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尽职调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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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业务尽职调查第一章总则笫一条融资担保业务保前调查是融资担保业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程序与关键环节,是决定担保发放的第一道关口,保前调查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担保决策正确与否。为明确融资担保业务保前调查工作尽职要求,提高保前调查工作质量,规范融资担保业务行为,防范融资担保业务风险,促进全省融资担保机构(下列简称担保机构)审慎、健康、可持续进展,根据担保法、物权法与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定,制订本指引。第二条融资担保业务保前调查是指担保机构依担保申请人(下列简称客户)申请,指派担保项目经办人对客户项目风险进行慎重调查、全面评价、如实报告的行为(下列简称之尽职调查)。第三条尽

2、职调查应当遵循全面、客观、审慎、高效的原则;尽职调查工作业务范围为担保机构所开展的所有融资担保业务,涵盖项目受理、项目初审、现场调查、项目评审等全过程。担保机构从事国家同意的投资及主动代偿业务,需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时,可参照本指引。笫四条尽职调查要求坚持双人进行业务调查,按“四眼原则”独立履行职责,做到“两只眼睛看业务,两只眼睛看风险”,平等、客观、公正、完整地反映项目情况。调查过程及调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与记录。为提高效率,避免重复劳动,本指引中的调查人员分别设立业务经理岗位与风险管理经理岗位(或者称之调查人员A、B角制度)。调查人员应针对具体项目,明确调查分工,形成协同合力,共同开展担保项

3、目尽职调查工作,做到既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笫五条调查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与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与勤奋义务。尽职调查要求调查人员遵循“诚实信用、勤奋尽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忠实勤奋地按照本指引的规定对客户与业务进行信息搜集、资料核实、分析论证,并提出调查、核查意见与建议。笫六条尽职调查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一)具有分析与预测宏观经济的能力;(二)熟习担保业务与信贷融资业务;(三)熟习客户所在行业的情况;(四)掌握财务基本知识,能够分析财务报表;(五)有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与法律常识。第七条对尽职调查人员的基本要求(一)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道德,对尽职

4、调查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秉持全面、真实、审慎、高效原则,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受任何因素干扰,独立履行职责;(三)履行回避制度,对关系人申请主动申请回避;(四)熟悉本指引,在尽职调查时认真参照执行,尽量做到全面、细致,防止出现重大遗漏;(五)为客户保密,不得将客户资料用于业务之外的任何领域。第二章尽职调查工作方法第八条尽职调查人员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含但不限于实地调查、间接调查、分析论证、专家咨询。(一)实地调查与间接调查。尽职调查应综合运用实地调查与间接调查手段,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

5、1、实地调查是指调查人员通过实地走访、面谈、核实账务等手段获取客户有关信息。(I)实地走访。调查人员应通过实地调查,熟悉、核对企业经营场所、生产车间或者施工现场与要紧固定资产、存货等真实情况,初步推断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实际状况、项目施工进度等是否与账务反映相一致,是否与客户提供的担保申请资料相一致。(2)面谈。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需要选择与企业要紧管理人员或者财务、生产、存货管理、销售等部门的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交谈,熟悉客户基本情况。面谈过程中要注意倾听,要紧信息可简单记录,要多问,客户回答含混的重要问题要注意跟进提问,刨根问底以获取重要信息,面谈应在轻松与谐的氛围下进行,要注意观察客户回

6、答问题时的表情与语气。(3)账务核查。账务核查应以客户现金流为主线,结合客户生产经营及行业特点展开,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熟悉、推断客户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控机制是否完善、有效;熟悉、推断客户的要紧会计政策是否合理、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如有必要,应实地查阅客户有关财务报表与账簿,对关键财务数据要核实“账表、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对关键或者特殊会计科目或者重大交易行为须与发票、出库单、发货单、银行入账单等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对大额或者特殊应收款项或者交易如存在疑问,应向客户的下游企业进行查询核实。2、间接调查是指调查人员通过有效手段从客户之外的第三方获取客户的有关信息。调查人员应通过报刊、杂志

