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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8月,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相关要求介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审核部,1,主要内容,二、最新生产准入管理文件,三、相关准入规则介绍,四、汽车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一、中机中心企业生产准入审查程序,五、企业升级,六、生产准入审查的注意事项,2,一、中机中心企业生产准入审查程序,3,中机中心审核部职责,对车辆企业申请的生产准入项目实施管理,包括管理项目文件、指定项目责任人、拟定审查组成员名单、确认审查结果的充分性和完整性、汇总审查结果并提交技术委员会复核、撰写生产准入审查的上报文件等。制定生产准入审查的工作文件。专家库日常管理及审查专家培训工作。对生产准入审查人员的工作质
2、量和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对生产准入审查项目进行汇总,并上报工信部。工信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4,中机中心企业生产准入审查程序,职责分工:综合管理部:负责企业申请资料的接收、登记,发放现场审查通知,上报审查结果以及资料存档等工作;审核部:负责企业申请资料的审查,组织审查组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查,组织对不符合项的整改验收,编写现场审查报告和整改验收报告,起草签报工信部审查结果文件等工作;技术委员会:负责审定现场审查结果和整改验收结果,形成推荐意见。,5,中机中心企业生产准入审查程序,适用范围:1 新建汽车生产企业 包括:新建整车企业、新建分公司、子公司;新建专用车企业2 企业转型升级 包括:改装类
3、客车企业升级为整车企业;低速货车企业升级为商用车企业3 企业更名、迁址4 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6,中机中心企业生产准入审查程序,适用范围:5 企业增加专用类产品品种 申请专用校车、消防车、罐式车和专用作业车底盘等产品准入6 企业跨类别增加产品品种 申请增加轿车、乘用车、商用车7 申请新能源企业准入8 变更或增加商标,7,准入申请、审查、结果上报的流程 企业申请工信部准入事项委托单中机中心文件录入项目负责人资料审查(5个工作日完成)技术交流(0.5个工作日)安排现场审核组长、组员现场审核计划上报工信部批准审核通知下发给企业和审核组长、组员现场审核(3天内完成)(审核不通过企业整改)整改验收中机中
4、心技术委员会项目评审复核(0.5个工作日)编写现场审核报告和签报(1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信部,8,审核组进驻现场,首次会议,按照1、政府批复文件;2、审核作业指导书,进行符合性审查,编写不符合项报告,确认不符合项报告,汇总审查结果,编写现场审查报告,提出不符合条款整改验收方式建议,总结现场审查结论,编制现场审查报告和整改验收报告,末次会议,9,审查方法:采取多种审查方式了解企业概况,现场参观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抽查过程、产品和设备条件观察操作(结合生产、检验、开发过程,可以请职责人员演示或介绍)与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关键特殊工序操作人员)座谈、询问等根据经验判断过程、要求、管理、设施设
5、备等方面的合理性,10,二、最新生产准入管理文件,11,工信部装20154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的通知布日期:2016-01-04 工信部装20169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4,1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的通知工信部装2015492号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目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
6、审批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解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事项审批工作中存在的流程复杂、产品检测多、申报工作量大、企业负担重等问题。主要内容:一、调整审批流程,取消产品检测方案审批环节二、调整技术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产品检测三、简化申报材料,建立企业准入申报材料清单,13,一、调整审批流程,取消产品检测方案审批环节申报新产品或产品扩展变更时,不再要求先行申报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方案并进行审批。依照调整后的车辆产品技术审查流程,企业自行确定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车辆产品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检测。检测完成后,由检测机构上传相关检测报告。企业申报产品时直接
7、填报并上传产品参数表、强制性检验项目统计表等材料,由技术审查机构进行产品法规标准符合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14,二、调整技术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产品检测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在保证汽车产品技术安全性能前提下,对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和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进行了修订,形成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2015修订版),原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和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工信部产业2009716号文发布)同时废止。各检测机构、产品技术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2015修订版)进
8、行产品检测和审核,严禁擅自提高检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15,三、简化申报材料,建立企业准入申报材料清单按照删繁就简、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对各类企业准入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进行梳理和简化调整,制定了精简后的企业准入申报材料清单。原相关要求与清单不一致的,以清单为准。附件:企业准入申报材料清单,16,附件:企业准入申报材料(汽车生产企业),17,18,19,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95号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汽车行业协会,各汽车生产企业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护消费者
