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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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部分“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一、建设公平可持续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一)完善社会救助救济体系1 .建立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机制。织密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防护网,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信息的整合共享,提高精准识别和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效率。延伸社会救助神经末梢,加强镇(街)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站点建设,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城乡社区的主动发现职能,推进社会救助从依申请受理向主动发现的转变。畅通“微循环开放大循环”,完善困难群众基础数据库信息,实现困难群众需求信息在不同层级和各相关部门间有效传递,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救助服务精准、及时、有效。创新发展救助服务模式,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探索和推动“互联网+

2、救助”“慈善+救助”“物质+服务”等多元化社会救助模式,完善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实现“事前预防”和“事后托底”相衔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推动实现社会救助工作公正、公平、规范有序。2 .提升救助服务效率与能力。提升救助服务管理能力,强化民政部门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度化开展救助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依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受助人员寻亲工作机制,广泛运用DNA比对、人像识别、大数据等现代技术,降低滞留人员规模。强化救助管理属地责任,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推动区、镇(街)、村(社区)更好履行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街面巡查、发现报告、问询劝导、引导

3、护送等职责,强化属地部门的兜底保障职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机制,发挥区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体系,细化民政、公安、城管、卫健、市场监管和消防等部门的救助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受助人员异常情况强制报告、定期统计报告、负责人定点联系等制度。建立救助管理特邀监督员制度,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3 .优化征地超转人员保障服务。参与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修订工作。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社会保障费用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做好超转人员医疗费汇缴工作,方便超转人员看病就医。持续做好精准慰问和救助工作。促进征地超转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和优化,加强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

4、程,提高精准服务水平。做好保障超转专户资金池可持续性的预警工作。(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体系1.夯实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引导以公办养老机构为代表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城乡特困、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基本养老服务重点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需求。优化既有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提升护养型床位比例,引导养老机构增加失能失智照护服务床位,“十四五”时期至少有1所护养型床位不少于60%的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至少改造成1所具备集中接受城乡特困老年人的三星级以上乡镇敬老院。探索改革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提升机构服务标准和规范。整合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力量,建立养老管理人才、专业技

5、术人才常态化培训机制,持续提升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实现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数不少于50名。2 .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完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长期集中养老床位、短期托养床位以及家庭照护床位等“三张床”,让老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建成大兴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实施镇级敬老院设施改造提升计划,推动镇街养老照料中心全覆盖,补充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托老所,完善并落实驿站建设运营扶持政策,提升驿站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通养老入户上门“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建成运营镇(街)养老照料中心20家,进一步优化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布局。制定家庭照护床

6、位实施方案,实现家庭照护床位服务项目多样化、服务标准统一化、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需求分析精准化,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建设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老年人护理服务。创建镇街养老服务联合体,统筹优化区域养老资源,更好满足老年人对连续完整和优质养老服务的需求。3 .创新城乡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开展智慧化养老服务,搭建智慧化服务平台,推广可穿戴电子设备等智慧设施应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应急救援等服务。精准对接老年人需求,探索“物业+养老”模式,发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物业公司的服务优势,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供老年人活动场

7、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农村互助养老、党建+农村养老等养老模式,完善农村地区“以院统站带点“养老服务体系。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志愿活动、慈善活动。挖掘老龄人力资源潜能,开发为老服务岗位,鼓励支持低龄老年人帮扶高龄老年人。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老年活动,给予失独、失能、失智老人更多关怀,营造孝老敬亲的老年友好社会环境。4 .培育高品质银发产业。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老龄产业路径,依托临空经济区,打造面向全年龄人群,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的健康管理示范中心,推进国际康养社区建设。结合对口支援合作、京津冀(蒙)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等任

8、务,探索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休闲养老、健康养老等异地养老基地,为老年人异地养老创造良好环境,打造大兴特色养老服务品牌。推动老年产品用品研发应用,落实市级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示范推广和配置服务管理办法,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回收和融资租赁办法,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创新和配置服务深度融合。5 .强化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实行“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机制。加强消防安全、食品药品、非法集资等风险排查与监测预警协同处置,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安全综

9、合检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继续推动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七有”“五性”评价监测体系。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达标活动,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及退出机制。发挥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将行业监管与诚信体系相结合,实现“行业自律”“同业互助”和“同业监管”的新气象。(三)持续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1 .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对符合条件申请养老助残券的残疾人实现“应享