7、、互联网等公开媒体上有关客户的报道,重点查看有无负面消息与新闻;通过查询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与协会担保代偿信息系统,熟悉客户信用状况及信用记录;通过工商、房管、土地、税务、法院等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抵(质)押登记部门与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熟悉客户股权、资产等抵(质)押登记、涉诉、被执行、处罚或者其他不良记录;通过对客户上下游企业(包含要紧供应商与要紧销售客户)与竞争对手咨询,侧面熟悉客户的实力、生产、经营、信用、同业地位等状况。(二)分析论证。调查人员要注重分析、推断,在获取完整、真实、有效的客户信息的前提下,通过财务分析与非财务分析等手段,对拟担保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与风险程度进行分析

8、与论证。既要关注客户现有生产、经营与财务情况,更要关注客户未来进展情况。调查人员应针对客户行业特点、资信及信用状况,分析、推断客户担保资金需求是否合理,估计未来现金流状况及可能发生的预期风险,并提出必要的风险防范与操纵措施的建议。(三)专家咨询。对关联企业多、情况复杂的大额担保等,能够视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向有关方面的专家咨询。第九条尽职调查应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底稿内容至少应包含公司名称、调查事项的时点或者期间、计划安排、调查人员、调查日期、调查地点、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与结论与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工作底稿应有调查人员及与调查有关人员的签字。工作底稿

9、还应包含从客户或者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有关资料,除注明资料来源外,尽职调查人员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调查记录与必要的签字。第三章业务经理工作尽职要求笫十条业务经理作为担保业务第一责任人,对担保项目尽职调查全面负责,包含项目受理、项目初审、现场调查、项目评审等。第十一条项目受理(一)业务经理通过与客户面谈,熟悉客户的基本情况,包含:企业概况、进展沿革、实际操纵人从业经历、原始资本积存过程、创办企业的缘由、商业(盈利)模式、资产规模、盈利情况、要紧上下游客户、比较竞争优势、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等。(二)在面谈获取信息资料基础上,分析、推断客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客户,可与其

10、商谈初步反担保方案,并开具资料清单要求客户准备;对受理条件暂不成熟的客户,应及时予以合理回复。(三)业务经理应收集的客户基本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贷款卡、银行开户许可证;3、税务证(国税、地税)与近一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复印件;4、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股权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5、担保资金用途及还款来源证明,如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资金来源与使用计划、购销合同或者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招投标协议等;6、法人代表及要紧股东、财务负责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征信记录;7、上月财务报表及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

11、金流量表与财务报表编报说明、审计报告附注等);8、企业及要紧股东报告期银行融资及对外担保情况;银行对账单及流水;9、企业与要紧上下游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合作协议及其他资料等;1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准文件及工程进度情况等;12、按规定需取得环保许可证明的,务必提供有权审批部门出具的环保许可证明(如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第十二条项目初审(一)业务经理对客户面谈后提供的担保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客户资料审核要点包含但不限于:1、非财务基础资料(2)完整有效性:调查人员应审核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加盖公章,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年检,是否在法律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各有

12、关文件的有关内容是否一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等文件记载是否能证明其具备资格、是否合法;同时登录工商登记查询网站等审核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提供的资料是否全面、真实、有效。2、财务基础资料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与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之间、上下年度之间勾稽关系是否平衡、是否衔接,银行对账单及要紧人员存折资金流淌情况。调查人员应通过审查,初步分析财务状况是否与企业经营情况相匹配,是否有多套报表,或者是虚假报表。调查人员应重点关注下列科目:资本金(到位与真实性,关注股东变动原因)、资本公积(关注变动原因)、银行负债(是否与经营规模匹配,长期负债形成原因,

13、与信用纪录是否一致)、应付、其它应付款与应收、其它应收款(关注账龄、额度变化情况及大额挂账)、长期投资(关注所投资项目)、固定资产(关注是否闲置)。3、担保及反担保资料对反担保人(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两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与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抵(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质押物的权属是否明晰。(二)业务经理应认真审核客户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关于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漏洞、疑点,与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应作为调查人员现场调查工作的重点。第十三条现场调查(一)项目受理完成后,业务经理应会同风险

