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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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精神,不断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前两年建机制、强基础、补短板,后三年扩规模、提质量、上层次,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全面激发社会力量活力,到2025年,符合实际的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监管服务更加严格高效,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总体目标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

2、、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加有效。到2025年,养老服务床位从18万张增长到2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5%o全省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托位数力争从3个达到5个。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面建立系统完善的服务标准体系,涌现一批有影响力的专业品牌,支持和资金投入稳定增长,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三、重点任务(一)完善基本养老托育服务体系1 .健全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政策。完善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落实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

3、保、应养尽养。推动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试点,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失能(失智)特困人员在照护机构集中照料护理。整合高龄津贴、护理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政策,集中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并做好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居家探访制度,支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面向居家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入户探访与帮扶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其中空巢独居的80周岁以上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周至少提供一次上门或电话、视频探访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困难老年人遭遇的突发性、紧

4、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2 .加快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结合乡镇布局优化,改造建成一批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试点推进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至少建成5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所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服务机构。全县所有农村敬老院符合二级以上养老机构等级标准。推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运营机制改革,对于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后空置的乡镇敬老院,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3 .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幼儿园要逐步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招收2-3岁幼儿,按照托育服务规范提供优质托育服务。产业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合专业机构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

5、服务,基本满足其托育服务需求。各乡镇(街道)合理规划城乡托育服务体系,根据常住人口规模、托育服务需求等,每个乡镇、社区采取独立或联合等方式,通过幼托一体化、资源盘活等办法,建成1处以上满足实际需求的托育服务专门机构、社区托育服务站点或亲子小屋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以普惠性为主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服务,突出农村地区重点,解决人员配备问题,保障运营资金,不断规范运营。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网络延伸到乡镇、社区和村居酒己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加强监督管理,有效开展工作。按照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建成1家兼具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指导和普惠性收托服务的县级托育服务综合

6、指导中心,托位设置不少于100个,分别建成普惠性托育机构5家以上、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1家以上,实现省级普惠性托育机构和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全覆盖,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到2025年,托育服务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监督管理和支持保障基本健全,主体多元、依托社区、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二)促进普惠养老托育发展4 .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和支出责任,围绕全体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需要、失能照护等内容,建立全县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动态发布管理,不断丰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

7、,按照全员覆盖、多元筹资、公平适度保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探索将全体职工纳入先行试点覆盖范围。在确保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的基础上,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实现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的全覆盖。探索失能老人家庭喘息服务,由专业人员上门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护服务,或将失能老人安排到养老机构短期照护,纾解家庭照护压力。5 .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国有资本加强对养老服务的投入,成立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业的专业平台,完善以社会责任为主要方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全县至少建成1家集医疗、养

8、老、养生、康复、护理等功能于一体,医养结合、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以此为依托,积极拓展教育科研、技能培训、失能照护、心理关爱等综合性服务,带动本地区普惠养老服务水平总体提升。积极推进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融合协同发展,以示范性养老机构为引领,以街道综合性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重点,探索机构、社区、居家相互配合、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服务模式,稳步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床位,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6 .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建立适合城乡的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建设、服务、运行和价格标准,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

9、可靠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引导各市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地、规戈Ik人才培训等支持性政策包,鼓励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包。鼓励企业投资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分级开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和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质扩量,每年向社会推介一批优质机构和优秀品牌;参照3岁以上幼儿园在园儿童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政策,对普惠性的幼儿园实际收托的婴幼儿,每年给予一次性补贴标准。(三)强化居家社区服务7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一移交要求,健全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

10、式照料中心、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通过开展住区无障碍改造、增设为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养老环境。十四五期间,所有城市街道建有1所以上具备全托、日托、居家服务、医疗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8 .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探访、生活照料、助餐助洁

11、等服务。加快城市街道综合性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康复理疗、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服务。促进线上平台和线下服务共同发展,建立全县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一个平台、服务全县。9 .提升家庭养老服务保障能力。逐步完善家庭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强化家庭养老功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探索建设家庭照护床位,完善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运营政策,培育发展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上门开展服务,鼓励物业、家政等企业依托社区资源开展老年助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实施适老化改造工程,围绕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居家照料、康

12、复护理等需求,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对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并逐步向社会老人拓展。10 .强化社区托育服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优化社区托育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衔接,开展家庭托育点试点,完善新生儿访视、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服务,强化对社区、物业企业相关工作指导与效果评估,发挥综合效益。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农村社区治理,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标准,整合利用农村地区幼儿园、社区资源等共建托育服务站点、亲子小屋等设施,以普惠为主开展托育服务,以公益为主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婴幼儿照护服务达到乡镇全覆盖。鼓励专业托育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开展育幼服务,引