10、尽享落实残疾学生和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助学政策。落实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落实严重精神障碍者门诊使用基本药品免费制度,优化免费服药目录。将陷入生活困境的残疾人纳入精准救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及时开展救助。对符合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收入家庭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二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有效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功能。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2 .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

11、骨干的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社会化照护服务。落实寄宿托养补贴制度。加快推进康养结合照护服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托养)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康复服务。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增强适度普惠养老服务和护理型养老床位有效供给,满足盲人、聋人、失能失智等老年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网络。加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劳动站建设,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智力、稳定期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日间照料等服务。3 .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依托现有养老机构实行分区管理、区域合作等模式,到2025年,实现建成

12、2处各不少于50张床位的智力残疾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拥有1所不少于100张床位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加大社区精神卫生康复机构建设。“十四五”期间,推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筹建大兴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4 .加大残疾人就业帮扶力度。更好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效用。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为符合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条件的用人单位发放补贴。加大对就业过渡期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的支持。大力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引导具备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吸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发挥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职业康复劳动站兜底作用,帮助残疾人实现帮扶性就业、辅

13、助性就业,鼓励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工艺项目职业康复培训。树立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5 .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加快康复辅助器具、康复教育、托养照护、生活服务、无障碍、文化休闲等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品质生活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快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和企业,吸引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6 .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水平。落实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坚持系统观念,在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城市慢行系统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等城乡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中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

14、。持续消除无障碍出行“断点”,推进平面过街系统无障碍化,做好交通枢纽、公交站台、老旧地铁站台无障碍环境提升,合理配置无障碍公交车、无障碍出租车。加快补齐城市居住社区无障碍短板,逐步解决街边门店的无障碍需求。依法推进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厅、医疗机构、公园景区绿地广场、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施残疾人、失能失智老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工程。(四)加强儿童福利保护体系1.健全儿童福利保护体制。全面落实党对儿童福利工作的领导。依法调整完善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区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明确儿

15、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职能定位,确保儿童福利和保障服务工作协调顺畅、无缝衔接,实现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一体化转型发展。2 .完善儿童福利保护制度。规范儿童收养工作,理顺各类托养关系。推动落实婴幼儿营养津贴、婴幼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和提高困境儿童医疗保障、教育资助、机构养育等分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水平,完善落实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家庭监护津贴机制。完善困境儿童巡视探访机制,建立家庭监护支持和帮扶服务体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采取救助保障措施。加强对成年后孤儿的精准分类安置。完善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实施事实

16、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3 .加强儿童基本权益保障。加大对社区儿童主任、专业儿童社工的培养管理,支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按照专人专岗要求设立儿童主任,加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管理和激励保障。发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引导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心理服务机构等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联动,依法处理儿童监护侵害行为。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功能,逐步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化服务转型,面向辖区家庭的残疾儿童、重病儿童提供代养、康复、特教等服务。4 .建立健全儿童福利设施体系。完善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优化空间布局。依托区儿童福利机构,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功能。依法推进镇(街

17、)未保工作站建设,稳步推进社区(村)儿童之家等基层儿童福利和保护功能建设,为社区(村)儿童提供学习、托管、娱乐等服务,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关爱保护服务。到2025年,每万人户籍儿童机构床位数不少于15张。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信息化建设。二、建设活力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深化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1 .提升基层政府治理和服务能力。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实施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继续巩固街道机构改革成效。深化党建引领“吹哨报到”改革,加快完善基层治理应急机制、服务群众响应机制和抓落实“最后一公里”工作机制。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镇政府公

18、共服务职能和对涉及本区域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制定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把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纳入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要求,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完善镇政府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考核机制。2 .深化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持续实施社区党建“领头雁”工程,大力培育先进社区党组织,树立优秀社区书记先进典型,建成20个社区书记工作室示范点。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支撑,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高水平推进“接诉即办:强化未诉先办、主动治理,推

19、动“热线+网格”深度融合,把治理单元从社区向楼门院延伸,到2025年,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楼门院治理示范点。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到2025年,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比例达到80%o做实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健全完善社区专员制度。3 .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继续推进社区议事厅建设,扩大“拉家常”议事会品牌效应。在全区所有社区普及“拉家常”议事会工作,实现多方参与、协商自治的“拉家常”议事会机制全覆盖,切实解决居民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小事简议、快事快议、难事众议,不断提升民政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信息化与智能化水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巩固提升“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功能,推动新建社区