14、管理经理明确分工,共同开展现场调查。业务经理应着手拟定调查提纲,确定现场调查时间、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现场,保证调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二)调查提纲的确定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行业与区域的特点、生产经营模式、要紧财务信息、上下游客户的特点、经营特点与财务状况的信息对接、与内部人员的沟通等。(三)业务经理应通过客户内部走访,与生产、销售、综合等部门负责人员沟通,重点关注下列情况:企业是否正常运行、业务经营模式、设备利用率、生产经营现场是否规范、生产一线人员专业素养及技能情况、土地与厂房的权属(租赁还是自有)、库存管理及存货状况(关注生产日期,可抽查核实真实性)、

15、企业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四)调查人员通过走、看、问、查等方式,现场确认客户提供的基础资料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真实有效,考察、推断、印证客户有关资料记载与有关当事人情况介绍。现场调查的要紧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非财务因素调查(1)人品:重点考核客户关键人员如企业股东、实际操纵人、经营决策人员与要紧执行人员的品行(包含个人职业经历、人生观、价值观、财富观、受教育背景、婚姻状况、健康状况、要紧对外投资情况等)、诚信度、融资动机、企业资本金来源、股东关系是否融洽、是否有民间融资等。(2)产品:产品定位、产品研发、产品实际销售,潜在销售与库存变化(出入库日期、数量)、核心产品与非核心产品,对市场变化的

16、应变能力、进展前景、竞争优势、盈利能力。(3)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生产记录是否连贯完整,锅炉、食堂等辅助设施是否正常运转;设备利用情况(包含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与销售能力);电费、水费上缴情况;工资发放情况;要紧上下游客户、对其依靠程度等。(4)行业:企业所属行业的产业政策、所处区域的区域经济政策、区域信用环境、所处行业的供求关系状况及变化趋势;企业在所处行业中的位次、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势、进展前景等情况。(5)其他:企业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内控及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挂靠或者借牌经营、是否存在重大诉讼等。2、资信情况调查(1)开户行及资金结算情况,包含账号、近期月均存款余额、银行

17、评级等;(2)近三年历史融资记录,应含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所有融资,不良记录重点关注;(3)对外担保记录,不良记录重点关注;(4)纳税记录,核实近三年的纳税申请表、完税凭证,并可抽查纳税账户的扣款凭证;(5)查询征信记录,不良记录重点关注;(6)熟悉非正规金融渠道融资情况。3、财务因素调查(1)核实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调查人员应持慎重态度进行询问与核查,通过分析报表勾稽关系、批阅审计报告、复核重点会计科目等手段核实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调查人员可通过抽查几笔大额或者特殊会计凭证,查看记账凭证与下面的附件金额是否相符,是否为原件,是否有有关人员的签字,往来是否人为挂账等方式推断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是

18、否真实。(2)财务核查与分析。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与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审核;对客户近年来银行信用还贷资金来源进行核查,核实是否存在拆借还贷续贷情况;对企业长、短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核心指标与同业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推断是否保持在合理的水平;分析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是否合理,与前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变化原因是否合理;分析未来可能对客户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合理预测客户未来现金流,对还款计划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认定。4、担保用途调查现场调查过程中,业务经理应重点关注非财务因素与担保用途的调查,调查认定担保资金是否真正用于担保申请企业、用途是否属于营业执

19、照所列范围,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是否合理、有无真实交易背景、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担保资金额度与期限是否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匹配(通常商贸流通企业对外融资比例操纵在年销售额的10%T5%以内,生产型企业对外融资比例操纵在年销售额的25%-35%以内;项目贷款因企业未来市场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原则上仅限于介入固定资产投入已完成,补充部分配套流淌资金即可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并应重点关注项目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与分析)。5、反担保措施调查调查人员应调查反担保资产的权属权益情况、存放地点、使用状况、价值、灭失损害风险等。要紧反担保措施为保证反担保的,调查人员应重点调查反担保企业担保合法性、是否具备代偿能力(包含资

