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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房、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897-DYGS-C2023-OOlO采购人: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三年七月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房、亭)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通源路1号)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文年8月4日9
2、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SZO320897-DYGS-C2023-0010(一)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房、亭)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129.99985万元(五)最高限价:129.99985万元(六)采购需求:垃圾分类收集房18座、配套设施设备及6座垃圾房I年分类运维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3、二条规定的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O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一%,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一%(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一%(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
4、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
5、磋商公告发布、磋商文件获取信息1、磋商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供应商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市通源路1号维也纳酒店2016室)购买磋商文件(4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费,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购买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卞工,联系电话:,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3、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
6、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30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淮安市通源路1号司17室)3、响应文件接收人:卞工联系电话: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3年8月4日9:302、磋商地点: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淮安市通源路1号2017室)七、其他事项1、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履约保
7、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价总价现的履约保证金。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城市管理局地址: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枚皋路联系方式:朱先生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通源路1号联系方式:卞工电话:项目联系人:谷慧电话: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友情提醒: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和要求
8、提交响应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未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 .合格的供应商1 .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 .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 .适用法律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 .磋商费用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和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城市管理
9、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价格2代2服80号文标准计取(不足3000按3000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和评审费(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收取),上述费用须包含谈判在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计取。5 .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 1供应商一旦参加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和规定。二、磋商文件6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 1磋商邀请7. 2供应商须知8. 3评标标准9. 4合同格式及条款10. 5项目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11. 6响应文件格式12. 商文件的澄清12.1 何对磋
10、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时间五日前以书面格式通知采购人(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供应商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箱),采购人对磋商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13. 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13.1 磋商时间前,由于需对磋商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它任何原因,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13.2 磋商文件的补充,采购人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并通知已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11、补充文件将被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由于磋商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3.3 商供应商在接到补充通知的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回的,采购人视同磋商供应商已收到补充通知。13.4 使磋商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并通知已发送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的磋商供应商(注:由于磋商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
12、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4. 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4.1 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4.2 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5. 响应文件构成15.1 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注:有关格式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0.Ll磋商函格式10.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10.1.3授权委托书10.L4报价明细表10.1.5施工安装调试等方案10.1.6磋商文件中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10. 1.7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0.1 .8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
13、它资料。H.磋商报价ILl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深化设计、加工处理与定样制模,以及成品所需材料、设备(必须包含质量保修期内正常运行的所需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及其辅材附件的采购、制造、集成、必不可少的部件、检测、试验、包装、装卸搬运(包括吊装就位及上下力等)、仓储、保险、伴随货物交运(运输至甲方和使用方指定的安装地点)的费用、拼装、安装(包括设备的固定等)、调试、校准、辅材、验收(含报验、备案等手续及费用)、现场培训、软件、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等)费用、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深化设计和竣工图纸、设备使用说明、维护手册等的提供)、质量
14、保修期保障、缺陷修复、税费(含进口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费等)、其他交付甲方和使用方正式使用前的所有各项直接和间接费用,还包括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包括中标)发生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因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的变化所带来的所有风险等,还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可能发生的和供应商自身认为需要的一切费用。10.2 成交供应商在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不得污染或损坏现有设施,如有污染或损坏必须按原标准及时恢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H.3安装作业所需的水电线路状况按现场现状提供,成交供应商自行接入,所需费用(包括电费、水费)由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安装作业期间发生的该类一切费用甲方不予
15、补偿。10.5 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含政策性风险),成交后总价将实行包干制,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磋商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即使国家出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本磋商文件中人员工资未达到国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涉及淮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保险费用的,视为含在磋商报价中。由供应商按相关规定足额发放给服务人员,因此产生的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6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0.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磋商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1. 5磋商报价应以人民
16、币为货币单位。12 .磋商保证金12.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 .磋商有效期13.1 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4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4.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要求,编制壹式伍份响应文件(包括壹份正本
17、和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C装订方式为左侧胶贴平本装订。14.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须打印,正本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委托受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14.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14.4 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 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
18、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信封(箱)中,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6. 2信封封面注明:(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3)“请勿在(磋商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5.3响应文件未按第15.1和15.2条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 6.1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开标现场。16 .2采购人可按第8.4条规定推迟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7 .迟交的响应文件17.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
19、封退回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 .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该通知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18. 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5条规定编写正、副本并分别密封,并按第15.2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和“磋商开始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19. 3磋商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以后随意修改响应文件。18. 4磋商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活动结束前撤回响应文件。.五、磋商推荐好的成交候选人1
20、9 .磋商组织19.1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其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未携带的将取消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20 .磋商小组20. 1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21. 2磋商小组是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的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22. 3磋商小组将独立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集中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单个进行磋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23. 4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1 .磋商程序21.1 磋商开始前,由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先进行审
21、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磋商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21.2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1.3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按响应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文件,并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以备验证。21.4 磋商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按响应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将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以备验证。21.5 由磋商小组
22、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可以是多轮次进行。21.6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参加磋商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1.7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进行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22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2. 1对响应文件的初审包括审查磋商供应商的资质、响应文件的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2
23、3. 1.1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组成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有计算错误。24. 1.2磋商小组还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要求是否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磋商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1.3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6
