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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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精神,增加优质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推动更好满足老年人康养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促进全区养老托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发展基础1 .养老托育短板逐渐补齐。“十三五”以来,区先后出台区居家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法、区创建第三批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发改、民政、卫健、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力推进城乡养

2、老托育机构规划布局、改造升级,不断推动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从无到有、蓬勃发展。2 .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扩大。截至2022年,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24638人,占户籍人口的16.89%,全区共运营养老服务机构20家,可提供普惠养老床位318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约40张。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4个,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区拥有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6家,改造提升3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为2.1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关爱服务。3 .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提升。截至2022年,全区共运营托育服务机构2

3、7家,其中专业托育机构12家,早教机构开设托班4家,幼儿园开设托班11家。全区拥有托位数增至1920个,拥有省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5家,可提供普惠性托位数320个。3岁以下婴幼儿累计入托数达1968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达到2.6个。托育服务机构全职从业人员增至630人,其中保育人员(含教师)374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二、发展目标聚力“三争三创”,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大制度创新、政策扶持和要素供给力度,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社会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构建更加充分、优质、均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1.养老方面:到2025年,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

4、础、社区养老为依托,养老机构充分发展,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养老服务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产业化的发展格局。实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养老护理服务技能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三大行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改扩建3家以上达到三级养老机构标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9%以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8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

5、1张以上,兜底线和普惠性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6%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财政(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达到55%,养老护理专业人才数达到上级分解任务数,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1人以上,老年大学覆盖面达到100%,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0%,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活力发展社区)数达到4个以上。2.托育方面: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政策、标准规范、监督管理和保障体系基本健全,逐步普及公益化指导、普惠性服务、社会化运营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推动多元化、多样化全覆盖的婴幼儿照护服

6、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水平整体提升。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以上,0-6岁幼儿膳食营养指导覆盖面达到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0-6岁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视频接入覆盖率、安保制度建设达标率达到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社区科学育儿指导覆盖面率达到70%以上,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场所、空间)数(个)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登记备案托育机构数15个以上,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数2个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以上,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60%以上。财政投入比例达到标准要求,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托育服务综合管理网络暨

7、县乡指导服务网络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实现“一镇一街一普惠二保障托育服务机构专业人才培训和供给,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龙头托育企业数量1个以上。三、重点任务(一)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1.养老领域一是健全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机制。完善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推动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试点,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照护机构的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料护理。建立居家探访制度,支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面向居家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入户探访与帮扶服务,空巢独居的80周岁

8、以上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周至少提供一次上门或电话、视频探访服务。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困难老年人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整合高龄津贴、护理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政策,集中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并做好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局、残联、妇联,各镇街)二是改造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结合布局优化调整,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建成一批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解决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问题。推动全区所有农村敬老院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等级标准,建成3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

9、成1所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服务机构。推动镇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运营机制改革,撬动社会资金,提升保障服务,对于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后空置的镇街敬老院,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开展养老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资规分局,各镇街)2.托育领域一是建立覆盖城乡托育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城乡托育服务体系,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到2025年,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根据常住人口规模、托育服务需求等,各镇、街道要采取独立或联合、连锁等方法,通过“幼托一体化”、“公办民营”、资源盘活等方式,每年新建成1所以上满足实际需求的托育服

10、务机构,各镇、街道统筹安排社区普及托育服务站点或亲子小屋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高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鼓励幼儿园在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利用和盘活存量资源,积极延伸托育服务,招收3岁以下幼儿,规范提供优质托育服务。引导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联合专业机构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满足职工托育服务需求。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服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网络延伸到镇街、村居,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加强监督管理,不断规范运营。(责任单位:卫健局、资规分局、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总工会、民政局、残联、妇联,各镇街)二是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行动。健全托育服务政策机制

11、,到2025年,建成1家2000平米以上、普惠托育托位设置不少于100个、兼具婴幼儿照护工作指导功能的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多元、依托社区、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支持社区、新建小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每年创建普惠性托育机构1家以上、市级及以上示范性托育机构1家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父母一方以上残疾、单亲、由父母以外其他监护人抚养等困境婴幼儿入托的,优先享受普惠性托育服务和其他优惠待遇。(责任单位:发改局、卫健局、资规分局、教育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总工会、妇联,各镇街)(二)促进普惠养老托育发展1 .养老领域一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基