9、利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主要内容:一、推行企业诚信自律承诺制度二、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三、加强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四、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监管作用五、健全汽车生产企业失信和违法违规惩戒机制,20,一、推行企业诚信自律承诺制度汽车生产企业应充分认识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做出公开承诺并切实履行,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保证出厂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新建企业和申请变更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在企业基本信息中设立专门章节,描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并附汽车生产企业诚信自律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式样见附件)
10、。2016年7月1日前,已公告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附件:汽车生产企业诚信自律承诺书式样,21,诚信自律承诺书 公司(加盖公章)郑重承诺: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经营。二、真实、准确报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申报材料。三、遵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相关规定,持续满足企业准入 条件。四、保证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与许可车型一致。五、保证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以及本企业已明 示的相关规定。六、企业认为需承诺的其他事项(如没有,则删除此条)。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行承担由
11、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手签):年 月 日,22,二、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各汽车生产企业应认真落实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执行并适时调整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保证生产和销售的汽车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标准法规要求,保证其产品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公告参数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参数一致。应认真组织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的编制工作,如实、全面、准确地记录生产一致性管理所进行的工作和重要变更,对于发生的生产不一致情况应重点说明其原因、处理和追溯结果,以及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2016年3月31日前,各汽车生产企业应开展产品一致性专项自查,并编制自查
12、报告。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23,三、加强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各汽车生产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严格按照合格证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样式备案、制作、配发、重发以及合格证电子信息上传、修改、撤销等工作,确保合格证及其电子信息与实际车辆唯一对应且保持一致。对于配发机动车出厂合格证48小时内未及时传送合格证信息的,应提供情况说明,经合格证信息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补传相应信息。各汽车生产企业应根据合格证管理相关规定及本企业具体情况,编制本企业合格证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7月1日前向合格证信息管理机构备案。,24,四、发挥地方
13、政府和行业协会监管作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应加强对已公告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车辆生产企业现场准入审核进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重点对汽车生产企业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编制情况、产品一致性专项自查情况、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汽车行业协会应督促会员单位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自律公约,组织开展行业内自查自纠和互相监督,加快推动汽车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5,五、健全汽车生产企业失信和违法违规惩戒机制
1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建立汽车生产企业信用数据库和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库。对于生产一致性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传送合格证信息、虚假开具合格证、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失信企业,将列入黑名单,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26,27,三、相关准入规则介绍,28,规定“企业生产准入条件中应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产品生产设施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控制能力、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等要求。”,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五章第22条,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符合性,2.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3.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4.产品符合性,5.产品的生产
