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扩大试点范围纳税辅导培训货代一般纳税人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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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营改增扩大试点范围纳税辅导培训 货代一般纳税人篇,罗湖区国家税务局,目 录,营改增扩大试点范围政策背景,营改增应税范围、营改增税率和征收率,主要涉税业务影响,税收优惠,5,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第一部分:营改增扩大试点范围政策背景,一:背景介绍,为了避免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政策差异对试点纳税人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3】37号文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自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营改增”统一按该文件执行,此前发布的若干文件废止。“营改增”新政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在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中新增广播影视服务子目,扩大了试点范围;为适应“营改增”的全国推行,整合、调整和完善了前期试点政策,完善了征管办法。,第二部分:营改增应税范围、营改增税率和征收率,一、营改增的应税范围,1、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

3、。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视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和确权等业务活动。,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代理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有线装置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业务活动。,2、部分现代服务业,注意:信息技术服

4、务,不包括:网吧、社交网站等。文化创意服务,不包括:纯生活性设计,如发型设计。鉴证咨询服务,不包括:公证、婚姻介绍、人才市场、房地 产中介等。,3、交通运输业,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行业范围不包含:1.建筑业;2.邮电通信业;3.销售不动产等行业;4.餐饮,娱乐等服务业;5.铁路运输服务,二、营改增的税率和征收率,第三部分:主要涉税业务影响,一、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

5、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13%,4、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6、一般纳税人

6、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要注意:可以抵扣的摩托车、汽车和游艇,也仍然仅限于生产经营用的部分,属于个人消费的,不能抵扣。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特别提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原则:当期认证当期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都有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抵扣的时限规定。超过期限未认证的,不能再认证;认证的当期未申报抵扣的,不能转下期再抵扣。,二、运费抵扣政策的调整,财税【2013】37号文取消了: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按交通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政策;取消了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政策。上述政策取消后,一般纳税人除取得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外,将统一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记载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8、。该新政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特点,不会再产生异议。,从2013年8月1日起,运输业票据有四种: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通用机打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票据。取得上述四种发票处理方法各不相同。,取得货物运输业票据进项抵扣情况表,试点纳税人取得的2013年8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9、、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3)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4)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三、进项税额不可抵扣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

10、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

11、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四)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营改增”在全国范围推行后,原来采取差额征税的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行为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按照增值税计税办法征税。取消大部分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是“营改增”新政的一大变化,财税【2013】37号文废止了以下有关差额征税的文件或条款:财税【2012】53号、71号、86号文;财税【2011】111号、133号;财

12、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和第(十八)项。,五、差额征税政策基本淡出,与前期试点政策相比,取消了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广告代理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的差额征税规定。由于目前金融业尚未纳入“营改增”范围,该文件仅保留了融资租赁服务的差额征税规定。,注意:从2013年8月1日起,除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服务,其他应税服务不再实行差额征税。对于2013年8月1日前发生的相关业务,请纳税人在2013年7月属期前申报扣除。2013年8月所属期开始,除提供符合条件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外,其他相关应税服务不再执行差额扣除政策。对于差额扣除没有扣完新旧政策的衔接,等上级部门进一步明确后参

13、照执行。,财税【2013】37号文明确了,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外贸企业兼营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统一实行免抵退办法。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使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使用零税率。新政策首先明确了纳税人优先适用零税率的权利,又赋予纳税人选择放弃适用零税率的权利,使企业的选择变灵活了。,六、适用免税和零税率有变化,取消了:财税201253号“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

14、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特例。境内的代理人和接收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七、非居民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1、开具范围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

15、税服务。(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八、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及开具要求,2、开具要求 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第四部分:税收优惠,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进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专用设备取得的专用发票(不需要认

16、证)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发票无需认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一、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税控设备的技术维护费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二、简易办法征收,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常用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提

17、示: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须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期租、程租、和湿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不使用增值税零税率,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使用零税率。,三、适用零税率项目,四、部分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新

18、增:2013年12月31日之前,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转让电影版权、发行电影以及在农村放映电影。,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四)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五)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发行、播映服务。(六)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但不符合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条件

19、的国际运输服务。(七)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但不符合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港澳台运输服务。,(八)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期租服务、程租服务、湿租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第五部分: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根据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

20、政扶持政策,在“营改增”试点企业申请周期中,单月税负增加额5000元以上(含5000元)予以财政扶持,单月税负增加额不足5000元的月份不予财政扶持。试点企业各月份税负增加额不累加计算。对于“营改增”试点企业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受理:1.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真实的;2.未缴清申请月份税款的;3.未能将应税服务项目与其他项目的销售额分开核算的。,(一)申请条件,试点企业达到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的,应向企业所在地国税所属各区、分局(基层分局)提出申请。(三)申请时间 我市各国税主管机关按季受理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受理时间为每个季度终了后30日内(即每年4月1日

21、-30日、7月1日-30日、10月1日-30日、次年1月1日-30日为受理时间)。,(二)申请机构,(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试点企业应按规定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资料:1.关于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的报告;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3.增值税进项税额还原营业税应税收入减除项目明细表及减除凭证(还原营业税减除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等)复印件;4.营业税应税收入直接减除项目明细表及减除凭证(差额扣除凭证等)复印件;5.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在侧面加盖骑缝单位公章。,(五)申请方式和流程试点

22、企业申请过渡期财政扶持资金实行网上申请方式,具体流程为:1.试点企业应在上述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登陆我局门户网站()做网上文书预申请,分别填写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报告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等相关表单;2.网上文书预申请保存成功后,可直接打印,试点企业携打印资料及打印后得到的网上文书序号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前台进行导入,由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对试点企业提交的表单数据进行初审;3.市财政委员会对国税机关提交的初审结果复审后,对试点企业每年前三季度按核定应予以补贴金额的70%预拨,第四季度按清算后金额拨付。财政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委拨付到企业提供的银税联网账户内。,本课件基础文件依据:财税【2013】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四个附件。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深圳市国税局网站相关栏目查询,本课件内容参照的文件依据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13日。课件内容仅方便通俗理解,相关涉税事项以正式政策法规公告及相关文件为准。,国税咨询热线:12366-1谢 谢 大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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