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公路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法律法规与管理篇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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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培训教学法律与管理篇重庆交通大学,Diagram,法律法规篇,培训内容,管理篇,法律法规篇,第一章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1.1 安全生产法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是调整安全生产人身关系、安全生产财产关系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安全生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安全生产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颁布制定的调整安全生产关系及相关社会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的安全生产法,即专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安全生产关系及相关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1.1.2 安全生产法的特点 1、安全生

2、产法具有很强的科技性2、安全生产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3、安全生产法律关系客体方面有其不同的特点,1.1.3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按照其立法权限的不同,可以分为6个层次,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技术标准和国际条约。,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1、法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以国家主席令形式发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它是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核心。,2、行政法规 公路水运

3、工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法制定并以总理令形式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其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3、部门规章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部门规章是指由国务院相关部委制定并以部长令形式发布的各项规章,或由国务院几个部委联合制定并发布的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是指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包括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报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各种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4、生产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5、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颁布实施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主要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6、国际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自1919年创立以来,一共通过了185个国际公约和为数较多的建议书,这些公约和建议书统称国际劳工标准,其中70的公约和建议书涉及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目前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公约有23个,其中4个是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凡经我国政府批准加入的国际劳工公约,除其中我国声明

5、保留的条款外,我国应保证实施,应属于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2 相关法律 这里所说的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我国法律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可分为两类:(1)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2)非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在法律层面上,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是构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法律的两大基础,1.2.1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1997年11月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8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以下就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6、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制度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归纳总结,余者不论。,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制度(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2、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筑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具体说来,有以下八个方面。(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4)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6)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7)环境保护职责(8)事故报告职责,1.2.2

7、刑法及修正案(六)1997年颁布实施的刑法设立了“危害公共安全罪”,迄今1997年刑法经过了7次修正,其中第六次修正即修正案(六)对“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了一些修改。从实践中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领域中的犯罪主要涉及以下四个罪名,1、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第134条以及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第135条以及修正案(六)的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8、行为,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第137条的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4、谎报瞒报事故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谎报瞒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安全事故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1.2.3 劳动法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职责2、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劳动防护用品要求3、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

9、告和处理制度4、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5、劳动者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1.2.4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主要有: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

10、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5、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或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2.5 突发事件应对

11、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8月30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主要有1、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2、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

12、、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3、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4、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5、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

13、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6、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1.2.6

14、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该法的目的在于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消防法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有:,1、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2、工程建设中应当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1.2.7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有:,1、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1

15、)知情权(2)培训权(3)拒绝冒险权(4)检举、控告权(5)特殊保障权(6)参与决策权(7)职业健康权(8)损害赔偿权,2、劳动者的义务履行劳动合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遵守用人单位工农业卫生规章、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按规定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等,1.2.8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有,1、环境保护责任制度2、推广环保设备、工艺和技术3、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制度”4、环境污染的处理报告制度,1.2.9公路法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7年月日通过,自1998年1

16、月1日起施行。公路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主要有:,1、公路施工中的安全管理2、公路养护作业中的安全管理3、路政管理中的安全管理,1.3 相关行政法规,1.3.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内容包括: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2、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1.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内容包括:,1、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17、2、事故等级的划分3、事故报告4、事故调查5、事故处理,1.3.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302号令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行政法规。内容包括:,1、制定本规定的主要目的以及特大安全事故的类别2、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职责3、在发生特大事故后,有关方面应采取的措施以及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罚,1.3.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2009年1月24日修订,于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主要内容有:,1、特

18、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2、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

19、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9、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10、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1.3.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温家宝总理签发国务院第397号令,公布施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许

20、可制度的适用范围2、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条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1.3.6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于2007年1月25日经第2次交通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内容包括:,1、总则的相关内容2、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3、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4、监督检查,1.3.7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于2006年12月8日联合颁布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与公路水运相关的内容主要有,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

21、理,1.3.8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于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内容包括:,1、劳动防护用品违法行为 2、监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3、从业人员的监督4、工会的监督,1.3.9罚款暂行办法2007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主要内容有:,1、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处罚规定,3、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处罚的规

22、定4、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负有责任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5、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罚款的规定6、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罚款的规定,7、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8、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罚款的规定,1.3.1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于2007年12月11日以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公布,自2008年1

23、月1日起施行。内容包括:,1、修订的必要性 2、修订的主要内容,1.3.11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条,可归纳为个层面。,1、立法的宗旨及其法律依据2、适用的范围及其执行主体3、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类别和表现4、政纪处分的种类5、与相关法律法规作了衔接,1.3.12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于2009年12月9日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1、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定义2、分级管理3、考核申请4、证书的使用及管理,1.4相关技术标准,1.4.1技术标准概述技术标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

24、,它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安全技术标准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义务,违反法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要求,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目前颁布实施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主要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

25、76-95)和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此外,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可以参照执行,如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

