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管理规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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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基建部2010年11月,一、章节介绍,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基建安全职责第三章 基建安全目标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第五章 例行会议第六章 施工安全方案管理第七章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第八章 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第九章 安全风险管理第十章 职业健康第十一章 安全检查第十二章 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第十三章 应急与事故处理第十四章 安全信息管理 第十五章 安全工作奖惩第十六章 安全监督 第十七章 附则,附录 A 企业应建立的基建安全管理制度附录 B 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录 C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录

2、 D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附录 E 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附录 F 企业及项目部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附录 G 网省公司、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及部门基建安全职责规范附录 H 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及部门安全职责规范附录 I 工程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基建安全职责规范,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基建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和工作内容,规定了基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关系和基本原则,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第三条 公司基建工作实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和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三级管理模式,推行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二、重点内容介绍,第四条 公司基建安全管

3、理的范围包括对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及对所属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简称网省公司)及其供电公司、具有工程建设职能的有关直属单位(简称直属单位)及公司所属的监理、设计、施工等企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第十八条 施工项目部安全职责(一)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中承诺的安全职责,是项目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二)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和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制订施工项目部安全目标。(三)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按规定健全安全管

4、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帐。,(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等文件,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六)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七)负责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与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处理措施、降噪措施等,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八)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工作,制订预控措施,并在施工中落实。,(九)建立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

5、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评价演练结果,保证持续改进。(十)建立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施工机械管理人员,落实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状况进行准入检查,并对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重要吊装、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负责施工队(班组)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送检工作。,(十一)监督检查施工队(班组)开展班前站班会工作。(十二)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项目安委会、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十三)开展并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闭环整改;对重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十四)组织参加安全管理流动

6、红旗竞赛活动。(十五)按照公司规定,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监督分包队伍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十六)及时准确上报基建安全信息。(十七)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第十九条 公司系统各单位应依据公司有关要求,落实本单位各级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网省公司有关基建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规范参见附录 G,施工企业各级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规范参见附录 H,工程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规范参见附录 I。,第三章 基建安全目标 第二十条 本章所规定的各级基建安全目标是最基本的目标要求,是公司基建系统制定安全目标的依据;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应根据下级目标高于上级目标的目标管理

7、原则进行逐级细化分解,制定具体的安全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目标要求。,第二十七条 工程项目安全目标(一)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二)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三)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四)不发生火灾事故。(五)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六)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第三十条 网省公司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基建安全培训计划,对本单位各级基建管理人员和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第三十二条 监理、设计、施工企业对主要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施工企业督促检查分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劳务分包人员要建立专项教育名册,按照与本单位员工相同的

8、要求开展培训。,第三十三条 公司、网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基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等相关人员每两年至少接受一次公司或网省公司组织的基建安全培训。第三十六条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五章 例行会议 第四十二条 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第四十三条 专业工地应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施工队(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检查总结上一阶段安全工作,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第四十四条 安全会议及安全活动应有完整的

9、记录。,第六章 施工安全方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 本章所称施工安全方案,是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执行的各类安全文件的统称,包括单独编制的安全策划文件、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也包括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作业指导书等施工管理文件内的安全管理章节。,第四十六条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分别用单独章节描述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四十七条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

10、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 B),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附录 B 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B.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 米(含 3 米)或虽未超过 3 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B.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11、 3 米(含 3 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B.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 米及以上;搭设跨度 10 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 千牛/平方米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 千牛/米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B.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 千牛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B.5.脚手

12、架工程(一)搭设高度 24 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B.6.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B.7.其他(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第四十九条 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脚手架、重要的拆除爆破等超过一定规模的

1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的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企业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附录 C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C.1.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 5 米(含 5 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 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C.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14、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 米及以上;搭设跨度 18 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 千牛/平方米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 千牛/米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 千克以上。,C.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 千牛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 300 千牛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 米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C.4.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 50 米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 150 米及以上

15、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 20 米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C.5.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C.6.其他(一)施工高度 50 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 36 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 米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 16 米的人工挖孔

16、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第五十条 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 D),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和机械,附录 D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加工间,资料档案库,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库房等。,(二)重要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

17、及负荷试验,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高塔组立,-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深基坑、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中遇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坎、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等。,(三)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季节性施工,多工程立体

18、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的作业。,(四)危险作业项目: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卸、组装作业,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第五十一条 项目施工必须有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并根据项目规模、等级报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

19、,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交底后实施。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必须有独立的章节。,第五十二条 需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见附录 E)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施工项目经理签发,施工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后实施。,附录 E 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送电施工包括:特殊地质地貌条件下施工,人工挖孔桩及基坑深度超过 5 米的基础开挖,运行电力线路下方的线路基础开挖,深度超过 5 米的、坑口尺寸超过 8 米的以及高立柱的平台搭设、模板制作,跨越 10 千伏及以上带电运行电力线路的跨越架搭设,跨越铁路的跨越架搭设,跨越二级及