20、配套建设“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工加强“社区之家”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各类资源开放共享。常态化开展“社区邻里节”活动。加强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对于条件允许的新建小区,逐步按最小规模500平方米配置。推进社区服务空间开放式建设,打造“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的服务空间场景。推行“综合窗口”“全能社工”模式,完善全程代办、上门服务等机制,实施社区弹性工作制,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4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社区延伸,健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和管理,推动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服务设施建设。建立村级议事协商会议、村民代

21、表联系户等制度,推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进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发挥村规民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中的积极作用。(二)强化基层政权建设1.深入推进行政区划改革创新。在分析区划设置沿革、现状、解决问题的基础上,科学规划行政区划,不断完善行政区划结构体系,调整街道设立标准,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密度、地域面积、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优化街道行政区划设置。5 .持续推进“撤村建居”工作。夯实乡村治理基底,推动农民向市民转变、农村向城市转型、土地向资产转化,全面实施拆迁村“撤村建居二“

22、十四五”期间,完成130个村的“撤村建居”工作,切实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益。6 .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总结推广“红白理事会”“五老议事会”等经验,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按照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加大宣传,强化执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三)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1 .完善社会组织党建体系。明确将社会组织党建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完善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和业务共同发力。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推树一批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品牌。2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监督。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推动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分类管理制度,分类

23、梳理监管清单,明确监管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完善年检和评估工作。推动建立组织、民政、财务、税务、审计、价格、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夯实业务主管单位监管职责,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重大事项、财务收支、涉外合作、信息公开等的管理。健全风险排查制度。加强信用监管,严格执法监管,对违规违法的社会组织及时查处。加强僵尸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落实双重管理、备案管理相结合的分类登记管理制度。3 .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完善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推进区街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做优做强。优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内容与体系,完

24、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动态更新购买服务目录。推进镇(街)建立购买服务制度。落实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鼓励镇(街)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合署办公。到2025年,全区镇(街)级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覆盖率不低于60%,社区社会组织达到6000家。4 .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发展。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助力产业发展。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和功能,鼓励发展应急类社会组织,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以及社区类、社会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鼓励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指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在企业税费减免等方面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激励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四)促进社会工作发展1 .完善社会工

25、作发展的制度机制。大力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推动社会工作向医务、教育、农村等领域深化。推动将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经费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推进社会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业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的诚信档案,完善奖励、惩罚机制,促进行业自律。2 .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鼓励实际在岗人员参加专业学历教育和职业水平考试。面向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机构,开展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培训。推进全区民生领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到2025年,按照统筹各社会工作领域发展原则,培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160家。3 .创新社工人

26、才使用机制。鼓励社工人才在社会福利、困难群众救助、儿童服务、慈善促进、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健康照料、老年人服务等公益岗位上提供服务。推动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融合发展。大力提高社区工作者本土化比例,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5年,社区工作者本社区化率达到50%o发挥镇(街)基础平台作用,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有效发挥社工在社会动员、社区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物、“最美社工”等评选选树活动,树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先进典型。到202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不少于4000人,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不少于1500人。(五)推动志愿服

27、务发展1.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落实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制度健全、运行顺畅的志愿服务行政管理体制。规范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接受市级指导,加强镇(街)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团体的管理,完善志愿服务组织项目开发、能力培养等扶持措施。建立志愿服务统计和发布制度。加强志愿服务监管。“十四五”时期,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全区常住人口比例的21%o2 .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教育培训、事业发展。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志愿服务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o完善社区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组织

28、、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促进志愿服务向楼门院、向居民身边延伸,探索通过项目化方式,记账补贴、时间银行等形式,推动志愿服务融入社区治理。多渠道引入资金,重点推进在养老助残、社会救助、社区治理、文明引导、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品牌项目。3 .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发展。完善志愿服务教育培训制度。围绕民生保障、社会服务、城市治理、大型活动服务、应急救援等急需领域,培育发展一批志愿服务专业人才和骨干队伍。积极引导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在“志愿北京”平台进行注册及活动招募。建立“社工+志工”联动互促机制,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专业社工机构联动发展、资源共享

29、、互帮互促,形成社会工作引领改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助力社会工作、拓展服务内容的良好格局。三、建设均等高质量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一)创新婚姻家庭服务持续创新和改进婚姻登记环境和服务品质,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最新规范,进一步改进婚登服务环境,优化结婚离婚服务流程,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健全婚姻登记工作者常态化培训轮训机制。继续开展创新和延伸服务,推行法律咨询、婚姻辅导、心理疏导等公益服务,提升“婚登婚检一站式”服务水平,引导登记对象主动参加婚前检查。加强与社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的联动,加大和谐家庭、良好家风、