26、GJ147-20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等,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本标准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施工准备;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主要工序作业;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边通车、边施工地段的交通管理。1、总则总则中规定了“安全

27、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立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2、施工准备包括施工现场、施工测量、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砂、石采集及堆放、施工机械和临时码头等内容。3、路基工程包括清理场地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和防护工程。,4、路面工程包括基层施工、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机械碾压和旧路面凿除等。5、桥涵工程包括一般规定、基础工程、墩台工程、上部工程、混凝土预制场和预制构件运输等。6、隧道工程包括一般规定、开挖、凿孔及爆破、洞内运输、支护、衬砌、竖井与斜井、通风及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瓦斯防治。,7、主要工序作业包括模板、木工机械、支架、脚手架、钢筋、焊接、锅炉、起重另装、高处作业、水上作业和潜水作

28、业。8、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包括雨季、冬季、高温季节和夜间施工9、边通车、边施工地段的交通管理,第二章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法律责任,2.1安全法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与主要类型,2.1.1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是指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即:什么行为应负法律责任、谁应负法律责任和应负什么责任的问题。其特征为:,1、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范围广泛 2、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是发生在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中的责任3、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具有综合性,2.1.2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是由一定条件引起的,其条件就是所谓的构成要

29、件。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就是指构成法律责任所必备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可以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心理状态、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四个方面,1、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法律责任需要一定的主体来承担。法律责任构成要件中的主体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2、行为人有过错 构成法律责任要件的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和主观过失,通称主观过错。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确自己行为的不良后果,却希望或放任其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不会发生或自信可以避免。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竟没有预见,称为疏忽;已

30、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称为懈怠,3、违法行为 有行为才有责任,纯粹的思想不会导致法律责任。引起法律责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或者侵害了法定权利,或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包括积极的行为和消极的行为,安全生产法第1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损害事实 所谓损害事实,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对受害方构成客观存在的确定的损害后果。有损害事实包括对人身的、财产的、精神的或者三者兼有的、政治影响的。损害必须具有确定性。,2.1.3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类型 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有3种,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安全

31、生产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的概念。它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造成民事损害,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法律强制其进行民事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2、民事责任的特点,主要体现在:,(1)民事责任是以财产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2)民事责任是以向相对特定的权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责任。(3)民事责任是以等价、补偿性质为主的法律责任。,3、民事法律责任的类型 民事责任通常可以分成以下两类:(1)合同责任或称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障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

32、、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持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以上十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它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由有关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责任在追

33、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式中运用最多。,1、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三、安全生产刑事责任 1、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给予刑罚的一种法律责任。依法处以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是三种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2、形式为:(1)主刑。(2)附加刑。3、关于数罪并罚。,2.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责任,2.2.1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从安全生产法八十二条至九十

34、五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罚款。罚款金额高低依据违法违章的类别不同而不同,2.2.2违反建筑法的法律责任,在建筑法六十四条至七十五条中,对施工单位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赔偿损失;追究刑事责任。在经济处罚方面还有没收非法所得。,2.2.3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劳动法九十条至一百零一条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很明确、具体,包括责令整改、罚款、赔偿损失、吊销营业执照、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涉及到劳动、工商、公安、检察院等行政部门。,2.2.4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35、 在劳动合同法八十条至九十一条中,规定了施工单位多种类型的法律责任,包括改正、警告、罚款、赔偿等,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5002000元不等,但赔偿视情况而定。,2.2.5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法律责任突发事件应对法六十四条至六十七条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主要有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罚款、行政处分、治安处罚、追究民事责任等。,2.2.6违反消防法的法律责任消防法四十条至五十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主要有,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十日以下拘留,2.2.7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除刑事责任外,其处罚机构一般为卫生

36、行政部门,处罚类别包括警告、限期整改、罚款、责令停产、报请关闭等,罚款最高达30万。,2.2.8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法三十五条至四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主要有警告或者处以罚款,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责令停业、关闭,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2.2.9违反公路法的法律责任公路法七十五条至七十六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主要有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2.2.10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六十一条至六十七条规定中,施工单位的安全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其

37、中,行政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等,罚款处罚最高限额也是30万元。,2.2.11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三十六条至四十条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行政责任主要是罚款、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单位罚款处罚的额度进行了规定。罚款额度最低10万元,最高500万元。,2.2.12 违反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部门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2

38、.13违反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法律责任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八十三条至九十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予以没收设备,撤销其相应资格,处以最高200万元以下罚款。,2.2.14 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十九条至二十二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有: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最高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15 违反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2.2

39、.16 违反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 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2.2.17 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最高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18 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罚款暂行办法的法律责任 罚款暂行办法中,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最低10万元,最高500万元。,2.2.19 违反生产违法行

