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老一小”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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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一老一小”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奋力实现民生三感更足的新*,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政府主导,加快建立公办机构兜底保障、普惠服务为主、市场化协同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进一步扩大养老托育服务及产品供给,推动养老托育事业和产业提质扩容,更好地满足全县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谱写“爽爽*心学*”现代化建设新

2、篇章。二、工作目标2023年,进一步完善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新建养老服务站4个以上,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8个以上,基本建立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逐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向符合条件的老年群体全覆盖,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8%以上。逐步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7个以上。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60%,新建养老服务中心1个以上,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基本形成“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可

3、选择、个性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普惠性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力争达到4.7个。三、重点任务(一)强化养老托育兜底保障。坚持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益属性,贯彻执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人社会救助保障制度、关爱服务机制和定期探访制度。完善县、乡两级托育服务中心和社区(村)综合服务所、宣传点的托育服务供给网格体系,健全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强化06岁儿童健康管理,将婴幼儿照护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将公办托育服务与妇幼保健服务有效结合,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产休假、男方护理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10天育儿

4、假政策。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95%以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率达到60%,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建成一所以上示范性、综合性的公办托育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0%,新生儿访视、新生儿预防接种均达到95%以上,实现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各事项均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深化养老托育服务普惠供给。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按照“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原则,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人才、资金等支持政策

5、,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普惠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持续推进我县“养老改革试点县”改革工作,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努力打造政策养老、社会养老、家庭养老齐头并进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兜底线和普惠型养老床位合计占比达到30%,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促进多市场主体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托育服务,积极探索家庭照护、托幼托育一体化、机关事业单位照护等多种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

6、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宾馆、医院、疗养院、厂房、商业设施、住宅等各类房屋,依法办理手续后改造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允许营利性养老托育机构依法执行“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一次行政许可”,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引进、鼓励知名养老托育服务品牌在我县布局设点或托管经营,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到2025年,我县符合养老服务质量标准机构设施达到5家,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达到1家,培育民办养老企业数量达1家以上,骨干托育企业数量达到1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夯实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和

7、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分层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盘活已建成的3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养老服务站运营工作,让日间照料中心发挥其该有的作用和服务功能,全力为老年人服务,让老年人玩有所场,乐有所处。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构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功能互补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建设,依托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建设嵌入式、分布式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设施,引导鼓励向下延伸招收2-3岁幼儿托班的民办幼儿园达2家以上,满足居民托育的需求。完善医疗卫

8、生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阳明综合医院(含疾控中心)项目建设,建成投用县妇幼保健院。到2025年,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乡(镇、街道)区域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居家社区服务功能。推动现有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向居民小区延伸,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我县的“三感社区”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

9、和托育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文体、妇女儿童等基础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推动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发展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逐步构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探索医院治疗、社区康养、居家照护的“医院一社区一家庭”三元联动医养结合模式,延伸老年健康服务,不断满足老人在家、就近健康养老的需要。开展家庭式托育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村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点、居委会(社区)托育综合服务所,对家庭式托幼服务供需情况、管理规范、设置标准、质量评估等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家庭式托育服务环境。到2025年,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村(居)托

10、育服务覆盖率达到30%。(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提升农村养老托育服务能力。统筹整合农村养老服务与卫生健康资源,通过支持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改造、将具备条件的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方式,因地制宜实现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盘活现有农村幸福院,构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6家以上,同等享受城市养老服务补助待遇。到2025年,实现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在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时,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建设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多渠道增

11、加农村普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3岁以下婴幼儿托班,配合开展婴幼儿照护双创孵化基地托育进乡村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探索增强农村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加大对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医养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医办养”、“养办医”、“两院一体”、“医养签约”等多元化的医养结合模式。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布局,推进新建的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村卫生室实现与农村幸福院毗邻建设。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

12、定点,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多层次、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机构。到2025年,每个养老机构至少与1家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合作机制,实现医养签约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建立健全健康支撑体系。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为老年健康服务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健康文化、健康养老等理念,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危险因素早筛查、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推动实施老年人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推进