20、信状况、经营能力、资产实力)、与客户的关联情况等。特别注意是否存在抵押物租借行为,防止第三方瓜分信贷资金。6、常见财务粉饰手段的调查方法(1)虚增资产。应收(其他应收)账款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如实计提坏账准备,大额待处理财产损溢、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等科目是否存在应作为当期费用的情况;重点关注下列科目及行为存货:通过现场盘点确认实际存货价值。盘点存货前,应对存货进行截止测试,如货到单未到,单到货未到的情况要重点关注,所有存货是否都已入账,所有在途存货是否都已进行了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现场查看固定资产现状,通过追溯核实固定资产购置原始发票等方式推断固定资产现值。虚构采购:通常大额的采购都会有合同

21、,先看合同是否真实合理,对应的存货入库是否有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公司管理层等有关人员的签字,是否有付款记录,运费是否支付。对那些根本执行不了或者者只能执行小部分的合同,则应予以剔除。(2)隐性负债(民间融资)。所有隐性负债通常在财务上表达为股东的现金投入,可重点关注下列几个科目:财务费用,通过该科目利息的支付,查寻民间融资的可能性;其他应付款一股东借款,企业民间融资大部分是以股东的名义投入到公司的,假如该科目股东往来金额比较大,同时余额经常有变动,另外股东在外并没有其他关联方,那么该款项为民间融资的可能性较大;资本公积,追踪核实资本公积来龙去脉。(3)抽逃注册资金。通常是挂在其他应收款或者应收

22、账款或者预付账款科目。假如其他应收款或者应收账款科目与股东往来频繁且余额较大,账期较长,又不能说明合理缘由,则存在抽逃的可能,另外就是通过一些虚假的大额发票将资金转出来。(4)虚增收入。报税收入通过ABC3000核查真实性,注意剔除关联方交易;非报税收入,应重点关注核实收入凭证附件是否真实,如是否有对方的收条、收款的记录(非现金)、运费的支付、仓库的出库记录、询证的回函等,还可通过大额款项支付方式估计收付款是否真实,假如大额款项通过现金方式支付,则要质疑其合理性,由于大额现金支付既不符合金融制度,也不安全;虚开增值税发票,通常是增加应收账款,假如该款项一直没有收回,或者者说客户对该款项并不看重

23、,那么虚开的可能性较大;挂靠收入,代开发票、代收货款,再将款项支付给对方,通常支付款项时,或者者在其他应收款中表达,或者者通过报费用的方式支付。(5)隐瞒成本。关注成本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如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的选用是否正确,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分配是否合理,商业企业使用毛利率法是否根据期末存货盘点调整成本,成本结转是否存在随意性。(6)隐瞒费用。通常企业因融资需要提供的财务报表,费用要比真实的小,假如有报税报表,报税报表中的费用通常比较真实,两者不一致时应选取较大值。另外,有些费用没有反映出来,比如业务员的提成,给客户的回扣等大额费用,通常是挂在其他应收款中,应分情况进行处理。笫十四条项目评

24、审(一)分析论证。现场调查活动结束后,业务经理应在现场调查核实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综合分析企业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盈利能力、未来进展趋势。重点分析担保额度的合理性及偿贷、付息资金来源(可根据客户未来有效业务合同或者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盈利水平、生产经营周期与宏观经济、行业进展趋势,合理预测客户担保期限内主营业务收入与盈利情况,推断担保额度的合理性及担保用途的真实性),反担保措施能否有效督促企业还款,反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反担保物变现难易程度,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最终形成调查结论。(二)业务经理认为项目可行的应着手撰写担保业务调查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如实报告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