12、本养老服务对象、内容、标准和支出责任,围绕全体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需要、失能照护等内容,对照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的基础上,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按照“全员覆盖、多元筹资、公平适度保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探索将全体职工纳入先行试点覆盖范围的道路。探索失能老人家庭“喘息服务”,由专业人员上门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护服务,或将失能老人安排到养老机构短期照护。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实现全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的全覆盖。(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局、医保

13、局、财政局)二是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积极推进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融合协同发展,以养老机构为引领,以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上门服务为融合,探索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的新路径,养老机构充分发展,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各街道建成一所街道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全托服务、技能培训、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补,共同构建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每个城乡社区(村居)养老服务中心(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70%;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为城乡居民提

14、供日间照料、健康监测、文体活动、日常应急等服务。鼓励各类资本加大养老服务投入,在新出让的居住用地土地规划条件中明确每百户配套建设不少于20平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与商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的住宅区采取政府回购、租赁、调剂等形式,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标准调剂解决。(责任单位:发改局、民政局、卫健局、财政局、教育局、资规分局、住建局)2 .托育领域一是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人才、投融资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建设高品质托育设施,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性服务。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公建民营或公助民营、非营利性

15、托育服务机构、“幼托一体化”机构等以提供普惠服务为主,普惠性托位占比不低于托位总量的60%,优先满足群众对普惠入托的需求。支持专业托育机构与社区合作,开展嵌入式、站点式托育服务,社区、物业等要优先支持托育机构联合开展普惠服务、公益宣传等活动。创新建设、服务、运行标准,完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健全适合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卫健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二是促进普惠托育提质扩量。“十四五”期间,以为民办实事形式开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和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对创建成区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参照3岁以上幼儿园在园儿童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政策,对普惠性的幼儿园收集收托的婴

16、幼儿,每年给予一次性的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支持社区、新建小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可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在新出让的居住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每百户不少于48平米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及配套设施,与商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的住宅(小)区采取政府回购、租赁等形式,按每百户不少于28平米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标准调剂解决到位。开展区级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创建活动,每年建成市级以上示范普惠托育机构1个,新增普惠托位不少于60个。(责任单位:卫健局、教育局、财政局、资规分局、住建局,各镇街)(三)强化养老托育社区服务1 .养老领域一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小)区

17、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一移交”要求,健全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实施适老化改造工程,推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适老化改造,通过开展住宅(小)区无障碍改造、增设为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养老环境。每年建成2所以上具备全托、日托、医疗、居家服务等功能的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资规分局、住建局、民政局,各镇街)二是发展社区嵌入居家养老模式。打造以社区主

18、导、社会组织融入、社会工作者参与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拓展居家嵌入式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探访、生活照料、助餐助洁、紧急救援等服务。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人提供康复理疗、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服务。加快线上平台和线下服务共同发展,融入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强化家庭养老功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探索建设家庭照护床位,培育发展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鼓励物业、家政等企业依托社区资源开展老年助餐、定期上门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围绕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等需求,实行“一户一策”,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稳步

19、提升。(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局、住建局、残联,各镇街)2 .托育领域一是强化社区托育公共服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完善新生儿访视、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服务。优化社区托育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衔接,强化对社区、物业企业相关工作指导,发挥综合效益。完善婴幼儿照护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标准,纳入农村社区治理,整合利用农村地区幼儿园、社区资源等共建托育服务站点、亲子小屋等设施,以普惠为主开展托育服务,以公益为主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鼓励专业托育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开展育幼指导。引导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小型

20、化的托育服务机构或建设托育服务设施,支持示范性托育机构带动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共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医院开展社区育儿互助服务,引导物业企业发展“物业+托育”服务模式,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镇街全覆盖。(责任单位:卫健局、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妇联,各镇街)二是提高家庭照护服务能力。强化家庭监护婴幼儿主体责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提供托育相关服务,全区每年为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上门指导服务1次以上,每年举办科学育儿指导宣传活动1场以上,各镇、街道每年为适龄婴幼儿家庭免费提供亲子活动或家长课堂服务2次以上,鼓励托育机构为适龄婴幼儿提供免费入托体验。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婴