13、县人民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依托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建立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集预防保健、临床指导、科研于一体的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探索“医育结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各托育机构要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医育结合”帮扶协议,配备儿童保健签约医师,确保紧急情况时优先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以上;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力争达到70%;巩固提升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市级儿童早期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动形成智慧养老托育服务

14、新业态。积极配合构建全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养老示范机构建设,提高养老服务的大数据应用水平。配合建设托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互联网+托育服务”,支持优质托育机构平台化发展。到2025年,配合建成并成功接入养老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婴幼儿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培育壮大银发经济新动能。持续扩大“爽爽*心学*”城市品牌影响力,做深文旅融合,大力发展避暑康养旅游,培育集度假休闲、休憩观光、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乡村民俗、生态农业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休闲避暑康养产品。立足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积极建设中医药康养示范基地。依托温泉资源,发挥

15、温泉及其周边气候的保健作用,培育以温泉养生、温泉酒店、温泉地产等“温泉服务”为核心的特色产业。全力推进苏格兰牧场提升项目、阳明文旅康城项目,力争启动圣益文旅度假区项目、龙冈书院温泉项目。以预防和康复为目标,依托县域医疗机构,整合优质资源,发展“体育+医疗+养老”模式,培育体医养服务新业态,深挖阳明文化时代价值,大力推动将阳明文化优势与传统太极拳文化有机结合,用“太极养生”推动老年人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建设适老化健身设施,提升改造健身步道,充分利用玩易公园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健身广场、部分体育设施为老年服务。利用我县森林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引进理念先进、经营管理效益显著、具有实力的企业,投资森林康

16、养产业,不断丰富康养产品,以桃源河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景阳森林康养基地为示范,努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森林康养基地。积极申报森林康养项目,争创贵州首批“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力争将贵州景阳森林康养基地打造为省级示范基地,提升我县康养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到2025年,新增不少于15个适老化健身设施,力争提升改造一个县级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提升改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一批健康养老基地、民族(中医药)养生基地。(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营造和谐友好的社会环境。弘扬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将其纳入社会公德、职业

17、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推动尊老爱幼社会风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逐步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老年教育网络,实现老年教育全覆盖。指导乡(镇、街道)及村(居、社区)老年学校增加班级和课程,开展好“送学上门”、文艺演出等活动,提升老年人参与学习的兴趣,带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老年学校的办学效率,吸收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到老年教育中。加大养老托育服务政策宣传力度,传播科学养老托育理念与知识,弘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构建尊老爱幼友好的社会环境。到2025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18、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老年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产业蓬勃发展。推动“养老+“、“托育+”多元融合,积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拉长产业链条,拓展旅居养老育幼、文化养老育幼、健康养老育幼等新型消费领域,丰富养老托育服务内容,为老年人、婴幼儿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依托已建成*森林康养基地以及新建成的2022年省级十件民生实事森林康养步道,将康养步道与康养基地相结合打造网红打卡点,将旅游与康养结合,打造老少皆宜的旅游康养产业。积极引进养老托育特色产业入驻产业园,支持老年及婴幼儿用品关键技术

19、和产品的研发、推广及应用,大力发展功能性、日用辅助产品等,进一步扩大发展老年、婴幼儿用品市场。到2025年,培育一批养老托育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初步形成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相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将我县打造成为养老基地和康养目的地。(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托育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好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等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推进落

20、实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养老托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督促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要定期报告“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统筹协同发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规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将“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作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相关工作列入年度实事项目清单统筹推进,进一步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养老托育项目统筹谋划,落实用地等资源供应保障,按照

21、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有关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实施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托育机构享有同等优惠政策。积极向上争取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我县发展养老服务。鼓励探索养老托育产业基金设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产品与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及养老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落实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建设补助等具体措施,落实支持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房租、防疫

22、等方面纾困扶持政策。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将养老托育人才培养纳入全县职业教育体系规划,鼓励在修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培育技术技能型应用人才。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发挥计生资源优势,支持基层计生专干转岗培训从事婴幼儿照护指导,建立健全服务人才职称、激励体系,促进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严格规范监管。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依法做好养老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评估等工作,定期对养老托育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重点防范和治理机构“跑路”问题,促进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长期可持续运营。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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