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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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7.060.01P449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XX-XXXX民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useofcivilalcoholbaseliquidfuels(征求意见稿)2023-XX-XX发布2023-XX-XX实施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Il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醇基液体燃料安全规范25安全管理56燃具5参考文献6*-刖S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本文件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本文件主要起

2、草单位:长安大学、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亚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学院、安康市瑞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陕西泰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国庆、兰建文、郭志滨、吴黎明、张福鑫、高明飞、陈昊、刘生全、胡海峰、张小平、郭依帛、李军、王小莉、雷蕾、余曼、张鹏、蔺辉、曹丽娜、王琼姿、麻磊、张甲明。本文件XXXX年首次发布。民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醇基液体燃料采购、配送、加注、储存、使用和安全管理环节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民用取

3、暖设备、民用锅炉、厨房燃具等的安全性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135.1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第1部分:洒水喷头GB16663醇基液体燃料GB1826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36220运油车辆和加油车辆安全技术条件ISO16028液压传动用于压力为20MPa(200bar)31.5MPa(315bar)的平面对接型快速接头规范

4、JT/T1046道路运输车辆油箱及液体燃料运输罐体阻隔防爆安全技术要求AQ/T3001加油(气)站油(气)储存罐体阻隔防爆技术要求AQ/T3002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JT/T617.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醇基液体燃料alcoholbaseIiquidfueI以醇类为主体配制成的液体燃料。3.2阻隔防爆材料barrierandexplosion-proofmateriaI能够形成众多分隔空间,阻止火焰的迅速传播与能量的瞬间释放,破坏储存容器内存储介质的爆炸条件的特殊材料。3.3干式快速接头drytypeq

5、uickcoupIing连接储存罐注液管道与加注管的无滴漏装置,技术要求应满足ISO16028标准要求。3.4醇基液体燃料燃具aIcohoI-basedburningappliance使用静基液体燃料的民用取暖设备、民用锅炉、厨房燃具等燃烧器具。3.5储存容器StOragecontainer储存容器包括容器本体及其附件。3.6用户user醇基液体燃料的使用者。4醇基液体燃料安全规范4. 1采购与销售4. 1.1采购4.2 1.1用户应向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括醇基液体燃料的单位购买醇基液体燃料。4.3 1.2用户应向供应商索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6、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信息应与许可证信息一致;用户应向配送单位索取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3类)复印件。4.4 1.3用户应建立醇基液体燃料采购台账,台账项目至少包括采购时间、采购数量、供应商信息、供应商联系人电话、配送单位信息、配送单位联系人电话等。4.1.2销售4.1.2.1 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随货提供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4.1.2.2 供应商应建立销售台账,台账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至少包括货物名称、销售时间、销售数量、用户信息、用户联系人电话、配送单位信息、配送单位联系人电

7、话等。4.1.2.3供应商与用户应签订销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产品质量、配送方式、配送单位等。4.1.2.4供应商所提供的醇基液体燃料产品质量应满足GB16663醇基液体燃料的要求。4.1.2.5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醇基液体燃料的储存容器,供应商所提供的储存容器应满足本文件4.4.3的要求。4.1.2.6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储存容器负责售后维修。4.1.2.7供应商应协助用户对其提供的储存容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4.1.2.8供应商应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包括定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照片或视频、用户基本信息、储存容器合格证。4.2 配送4. 2.1承运醇基液体燃料的单

8、位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3类)。5. 2.2承运车辆应取得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3类)。6. 2.3承运车辆型号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罐式加油车,应满足GB36220运油车辆和加油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及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皤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7. 2.4配送的承运车辆槽罐内应填充阻隔防爆材料,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T/T1046-2016道路运输车辆油箱及液体燃料运输罐体阻隔防爆安全技术要求。8. 2.5承运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应取得从业资格,且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9. 2.6承运车辆应当根据醇基液体燃料的危险特性

9、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10. 2.7承运车辆进入危险品车辆限行区域,应当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办理通行证。4.3 加注4.3.1现场加注车辆安全技术要求应当符合GB36220运油车辆和加油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4.3.2配送车辆的加注机与用户进料管道接口应采用干式快速接头。4.3.3加注机应能与用户储存容器形成联动,当用户储存容器防溢流装置触发时加注机能自动停止加注。4.3.4加注机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逾期未检定的禁止使用。4.3.5加注作业前,车辆周围应设置警示标识。4.3.6加注作业时,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开启车辆应急灯。4.3.7加注作业时,周围出