21、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获取托育服务信息。完善家庭育儿指导支持体系,依托基层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学前教育、社区、妇联、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关专业机构等力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照护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卫健局、医保局、妇联,各镇街)(四)推动医养医育融合发展1 .整合老年健康服务资源。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旅游、特色农业等业态发展。提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打造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申请开办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或通过设施改造内设医务室。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

22、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医疗、护理、照料服务。提高老年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老年医疗服务保障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到2025年,建成1所以上护理院;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85%;镇街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发改局、卫健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医保局,各镇街)2 .推进幸福产业培育工程。推动健康、家政、托育等服务融合发展。将婴幼儿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开展新生儿访视、疾病筛查、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疫苗接种、安全防范等服务,开展对托育服务有关机构、托育站点、亲子小屋的卫生保

23、健指导和服务,有条件的镇街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机构要整合资源,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促进“医育结合二到2025年,全区建成“医育结合”托育服务机构1个以上。(卫健局、财政局、妇联,各镇街)(五)培育壮大养老托育产业1.培育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化发展,加快高新科技在养老机构的推广应用,培育智慧养老服务领域重点企业,建设示范性“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和“智慧养老服务社区”示范点。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积极引建医养托育产业园,培育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各镇街举办老年大学,发展线上学习、互动交流

24、等老年数字教育新业态,提升老年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健全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回收和融资租赁机制,开展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推动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引导各类养老用品研发和创新设计,扩大相关商品供给,培育特色服务品牌,优先满足当地需求。到2025年,全区每年培育特色养老服务品牌产品1个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2.壮大智慧托育模式。支持各类主体建设智慧托育服务机构,推进“互联网+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高新科技在托育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各类托育服务资源

25、,推动科学育儿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照护服务、管理、统计监测水平、效率。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相关网站、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鼓励创新开发、使用相关APP及智能产品,面向家长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托育服务,建立婴幼儿电子健康档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加强科学养育的标准化、专业化和针对性。到2025年,全区每年培育特色托育品牌产品1个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六)培养养老托育专业人才1 .开展养老服务技能提升工程。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全区每年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养老护理员轮训一次,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将养老服务纳入政

26、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工作机构提升养老服务。到2025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配1名社会工作者。(责任单位: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2 .拓宽托育专业人才培养路径。将托育服务培训纳入全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支持托育从业人员通过多种渠道接受职业培训。鼓励有育儿经验的女性、幼教人员、儿科医护人员就职托育服务机构,将婴幼儿照护行业纳入护理或教师职称评定。发展托育职业教育,鼓励中专设置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支持企业承接有关实践锻炼和学生见习实习,稳步扩大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不断提高托育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到2025年,全区新增托育类实训基地

27、或产教融合企业2个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局、教育局、人社局)四、保障措施(一)统筹协调推进。将养老托育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对各镇街养老托育工作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施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常态化督促方案的实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资源要素调度和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相关部门和辖区要将养老托育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清单,明确工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分年度排定具体项目,列入重点督办事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发改局、民政局、卫健局、住建局,各镇街)(二)加大要素投入。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福利事业

28、相关资金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发展,采取政府补贴、奖励激励、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养老托育服务资源供给、要素配置、运行规范。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幼教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本和公共资源投入“一老一小”事业,形成财政资金、公共资源、社会资本等多元结合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场地保障,将各类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按照城镇人均用地不低于02平米的标准,合理布局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责任单位: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局、资规分局,各镇街)(三)创新支持措施。搭建以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为

29、主的专业平台,完善以社会责任为主要方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构建以公共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为基础、产业化养老托育为补充的服务机构,实现城乡养老托育设施和养老托育服务全覆盖,形成区、镇街和社区三级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体系。加强老年人、婴幼儿权益保障,完善各项社会优待。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激励政策,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满五年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对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和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达到规定年限等条件的个人给予补贴。鼓励养老托育专业人才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或状元大赛,对获奖的个人推荐申报相关荣誉。(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各镇街)(四)加强规范监管。依据“谁

30、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权责明确、分工协作、配合有序、科学高效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队伍。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完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风险隐患主动发现通报机制。优化监管方式,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以日常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托育服务监管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信用+养老托育”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发改局、民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附件:L区养老方面主要指标分解表2 .区托育方面主要指标分解表3