25、调查方式、基本能够认定真实的有关资料及认定根据,对重要数据、重要问题(如重要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的确认根据及方法是否真实或者合理都应有明确的推断;对客户借款事由、还款来源、资产负债、经营及现金流状况、企业负责人或者要紧股东个人信用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担保种类、金额、用途、期限、偿还方式、反担保措施等提出建议。对重大而又无法核实的数据或者问题,也应明确原因并评估其对项目风险的影响程度。第四章风险管理经理工作尽职要求第十五条风险管理经理协助业务经理完成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活动,在项目初审、现场调查、项目评审等过程中履行复核、检查、督促职责,对担保项目的全过程负责。第十六条项目初审风险管理经理对业

26、务经理提交的客户基本信息资料进行复核、检查,综合分析比较有关资料,找出问题,确定现场调查重点。客户基本信息资料的审核要点与业务经理要求相同。第十七条现场调查风险管理经理应积极协助、配合业务经理,共同落实调查提纲确定的调查内容。风险管理经理应充分发挥专业素养与丰富工作经验优势,在现场调查过程中重点关注财务因素的调查。风险管理经理应全方位、多角度审视项目风险,注意信息链条的相互交叉印证,注重重大事项的核实,注重同质、同类企业的对比,通过核实、比较,发现问题。现场调查事实不清、不全或者分析认证过程存在明显缺陷,企业基本信息资料缺失、调查事实存在重大疑问的,应要求担保客户及时补充,并会同业务经理共同核

27、实调查。第十八条项目评审(一)风险管理经理对业务经理提交的担保业务调查评审报告与附件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出具独立的担保业务审查意见。风险管理经理的评审意见应包含项目调查中的重要信息补充说明,要紧财务数据的核实、分析及结论,与业内同行的对比分析,项目比较优劣势分析,项目重大风险因素评价,反担保措施的有效性评价等。(一)评审过程中,风险管理经理应重点关注调查程序、方法的合规性,关注担保项目合规合法性、安全性、流淌性的分析与论证;既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又揭示要紧问题、潜在风险,独立、客观、公正地表达评审意见。第五章尽职调查工作的评价与问责第十九条担保机构应建立尽职调查工作评价制度及相应的问责与免责制

28、度,明确规定各部门、岗位的职责与尽职要求,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第二十条尽职调查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履职责任。担保机构须配备专门人员对尽职调查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尽职评价,评价尽职调查工作人员是否尽职,确定尽职调查工作人员是否免责。第二十一条尽职调查评价可采取现场或者非现场的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评价人员在评价中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评价结束后应及时出具尽职调查工作评价报告。尽职调查评价人员发现的问题,应通过确认程序,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人员及时进行纠正。第二十二条尽职调查人员尽职行为的认定标准:(一)完整有效地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二)严格

29、按照本指引规定的程序、内容与要求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三)其它经担保机构最高管理层认定的尽职行为。第二十三条尽职调查人员有下列行为者,根据未尽职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有意不尽职行为。如伙同或者放任他人骗取担保;有意丢弃、毁损、涂改项目档案资料,导致追偿时单位权益受损或者问责调查受阻;(二)严重未尽职行为。如尽职调查报告反映的被担保人经营情况严重失实;被担保人明显存在风险隐患未能识别或者发现后未及时上报;项目合同、协议、抵(质)押凭证等无效未能识别;抵(质)押物实际价值明显低于抵(质)押价值;丢失、毁损项目重要档案资料(如项目合同、协议、尽

30、职调查报告等);(三)通常未尽职行为。如存在疏忽或者失误,未完整有效地履行调查职责;(四)担保机构最高管理层认定的其它未尽职行为。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由各融资担保机构参照执行,担保机构可根据本指引制定尽职调查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笫二十五条本指引由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负责解释。湖南省融资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笫一条融资担保业务保后管理作为融资担保业务管理的最终环节,是操纵担保风险、防止不良担保发生的重要一环。为明确融资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尽职要求,规范强化融资担保机构(下列简称担保机构)在保项目管理,及时跟踪评估在保项目安全状况,有效防范化解

