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国地税联合讲堂新办企业涉税业务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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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甘井子区国地税联合讲堂新办企业涉税业务培训,新办企业涉税业务培训,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及适用范围二、信息采集三、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三方协议四、变更信息采集五、注销,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及适用范围,2015年10月1日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市场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市场监督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新证)的营业执照。只针对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类型纳税人不纳入这次改革,相关登记、管理制度仍按

2、原规定执行。,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新办企业及旧证换新企业统一在市场监督部门进行信息登记,国地税联合登记机构通过联合税务登记管理系统获取其在市场监督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准确划分纳税人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登记信息后(打证后)应及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详细信息采集,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录入补充信息(存款账户账号、财务会

3、计制度、房产税税源、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相关信息),即填写税务登记附表。(带公章),二、信息采集,三、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三方协议,纳税人完成信息采集后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的具体流程如下:(一)携带公章到我局办税服务大厅,或大连市甘井子区行政服务中心(联合税务登记)地税窗口领取三方协议;(二)到开户银行进行签订;(三)将签订好的三方协议第一联(甲方留存),送回我局办税服务大厅。若专管员归属于驻外科所的纳税人,直接送回驻外科所,无须再来我局办税服务大厅。,四、变更信息采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办结市场监督部门变更登记,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

4、代码营业执照后,如变更内容涉及以下情形变化的,需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具体按以下规则办理:,(一)变更税种登记:经营范围、公司(企业)类型或经济性质发生变更,涉及税种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办理变更税种登记。(二)变更已核实的房产、土地税源基础信息:注册和生产经营地址变更,涉及房产、土地税源登记信息调整的,应当变更已核实的房产、土地税源基础信息。,(三)跨区迁移:1.注册和生产经营地址变更,涉及主管税务机关登记调整的,应在市场监督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地址变更后,到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跨区迁移变更;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生产经营地址信息变更后发起迁移指令。2.登记注册地址

5、不变而生产经营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到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跨区迁移变更;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生产经营地址信息变更后发起迁移指令。,五、注销,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的,可先向国税、地税一方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根据所得税所属税务机关),填写清税申报表。待清税完毕后,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认定的纳税人,清税申报地点在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其他纳税人,清税申报地点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的纳税人应提供材料:1、清税申请表2、加载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4、非居民企业

6、提供完税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清税证明前纳税人应注意事项1、缴销发票、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处理违章报告,完结检查报告及评估报告。2、注销已领取的UK证书。3、取消网上申报方式。4、已办理跨区项目登记、主管局项目登记、社保登记或房产土地登记的纳税人,在办理销户之前,应办理项目注销登记。纳税人结清所有税务事项之后,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并持有地税机关开具的清税证明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清税申报。,企业所得税不在国税的纳税人应提供材料:1.国税出具的清税证明一式二份(已加盖国税印章);2.国税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一式二份(已加盖国税印章)3.清税申报表一式二份;(留存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4.单位纳税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5.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清税证明前纳税人应注意事项1.缴销发票,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处理违章报告,批结减免税报告,完结检查报告及评估报告;2.注销已领取的Ukey数字证书;3.取消网上申报方式;4.进行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汇算和清算;5.已办理跨区项目登记、主管局项目登记、社保登记或跨区房产(土地)登记的纳税人,在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前,须先办理完毕项目注销登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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