31、 .区2023年养老托育工作任务清单4 .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项目清单5 .区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指南区养老方面主要指标分解表序号指标名称2022年完成情况目标任务牵头部门2023年2024年2025年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8.06%98.5%99%99%人社局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01%98.5%99%99%医保局3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40.240.240.641民政局4兜底线和普惠性养老床位合计占比/50%55%60%民政局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0%60%60%60%民政局6农村乡镇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333民政局7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3

32、57民政局8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1(X)%1(X)%1(X)%民政局9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覆盖率)60%80%80%80%民政局10老年大学覆盖面100%100%100%100%教育局11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活力发展社区)数2234卫健局12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5.1%65.3%65.6%66%卫健局13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兼老服务设施送标率100%100%100%100%住建局14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100%100%100%民政局15养老护理专业人才数/

33、150达到市分解任务数达到市分解任务数民政局16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00.5达到市分解任务数1人左右民政局17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率100%100%100%100%民政局18人均预期寿命/78.578.880民政局19财政(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55%55%55%财政局20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18%19%20%民政局附件2区托育方面主要指标分解表序号指标名称2022年完成情况目标任务牵头部门2023年2024年2025年1托育服务机构个数27293235卫健局2其中:专业托育机构12131415卫健局3早教机构开设托班4455卫健局4幼儿园开设托班11121315卫健局

34、5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数13141515卫健局6托位数19202244达到市分解任务数达到市分解任务数卫健局73岁以下婴幼儿累计入托数1968200021002200卫健局8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63.34.04.5左右卫健局9普惠性托位占比2.99%35%50%60%左右卫健局10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25%37.5%50%左右卫健局11财政投入比例/达标达标达标财政局12托育服务综合管理网络建立情况(县乡指导服务网络规范化建设覆盖率)/1(X)%100%1(X)%卫健局13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数280满足机构运营需要满足机构运营需要满足机构运营需要卫健局1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5

35、0%75%80%卫健局15托育服务机构全职从业人员630638645650卫健局16新生儿访视85%87%88%90%卫健局170-6岁膳食营养指导覆盖面/85%88%90%卫健局1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95%95%95%卫健局190-6岁疫苗接种率80%95%95%95%卫健局20视频接入覆盖率、安保制度建设达标率/70%85%1(X)%公安分局21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93%94%95%卫健局22社区科学育儿指导覆盖面率/50%60%70%左右卫健局23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场所、空间)数(个)/6达到市分解任务数达到市分解任务数妇联区2023年养老托育工作任务清单序号重点工作计划责

36、任单位1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失能(失智)特困老人集中照护率达到100%Q民政局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符合条件的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纳入居家上门关爱服务。3建立居家探访制度,空巢独居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周至少提供一次上门或电话、视频探访服务。4加快城市街道综合性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新建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个以上。5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试点,建设8个村级示范性养老睦邻点。7推动社区助餐服务发展,建成社区助餐点4个。8组织申报养老托育领域标准化试点,培育国家级医养结合标准化试点,争创国家、省、市级荣誉

37、。9将婴幼儿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开展新生儿访视、疾病筛查、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疫苗接种、安全防范等服务;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托育站点、亲子小屋的卫生保健指导和服务。卫健局10推动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兼具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提供普惠性收托服务的区级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项目。11组织开展托育服务技能竞赛,选拔一批专业能力较强的托育服务优秀个人。12高质量完成省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省普惠托育机构1个以上,建成市级以上示范普惠托育机构1个以上,新增普惠托育不少于6013实施家庭教育“蒲公英计划,新建IO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20场次,举办“好妈妈公益课堂”200

38、场妇联14实施慧育希望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在农村建设10个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为0-3岁儿童及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服务。15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等技能培训,引导城乡妇女在养老托育服务就业。16继续实施好大龄孤独症人员社会融合试点工作,及时有效做好适龄人群的托养照护工作。残联序号重点工作计划责任单位17鼓励工会积极开办职工子女暑期托管服务活动,对接人社、纪委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推动更多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入托育托管服务行列。总工会18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幼儿园面向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5月底前,指导有条件且有举办托班需求的向属地教育、卫健部门报备;6月底前,发布招生意见,明确从今年

