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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八 资源类税纳税实务,资源类税概述,概述:对从事资源开发和占用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特点:主要依据级差收入设计税率、税额小、税负容易转嫁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间接税共享税(海洋和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概念: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特点:范围有限、纳税环节一次性、从量计税或从价计税、价内税立法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作用:调节级差收入,保证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概述,销售或自用时,1、原油 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
2、气 指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3、煤炭 原煤,不含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6、有色金属矿原矿 固体盐(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7、盐 液体盐(卤水),征税对象,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单选】,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A 天然气 B 地下水 C 原油 D 液体盐答案:BH,E 大理石F 铝矿石G 海盐原盐H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特殊规定1.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2
3、.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自2011年11月开始缴纳资源税;3.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从量定额或从价定率,幅度差别很大 对税法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资源状况,参照邻近矿山税率标准,在浮动30%幅度内核定,税率,煤化度较高,结焦性好,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三)国务院
4、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1.对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40%.2.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30%.,税收优惠,按60%,按70%,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从价定率征收:(原油、天然气)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1.基本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原油、天然气)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包括: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代垫运费;同时符合三项条件的代为收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计税依据的确定 销售额,与增值税一致,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
5、无销售额的,2.特殊规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资源税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视同销售情况,计税依据的确定 销售数量,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1.基本规定: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2.特殊情形: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量或自用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课税数量。,(1)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课税。(2)煤炭。对于连续加工
6、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3)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4)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纳税人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如果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己纳税额准予在其应纳固体盐税额中抵扣。,计税依据的确定 销售数量,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用于其他方面,不纳税,按视同销售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代扣代缴情况,
7、适用范围: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税额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某企业2011年3月开采铝土矿石500吨,销售400吨。已知适用单位税额为每吨14元,该企业应缴纳资源税()元400*14=5600 按实际销售数量,例:某盐厂2011年3月份以自产液体盐4万吨和外购液体盐2万吨(已按5元/吨缴纳资源税)加工固体盐2万吨,当月全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固体盐单位税额为每吨30元,计算该盐场3月份应缴纳资源税。应纳税额=2*30-2*5=50(万元),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一)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
8、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二)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三)纳税人采取除分期收款和预收货款以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凭证的当天。(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五)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一)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二)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
9、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一)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二)纳税人在本省范围内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三)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四)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B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C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的当天D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答案:ACD,任务一 资源税纳税实务,对外销售时,作为费用核算自产自用时,作为成本核算收购未税矿产品时,作为成本核算,会计核算,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