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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范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政策及管理操作流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下属机构的设置、员工的录用、培训、劳动用工、假期、调动、考勤、考核、离职等内容。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外聘人员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第一条机构定员管理(一)公司本部部门及下属各单位的设立、撤并及各单位领导班子职数、定员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二医司下属各单位业务部门主要包括工程管理部、财务会计部、机械物资部、预算合同部、安质环保部、综合(人事)
2、部,原则上不得另行设置其它部门,确因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立或撤并的,由所属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再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三)公司本部各部门人员配备按照因事设岗原则执行,因业务量发生较大变化,部门人员需要增加、减少职数,须有部门提出合理意见和分析报告,并呈人力资源部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二条员工的招聘(一)每年8月份,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人力资源调查,了解机关各部门、下属各施工项目的人员到岗及人员缺口情况,根据调研情况拟订人力资源报告,并制定公司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定稿后,呈报总经理批准,根据批准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具体开展下一年度的招聘工作。(二)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人力
3、资源配置计划,优先考虑公司内部是否有合适人选,如没有,方可对外招聘。(三医司各单位、各部门于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外急需某类人才时,应由部门递交人员增补申请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对拟招聘岗位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针对性招聘,以满足某些特定人力资源的紧急需求。(四)公司新聘用员工须于报到上岗前向公司缴验相关各项资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的入职和岗位等相关培训。第三条员工的培训(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和经费管理等。(二)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份通过调查,进行
4、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其中业务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各相关部门协商共同确定,最终形成培训需求总结报告,并根据总结编制下一年度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三公司培训计划的修改或应急培训须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四)培训的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培训的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共同进行。(五)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培训,应填写公司员工培训申请表,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按年度培训计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签署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六)员工报销培训费,须持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有关证明文件。超过一
5、年以上的培训,可持本年度学业合格成绩单申请报销,未能结业的或不能提交有关证明的公司不予以报销。(七)员工培训金额超过3000元及以上的,在报销培训费时须和公司签订培训合同。(A)每次自行组织的专项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配合部门对员工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培训课程的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资料、培训设备、师资力量、培训组织管理等,最终形成总结,作为改进培训工作的依据。(九)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的各类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要及时将资格证书交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未参加统一培训或未能取得相应证书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第四条劳动用工各单位要严格执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对新接收的大学毕业生,待培训结束后,从报到之日起签订不低于5年的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二)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期限已满,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如协商一致,继续续签,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洛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外聘能够适应所需岗位的人员,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外聘人员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五)外聘人员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完成一定的工作量为限。对同一个外聘人员,劳动合同不能连续签订2次。第五条员工日常管理(一)员工任免
7、1.公司员工实行聘任(用)制,一律取消行政级别。2、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的任免,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分别提名,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并填报干部任免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任免手续。(二)员工调动1、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经调出、调入单位协商一致后,由调入单位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2、调出公司的员工,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出手续,离职人员办理手续时,需本人到财务部、综合部等部门办理备用金、办公用品及备品的返还,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转勤待遇,人力资源部最后办理调动、离职手续。3、调入公司的员工,凡属集团公司内各单
8、位确因工作需要调入我公司技术或管理人员,经公司研究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向对方单位发商调函,办理商调手续;凡属集团公司以外其它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调入公司的,经总经理批准同意,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外单位人员调入的具体规定执行。(三)公司基于工作和岗位需要,得随时调整和调动职务,员工不得藉故推诿。(四)调动人员应在公司限定的期限内于到新单位或部门报到,否则,部门或项目副职以上人员逾限10日,其他员工逾限5日,即视为自动辞职。(五)调动人员在接任者未到职时,其所遗职务暂由其直接主管代理。(六)各部门及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员工的工种、职务,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提申请,经公司
9、总经理同意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人力资源变动通知,方可变动。(七)见习生管理1、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毕业生要认真实习,并填写毕业生实习手册、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标准。2、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集团公司职改文件有关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可降低一个职务档次定职或定为技术工人。(八)待岗员工管理1.待岗员工,指在经营(工作)任务不足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可实行待岗放假。2、公司各单位的待岗员工,按任免权限下达待岗人员通知书,并抄送财务部门作为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3、因工作需要,人
10、力资源部可随时通知待岗放假员工上岗工作。待岗放假员工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到岗的按旷工处理。4、待岗期间员工的工资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第六条员工假期管理假期按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假期管理实施(试行)办法规定执行。第七条员工考核管理员工考核按公司员工考核(试行)办法执行。第八条员工的离职(一)本公司员工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免职等三种。(二)凡员工退休、亡故、身体残废或精神不正常不胜职务者,为当然解职。(三)凡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自请辞去职务者为辞职。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按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四)本公司员工之解职,不论其为当然解职、辞职、免职或停止试用,均应办理离职手续,其规定如下:1.凡离职人员均由总经理研究决定;2、离职人员应于办妥工作交接,还清所欠公司款项后,始得办理正式离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相关解除合同证明;3、正式人员离职应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公布;试用期人员离职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各有关部门。第九条附则(一)本办法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二)在执行过程中,有新问题及时反馈,便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本办法自20xx年1月I日起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