30、优生优育的宣传倡导力度。探索优化离婚冷静期的服务流程和工作方式,提高婚姻家庭辅导和矛盾调解工作效能,引导和推动大兴区婚俗改革与和谐家庭建设。研究探索婚姻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措施,促进婚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一)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秉持“让逝者更有尊严、让环境更加宜居、让发展更有活力”的理念,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快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北京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完善大兴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35),进一步完善“一馆两墓多园”体系建设,加快天堂公墓的提升改造,规范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及管理,持续推进散坟治理、妥善处置集中埋葬点。到2025年,镇级公益性公墓服务覆盖率

31、达到100%,更好满足群众百年安葬需求。持续创新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绿色殡葬理念。全面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到2025年,节地生态安葬率提升至65%o加大殡葬领域的政府公共服务投入,进一步扩大殡葬惠民服务清单,探索推进本区户籍逝者火化费用减免,实现惠民政策从殡到葬的全过程覆盖。全面净化殡葬市场,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加强综合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运尸及违规设置医院太平间等行业陋习死灰复燃。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注重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农村移风易俗中的正向引导作用。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创新延伸殡葬服务供给,积极开展生命教育、临终关怀、丧亲抚慰等服务,满足群众对更高品质殡葬服

32、务的需求。(三)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创新社会心理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心理服务机制,鼓励引导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心态监测、分析、调适等服务,积极开展专业便利的社区心理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整合机制,搭建心理知识宣传与普及、心理教学与研究、心理服务与指导、心理调适与干预、社会心态预警与评估等互联互动平台。推动将社会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和谐社区、文明家庭创建内容,发挥家庭在社会心态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适度建设专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强化兼职心理服务队伍建设,注重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心理调适能力,建立专兼结合的社会(社区)心理服务队伍。做实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

33、服务体系,加强区级社会心理服务促进中心建设,发挥社区、村级社会心理服务站基础作用。明确各层级管理责任,聚焦群体心态调适,发挥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重点人群的作用。到2025年,社会心理服务覆盖社区(村)比例不低于80%,镇街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四)持续推进慈善事业建设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完善基层“慈善+救助”精准对接机制,推进开展基层慈善捐赠工作站点建设,推动慈善机构为困境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形式多样、精准投入的援助与帮扶等服务。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创新慈善宣传方式,引导驻区企业和热心人士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发挥大兴区慈善协会作用,推

34、动开展区域性、综合性、特色性慈善活动,打造慈善品牌,提升社会参与度和行业影响力。培养和弘扬慈善理念。推动慈善工作深入村(居)委会,着力营造慈善氛围、弘扬慈善文化、建设文明城市。落实“首都慈善奖”评选表彰,推动将其纳入政府表彰序列,树立慈善典型,讲述慈善故事,弘扬慈善文化。加强慈善信用体系建设。到2025年,基层慈善服务站点对社区覆盖率不低于5%。(五)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完善区级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工作机制,优化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程序。创新见义勇为宣传途径和形式,打造具有大兴特色的见义勇为文化精品,推进见义勇为教育基地建设,营造见义勇为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四、建设智慧多元的民政基础支撑体系(一

35、)推进智慧民政建设1.提升科技引领发展能力。结合大兴区本地信息化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云技术等信息时代新技术,以创新为特征,立足大兴本地,筹建统一标准、综合覆盖、平台共享、实用智能的民政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坚持突破重点、以点带面,力争在智慧养老、社区服务、殡葬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开创性的新技术新应用,为大兴区城乡社区和基层民政部门提供信息化支撑条件,改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提供信息化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民政系统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为社会公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2 .实施民政“互联网+”计划。构建“互联网+民政服务”平台和网络。整合资源,形成民政统

36、一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与第三方平台对接,构建大兴区统一、上下协同、综合支撑的“互联网+民政服务”平台,为各类业务应用提供稳定、高效、安全、可扩展的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服务。加强政务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民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内部信息孤岛,集中汇聚各级各类民政政务数据资源,建立民政数据资源体系,实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数据决策支持能力显著提升。改进和创新服务事项管理、服务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管理模式,推进各类服务渠道整合共享,为提供无差异、均等化的“互联网+民政服务”奠定基础。开展“互联网+”典型应用服务。通过建设智慧民政服务平台,实现“智慧婚登”“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慧殡葬”等互