31、担保项目风险,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操纵指引、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笫二条本指引所称融资担保业务保后管理(下列简称保后管理)是指担保机构自担保责任产生至担保责任解除的全过程管理行为,是对被担保人与反担保保证人履约意愿与履约能力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不间断跟踪、调查与分析,以便及时发现早期预警信息,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担保管理过程。笫三条担保机构应切实加强对保后的管理,针对被担保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保证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额度与渠道

32、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类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第二聿保后管理的目标与原则笫四条保后管理的要紧目标是防范、化解与降低担保风险,保全担保债权,减少担保缺失。笫五条保后管理遵循的原则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动态监管,及时预警,快速处理,讲求实效,责任到人,总结提高。第三章保后管理责任主体与尽职要求第六条保后管理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与项目经理全程责任管理制度。(一)担保业务部门为保后管理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主办项目保后管理负总责。(二)风险操纵与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协调、提示、检查,并根据需要协办或者独立承办具体项目。笫七条保后管理人员务必是通过担保业务知识培训并按政府融资担保监管部门要求考核合格

33、的专业人员。笫八条项目经理在对被担保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后,要通过掌握的信息资料参照被担保人保前尽职调查报告数据、事实、参照根据与推测推断,按照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与风险评价办法,对被担保人进行综合分析与推断,评价客户进展历史与现状,出具报告,经所在担保业务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归入项目档案。保后管理检查报告应围绕下列问题开展:(一)保前尽职调查报告所记述的内容与推断是否全面、真实、合理;(二)被担保人进展状况、第二还款来源与担保退出路径的变动趋势是否符合担保时的估计与预设线路;(三)现状与趋势与估计存在差异的方面与原因;(四)纠正偏差的干预措施建议与办法等等。第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担保项目

34、保后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与汇总分析。第十条担保机构应定期召开业务风险评审会,进行业务风险分类,提出风险提示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预测评估方法、参照数据体系提出指导意见,引导保后管理工作方向。第十一条担保机构应根据被担保人的实际还款能力及反担保措施进行融资担保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缺失五类,后三类为不良贷款担保。各担保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融资担保业务分类制度,细化分类方法,但不得低于五级分类的要求,并与五级分类方法具有明显的对应与转换关系。笫十二条项目经理应按照五级分类方法,在常规管理报告中对报告项目做出评价,并由项目主办部门核定。

35、笫十三条担保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被担保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并据此对被担保人资产、业务、信用、重要事项与经营环境进行保后检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保前尽职调查的记载与预测进行对比分析,对在保项目及时进行风险排查,并逐步实现对在保项目的风险分类。笫十四条保后检查包含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熟悉担保客户,收集有关客户的各类资料。第四章常规检查尽职要求笫十五条常规检查是对融资担保业务成立后全过程日常检查。项目经理为该笔担保业务的保后常规检查责任人,负责保后常规检查工作笫十六条常规检查能够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前尽职调查报告是保后检查的线索与参照比

36、较对象,项目经理在对被担保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后,要通过掌握的信息资料将被担保人的现状与进展趋势与保前担保决策所根据的资料与预测进行对比分析与综合推断,出具报告,并需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书中签字确认。笫十七条常规检查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被担保人贷款的用途及纳税检查、贷款银行信息及还息检查、财务状况的检查、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检查、反担保措施检查、还贷情况的检查等。笫十八条贷款的用途及纳税检查。要紧检查被担保人是否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的使用是否与申贷项目建设进度同步;承兑汇票下的购货合同是否执行,订购货物是否到货,有无挪用;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第十九条贷款银行信息及还息检查。要紧

37、通过与合作银行核对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是否按时足额付息、银行结算资金变化情况等,多角度熟悉客户经营信息。第二十条财务状况检查。要紧关注与检查被担保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要紧财务比率的变化,动态评价被担保人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结构、变现能力、现金流量情况,推断被担保人是否具备可靠的还款来源与能力。第二十一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检查,要紧检查:(一)被担保人或者项目主导产品市场及其市场地位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二)被担保人或者项目产权结构与经营管理体制有无进行调整,是否发生兼并、合并、分立、停业(产),是否有合资经营与大额对外权益性投资,贷款建设项目是否可能停(缓)建或者进行建设方案的重大