13、导社区及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在每个社区新建、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小型化的托育服务机构或建设托育服务设施1处以上。支持示范性托育机构带动多家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共同发展。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开展社区育儿互助服务。物业企业发展物业+托育服务模式。11 .提高家庭照护服务能力。强化家庭监护婴幼儿主体责任。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获取托育服务信息。完善家庭育儿指导支持体系,依托基层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学前教育、社区、妇联、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关专业机构等力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照护指导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提供托育相关服务,将符合

14、规定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设置家庭托育点,完善服务管理规范。每年为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上门指导服务1次以上,每年举办科学育儿指导宣传活动1场以上,各乡镇、街道、社区每年为适龄婴幼儿家庭免费提供亲子活动或家长课堂服务1次以上,鼓励托育机构为适龄婴幼儿提供免费入托体验,线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有需求的家庭全覆盖。(四)促进医养康养医育融合发展12 .整合老年健康服务,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旅游、特色农业等业态深度融合。推动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有

15、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申请开办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或通过设施改造内设医务室。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医疗、护理、照料服务。提高老年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老年医疗服务保障制度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动县老年医院、护理院和医养结合机构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1所二级老年医院和护理院;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达到95%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13 .依托资源禀赋和

16、产业优势,推进幸福产业培育工程,推动健康、家政、托育等服务融合发展。将婴幼儿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服务,开展对托育服务有关机构、托育站点、亲子小屋、家庭托育点的卫生保健指导和服务,有条件的乡镇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机构要整合资源,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促进医育结合。十四五期间,建成医育结合的托育机构1个以上。(五)积极发展老年大学14 .支持各类院校、机构、社会组织等主体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网上老年大学。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产品和培训课程,发展线上学习、互动交流等老年数字教育新业态。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

17、培训,提升老年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六)培育壮大养老托育用品和服务产业15 .扩大养老托育用品供给。健全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回收和融资租赁办法,开展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推动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鼓励各乡镇(街道I园区积极引进建设托育产业园区,促进托育服务产业发展,完善托育行业相关用品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推广,探索建立认证制度,引导市域相关单位强化研发和创新设计,培育特色托育服务品牌,扩大相关商品供给,质优商品优先满足当地需求,促进托育服务行业运

18、营成本降低。十四五期间,培育特色托育服务品牌产品1个以上。16 .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化发展,培育一批智慧养老服务领域重点企业,试点建设一批示范性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和智慧养老服务社区。积极培育形式多样的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培育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高新科技在养老机构的推广应用。推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站、APP及智能产品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强研发创新,扩大有效供给。支持各类主体建设智慧托育服务机构,推进互联网+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高新科技在托育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探索网上托育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19、、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各类托育服务资源,推动科学育儿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照护服务、管理、统计监测水平、效率。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相关网站、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鼓励创新开发、使用相关APP及智能产品,面向家长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科学育儿服务,建立婴幼儿电子健康档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加强家庭科学养育的标准化、专业化和针对性。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托育工作推进机制,完善能力评价机制,加强对养老托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报告服务能力提升成效。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和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制定具体落实举

20、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二)统筹整体推进。从2023年起,将养老托育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对各乡镇(街道)养老托育工作指标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县一老一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工作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常态化督促实施方案的实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资源要素调度和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将一老一小”工作纳入列入本地为民办实事清单、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分年度排定具体项目z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强场地保障,将各类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于养老托

21、育服务设施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在新出让的居住用地土地规划条件中明确每百户不少于20平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48平米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商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的住宅区采取政府回购、租赁等形式,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28平米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标准调剂解决到位。(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水平,逐步增加养老托育服务投入。逐步将养老托育服务建设、运行所需资金按规定纳入同级预算,其中政府用于社会事业金中不低于55%的

22、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托育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以政府补贴、奖励激励、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和规范运营。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一老一小事业,形成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四)专业人才培养。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工程,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开展面向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全员轮训。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开展特色养老服务。到2025年,实现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1名社会工作者。发展托育职业教育,鼓励县域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

23、校等增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支持县内职业学校设置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探索政府与院校周期性定点合作,稳步扩大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I。托育服务领域培训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支持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多种渠道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学历。托育机构要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国家相关规定。鼓励支持有育儿经验的女性、幼教人员、儿科医护人员等就职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岗位分级制度,将婴幼儿照护行业纳入护理或教师职称,探索婴幼儿照护行业职称评定。(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设置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发展和管理、婴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结合行业发展和企业所需,修订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完善教学标准。按照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推行养老托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持续加大相关技能培训力度,推动各地区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与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推行养老托育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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