37、联网应用功能,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事项开展应用服务,通过跨业务应用融合、数据共享形成协同效应,带动和提升民政服务整体水平。3 .实施民政大数据创新计划。通过建立民政综合数据平台,实现对业务办理全过程的监控和督查,确保科室业务操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数据建设范围覆盖养老、婚登、殡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慈善、社会专项事务等民政全业务,充分考虑民政业务信息化、系统来源多元化、业务多样化的特性,通过民政综合数据平台与区级大数据平台对接,在确保业务统一性、关联性的前提下,实现开放式的兼容整合。4 .实施信息化重点工程。打造数字民政,统一标准、立足本地、兼容并蓄,实现民政领域数字化升级,重点推进“智

38、慧民政”平台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民政工作智慧化程度。智慧民政一期实现平台基础架构搭建,实现民政重点业务的在线办理和便民服务。智慧民政二期进一步优化内部服务流程,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完善相关网点的智慧化基础设施搭建,建设具有大兴特色的养老服务平台和殡葬业务平台。实施民政“业务场景设计”应用计划,在已有平台的基础上,建设覆盖民政全部业务的便民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推动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管理、社工人才教育管理、养老服务、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区划管理、征地超转人员管理、见义勇为权益保护、接济服务管理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

39、作,建成全业务民政社会服务系统。到2025年,实现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5%o(一)加强法治民政建设1.强化民政执法效能。落实落细科学规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权责统一、程序正当、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执法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民政普法格局。做好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大兴区民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优化服务,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机制。2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民政领域法治队伍建设,为法治工作积累人力资源。强化民政法治机构职能,严格执行民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40、落实法治工作经费,加大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投入,加强法治队伍的法治思维教育培训,加快推进民政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3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依托“八五”普法规划,常态化开展“法律进社区”“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树立一批行业典型及社会模范。利用国家安全日、慈善日、清明节、重阳节等涉及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的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举办以社会建设和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各部门的普法自觉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融媒体宣传作用,打造智慧普法平台,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坚持开展指尖普法项目,依托相关平台,设置普法专栏,宣传贯彻民法

41、典,制作民生领域系列普法微视频,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三)夯实民政基础设施建设1.持续完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制度机制。完善协调调度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推动民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推进落实,编制区级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和年度建设目标及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分析排查问题,及时整理上报项目进度情况。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专项跟踪评估工作。4 .加快推进基本民生服务设施建设。坚持顶层设计,落实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任务,补齐基本民生服务设施短板。到2025年,建成1所不少于100张床位的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成2处各不少于50张床位的智障人员社会

42、福利机构。围绕整体优化、协同融合,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统筹完善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社区服务、接济服务、救助管理、慈善捐赠、婚姻登记服务、社会心理服务等领域民生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5 .全力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民政兜底性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完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养老服务设施、殡葬设施等兜底性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点位落点落图,加快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内线工程,推进大兴区社会福利院的修缮,大兴区救助管理站和天堂公墓的改造提升,新建大兴区养老

43、服务示范中心、区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等项目。五、建设精准高效的民政监管体系(一)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为代表的民政领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并落实资金、项目、工程和购买服务的审计监管制度。建立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的备案制度,加强廉政风险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加强对民政工作队伍的监管。加强救助、救济、保障对象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的诚信教育,推动建立违规资金追缴和失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全方位参与民政各领域监督管理工作。持

44、续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完善覆盖民政领域主动公开清单,建设阳光透明民政。(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打破把民政安全局限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传统观念,以政治、决策、干部、资金、项目、信息、业务领域为重点,健全完善民政大安全格局。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编制出台民政各领域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内容。贯彻落实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树牢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完善全业务口径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养老、儿童、接济救助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定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风险隐患全面实施挂牌督办、分类整改、限时完成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

45、、落实到部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三)创新丰富监管形式构建落实信息化监管、信用监管、第三方监管、政务公开等紧密结合的新型监管体系。加强信息化监管,依托“智慧民政”平台信息化项目建设,开展民政大数据的深度分析和利用,实现对民政业务监测、预警和政策分析。健全信用监管,综合利用“互联网+监管”等科技手段,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加快完善老年人、低保对象、救助对象、社会组织负责人、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等个人信用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法人信息库,推动将其纳入全市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改进行政监督,加强对执法信息服务系统平台的监督,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全面梳理职权文件,并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大兴区政府官网等相关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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