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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农规(2022) 1号)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牧工作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种业发展的工作要 求,进一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健全保护体系,完善评价机制,落实管 理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动物防疫法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山东省种畜 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山东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 基因库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 见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青岛市市
2、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办法 (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7日青岛市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市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 库管理办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山东省省级畜 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是指有固定场所、设施设备和相应技术 人员等基本条件,以活体保护为手段,以保护畜禽遗传资源为
3、目的的单位。其基 本条件、创建和确定、监督管理和年度考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的认定和监督管理。区 (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的属地管理。第四条市畜牧工作站承担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动 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的疫病防控和净化技术指导工 作。区(市)畜牧技术推广、动物疫控机构分别负责辖区内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 种场的相关技术具体指导工作。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 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场址在原产地或与原产地自然生态条件一致或相近的区域;(二)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与办公区、生
4、活区隔离分开,办公区设技术 室、资料档案室等。生产区设置饲养繁育舍、隔离舍、兽医室、饲草料库、粪污 处理场等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防疫条件和动物疫病控制要求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三)有与保种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主管生产和兽医的技术人 员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保种的技术 人员需经专业技术培训,具备种畜禽饲养管理、疫病防治、选种选育等畜禽遗传 资源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四)有切实可行的保种方案,包括保种原则、保种目标、保种方法、技术 路线、保障措施、保种效果监测、开发利用等;(五)有健全的饲养、繁育、免疫、检测、隔离、检疫等
5、档案和完善的管理 制度,有完整的保种记录和档案资料;(六)保种群符合品种特征和种用标准;(七)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单品种基础畜禽数量要求:猪:母猪120头以上,公猪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 于6个。羊:母羊250只以上,公羊25只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 于6个。兔:母兔300只以上,公兔60只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 少于6个。鸡:母鸡800只以上,公鸡家系数不少于40个。鹅:母鹅400只以上,公鹅家系数不少于40个。蜂:120箱以上。其他品种基础群数量按照国家、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相关规定执行,濒危、抢救性保护及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基础群数量可参照国家
6、要求适当下浮。第三章 创建和确定程序第六条 从事青岛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 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单位,可以申报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含临时 保种场,下同)。第七条 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原则上在原产地确定,每个品种的保种场 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对珍贵、稀有、濒危的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 定前,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保护方案,建立临时保 种场,并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临时保种场的管理和补助标准参照市级畜禽遗传 资源保种场执行。第八条 申报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区(市)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
7、料:(一)青岛市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申报表(见附件1);(二)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说明资料及相关附件;(三)单位概况,包括注册资金、人员配备、经营发展情况、保种能力等;(四)种群来源、系谱、年度保种计划、选育记录、半年内的重大动物疫病 监测报告等有关材料;(五)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原种)、土地使用手续等资料复印件,蜂保种场还 需提供养蜂证复印件。第九条 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自受理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验,符合创建条件的
8、,确定为市级畜禽遗传资 源保种场创建单位,并予以公示。第十条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根据年度保种任务完成情况,对市级畜禽遗 传资源保种场创建单位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 并按程序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创建单位并说明理由。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确定为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的单位,应与所在区(市)农业 农村主管部门签订保种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应明确一个县级以上的技术依托单位或 指导专家,不断提升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科技水平。第十三条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经公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其 名称、性质、地址或者保护内容;确需变