15、一致性保证能力,6.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29,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44号)2.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45号)3.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0132号)4.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137号)5.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225号)6.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工产业2014第48号),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30,31,产品定义:新能源汽车系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
16、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32,申请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为公告内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新建汽车企业或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他类别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应按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33,允许生产的产品类别: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格后,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可生产同类新能源汽车产品(指与公告中已有的常规汽车相同类别的产品);改装类商用车企业可改装生产同类新能源汽车
17、产品,其中具备底盘生产条件的,可以自制底盘,但自制底盘仅限于本企业自用。,34,改装类商用车企业自制新能源汽车底盘的要求 改装类商用车企业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需考核是否具备底盘生产条件(包括底盘的研发能力、生产和检验条件等,需结合132号公告中与底盘相关的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能力。,35,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表调整方案,36,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表调整方案,37,审核时关注:生产过程对新能源车质控点的识别;涉及储运、装配过程中有关电安全的防护及预案;研发验证设备(含开发软件)的配备及使用;售后服务承诺(电池回收、三包要求等);建立档案、实时监控、产品质量/安全跟踪,38,2.专用汽车和
18、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39,40,主 要 特 点,对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在注册资金、生产和检验设备、研发(开发、试制、试验)设备提出投资要求;明确各类企业生产能力、设备要求;明确各类企业检验试验能力、设备要求;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专用汽车和挂车;专业生产特种作业车(含超限车)的企业(且生产纲领不大于20台),审查条件中第8条、第14条、第15条、第18条、第21条可适当简化。工产业2012344号公告将全挂车纳入到公告管理。,41,特种作业车底盘获得特种作业车产品生产资质一年后,才可申请特种作业车底盘资质新建专用汽车生产企业不能申报消防车品种汽车生产企业只能以鼓励类消防车产品以
19、样车申请消防车品种,且不能生产五种限制类消防车产品拥有罐式结构消防车和(或)特种结构消防车生产资质的汽车企业申请举高结构消防车时,只能生产高喷消防车(非载人)。待具备必要能力后,方可生产云梯消防车等载人的消防车产品,42,3.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48号公告),43,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5号)的补充要求。在专用货车和通用货车挂车中增加“罐式车辆”,具体分为普通罐式车辆、承压罐式车辆、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44,产品品种划分,45,在45号公告中专用汽车和挂车品种划分表的基础上,增加“罐式车辆”品种,并将其按结构和用途进一步划分为:,45,依
20、据45号公告、48号公告,对于具有专用货车、通用货车挂车、罐式车辆等生产资质的生产企业,可申报产品说明如下:-企业具有专用货车(含自卸车)、通用货车挂车、普通罐式车辆(A类)、承压罐式车辆(B类)、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C类)等生产资质,则可以申报专用货车(自卸车和A、B、C三种罐式车辆)、通用货车挂车(A、B、C三种罐式车辆)。-企业生产资质未注明“自卸车”、A类、B类、C类等车辆,则不能申报相关产品。,46,罐体设计、制造要求和产品追溯性要求1、罐体设计、制造要求(1)承压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罐体应自制。罐体技术(图纸等)应来源于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的企业或机构。(
21、2)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应具有罐体的设计能力和制造能力,取得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罐体应自制。(3)上述有关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47,2、产品追溯性要求(48号公告要求)建立产品追溯体系,重点关注检验机构(主管部门认定)出具的罐体检验报告,以及罐体及安全装置有关设计、采购、制造、装配、检验、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应当建立与车辆识别代号(VIN)对应的数据库,能快速查询车辆产品的尺寸和质量参数,及防抱死制动装置(ABS)、制动器、辅助制动、限速器、轮胎、行驶记录仪的结构型式和型号、供应商等重要参数;罐体的结构、尺寸和壁厚、材料、容积、运输介质,以及紧急切断阀
22、等安全装置的型号、供应商等重要参数。相应信息(包括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罐体检验报告)存档期限应不小于车辆的设计使用年限。,48,4.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49,50,商用车品种划分,51,主 要 特 点,提出各类商用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及设施要求,轻型客车、货车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阴极电泳能力;明确改装类客车生产企业申请生产客车底盘的准入条件(附件6);对于轻型货车、中重型货车、轻型客车企业,明确应具备整车和自制部件的试制试装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明确汽车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52,改装类客车生产企业申请生产客车底盘的准入条件,5
