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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实务在一个公司发放工资,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社保,个税申报能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吗?我在一个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个税申报能否扣除我个人承担的社保?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答复1、你问的这个问题属于代缴社保、挂靠社保的问题,这种情况在现实中较为普遍。2、不建议出现以上工资和社保分离的情况,因为各地税局执行口径可能不同,会造成个人承担的社保,不允许在工资薪金个税中税前扣除的风险。3、一个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造成社保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没法税前扣除。尽量做到人员、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四位一体,从而做到社保费在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的合规扣除。参考厦门税局答复问
2、:我司注册地在厦门,现有异地(外省)招录员工,在异地工作。其社保关系不转移,还是在异地缴纳(由异地中介公司代缴,公司支付费用给中介)。其工资由公司在厦门发放,并在厦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请问:1、异地缴纳的社保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可否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2、异地缴纳的社保费用中,公司承担部分,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答复时间:2021-01-1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请在确认该笔支出真实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