府采购政策229 .信用记录2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评审办法24第四章合同草案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9第六章图纸39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9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0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4

2、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6三、响应承诺函47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8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2六、施工组织设计53七、项目管理机构60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64九、综合部分87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6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67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8十三、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69十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69十五、其他资料70第一章采购邀请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路第六小学供配电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路第六小学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3、招标文件,并于公23年7月3日10时OO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中原磋商-2023-37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路第六小学供配电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516209.12元最高限价:3516209.12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中原磋商-2023-37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路第六小学供配电工程项目3516209.123516209.12是3516209.125、采购需求:5.1质量标准:合格,即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移交标准;5.

4、2工期要求:90日历天5.3采购范围:供配电工程施工的磋商文件、图纸、电力公司确认的供电方案,以及为保证本项目正常供用电其他所需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送电及向供电方移交等所有工作内容。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能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 .3信用记录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

6、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网页截图和证据随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5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6月21日一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时至12:00时;下午12

7、:00时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6 .地点: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格式)的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方式: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才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8081/o

8、nlineggzy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客服电话0371-96596,技术咨询电话:,。8 .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3年07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9 .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07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10 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

9、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创新扶持企业发展。“政采贷”是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以政府回款为还款来源的信贷产品。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中原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选择意向银行,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授信,解决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联系人:贾利红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

10、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2室联系人:郭肖肖联系方式: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肖肖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联系人:贾利红联系方式: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2室联系人:郭肖肖联系方式:1.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5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路第六小学供配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中原磋商-2023-371.1.6建设地点建设路第六小学院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采

11、购预算金额及限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金额及限高投标限价:3516209.12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3采购项目性质工程1.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供配电工程施工的磋商文件、图纸、电力公司确认的供电方案,以及为保证本项目正常供用电其他所需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送电及向供电方移交等所有工作内容;1.3.2工期要求9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1.3.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1年1.4.1供应商资质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

12、然人的身份证。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隙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相关内容的声明函即可)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能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

13、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信用记录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14、活动,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网页截图和证据随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1.9.5答疑会不召开1.10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1.12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供应商要

15、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二日形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供应商自行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2.3.2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的修改形式供应商自行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3.3.1磋商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坨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

16、商保证金,需提供响应承诺函。4.1.1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签署和盖章响应人必须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提供: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2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单位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可为个人电子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注: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与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效力。4.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17、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市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4.2.3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BidOpening5.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5.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5.9履约保证金不要求10.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由中标人向采购

18、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0.2采购程序1 .制定磋商文件2 .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 .成立磋商小组4 .磋商5 .确定供应商6 .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副木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

19、大厦712室。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60%;审计结算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剩余3%质保金一年后付清。4 .履约验收要求: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5 .为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办(2020)33号),成交供应商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具体详见附件。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7.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附件1:统计上大中

20、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大型中型单位小型微型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说明:L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

21、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

22、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2: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投标人: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

23、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L总则1.l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 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4、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工期要求和质量标准1. 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I 3.2工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II .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25、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已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7)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8)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条件。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

26、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4)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小型、微型企业在联合体磋商中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7)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

27、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若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III 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2)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项目的监理人;(6)为本项目的代建人;(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为本

28、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0)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 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9.1 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

29、应商考察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1. 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分包1.1.1 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

30、.2 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3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 10.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1响应和偏差1.11.1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 11.2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

31、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1 .3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2 选择性报价方案选择性报价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 .竞争性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草案(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2.1供应商应仔细

32、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1.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1.2.4除非

33、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认可。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34、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磋商响应文件编写2.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3)响应承诺函(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清单(9)综合部分(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3) 监狱企业证明

35、材料(如有)(1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2.2 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2.2.1供应商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2.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磋商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2. 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2.3 磋商有效期2. 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36、表,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 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4. 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2.4 磋商保证金(不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本项不适用)2.5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 5.3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37、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响应文件的递交3.1 响应文件的加密4.L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供应商完

38、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4.3.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9、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竞争性磋商4.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4.1 磋商程序1 .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宣布磋商会议开始:4 .L2宣布磋商会议纪律;4.1.3供应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1.4磋商(采购人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4.2磋商4.2.1磋商小组(1)磋商

40、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o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4.2.2磋商(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

41、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4.2.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42、;(5)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3磋商过程的保密性4.3. 1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

43、,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4.4. 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4.5. 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5确定成交人4.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44、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4.5.2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宜接确定成交人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写明。4.6成交结果公告4.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4.6.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6.3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

45、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7 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磋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4.8 履约保证金无5.授予合同5.1 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5.3 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5. 4如成交人不按本章第6.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决定,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6. 纪律和监督6.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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