38、调整;(三)被担保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是否进行调整,新任领导的能力、作风、品质等情况;(四)有无重大的经济纠纷、违法经营行为;(五)有无发生重大财产或者经济缺失的意外事件等。第二十二条反担保措施与阶段性担保退出方案执行的检查,要紧检查:(一)对抵(质)押物状况检查:项目经理应按期实地检查抵(质)押物(权)的变化情况及其价值。检查重点是:查看抵(质)押物是否发生出租、转租、赠与,抵(质)押物形态是否完整,有无失修、拆迁、毁损,其价值是否大幅变动,有无法院查封,以确保抵(质)押物形态完好、金额足值、权属完整。经合理推断发现抵(质)押物价值明显减少的,项目经理应要求被担保人恢复其价值或

39、者补充新的抵(质)押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映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与有效的补救措施。(二)对反担保单位的检查:要紧检查其资产状况、银行负债履约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外界评价等,分析其反担保能力有无下降。(三)对反担保个人的检查:要紧检查其有无卷入大的经济、刑事诉讼,大额财产有无变化。(四)对股权反担保的检查:要紧检查股权权属及比重是否发生变化,被担保人股东、实际操纵人是否有变动。(五)阶段性担保退出方案执行的检查:置换担保的工作进度、措施与实施手续是否按估计逐步实现。笫二十三条还贷情况的检查:项目经理应在贷款到期前两个月督促被担保人落实还款资金,并在归还贷款的下一个工作日取得银行收回贷款本

40、息的凭证复印件及企业还款书面证明。笫二十四条担保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风险分级,确定检查频率。(一)首次贷款担保检查在第一次放款后,项目经理应在两个月内对被担保人进行首次检查,重点检查该笔贷款的使用情况,包含资金流向是否与申请时的借款用途相符、是否按项目进度用款。(二)定期检查项目经理应当定期到被担保人的要紧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认真分析企业提供的报表,采集企业经营有关财务、人员、业务、物料及能源消耗、政策环境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参照评审决策资料与预设推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还贷前检查项目经理应在贷款到期前两个月对被担保人进行还贷前检查,督促客户落实还贷资金,衔接还贷解保。(四

41、)担保置换或者退出检查跟踪置换方案执行情况,督促按照约定时间与方式置换担保。第五章重点检查尽职要求第二十五条重点检查是指对在常规检查中发现担保项目出现较大风险陞患与两个月内将到期的担保项目或者被评为次级、可疑、缺失的项目所作的连续性跟踪检查。第二十六条重点检查应由项目经理、担保业务部经理(必要时会同风险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深入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现场,检查其总账、分户账或者重要原始凭证、重要生产经营合同原件、产品库存、市场营销竞争力、应收账款质量、反担保物状况等。第二十七条担保业务部门应建立重点被担保人管理制度,对已预警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担保人实施重点管理:(一)担保决策时根据的资料有误或者

42、推断、预测错误;(二)关联单位多,行业分布广,主业不突出,经营不稳固;(三)担保额度大,期限长,潜在风险大;(四)贷款增长快,数量大,可能已超过被担保人的合理需要;(五)涉及案件笔数多或者数额大;(六)反担保措施存在重大瑕疵或者明显恶化;(七)阶段性担保置换方案执行受阻;(八)业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笫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即时提交专项预警报告:(一)保前尽职调查存在重大失误;(二)扩张较快,资产负债率高于80%;(三)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大,进展前景严重受阻并出现明显下滑;(四)大量从事资本市场投机运作或者有此嫌疑;(五)编造虚假会计报表或者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虚增利润的嫌疑;