23、3,5.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54,55,乘用车品种划分,56,主 要 特 点,明确提出企业在研发阶段,应具有的造型设计、样件快速成型能力、样车试制试装能力的等方面要求;对轿车试验验证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明确应具备整车性能(10项)、道路及路试试验(8项)、自制部件等试验能力;要求企业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升水平;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对于轿车生产企业,中涂和面漆应采用水性汽车漆。,57,6.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58,59,审查依据企业建设项目的申请、政府批复文件准入审查的依据是工产业2012第25号公告附件二共6大项33条,其中有16条为否决项,
24、有17条一般项。审查条款可根据准入审查或监督检查、企业申请性质等情况进行适当裁剪。,60,企业变化均需要准入审查企业生产能力条件有变化时指企业在生产规模、生产地址、生产过程及加工方式、生产组织和生产线等方面发生变化的情况。审查要求:按照25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 企业增加品种审查要求:按照25号公告进行全项审查有效期为三年,61,专用校车品种划分,62,主 要 特 点,三个基本原则:申请校车的企业首先要满足132的要求;其次比该规则要求更高;企业不能太少应形成有效竞争。四个要求:所有校车企业均要满足25号规则要求;校车资质有效期3年并有退出机制;对企业诚信要求,申请书后专门设置企业的承诺;企业生产
25、要有客车生产业绩。,63,四、汽车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64,1.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企业集团如果具备共用与通用的产品平台设计开发能力(包括产品试制试装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则下属企业可以借用,并简化准入条件中“三、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但是下属企业应当具有本企业相关专有产品的改进设计能力,具备专有产品总体设计、产品试制试装、专项试验验证等方面的能力。,65,2.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下属企业应当具有准入条件中“二、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要求的全面能力。但对于平台化产品中的汽车底盘、货车驾驶室等总成部件,如果企业集团在冲压、焊装、涂装等方面统一制造的,可简化下属企业的相关能
26、力要求,66,3.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下属企业应当具有准入条件中“五、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要求的全面能力,并能够独立实施。但在检验能力中,涉及定期抽查、型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可由企业集团统一完成。共用产品平台的零部件配套可在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一评价、统一要求下进行。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当由下属企业自行制定要求、自行评价,指定配套企业。,67,4.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可由企业集团统一销售渠道、提供通用性服务。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当由下属企业人员提供专项服务。,68,69,五、企业升级,70,低速货车企业升级1、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可转产专用汽车及挂车产品,并应满足45号公告的要
27、求。2、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在2017年前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升级为轻型载货汽车生产企业:(一)与汽车生产有关的总资产(不含土地价值等无形资产)不低于1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含土地价值等无形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71,低速货车企业升级(二)应具备年产5万辆轻型载货汽车整车和车身、车架、车桥(后桥)的生产能力;应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掌握车身、底盘等关键技术,具备必要的研发及测试能力;(三)应符合132号公告中有关轻型载货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要求;,72,低速货车企业升级(四)企业2011年至2013年的低速货车平均年产销量应超过1千辆,或2014年及以后每年平均产销量应超过5千辆。为鼓励
28、企业兼并重组,对于多家低速货车生产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2011年至2013年的低速货车平均年产销量应超过3千辆,或2014年及以后每年平均产销量应超过1万辆(该企业集团中只能有一家企业升级,其他企业不得升级);,73,低速货车企业升级(五)低速货车生产企业或其所在企业集团已具有载货汽车生产资质的,则该企业不得升级。3、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升级为轻型载货汽车生产企业后,该企业及集团内其他企业均应注销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资质。,74,六、生产准入有关注意事项,正确理解准入考核的时间节点迁址企业的消防、环评验收情况现场审核时关注与生产资质相对应的生产能力、研发能力、样车产品研发验证记录企业产品标准与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检验标准的充分性、符合性样车与检测报告、备案参数表的一致性对历次生产准入遗留事项的完成情况,75,企业集团化管理的要求集团化公司的下属企业,可借用集团化公司的资源集团化公司具有类似的企业性质可在产品开发、配套采购、销售及服务方面借用自备生产能力、检验能力(不借用集团化公司)集团化公司提交有关承诺及说明出现问题的企业,集团化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新能源汽车的要求按新能源汽车的准入要求进行考核(44号公告)可结合132号公告和37号公告一并进行考核,76,谢 谢!,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