40、为行政处罚办法的法律责任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的规定很具体,主要是行政责任,包括掀起改正、停产停业、罚款、关闭。,2.2.20违反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对施工单位的处罚主要是对单位个人的行政责任,无刑事责任。,2.2.21 违反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主要责任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在考核证书有效期内,不予延期,必须重新考核,2.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2.3.1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1、施工单

41、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2.3.2 项目负责人的法律责任,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2.3.3 项目负责人的法律责任,1、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职责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管理篇,第三章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理论,3.1 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要素和方针3.1.1 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3

42、.1.2 安全生产的要素 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五要素”。3.1.3 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3.2 安全生产管理原理与方法,3.2.1 海因希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希里认为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的事件,按照一 定的因果关系依次发生的结果。海因希里最初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五个因素:(1)遗传及社会环境(2)人的缺点(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4)事故(5)伤害 海因希里的工业安全理论阐述了工业事故发生的因果连锁论,人与物的关系,事故发生频率与伤害严重度之间的关系,不安全行为的

43、原因,安全工作与企业其他管理机能之间的关系,以及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等工业安全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该理论曾被称作“工业安全公理”。,事故因果连锁关系的多米诺骨牌系列,3.2.2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博德在海因希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与现代安全观点更加吻合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博德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同样为五个因素:管理缺陷,基本原因,直接原因,事故,损失,3.2.3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是亚当斯提出了一种与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类似的因果连锁模型,在该理论中,事故和损失因素与博德理论相似。,亚当斯因果连锁,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3.2.4 人机轨迹交叉理论

44、轨迹交叉论的基本思想是:伤害事故是许多相互联系的事件顺序发展的结果。这些事件概括起来不外乎人和物(包括环境)两大发展系列。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各自发展过程中(轨迹),在一定时间、空间发生了接触(交叉),能量转移于人体时,伤害事故就会发生。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之所以产生和发展,又是受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轨迹交叉事故模型,3.2.5“破窗原理”与安全管理 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提出了著名的“破窗理论”,即如果有人打坏了建筑物的一扇窗户玻璃,打碎玻璃者未受到惩罚,而这扇窗户又未得到及时修理,在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里,别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终造成千疮百

45、孔积重难返的局面。防范“破窗理论”效应 1、制度的制定要切实可行 2、执行制度要严格 3、要建立遵章守纪的良好环境,3.3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3.3.1 风险与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索。风险管理:是为了达到一个组织的既定目标而对组织所承担的各种风隆进行管理的系统过程.其采取的方法应符合公众利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有关的法规的要求。,3.3.2 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与方法,1、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1)风险的预测和识别(2)风险分析和评估(3)风险控制对策的规划(4)实施决策(5)检查,2、全面风险管理的方法

46、(1)风险识别的方法(2)风险分析的方法(3)风险管理沟通的方法,3.3.3 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1、关于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基本概念 2、危险源的分类(1)按诱发危险、有害因素失控的条件分类(2)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3)按引起的事故类型分类3、危险源识别(1)危险源识别的方法 现场调查、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 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等,现 场调查法是安全管理人员采取的主要方法。(2)危险源辨识的步骤 划分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判断风险是 否容许;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3)危险源识别应注意事项,4、风险评价(1)风险评价的目的 要给出安

47、全生产风险的高低 要给出安全生产风险的级别,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提供 依据。(2)常用风险评价方法分类 定性风险评价法 定量风险评价方法(3)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充分性原则、适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和合理性的原则(4)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过程(5)事故风险等级评价方法,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过程,3.3.4 公路水运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性 公路水运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存在事故要素并孕育发展的结果,在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事故要素,或者阻止其孕育和发展的情况下,则事故必将发生,这就是由其内在规律性所决定的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是引发生

48、产安全事故的五个基本因素,简称“事故五要素”。1、事故五要素及其引发事故时的7种组合(1)引发事故的五个基本因素及其存在或表现形式(2)事故要素作用的7种组合2、施工安全隐患和事故征兆(1)施工安全隐患的构成、类别和检查(2)施工安全事故的征兆3、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和特性(1)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2)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特性,3.3.5 风险控制 1、风险控制策划的原则2、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3、危险源的控制方法(1)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方法(2)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方法,3.4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的格局和长效管理机制,3.4.1 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 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

49、管理委员会(小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规模,设置项目安全生产最高权利机构安全生产委员(小组),下图为某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图。(2)设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安全部,并兼备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分包队伍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其管理机构以及人员纳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接受工程项目安全部的业务领导,参加工程项目统一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按周向项目安全部传递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定,期,检,查,不,定,期,检

50、,查,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实现兑现,提高预防能力,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图,3.4.2 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 1、安全目标管理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1)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2)根据安全目标的要求,指定实施方法。(3)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4)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纳入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目标管理 计划(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还要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3、目标管理的设定与实施管理(1)安全生产目标设定的内容和范围(2)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管理,3.4.3 安全管理的模式 总体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国家政府部门,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和条例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强制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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