20、以上的公路跨越架搭设,过轮临锚施工,牵张场地锚线施工,紧线、挂线施工,高塔组立,导引绳展放施工作业,导线、地线、光缆架设施工,临近带电体施工,特殊施工方式(飞艇、动力伞等)。,(二)变电站施工包括:深基坑施工,人工挖孔桩作业,大量的土方工程多种施工机械交叉作业,特殊结构厂房施工,施工用电接火,高大护坡支护及挡墙施工,临近带电体作业,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主体结构的模板安装(支模)及混凝土浇筑施工,梁、板、柱及屋面钢筋绑扎,室内装饰涉及到高处作业项目,高处焊接施工,屋面防水施工,构架组立,构架横梁及架顶避雷针就位安装,独立避雷针起吊就位安装,变压器运输及安装,高抗附件安装,挂线(母线、联络线),高处

21、压接导线,隧道焊接,高压试验,大型起重机及垂直运输机械的就位、安装、拆除。,(三)输变电工程其他危险作业项目包括: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特殊高处脚手架、水上作业,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第五十三条 一张施工作业票只能填写同一作业地点的同一类型作业内容,并可连续使用至该项作业任务完成。第五十四条 施工过程需变更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第五十五条 对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应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的变化

22、情况,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办理作业票,重新交底。第五十六条 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过程中,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并按规定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第七章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第六十二条 施工企业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专款专用,配置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设施。第六十五条 施工项目部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实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环保施工。,第八章 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第七十条 施工企业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对分包商及其

23、人员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第七十一条 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分包性质,同时签订规范的分包安全协议。,第七十二条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第七十三条 施工项目部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自带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准入检查,施工方案、人员持证上岗审查,对分包队伍施工活动组织安全检查等内容。,第九章 安全风险管理 第七十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确定重大风险因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必要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经监理项

24、目部审核,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八十条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风险管理台帐,同时应根据工程现场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评价和控制措施调整;每项施工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开展本项作业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第八十四条 对 110 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及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电源项目,在项目施工高峰阶段,由业主项目部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对项目进行安全性自评价;第八十五条 网省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自评价结果进行复查。,第十一章 安全检查第九十四条(五)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六)施工班组(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第九十七

25、条 根据公司管理要求或季节性施工特点,开展月、季度及春、秋季等例行检查活动。第九十八条 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机械管理(包括施工机械安全状况准入检查、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日常维护情况等)、分包管理(包括分包准入、分包审批、分包施工的过程管理等)、临近带电体作业(包括风险预控措施的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作业过程管理等)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第十二章 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第一百零五条 网省公司组织本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特高压及跨区联网工程项目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参加公司的竞赛活动;制定本区域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组织不同电压等级工程项目的竞赛活动。,第十三章 应急与事故处理第一百一十

26、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建工程项目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担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由施工项目部负责组建。第一百一十一条 现场应急工作组及其组成人员应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包括通讯方式)。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及通讯方式在其管理范围内公布,并确保通讯畅通。,第一百一十二条 现场应急工作组职责(一)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二)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培训。(四)配备齐全应急救援物资和器具。(五)定期开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并针对演练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修订。(六)启动现场应急处

27、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服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指挥。,第一百一十三条 应建立的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一)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二)垮(坍)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三)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四)触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五)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六)食物中毒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七)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八)突发恶劣天气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九)急性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第一百一十四条 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后或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第一百一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

28、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第十四章 安全信息管理第一百二十二条网省公司、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设计、施工企业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每月按时逐级上报安全信息月报,确保上报的信息准确、完整。第一百二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上报的安全信息,认真分析存在的基建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第一百二十七条 基建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其中工程项目事故还应向建设管理单位负责人报告,此后根据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按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报告,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第一百二十八条 3 人及以上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1 小时内上报

29、至网省公司或直属单位,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报告;网省公司或直属单位收到报告后,应在 2 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同时在 16 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第一百二十九条 重大、特别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1 小时内上报至网省公司或直属单位,网省公司或直属单位收到报告后,应在 2 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同时在 16 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第一百三十条 对基建原因导致的 220 千伏变电站全所停电、500 千伏输变电设备被迫停运、22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倒杆塔事故等,以及比上述事故更严重的电网及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1 小时内上报至网省公司或直属单位,网省公司或直属单位收到报告后,应在 2 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同时在 16 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第十五章 安全工作奖惩第一百三十五条 网省公司对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安全业绩及其实际效果,通过量化评价指标进行考核、评价。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对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未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感谢各位对基建安全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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