24、. 1.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27. 2初审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22. 2.1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3. 2.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4. 2.3如果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25. 2.4若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3.响应文件的澄清23.1 在磋商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25、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6. 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答复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7. 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3.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8. 4磋商中,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4.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5. 3经磋商,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6、的;26. 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 7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0.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 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2. 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3. 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4. 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5. 1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36. 1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7、本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37. 14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中标注规格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2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25.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5.2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申请后,可以与两家或一家供应商
28、进行磋商。2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1 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2 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审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6.3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 .磋商过程保密27.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7.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
29、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7.3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27.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7.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28 .确定成交供应商28.1 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8.2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8.3 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
30、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29.成交通知书29.1成交结果公示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成交供应商。29.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照第32条的规定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29.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 9.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29 .5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同时均具法律效力。30 .签订合同3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
31、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30.2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0.3 成交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按财政部第87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1 .货物和服务的减少31.1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湘此签订补充合同。32 .履约保证金32.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3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价总价1%(现金)的履约保证金。32.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32.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服务验收合格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天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32.4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29条、30条、31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标,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七、质疑处理33 .质疑处理3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
33、、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3.2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门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3.3 质疑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须由供应商另行出具授权(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和事项)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3.4 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
34、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3.5 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3.6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
35、4 .政策功能落实34.1 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4. 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5国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5.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6. 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2联
36、合体及分包34.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4.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4.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37、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4. 3小微型企业(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其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4.4残疾人福利单位(1)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其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5监狱和戒毒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
38、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三章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本评审标准的总分为100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
39、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三、评审标准:1、价格:4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X40分2、诚信评分:2分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为AA级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1分。注:(1)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苏信用办(2021)17号)要求出具的信用报告,并在“信用淮安”官网、“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官网公示。(2)上述
40、“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在“信用淮安”官网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公示的信用服务机构。3、技术部分:10分(1)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标注“”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0分,未完全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技术参数要求相比较,以10分为基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4、方案部分:34分(1)项目总体分析概述(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性质特点、项目实地调研、服务定位和目标、现状重难点、合理化设想建议,人员分工等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在方案全面完善、方式设置科学合理、服务
41、标准完善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全响应且阐述详细、具体、明确的得6分;阐述简单,但内容完整、基本符合要求的得4分;方案描述一般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设备设施建设、安装、维护方案(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符合预定要求的设备设施建设、安装、维护方案等内容。评委根据供应商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全响应且阐述详细、具体、明确的得5分;阐述简单,但内容完整、基本符合要求的得3分;方案描述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督导方案(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垃圾收运具体实施方案(包括运管六座分类收集房(点),全部实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专人督导”,根据
42、居民投放习惯,原则上每天开放时长不少于6小时,房(点)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有效督导、帮助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且达到一定分类成效。),方案安排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操作性强且完整的得5分;相对完整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宣教方案(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范围内垃圾分类氛围布置、宣传动员、特色打造、积分兑换活动实施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委根据投标人在方案全面完善、方式设置科学合理、服务标准完善等,内容完全响应且阐述详细、具体、明确的得5分;阐述简单,但内容完整、基本符合要求的得3分;方案描述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培训方案(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人
43、员培训方案、考核管理方案(含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制度、统一着装、文明上岗等)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委根据人员培训内容全面具体、与本项目紧密相关、实施性强、培训时间频次安排科学合理等,内容完全响应且阐述详细、具体、明确的得5分;阐述简单,但内容完整、基本符合要求的得3分;方案描述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应急措施方案(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火灾伤害、触电伤害、停电及电力故障、清运车辆故障、交通中断等情况下的应急保隙措施);重大检查、突击任务应急预案;重大节假日应急预案等,内容完全响应且阐述详细、具体、明确的得5分;阐述简单,但内容完整、基本符合要求的得3分;方案
44、描述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7)售后服务方案(3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巡检维护及措施等内容。内容完全响应且阐述详细、具体、明确的得3分;阐述简单,但内容完整、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方案描述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商务部分:12分(I)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垃圾房)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045001(或OHSASI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备查)(2)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垃圾房)生产
45、厂家具有有效期内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十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得2分,十星级及以下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备查)(3)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垃圾房)生产厂家自2020年1月以来承接过类似垃圾房(含运营)采购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注:时间以合同为准,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备查),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项目内容的,还需提供由用户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的复印件)。6、售后服务:2分供应商承诺报修后2小时之内响应并解决问题的得2分;4小时之内响应并
46、解决问题的得1分;超过4小时作出服务响应的不得分,本项最高2分,不承诺不得分。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一、合同格式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件1、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中标通知书;(2)磋商函;(3)磋商文件及招标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4)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货
47、物需求;(6)供应商须知;(7)磋商报价表;(8)技术参数响应表;(9)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IO)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2、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各文件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3、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二、规格、数量、价款1、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报价明细详见响应文件。2、交货方式:按甲方要求,分批或集中交货。3、交货地点: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甲方指定地点)。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口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并经验收合格。5、质量标准:合格,并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6、质量保修期:免费质保期2年。注:本产品终身保修,质量保修期内全包免费维修、保养、更换;质量保修期从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使用之日算起(产品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