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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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法律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坚持以人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安全管理理念。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惠民公司城市燃气建设项目施工,燃气管输经营等业务。第二章机构及职责一、惠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出任,其他分管

2、领导、工会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统一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主要职责为:(一)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二)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安全重大事项,听取阶段安全工作汇报及阶段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三)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四)安全经费投入的审核。(五)重大安全技改事项的审核。二、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安全监察部,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督和协调,主要职责为:(一)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定期对各单位目标完成

3、情况进行考核。(二)依据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公司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巡查),掌握安全生产现状,编写检查报告,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四)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协助调查企业事故、事件,制定处理程序及事故、事件责任的追究机制。四、安全生产保障机构是指与实际安全生产作业有关的机构。包括工程管理中心、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工会等相关业务部门。安全生产保障机构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

4、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第一节目标管理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一、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前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制订公司年度安

5、全工作目标,并分解至各职能部门。二、公司应按照本单位相关制度,结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确立并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有效分解实施。三、公司应根据各层级管理职责,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保存相关考核记录资料。第八条公司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一、公司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二、公司应按照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二节制度化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

6、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一、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汇总,建立资料库,及时更新,并发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二、相关部门须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从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四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应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下发,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综合安

7、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5 .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6 .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8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10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 .防灾减灾管理制度12 .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13 .应急管理制度14 .安全奖惩制度(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3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4 .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 .岗位安全规范6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7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三同时”制度2 .定期巡视检查制度3 .定期

8、维护检修制度4 .定期检测、检验制度5 .安全操作规程(四)环境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6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7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和岗位作业安全风险,编制齐全适用的操作规程,对工艺、操作、安装、检测等具体要求和实施程序做出统一规定,规范岗位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一、编制和修订过程应确保岗位从业人员参与。二、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第十二条公司应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

9、责、程序和要求。要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台账,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便于查询、检索和管理使用。第十三条公司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执行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情况、评审结果、事故情况等,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第三节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学时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

10、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十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管理等能力。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第十六条公司应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时间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第十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做好证书复审工作。第十八条对进入公司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供应商、承包商的从业人员和接

11、受中职、高等学校实习生,应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第十九条对进入场站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包括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应急知识等。第四节运行控制第二十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公司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修完毕后立即复原。第二十二条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确保齐全有效,并做

12、好记录。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定期检验标志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及许可作业安全规范。对带气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压设备检维修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作业许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实行闭环管理。第二十四条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工程施工、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一、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

13、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二、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GB/T1165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第二十五条公司若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一、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二、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三、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

14、面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对检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四、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第二十六条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风险特点,在存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一、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二、在检维修、设备设施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渠、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第五节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组织

15、全员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安全风险辨识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等。在风险评估时,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对所辨识出的存在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物料等进行评估。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至少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第二十九条公司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单位实际

16、情况,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对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二、将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风险,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第三十条公司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第三十一条公司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的规定,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其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一、未达到重大危险源储存当量的,要结合公司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确定重大风

17、险管控单元并采取措施加强管控。二、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管控单元,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三、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

18、活动,包括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服务范围。二、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第三十三条公司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按照职责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二、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

19、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三、隐患治理完成后,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第六节应急管理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第三十六条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

20、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将通过评审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第三十七条公司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第三十八条公司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AQ/T9009)的要求,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第七节事故事件

21、第三十九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建立事故事件报告程序,明确事故事件报告人、时限、内容等,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第四十条事故事件发生后公司应进行调查或配合集团及上级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一、事故事件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二、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事件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三、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

22、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建立事故、事件台账。内容包括事故、事件时间、事故、事件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事件经过、救援过程、事故、事件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第八节持续改进第四十二条公司每年至少应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绩效考评并作为年度安全的重要依据。公司应根据评定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

23、,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四十三条公司对所有职能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监察部按年度以安全生产责任书形式向所属单位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各部门应依照管理层次,对考核指标层层进行目标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监察部将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目标及日常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季度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完成考评。考评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纳入季度、年度终绩效考核。第四十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因发生事故没有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考核指标的单位,除公司下发文件通报外,按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对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第四十五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及责任等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报告相关领导,并反馈给被查单位或个人。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及个人奖惩的主要依据,将奖金分配、先进评比、职务升迁等紧密挂钩。第五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本办法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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