9、更的,应当按原程序重新申报。第十四条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报告 至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第十五条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应当严格按照保种方案,开展选种选配和生 产性能测定工作,确保种群的数量和质量,并准确、完整记录所保护品种的基本 信息。同时,要制定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保种群、开发利用群和其他品 种必须分群饲养,有可靠的隔离措施,防止混群杂交。第十六条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要主动接受各级农业 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管,未经市农业农村局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 资源。第十七条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应当按要
10、求定期上报种群动态信息,并于每 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保种工作报告通过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送至市农业 农村局,并附下一年度保种方案(至少包括种群数量、生产指标、性能指标3项 内容)。工作报告要对比年度目标和近3年的数据,内容包括:(一)群体规模数量和畜禽遗传资源引进情况;(二)主要性状的变化情况;(三)畜禽遗传资源推广利用、去向及相关检疫情况;(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选育的主要工作;(五)动物疫病净化监测情况及结果;(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关于保种工作的 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饲草料、兽药、疫苗、水电、设施更新改造、监控 等设备购置维修、测试化验等支出发票,以
11、及劳务支出证明);(七)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打算。第十八条 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 的保种工作监管,发现保种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及时向 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处理建议,并跟踪落实整改到位。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资格:(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规定,情节严重的;(二)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节严重的;(三)保种场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等级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四)保护群体退化或被杂交,失去原有品种特征、生产性能的;(五)因失窃、死亡等原因失去原有保护遗传资源的;(六)出现净化病种临床病例的,
12、或净化病种检测不合格并在3个月后抽检 仍检测不合格的;(七)擅自变更单位地址或者保护内容的,或者擅自变更单位名称、性质等 且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第二十条鼓励和支持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开展相关动物疫病净化场创 建,发挥疫病净化品牌效应。第五章年度考评第二十一条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保种工作安排,下发年度考评通知,明确考 评要求。保种单位根据考评表(见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第二十二条 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和初审,市农 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开展保种效果年度考评,形成 书面考评结果。保种效果分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 发布。第二十三条
13、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监管、考评结果,视情况调整保种补助资金 或取消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资格。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6日。附件1青岛市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申报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保种单位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号保护资源资源名称规模(单位:)资源来源群体规模种公畜(禽)基础母畜(禽)申报材料清单1 .申报表、单位概况、生产经营、保种能力等情况2 .现有基础设施、种群、技术力量、设施设备等条件说明3 .保种方案4 .系谱、选育记录、疫病监测报
14、告等有关材料5 .申报主体证件等复印件6 .其他材料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本人承诺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以上文字由申报人手写)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曰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曰市农业农村局审 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口附件2青岛市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年度考评表保护单位名称:日期:序号评估项总分值评估标准及赋分扣分理由得分1种畜禽生产经营 许可证与动物防 疫条件合格证等 合法资质/该项实行一票否决,证件合法有效的继续评估, 缺少一项的评估终止,并视为不合格等级(新资 源临时保护除外)。2硬件设施10选址、布
15、局合理(2分),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 养殖设施(3分),有完善的育种设施(3分), 有较高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2分)。3种群数量(含家系数)10达到办法第五条(七)的得满分;达不到数量要 求,家系缺少一个扣10分;母畜禽数量每减少 1%,扣1分;公畜禽每减少1%,扣2分;蜂每少 1箱扣1分。扣分不受该项分值限制。4种群质量3010保种群体型外貌符合品种特征,如明显有外 血特征,则终止评估,视为不合格等级,其他视情况扣分。10生产性能符合品种要求,关键性能不低于品 种标准,视情况扣分。10健康状况(群体表现、生产记录以及1年内 具有法律效力的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 检测报告)视情况扣分。5技术
16、力量5具有2个以上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得满分; 每缺少1个专业技术人员扣3分。6系谱资料及生产、育种记录25种群系谱不全扣3-5分;3年生产、测定、育种 等记录不全的每项扣1-5分;数据不实的扣5-10 分。7规范化管理5各阶段饲养、繁育、测定、安全、防疫等8个以上管理制度,缺少个扣1分;饲养、繁育、免疫等5类以上技术标准(规程),缺少 一类扣1分。扣完为止。8年度任务完成情况15年度任务不少于3项,未完成1项扣5分,扣完 为止。9监管事项审核/违反第H 、十二、十七条规定内容,每项扣5 分;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视情 节轻重的扣10-30分。10一票否决事项审核/根据第十九条内容进行审核,如有违反实行一票 否决。评估等级得 分 合 计专家 综评 及建 议签字:日期:年 月 日注:1.评估等级:285分为良好,270且V85分为合格;V70分为不合格。2.专家综评围绕单位资质、种群状况、管理规范等方面展开简要评价并提出 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