39、秋季学期起,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8月底前,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托班招生工作,秋季学期开学后正式开班。教育局19积极发展老年大学,支持各类院校、机构、社会组织等主体举办老年教育机构2023年各县(区)老年教育机构覆盖率达到80%,老年人经常参加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达25%,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产品和培训课程1-2个。20制定出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和区乡镇(街道)老年大学分校(教学点)评估指标。21聚焦一老一小”抓好相关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老年人和婴幼儿家长的法律意识;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最大限

40、度地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老年人、婴幼儿及其家长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法律服务。司法局22将民政和卫健部门纳入规委会成员单位,邀请民政、卫健等部门参加涉及“一老一小方案审查,共同做好规划服务。资规分局23制定关于在新出让的居住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每百户不少于20平米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48平米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的具体政策,按要求做好规划审查、核实等工作。24加强验收环节把控,确保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100%。住建局25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额。税务局26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国家级医养结合标准化试点的培育和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

41、的考核验收。市场监管局27支持国企及下属投资基金发展普惠养老托育业务;通过完善2023年度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对国企投资养老托育产业纳入“特殊事项清单予以倾斜考核。财政局28鼓励国有房产优先用于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支持利用国有或集体闲置资产(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优先用于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业务纳入“特殊事项清单”予以倾斜考核。29推动“国有企业+养老托育”发展模式,加快区妇幼保健载体建设。30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养老托幼行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创新针对性产品和服务,为建设高品质托幼设施的社会力量给予金融支31参照3岁以上幼儿园在园儿童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政策,对普惠性的幼儿园实际

42、收托的婴幼儿,每年给予一次性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序号重点工作计划责任单位32支持专业托育机构与社区合作,开展嵌入式、站点式托育服务,对于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区财政出台奖补政策。33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适合老年人和婴幼儿消费使用的优质产品。工信局34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地区经验做法,推动构建符合区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制度,年内出台区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医保局35规范医养结合行为,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引导医养结合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保服务,对借医养结合名义发生的欺诈骗保、损害老人权益行为,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36制定出台养老托育具

43、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分年度排定工作任务。发改局37建立健全区领导挂帅的养老托育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按月汇总工作进展。38将养老托育相关工作列入本地“为民办实事清单,纳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39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利用“一事一议”机制,有效解决利用存量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的瓶颈问题,并形成成功案例。发改局民政局卫健局资规分局40本地区幼儿园逐步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推进卫生备案O教育局卫健局41完善镇街、社区托育网络,新建和改建养老托育项目,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推进托育服务能力向社区拓展。各镇街42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农村社区治理,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标准,整

44、合利用农村地区幼儿园、社区资源等共建托育服务站点、亲子小屋等设施,以普惠为主开展托育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达到镇全覆盖。引导社区及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在每个社区新建、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小型化的托育服务机构或建设托育服务设施1处以上。43建立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一老一小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养老托育工作,按月报送工作进展。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目别项类建设期限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万元)责任单位1龙河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2023.01-12龙河镇新建约600平方米,升级改造约1200平方米,增设70张床位,提升改造后可辐射龙河镇(含罗好片区)、

45、洋北街道等周边镇(街道)开展特困老人兜底保障。350民政局龙河镇2屠园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23.01-12屠园镇新建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增设40张床位,可以为中扬镇、屠园镇、陈集镇等周边镇特困老人提供入住服务。450民政局屠园镇3区项里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01-12里道项街新建含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板块的街道卫健服务中心,位于项里社区西侧、运河南路东侧.占地约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建成后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和辖区助老养老能力。600卫健局项里街道4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行动2023.01-12!老年人关爱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高龄

46、、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提供居家上门关爱服务,服务保障率达100%,二800民政局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2023.01-12/为5.667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963.39卫健局6区龙河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2023.01-12龙河镇按照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标准化建设要求建成标准化老年医学科1个,与苏州对口帮扶医院老年医学科建立老年专科联盟,引进老年医学科专家1个,新建工作室1个。60卫健局龙河镇7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培训2023.01-12/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有效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落实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全区培训不少于7000人次。10卫健局8养老护理员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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