43、(六)要紧负责人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有违法事实或者嫌疑;(七)上市公司股价突然跌停,连续跌停;(八)在银行出现违约,或者难以从银行取得新的贷款;(九)被有关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或者立案调查;(+)因突发不利事项(包含重大涉诉案件)造成风险或者风险隐患;(十一)涉及不规范民间借贷;(十二)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可疑、缺失;(十三)项目经理认定的其他事项。第六章保后管理程序笫二十九条项目经理负责完成保后管理常规报告与专项预警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复核确认,按公司规定归档。第三十条担保机构应当按照风险等级,对在保项目实行分级管理。(一)正常级在保项目检查报告直接归入项目档案;(二)对关注级的担保项目,监管责任人

44、需根据公司制度确定现场检查频率,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反映担保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三)对次级、可疑或者出现较大风险隐患的担保项目,由担保业务部门或者风险管理部门牵头成立专项处置小组,根据需要确定检查频率,落实专项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反映担保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四)对可疑与缺失级或者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担保项目,专项处置小组应适时与企业保持接触,落实专项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反映担保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专项处置小组须对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项目,在查实情况后出具处理意见,必要时拟定风险处置预案,一并报公司领导审定。发生代偿后,追偿应当以最大限度减少缺失为原则,担保机构应当成立追偿

45、小组,根据法律与合同约定切实履行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及时对被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的有关财产采取必要保全措施,及时追偿。第三十一条保后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一)担保业务部门每月应当对本部门上月的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到期前两个月的担保项目做出跟踪安排,书面报告与跟踪安排一并报风险管理部11;风险管理部门至少每季应将上述情况汇总后书面报告公司管理层;(二)风险管理部门根据担保业务部门对到期前两个月的担保项目跟踪安排,督促与检查安排落实情况并书面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三)风险管理部门每半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一次项目保后管理总体情况。第三十二条公司每年对在保项目组织不定期抽查,检查与评估在保项目保后管理工作

46、,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组织机构、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变化进行修订与完善。第七聿保后管理工作的评价与问责笫三十三条担保机构应建立保后管理工作评价制度及相应的问责与免责制度,明确规定各部门、岗位的职责与尽职要求,对违法、违规造成的保后管理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加强保后管理的执行力。第三十四条业务部门与项目经理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履职责任,担保机构应严格认真开展保后管理部门与人员的问责工作。担保机构须配备专门人员对保后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尽职评价,评价保后管理工作人员是否尽职,确定保后管理工作人员是否免责。尽职评价人员在评价中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评价结束后应

47、及时出具保后管理工作尽职评价报告。尽职评价人员发现的问题,应通过确认程序,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人员及时进行纠正。笫三十五条保后管理部门与人员尽职免责,尽职行为的认定标准:(一)完整有效地履行保后管理职责;(二)严格按照本指引规定的程序、内容与要求履行保后管理职责;(三)其他经担保机构最高管理层认定的尽职行为。笫三十六条保后管理部门与人员有责必问,根据未尽职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包含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与开除),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未尽职行为认定标准:(一)有意不尽职行为。如不执行保后管理制度,不完成保后管理任务,不履行保后管理职责,与有意丢弃、毁

48、损、涂改项目档案资料,导致追偿时单位权益受损或者问责调查受阻;(二)严重未尽职行为。如保后报告反映的被担保人经营情况严重失实;被担保人明显存在风险隐患未能识别或者识别与发现风险后未及时上报;项目合同、协议、抵(质)押凭证等无效未能识别;抵(质)押物实际价值明显低于抵(质)押值;丢失、毁损项目重要档案资料(如项目合同、协议、尽职调查报告等);未有效执行公司审批意见及退出、保全等项目管理措施;未按规定提交合格的在保项目常规报告与专项预警报告;(三)通常未尽职行为。如存在疏忽或者失误,未完整有效地履行保后管理职责;(四)担保机构最高管理层认定的其他未尽职行为。第八章附则笫三十七条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由各融资担保机构参照执行。担保机构可根据本指引制定保后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笫三十八条本指引由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负责解释。湖南省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笫一条融资担保机构从本质上来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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