10、现明火、电气火花等安全隐患时应停止加注作业。4.3.8加注作业时,驾驶员、押运员应穿着防静电服。4.3.9禁止在雷雨天气进行加注作业。4.4储存4. 4.1储存量4. 4.1.1民用取暖设备、厨房燃具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单位最大储存量应不大于1吨。5. 4.1.2民用锅炉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单位最大储存量应符合属地相关文件规定。4.4.2储存场所4.4.2.1禁止在商业综合体或地下室使用、储存醇基液体燃料。4.4.2.2禁止在消防车无法正常通行的区域使用、储存醇基液体燃料。4.4.2.3储存容器与燃具之间距离应不小于1.5米。4.4.2.4储存容器的排气管末端应安装呼吸阀,呼吸阀应设置在室外通风条

11、件良好的位置。4.4.2.5储存容器、燃具周围不得堆放杂物、易燃物等。4.4.2.6储存容器不得悬空安装,阻碍应急逃生通道,遮挡消防设施。4.4.2.7醇基液体燃料的管道应采用304不锈钢材质,且布局合理。4.4.2.8醇基液体燃料的管道布置应当方便检查、维修、更换,不得隐蔽布置。4.4.3储存容器及相关设施要求4.4.3.1储存容器的生产单位应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4.4.3.2储存容器为常温、常压容器,且最大容量应不大于1.4立方米。4.4.3.3储存容器的最大充装系数应不大于0.9。4.4.3.4储存容器的材质应选用304不锈钢。4.4.3.5储存容器内应按照AQ/T3001、AQ/T

12、3002填充阻隔防爆材料。4.4.3.6储存容器安装在室内时,应设置自动喷淋装置,自动喷淋装置开启温度应不大于68C;储存容器露天安装时,当介质温度大于等于45C时,喷淋降温装置自动开启对容器进行降温,介质温度不大于40时,喷淋降温装置自动关闭。4.4.3.7储存容器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液位传感器、紧急切断阀、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防溢流装置。4.4.3.8储存容器触发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时,应具有自动关闭紧急切断阀的功能。4.4.3.9储存容器的防溢流装置要求:储存容器的防溢流传感器应能控制加注机的电源,当防溢流传感器报警时,应当切断加注机的供电电源,且不得设置自动恢复

13、供电功能;储存容器所采用的防溢流传感器故障时,其状态信号应当输出报警信号,应能自动切断加注机电源;储存容器防溢流装置未接收到防溢流传感器信号时,装置应当判定为传感器处于报警状态,并能自动切断加注机电源。4.4.3.10储存容器的紧急切断阀在断电时应能自动关闭。4.4.3.11储存容器应具备联网功能,能够实现储存燃料的温度、液位、余量、异常状况报警等信息的上传。4.4.3.12如储存容器短暂断网,其控制功能应不受断网影响,且能够在本地进行数据记录,网络正常时再续传数据。4.4.3.13储存容器应具有未授权加注报警的功能。4.4.3.14储存容器、灶具周围应布置自动灭火器。4.5使用4.5.1用户

14、应每天早、晚对醇基液体燃料的储存容器、燃具全面检查不少于两次。4.5.2用户应做好基本的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容器维护与保养,无法自行维护与保养时,应委托供应商进行维护、保养。4.5.3用户应在储存容器周围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在使用场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4.5.4用户应配合供应商的协助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4. 5.5用户应建立日常检查记录。5安全管理5.1醇基液体燃料的供应商应建立醇基液体燃料信息管理系统。5.2用户5.2. 1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用户应当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如实注册登记。5. 2.2用户登记信息至少包括:用户名称、法人姓名、联系电话、储存容器位置及

15、最大储存量。5. 2.3用户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5. 2.4用户应能通过网络装置获取储存容器状态信息、报警提示信息和采购明细。5. 3储存容器5.1.1 储存容器的温度、液位、余量、喷淋等常规信息应每隔60s上传至供应商管理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即时上传。5. 3.2每台储存容器的常规信息数据记录至少保存7天;储存容器的异常报警信息记录至少保存30天。5. 4信息共享供应商管理系统应向应急救援、执法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提供数据共享。6燃具5.1 燃具的电气部分应采用耐高温绝缘材料,并对电气线路做阻燃隔热处理。5.2 燃具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5.3 禁止使用重力自流燃烧方式的燃具。

16、5.4 应使用合格的电控雾化式燃具或气化式燃具。5.5 燃具的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参考文献1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2月26日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2013年12月7B4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5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7T/SXSH002-2020民用醇基燃料储运加注管理系统技术规范T/SXSH004-2020民用醇基燃料储运加注管理系统操作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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